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市規劃橫向法規體系名詞解釋
城鄉規劃法規體抄系,主襲要是指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構成方式。按照它的構成特點,可以分為縱向體系與橫向體系兩大類。
橫向法規體系是指與城鄉規劃領域之外的,與城鄉規劃有著密切聯系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部門規章等。
『貳』 專業術語 英文翻譯 城市規劃 revaluing planning
是否可以翻譯成為升值規劃,參考文章:
Revaluing
planning:
Rolling
back
neo-liberalism
in
Australia
『叄』 城市規劃名詞解釋
城市總體規劃[ chéng shì zǒng tǐ guī huà ]
城市一定年限內發展計劃和各項建設的總體部署。是城市規劃編制工作的第一階段。主要內容是: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擬定規模和建設標准;合理安排工業、交通、商業、居住、教育單位、園林綠化、市政公用設施的用地;確定城市建設的主要項目和建設步驟;舊城區的改造規劃等。
(3)城鄉規劃標准術語擴展閱讀
發展原則包括以下幾點:
科學規劃
加強高新區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城市建設、土地利用、環境保護、主體功能區以及產業布局規劃的充分銜接,既要高起點、高標准制訂發展規劃,又要嚴格按照規劃建設發展。
聚集發展
推動高新產業、優勢企業和優勢資源向高新區集中,充分發揮區位、資源、產業等優勢,把握市場需求,推動同業集聚和產業協作,實現區內產業錯位發展,積極發展關聯性強,集約水平高的產業集群和特色鮮明的區域產業品牌。
創新發展
探索建立政府主導、業主開發、政企共建、項目先行的有效運行模式。支持高新區建立區域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孵化器,搭建產學研聯合創新平台,形成技術創新強勢聚集區。
可持續發展
充分發揮高新區產業集聚、集約發展功能,切實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有效整合產業鏈,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扎實推進節能降耗。
『肆』 城市規劃的專業詞彙有哪些
我以前找到的,還沒仔細看,一起學習吧!
規劃詞典:
城市規劃類 環境、基礎設施、交通運輸類 基本指標類
城市設計與歷史性建築保護類 其它 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准
(一)城市規劃類
城市規劃 ( Urban planning )
指預測城市的發展並管理各項資源以適應其發展的具體方法或過程,以指導已建環境的設計與開發。傳統的城市規劃多注意城市地區的實體特徵。現代城市規劃則試圖研究各種經濟、社會和環境因素對土地使用模式的變化所產生的影響,並制訂能反映這種連續相互作用的規劃。城市規劃通常包括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在一些大中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之間增加城市分區規劃。
總體規劃 ( Comprehensive planning )
指綜合性的城市規劃。是確定一個城市的性質、規模、發展方向以及制訂城市中各類建設的總體布局的全面環境安排的城市規劃。總體規劃還包括選定規劃定額指標,制訂該市遠、近期目標及其實施步驟和措施等工作。
詳細規劃 ( Detailed planning )
在中國,按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對城市局部地區近期需要建設的房屋建築、市政工程、園林綠化等作出具體布置的規劃,為建築設計提供依據。內容包括:選定技術經濟指標,提出建築空間處理要求,確定各項用地的控制性座標、建築物位置與標高等。
城市分區規劃 ( City district planning )
在中國,指根據已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所做的市內各局部地區的規劃。各區按不同的功能和性質,有各自的規劃。
功能規劃 ( Functional planning )
對某些領域[如運輸、住房和水質]的需要或活動定出目標,政策和工作程序的規劃,通常由政府制訂。
住房建設規劃 ( Housing program )
指制訂出若干年內分年度建造住房的規劃,包括居住區和住房建造的數量以及居住水平等多項指標。
實體規劃 ( Physical planning )
為開發或改造一個地區而預先做出的設計,把現有一切自然和人為的物質條件納入規劃,加以全面考慮,包括基礎設施、房屋建築、最佳開發戰略等。
城市性質 ( Designated function of a city )
在中國城市的總體規劃中,根據城市的形成與發展的主導因素確定它在國家和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豎向規劃 ( Site engineering )
對建設場地,按其自然狀況,工程特點和使用要求所作的規劃。包括:場地與道路標高的設計,建築物室內、外地坪的高差等,以便在盡少改變原有地形及自然景色的情況下滿足日後居住者的要求,並為良好的排水條件和堅固耐久的建築物提供基礎。
國土規劃 ( Territorial planning )
為了開發、利用、管理和保護中國領土以內地上、地下、海洋或大陸架的自然、人力和經濟資源而編制的最高一級[在區域規劃之上]的規劃。
建設場地規劃 ( Site planning )
為某一地塊的建設所准備的設計和平面布置圖、說明書及工程細節,包括對設施的位置、標高、排水、市政設施、道路、人行道、停車場、綠化等細節的考慮。
城市人防規劃 ( Civil defense planning )
在中國,指城市總體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內容包括:必不可少的地下設施及其防空通道及安全出入口等的布置,與地面以上建築物及地下管道網的協調。這些構築物平時可用作餐室,尤其是電影院、劇院建築物的自然冷卻系統的冷風源。
城市防災規劃 (Disaster planning )
城市規劃中為抵禦地震、洪水、風災等自然災害保護人類生命財產而採取預防措施的規劃的通稱。
城市抗震規劃 ( Seismic planning )
城市抗震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內容包括:確定城市建設的抗震等級,工程設計的抗震烈度,從地震角度考慮劃分可建和不可建用地,建築物高度,體形與層數的限制,疏散通道,地下建築的利用,次生災害的防止及補救措施等。
臨界分析(門檻理論) ( Threshold analysis )
對於在城市成長過程中某些限制其發展的極限或障礙的研究。根據由波蘭人B.馬利茲所提出的臨界分析理論,這種極限稱為發展的臨界。可分為實體上的,指由自然環境造成的;技術上的,指與基礎設施系統有關的;結構上的,指城市中某些部分(如市中心)需要重建。該方法力圖通過造價的比較,和對城市擴充的各種可能途徑所造成的人口數量的比較,找出最經濟的途徑來克服一系列極限因素。
用地平衡 ( Land use banlance )
在中國的城市規劃中,按土地的使用性質,將全市或局部地區分為工業、農業、居住、道路、綠化等用地;確定各類用地的合宜面積分配與比例關系,編制用地平衡表,從而得出以人為單位的用地面積數,以資分析和比較。
土地使用控制 ( Land use controls )
指對於各種建設的土地的一些限制性規定或措施。控制的辦法有土地區劃法、全面環境限制和執行有關規定等。
土地利用規劃圖 ( Land use plan )
在美國,指對一個社區或類似范圍內日後的發展所做的規劃圖,其中標明用於居住區、商業區、工業區、公共活動區或其他用途的土地的大小和位置。土地利用規劃圖常是確定具體區劃的基礎。
土地利用調查 ( Land use survey )
在美國,指對某一些地區內不同類型的土地開發及使用情況的詳細檢查。是總體規劃工作的一環。
城市用地評價 ( Land use assessment )
在中國的城市規劃中,對城市土地的可行性、用途、需要投入的資金,以及對經濟、社會和環境因素對城市生態平衡的影響所作的評價。
城市規模 ( City size )
通常指城市的人口數量。有時以城市用地面積為輔助標志。在中國,人口超過一百萬的為特大城市(常為省或自治區的重要城市/或首府),人口在五十萬至一百萬以下的為大城市;人口在二十萬到五十萬以下的為中等城市;人口在二十萬以下的為小城市。在美國,為人口普查的需要,人口超過二千五百人者稱為城市,在二千五百人以下者稱為地方。
(二)環境、基礎設施、交通運輸類
環境設計 ( Environmental design )
以物質環境的質量為基本點,以優良環境是人的基本權利與需要為前提的土地利用規劃。環境設計工作所包含的專業有建築學、土木工程學、風景建築學及城市規劃學。
環境標准 (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
為了控制使用自然資源與財富並予以保護而制定的法律、規范或准則,例如為保護人類健康而制定的空氣與水的質量標準的法規與規范,或保存園林綠地的法規與規范。
能源保護 ( Energy conservation )
公家或私人自願的或被迫地採取控制能源消耗的各種措施。在美國,這種措施包括降低公路行車速度,採用節油汽車,降低建築物內恆溫裝置的標准以及提高房屋的保溫隔熱性能等。
基礎設施 ( Infrastructure )
指城市地區中在地上或地下提供服務、通道或便利的實體結構,如道路、給排水管道、路邊石和邊溝、電話與電力線路等。本詞有時也泛指物質及社會性的基礎結構。包括社會服務與設施,它們是城市社區生活中的組成部分,如運輸與通訊系統、購物設施、住房、學校和娛樂設施等。
主幹道 ( Arterial road )
城市道路網中的骨幹道路。
輔助道路 ( Collector street )
指美國居住區內的主要街道,用以疏導主幹道之間的交通,承擔著相當大的交通量,並有利於沿路小型商業設施的發展。
快速幹道 ( Freeway )
在美國,指交*路入口完全受到限制的多車道高速公路。在日常用語中,「快速幹道」與「高速公路」同義,但在理論上,前者的人入口控制較後者更為徹底。在英國稱為機動車路。
林蔭公路 ( Parkway )
在美國,指沿途景色宜人,限制入口的非商業性交通用公路。一般處於公園或類似公園的地區中。
(三)基本指標類
居住面積密度 ( Density of living floor area )
在中國,指居住單元內居室面積總和與居住區、居住小區或住宅組團內土地總面積之百分比。
居住建築面積密度 ( Density of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在中國,指居住區、居住小區或住宅組團,居住建築的總建築面積與土地總面積之百分比。
居住人口密度 ( Density of registered inhabitants )
在中國,指居住區、居住小區或住宅組團中,單位面積內持有正式戶口的居住人口數。
人口密度 ( Population density )
人口數字與所在地區面積之比。
人口分布 (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
指根據統計得出的某一區域,地區或國家內居民的分布狀況。
人口機械增長 ( Population growth from migration )
在中國,指城市中人口除自然增長外,因其他原因的增長,例如因人口遷移或工作調動,而將戶口從一地遷至另一地所造成的人口增長。
居住密度 ( Residential density )
居住區內的人口數或住房套數與居住區面積之比,分毛密度與凈密度兩種。毛密度指單位面積上的人口數或住戶房套數與居住區總面積(包括住房用地及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人行道)。而凈密度則僅按住房用地計算。
在中國,居住密度有三個主要指標:(1)居住人口密度;(2)居住建築面積密度;(3)居住面積密度。
高層高密度 ( High-rise/high density )
在一塊土地上建造多棟高層建築,而其間或四周只余較小空間或小塊空地,該塊土地上的居住密度因而很高。這種作法常在可建造用地的比較緊張的城市中採用,例如香港。
高層低密度 ( High-rise/low density )
住房建設的一種方法,即建造一棟或數棟供多戶居住的高層公寓樓,而將建設用地的大部分留作空地或綠地。
建築面積比 ( Floor-area ratio )
在美國,指控制建築物體積的指標,即將允許的總建築面積以用地面積的倍數表示。例如,在一萬五千平方英尺的土地上,如建築面積比為2,即表示其上所建的總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三萬平方英尺。在英國其相應指標稱「容積率」和「建築面積指標」。
居住建築面積 (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在中國,指居住建築的全部建築面積,即各層外牆皮內的全部樓面積,包括各居住單元的居住面積、輔助面積、公共面積和結構所佔的面積。
建築高度 ( Building height )
建築物垂直方向的大小,以層數或尺寸(英尺或米)計。市區的建築高度一般有規定。,根據住宅建築設計規范,一至三層為低層,四至六層為多層,七至九層為中高層,十至三十層為高層。
建築紅線 ( Building line )
按地方建築規范的規定,建築物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線。
(四)城市設計與歷史性建築保護類
城市設計 ( Urban design )
指確定一個城市的活動與目標的總體空間布局,使其具有吸引力並使人感到賞心悅目。城市設計復雜過程中在於以城市的實體安排與居民的社會心理健康的相互關系為重點。通過對空間及意象的處理,創造一種物質環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勵其社區精神。
城市景觀 ( Cityscape )
城市中由街道、廣場、建築物、園林綠化等形成的外觀及氣氛。
天際線 ( Skyline )
由許多高大的建築物在天際形成的輪廓。為現代化大城市的一個特色,如紐約。
空間布局 ( Space planning )
為提供滿足人們居住、舒適和娛樂要求的空間而對建築物內部的面積使用所做的設計工作。
城市網路 ( Urban network)
在某一地理區域內所有城市相互之間和它們與周圍農村地區之間的多方面聯系,包括與區域以外其他城市地區的關系。
臨街面 ( Frontage )
1、一塊土地或房產臨街的一面;
2、土地房地產沿街的地界長度,以英尺或米度量。如五十英尺長的臨街面。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Cultural Cities )
指對具有歷史、地理、文化和考古等價值的城市進行的保護。國務院批准確定一些城市為歷史文化名城,並有指令性文件,一經確定為歷史文化名城後,該城市的總體規劃,包括土地利用、工業和點、建築風格等,都必須以保護其傳統文化為主要目標。1982年經國務院批准,確定北京、西安、揚州、蘇州等二十四個城市為歷史文化名城。
古建築保護 (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
在中國,指對有歷史價值的古代宮殿、寺廟、民居、工程構築物等進行的保護。其中一部分位於歷史文化名城范圍內,如北京的故宮,一部分則不在其中,如河北省的趙州橋以及各地的民居等。國務院對古建築保護有專門的指令性文件。
文物古跡保護 (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landmarks and sites )
在中國,指對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古跡,無論出土與否,進行的保護,包括墓葬、古代遺址、古刻、工程設施等,如北京的明陵、甘隸省敦煌的石窟。國務院對文物古跡的保護按國家、省、市、縣分級,分別確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有指令性文件。
歷史性建築保護 ( Historic preservation )
在美國,指對舊建築物的修復和重新使用,既是保護國家建築遺產的手段,又是建造新建築物的替代辦法。1966年的美國國家歷史保護法案授權國家園林局撥款保護具有歷史意義的市區,遺址和建築物。
風景名勝保護 ( Conservation of scenic spots )
在中國,指對於優美的自然風景區,包括名山、大川、名泉、瀑布、石林、溶洞等和歷史上流傳至今的名勝進行保護。國務院有加強風景名勝保護和加強管理指令性文件,各城市還對於在風景名勝區附近的建設如道路建設、建築高度、建築造型與風格等作限制性規定。
歷史性市區 ( Historic district )
在美國,指城市中被正式確定為具有歷史意義的的部分,該地段不得拆除,必須加以保護並提高受保護產業的價值。
綠 帶 ( Greenbelt )
指圍繞城市,由園林和農田等組成的帶狀地區。一般由官方機構規定,用以限制城市的擴展,防止人口稠密的建成區之間連成一片。
(五)其它
商業網點 ( Commercial network )
指中國城市中商業與服務業機構的網路。一般按分等分級[例如市區和小區級]設置的原則,即在全市或一定地域范圍內布點,以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並確立每個點的作用與經營范圍,以及點與點之間的分工合作關系。商業網點的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部份,其經營服務內容有副食蔬菜店、零售商店、葯店、郵局、儲蓄所等等。
城市改造 ( Urban redevelopment )
利用來自公、私財源的資金,以不同的方法,對舊城進行改造,尤其是在實體方面,包括建造新的建築物,將舊建築修復再利用或改作它用,鄰里保護,歷史性保護及改進基礎設施等。
地形測量 ( Topographic survey )
將某一些區域的地形和實物特徵加以測量並繪製成地圖,以表示其相對位置和標高。
區位理論 ( Location Theory )
試圖解釋決定經濟活動分布狀況的動力和因素的一種經濟理論,尤其是關於公司企業、農業、市鎮及市鎮內居民的空間分布形態等。中心地帶理論和同心區理論是區位理論的一部分。
可持續發展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可持續發展」亦稱「持續發展」。1987年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這一定義得到廣泛的接受,並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取得共識。我國有的學者對這一定義作了如下補充:可持續發展是「不斷提高人群生活質量和環境承載能力的、滿足當代人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滿足其需求能力的、滿足一個地區或一個國家需求又未損害別的地區或國家人群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還有從「三維結構復合系統」出發定義可持續發展的。美國世界觀察研究所所長萊斯特.R.布朗教授則認為,「持續發展是一種具有經濟含義的生態概念……一個持續社會的經濟和社會體制的結構,應是自然資源和生命系統能夠持續維持的結構。」
可持續發展包含兩個基本要素或兩個關鍵組成部分:「需要」和對需要的「 限制」。滿足需要,首先是要滿足貧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對需要的限制主要是指對未來環境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限制,這種能力一旦被突破,必將危及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統如大氣、水體、土壤和生物。決定兩個要素的關鍵性因素是:(1)收入再分配以保證不會為了短期存在需要而被迫耗盡自然資源;(2)降低主要是窮人對遭受自然災害和農產品價格暴跌等損害的脆弱性;(3)普遍提供可持續生存的基本條件,如衛生、教育、水和新鮮空氣,保護和滿足社會最脆弱人群的基本需要,為全體人民,特別是為貧困人民提供發展的平等機會和選擇自由。
『伍』 城鄉規劃那些術語張口就能說的例如:工業向園區集中,城市人口向市中心集中。盡端式道路留12*12的
可持續性發展
『陸』 城市規劃專業術語 誰能幫我翻譯一下 謝謝
這些內容在規范中都有明確說明的:
1、村莊建設應與舊村在空間格局、道路系統等方面良好銜接,在建築風格、景觀環境等方面有機協調;在舊村基礎上沿1—2個方向集中建設(選擇發展方向應考慮交通條件、土地供給、農業生產等因素),避免無序蔓延,盡量形成團塊狀緊湊布局的形態;統籌安排新舊村公共設施與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根據當地實際,全面綜合協調安排村莊各類用地。村莊建設用地原則上應集中緊湊布局.適當預留發展用地,避免無序擴張。盡量不推山、不砍樹、不填塘、不刻意裁彎取直道路。
2、建築布局應按照功能分區的原則,布置各類用房位置,力求達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解決內外相互間的聯系與分隔,避免交叉。老年人居住建築一般分為居住生活、醫療保健、輔助服務、休閑娛樂等功能分區,特別是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規劃時要求結構完整,分區明確,注意安全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以保證防災疏散安全。
3、用地布局主要包括社會服務設施及公共綠地的配置等內容。確定各類用地性質、范圍,進行主要社會服務設施的分級配置,標明規劃建築、公共綠地、道路、廣場、停車場、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圍。
4、鎮區環境綠化規劃應根據地形地貌、現狀綠地的特點和生態環境建設的要求,結合用地布局,統一安排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各類用地中的附屬綠地,以及鎮區周圍環境的綠化,形成綠地系統。公共綠地主要應包括鎮區級公園、街區公共綠地,以及路旁、水旁寬度大於5m的綠帶,防護綠地應根據衛生和安全防護功能的要求,規劃布置水源保護區防護綠地、工礦企業防護綠帶、養殖業的衛生隔離帶、鐵路和公路防護綠帶、高壓電力線路走廊綠化和防風林帶等。
『柒』 求城市規劃名詞解釋比較全面和權威的書
我有電子版的
絕對全面。絕對權威
是國家標准,名稱代號是:
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准
(GB/T 50280—98)
你可以去購買書籍,也可以去網上下載電子版本
我把標準的全文復制過來:
一、總 則
1、為了科學地統一和規范城市規劃術語,制定本標准.
2、本標准適用於城市規劃的設計、管理、教學、科研及其他相關領域。
3、城市規劃使用的術語,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准、規范的規定。
二、城市和城市化
1、居民點 settlement
人類按照生產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點。按性質和人口規模,居民點分為城市和鄉村兩大類。
2、城市(城鎮)city
以非農不業和非農業人口聚集為主要特徵的居民點。包括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和鎮。
3、市 municipality; city
經國家批准設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鎮 town.
經國家批准設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5、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轄的全部地域。
6、城市化 urbanization
人類生產和生活方式由鄉村型向城市型轉化的歷史過程,表現為鄉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以及城市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又稱城鎮化、都市化。
7、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發展程度的數量指標,一般用一定地域內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來表示。
8、城市群 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內城市分布較為密集的地區。
9、城鎮體系 urban system
一定區域內在經濟、社會和空間發展上具有有機聯系的城市群體。
10、衛星城(衛星城鎮)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區外圍興建的、與市區既有一定距離又相互間密切聯系的城市。
三、城市規劃概述
1、城鎮體系規劃 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圍內,以區域生產力合理布局和城鎮職能分工為依據,確定不同人口規模等級和職能分工的城鎮的分布和發展規劃。
2、城市規劃 urban planning
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實施管理。
3、城市設計 urban design
對城市體型和空間環境所作的整體構思和安排,貫穿於城市規劃的全過程。
4、城市總體規劃綱要master planning outline
確定城市總體規劃和重大原則的綱領性文件,是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
5、城市規劃區 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市區、近郊區以及城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
6、城市建成區 urban built-up area
城市行政區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地區。
7、開發區 development area
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設立的實行國家特定優惠政策和各類開發建設地區的統稱。
8、舊城改建 urban redevelopment
對城市舊區進行的調整城市結構、優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礎設施、整治城市環境、保護城市歷史風貌等的建設活動。
9、城市基礎設施 urban infrastruct-ure
城市生存和發展所必須具備的工程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的總稱。
10、城市總體規劃 master plan,co-mprehensive planning
對一定時期內城市性質、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
11、分區規劃 district planning
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局部地區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進一步安排。
12、近期建設規劃 immediate plan
在城市總體規劃中,對短期內建設目標、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的實施所作的安排。
13、城市詳細規劃 detailed plan
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對一定時期內城市局部地區的土地利用、空間環境和各項建設用地所作的具體安排。
14、控制性詳細規劃 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15、修建性詳細規劃 site plan
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為依據,制訂用以指導各項建築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的規劃設計。
16、城市規劃管理 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rion
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等管理工作的統稱。
四、城市規劃編制
1、發展戰略
① 城市發展戰略 strategy for urb-an development
對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作的全局性、長遠性和綱領性的謀劃。
② 城市職能 urban function
城市在一定地域內的經濟、社會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和承擔的分工。
③ 城市性質 designated function of city
城市在一定地區、國家以至更大范圍內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中所處的地位和所擔負的主要職能。
④ 城市規模 city size
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總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⑤ 城市發展方向 direction for urb-an development
城市各項建設規模擴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間地域擴展的主要方向。
⑥ 城市發展目標 goal for urban development
在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中擬定的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應達到的目的和指標。
2、城市人口
① 城市人口結構 urban population structure
一定時期內城市人口按照性別、年齡、家庭、職業、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構成狀況。
② 城市人口年齡結構 age composi-tion
一定時間城市人口按年齡的自然順序排列的數列所反映的年齡狀況,以年齡的基本特徵劃分的各年齡組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表示。
③ 城市人口增長 urban population growth
在一定時期內由出生、死亡和遷入、遷出等因素的消長,導致城市人口數量增加或減少的變動現象。
④ 城市人口增長率 urban populat-ion growth rate
一年內城市人口增長的絕對數量與同期該城市年平均總人口數之比。
⑤ 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 uatural gr-owth rate
一年內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長,導致人口增減的絕對數量與同期該城市年平均總人口數之比。
⑥ 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率 mechanical growth rate of population
一年內城市人口因遷入和遷出因素的消長,導致人口增減的絕對數量與同期該城市年平均總人口數之比。
⑦ 城市人口預測 urban population forecast
對未來一定時期內城市人口數量的人口構成的發展趨勢所進行的測算。
3、城市用地
① 城市用地 urban land
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質劃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統稱。
② 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land
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當於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綠地等設施的建設用地。
③ 公共設施用地 public facilities
城市中為社會服務的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研及設計等機構或設施的建設用地。
④ 工業用地 instrial land
城市中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堆場、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包括其專用的鐵路、碼頭和道路等)的建設用地。
⑤ 倉儲用地 warehouse land
城市中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和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用地。
⑥ 對外交通用地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land
城市對外聯系的鐵路、公路、管道運輸設施、港口、機場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用地。
⑦ 道路廣場用地 roads and squar-es
城市中道路、廣場和公共停車場等設施的建設用地。
⑧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municipal utilities
城市中為生活及生產服務的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用地包括:供應設施、交通設施、郵電設施、環境衛生設施、施工與維修設施、殯葬設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用地。
⑨ 綠地 green space
城市中專門用以改善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遊憩場地和美化景觀的綠化用地。
⑩ 特殊用地 specially-designated land
一般指軍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質的用地。
⑾ 水域和其它用地 waters and miscellaneous
城市范圍內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村鎮建設用地、露天礦用地和棄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庫、葦地、灘塗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節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⑿ 保留地 reserved land
城市中留待未來開發建設的或禁止開發的規劃控制用地。
⒀ 城市用地評價 urban lanse evaluation
根據城市發展的要求,對可能作為城市建設用地的自然條件和開發的區位條件所進行的工程評估及技術經濟評價。
⒁ 城市用地平衡 urban lanse balanve
根據城市建設用地標准和實際需要,對各類城市用地的數量和比例所作的調整和綜合平衡。
4、城市總體布局
① 城市結構 urban structure
構成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發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時間形成的相互關聯、相互影響與相互制約的關系。
② 城市布局 urban layout
城市土地利用結構的空間組織及其形式和狀態。
③ 城市形態 urban morphology
城市整體和內部各組成部分在空間地域的分布狀態。
④ 城市功能分區 functional distri-cts
將城市中各種物質要素,如住宅、工廠、公共設施、道路、綠地等按不同功能進行分區布置組成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
⑤ 工業區 imstrial district
城市中工業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
⑥ 居住區 residential district
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自然他界線所圍合,設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應的、較完善的、能滿足該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相對獨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區。
⑦ 商業區 commercial district
城市中市級或區級商業設施比較集中的地區。
⑧ 文教區 instisutes and colleges district
城市中大專院校及科研機構比較集中的地區。
⑨ 中心商務區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CBD)
大城市中金融、貿易、信息和商務辦公活動高度集中,並附有購物、文娛、服務等配套設施的城市中綜合經濟活動的核心地區。
⑩ 倉儲區 watrhouse district
城市中為儲藏城市生活或生活 資料而比較集中布置倉庫、儲料棚或儲存場地的獨立地區或地段。
⑾ 綜合區 mixed-use district
城市中根據規劃可以兼容多種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區。
⑿ 風景區 scenic zone
城市范圍內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較集中,以自然景物為主體,環境優美,具有一定規模,可供人們游覽、休息的地區。
⒀ 市中心 civic center
城市中重要市級公共設施比較集中、人群流動頻繁的公共活動地段。
⒁ 副中心 sub-civic center
城市中為分散市中心活動強度的、輔助性的次於市中心的市級公共活動中心。
5、居住區規劃
① 居住區規劃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對城市居住區的住宅、公共設施、公共綠地、室外環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設施所進行的綜合性具體安排。
② 居住小區 residential quarter
城市中由居住區級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動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線為原則,並設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應的、滿足該區居民基本的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區。
③ 居住組團 housing cluster
城市中一般被小區道路分隔,設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應的、居民所需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6、城市道路交通
① 城市交通 urban transportation
城市范圍內採用各種運輸方式運送人和貨物的運輸活動,以及行人的流動。
② 城市對外交通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城市與城市范圍以外地區之間採用各種運輸方式運送旅客和貨物的運輸活動。
③ 城市交通預測 urban transporta-tion forecast
城市規劃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規模、土地使用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對客、貨運輸的發展趨勢、交通方式的構成、道路的交通量等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算。
④ 城市道路系統 urban road system
城市范圍內由不同功能、等級、區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車場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有機整體。
⑤ 城市道路網 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范圍內由不同功能、等級、區位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適當的形式組成的網路結構。
⑥ 快速路 express way
城市道路中設有中央分隔帶,具有四條以上機動車道,全部或部分採用立體交叉與控制出入,供汽車以較高速度行駛的道路。又稱汽車專用道。
⑦ 城市道路網密度 density of 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建成區或城市某一地區內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擁有的道路長度。
⑧ 大運量快速交通 mass rapid tr-ansit
城市地區採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設施,以機動車輛大量、快速、便捷運送旅客的公共交通運輸系統。
⑨ 步行街 pedestrian street
專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車輛或只准通行特種車輛的道路。
7、城市給水工程
① 城市給水 water supply
由城市給水系統對城市生產、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所需用水進行供給的給水方式。
② 城市用水 water consumption
城市生產、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活動所用水的統稱。
③ 城市給水工程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為城市提供生活、生活等用水而興建的,包括原水的取集、處理以及成品水輸配等各項工程設施。
④ 給水水源 water sources
給水工程取用的原水水體。
⑤ 水源選擇 water sources selection
根據城市用水需求和給水工程設計規范,對給水水源的位置、水量、水質及給水工程設施建設的技術經濟條件等進行評價,並對不同水源方案進行比較,作出方案選擇。
⑥ 水源保護 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保護城市給水水源不受污染的各種措施。
⑦ 城市給水系統 water supply system
城市給水的取水、水質處理、輸水和配水等工程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總體。
8、城市排水工程
① 城市排水 sewerage
由城市排水系統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② 城市污水 sewage
排入城市排水系統中的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生產污水和徑流污水的統稱。
③ 生活污水 domestic sewage
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④ 生產廢水 instrial wastewater
生產過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輕微污染以及水溫稍有升高的水。
⑤ 生產污水 polluted instrial wastewater
生產過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後造成熱污染的水。
⑥ 城市排水系統 sewerage system
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等工程設施以一定方式組成的總體。
⑦ 分流制 separate system
用不同管渠分別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⑧ 合流制 combined system
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輸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⑨ 城市排水工程 sewerage enginee-ring
為收集、輸送、處理和排放城市污水的雨水而興建的各種工程設施。
⑩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
為使污水達到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而進行凈化的過程。
9、城市電力工程
① 城市供電電源 power source
為城市各種用戶提供電能的城市發電廠,或從區域性電力系統接受電能的電源變電站(所)。
② 城市用電負荷 electrical load
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區內,所在用戶在某一時刻實際耗用的有功功率。
③ 高壓線走廊 high tension corri-dor
高壓架空輸電線路行經的專用通道。
④ 城市供電系統 power supply sy-stem
由城市供電電源,輸配電網和電能用戶組成的總體。
10、城市通信工程
① 城市通信 communication
城市范圍內、城市與城市之間、城鄉之間各種信息的傳輸和交換。
② 城市通信系統 communication system
城市范圍內、城市與城市之間、城鄉之間信息的各個傳輸交換系統的工程設施組成的總體。
11、城市供熱工程
① 城市集中供熱 district heating
利用集中熱源,通過供熱管網等設施向熱能用戶供應生產或生活用熱能的供熱方式。又稱區域供熱。
② 城市供熱系統 district heating system
由集中熱源、供熱管網等設施和熱能用戶使用設施組成的總體。
12、城市燃氣工程
① 城市燃氣 gas
供城市生產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氣、人工煤氣和液化石油氣等氣體能源的統稱。
② 城市燃氣供應系統 gas supply system
由城市燃氣供應源、燃氣輸配設施和用戶使用設施組成的總體。
13、城市綠地系統
① 城市綠化 urban afforestation
城市中栽種植物和利用自然條件以改善城市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遊憩場地,和美化城市景觀的活動。
② 城市綠化系統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城市中各種類型規模和綠化用地組成的整體。
③ 公共綠地 public green space
城市中向公眾開放的綠化用地,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
④ 公園 patk
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圍和良好的綠化及一定服務設施,供群眾遊憩的公共綠地。
⑤ 綠地 green belt
在城市組團之間、城市周圍或相鄰城市之間設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擴展的綠色開敞空間。
⑥ 專用綠地 specified green space
城市中行政、經濟、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科研、設計等機構或設施,以及工廠和部隊駐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
⑦ 防護綠地 green buffer
城市中用於具有衛生、隔離和安全防護功能的林帶及綠化用地。
14、城市環境保護
① 城市生態系統 city ecosystem
在城市范圍內,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環境共同組成的動態系統。
② 城市生態平衡 balance of city ecosystem
在城市范圍內生態系統發展到一定階段,其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保持的一種相對穩定的狀態。
③ 城市環境污染 cit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在城市范圍內,由於人類活動造成的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雜訊污染、熱污染和放射污染等和總稱。
④ 城市環境質量 city environmen-tal quality
在城市范圍內,環境的總體或環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氣、水體等),對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適宜程度。
⑤ 城市環境質量評價 city enviro-nmental quality assessment
根據國家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對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許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規定,按一不定期的方法對城市的環境質量所進行的評定、說明和預測。
⑥ 城市環境保護 ci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在城市范圍內,採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科學技術和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治環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態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適宜的環境。
15、城市歷史文化地區保護
① 歷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
② 歷史地段 historic site
城市中文物古跡比較集中連片,或能完整地體現一定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或地段。
③ 歷史文化保護區 conservation districts of historic sites
經縣級以上人民下放核定公布的,應予以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
④ 歷史地段保護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sites
對城市中歷史地段及其環境的鑒定、保存、維護、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復和復原的活動。
⑤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conservation plan of historic cities
以確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內容和重點,劃定保護范圍,提出保護措施為主要內容的規劃。
16、城市防災
① 城市防災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為抵禦和減輕各種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災害,對城市居民生命財產和各項工程設施造成危害和損失所採取的各種預防措施。
② 城市防洪 urban flood control
為抵禦和減輕洪水對城市造成災害而採取的各種工程和非工程預防措施。
③ 城市防洪標准 flood control standard
根據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災類型,以及歷史性洪水災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設防標准。
④ 城市防洪工程 flood control works
為抵禦和減輕洪水對城市造成災害性損失而興建的各種工程設施。
⑤ 城市防震 earthquake hazard protection
為抵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災害,而採取的各種預防措施。
⑥ 城市消防 urban fire control
為預防和減輕因火災對城市造成損失而採取的各種預防和減災措施。
⑦ 城市防空 urban air defense
為防禦和減輕城市因遭受常規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細菌武器等空襲而造成危害和損失所採取的各種防禦和減災措施。
17、豎向規劃和工程管線綜合
① 豎向規劃 vertical planning
城市開發建設地區(或地段)為滿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築布置和城市景觀等方面的綜合要求,對自然地形進行利用、改造,確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進行的規劃設計。
② 城市工程管線綜合 integrated design for utilities pipelines
統籌安排城市建設地區各類工程管引的空間位置,綜合協調工程管線之間以及與城市其它各項工程之間的矛盾所進行的規劃設計。
五、城市規劃管理
1、城市規劃法規 legislation on ur-ban planning
按照國家立法程序所制定的關於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和地方規章的總稱。
2、規劃審批程序 procere for approval of urban plan
對已編制完成的城市規劃,依據城市規劃法規所實行的分級審批過程和要求。
3、城市規劃用地管理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administration
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和批準的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用地的選址、定點和范圍的劃定,總平面審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各項管理工作的總稱。
4、選址意見書 permission notes for location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有關建設項目的選址的布局的法律憑證。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land use permit
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認其建設項目位置和用地范圍的法律憑證。
6、城市規劃建設管理 urban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control
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和批準的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活動所實行的審查、監督檢查以及違法建設行為和查處等各項管理工作的統稱。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building permit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
8、建築面積密度 total floor soace per hectare plot
每公頃建築用地上容納的建築物的總建築面積。
9、容積率 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
一定地塊內,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
10、建築密度 building density,buil-ding coverage
一不定期地塊內所有建築物的基底總面積佔用地面積的比例。
11、道路紅線 boundary lines of roads
規劃的城市道路路幅的邊界線。
12、建築紅線 building line
城市道路兩側控制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牆、台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又稱建築控制線。
13、人口毛密度 residential density
單位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數量。
14、人口凈密度 net residential density
單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數量。
15、建築間距 building interval
兩棟建築物或構築物外牆之間的水平距離。
16、日照標准 insolation standard
根據各地區的氣候條件和居住衛生要求確定的,居住建築正面向陽房間在規定的日照標准日獲得的日照量,是編制居住區規劃確定居住建築間距的主要依據。
17、城市道路面積率 urban road area ratio
城市一不定期地區內,城市道路用地總面積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例。
18、綠地率 greening rate
城市一定地區內各類綠化用地總面積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例
『捌』 城市規劃一書兩證,五線之類的技術術語有哪些,具體說明
一書是: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兩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線是指城市五線,分別是紅線、綠線、藍線、紫線和黃線。
紅線:城市道路邊界控制線;綠線:城市中各類綠地的邊界控制線;藍線:水域的邊界控制線;紫線:歷史文化街區、優秀歷史建築及文保單位的邊界控制線;黃線:基礎設施用地的邊界控制線。
『玖』 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准都包括什麼
總則 1.0.1 為了科學地統一和規范城市規劃術語,制定本標准. 1.0.2 本標准適用於城市規劃的設計、管理、教學、科研及其他相關領域。 1.0.3 城市規劃使用的術語,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准、規范的規定。 城市和城市化 2.0.1 居民點 settlement 人類按照生產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點。按性質和人口規模,居民點分為城市和鄉村兩大類。 2.0.2 城市(城鎮)city 以非農不業和非農業人口聚集為主要特徵的居民點。包括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和鎮。 2.0.3 市 municipality;city 經國家批准設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鎮 town. 經國家批准設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轄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 urbanization 人類生產和生活方式由鄉村型向城市型轉化的歷史過程,表現為鄉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以及城市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又稱城鎮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 衡量城市化發展程度的數量指標,一般用一定地域內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來表示。 2.0.8 城市群 agglomeration 一定地域內城市分布較為密集的地區。 2.0.9 城鎮體系 urban system 一定區域內在經濟、社會和空間發展上具有有機聯系的城市群體。 2.0.10 衛星城(衛星城鎮)satellite town 在大城市市區外圍興建的、與市區既有一定距離又相互間密切聯系的城市。 城市規劃概述 3.0.1 城鎮體系規劃 urban system planning 一定地域范圍內,以區域生產力合理布局和城鎮職能分工為依據,確定不同人口規模等級和職能分工的城鎮的分布和發展規劃。 3.0.2 城市規劃 urban planning 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實施管理。 3.0.3 城市設計 urban design 對城市體型和空間環境所作的整體構思和安排,貫穿於城市規劃的全過程。 3.0.4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master planning outline 確定城市總體規劃和重大原則的綱領性文件,是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 3.0.5 城市規劃區 urban planning area 城市市區、近郊區以及城市行政區域內其他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 3.0.6 城市建成區 urban built-up area 城市行政區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地區。 3.0.7 開發區 development area 上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設立的實行國家特定優惠政策和各類開發建設地區的統稱。 3.0.8 舊城改建 urban redevelopment 對城市舊區進行的調整城市結構、優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礎設施、整治城市環境、保護城市歷史風貌等的建設活動。 3.0.9 城市基礎設施 urban infrastruct-ure 城市生存和發展所必須具備的工程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的總稱。⑼戀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