① 浙江省玉環市住房和建設規劃局領導名單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是1、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統籌規劃、優化設計、科專學建造,經濟合理、技術屬適宜,整體性能符合《浙江省綠色建築評價標准》銅級標准及以上要求。 2、保障性住房規劃,應採用混合社區的模式,充分利用城市基礎設施與公共資源,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符合城市發展規劃。 3、保障性住房戶型功能,應實用合理,基本結構應標准化功能分隔應多樣化,以滿足保障性住房需求對象對層次、廣覆蓋的要求。 4、保障性住房設施,應齊全、適用,遵循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則,滿足多層級群體的需求。 5、保障性住房性能,除應達到國家強制性現行的有關住宅性能要求外,還應滿足安全、耐久、節能、節水、環境健康、適宜的要求。 6、保障性住房建造,宜推行部品的產業化和建造的工業化,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提升住房質量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