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社保的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1、適用的人群不一樣,社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面對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貳』 社區居民醫保 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居民生小孩住院費用報銷通過以下程序辦理:本人或家屬攜帶准生證、結婚證、本人醫療證、身份證到社保局醫療股申報,在其醫療保險待遇有效期內,並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在居住地范圍內定點聯網醫院住院即可申報;
如不在居住地范圍內住院,需經過審核是否符合縣外住院條件,如符合即可申報;符合申報條件後,在社保局醫療股領取居民住院申報表,由所在社區簽字蓋章後,由社保局醫療股簽字蓋章生效;如在居住地內定點聯網醫療機構住院,可實現即醫即報,指出院即可在醫院報銷;
如未在聯網醫院住院,需攜帶以下資料到社保局醫療股手工報銷:住院發票、申報表、出院證明(蓋有醫院宣章)、身份證復印件、醫療本首頁及繳費記錄頁的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准生證復印件、醫學出生證明、住院費用總清單(蓋章)住院全套病歷(蓋章)。
(2)城鄉居民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擴展閱讀城鎮居民到戶籍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手續;城鎮集體戶籍的學生由所在學校負責集中登記,到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居民所患疾病經門診主治醫師診斷需住院治療且符合住院病種目錄的,由患者或其家屬持患者身份證、居民醫保專用病歷、門診醫師開具的住院證等診斷依據,到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辦理。
『叄』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醫保需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三條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3)城鄉居民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八條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財政補助資金構成居民醫保基金,居民醫保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參保居民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和數額為:18周歲以下的為籌資數額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歲及以上的為籌資數額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醫保基金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為統籌基金。
『肆』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