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什麼時候開始辦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
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填寫表格:《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減)申請表》一式二份。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減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當月25日前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B. 居民醫保中斷怎麼處理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城鎮居民醫保辦理流程: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薄》、《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程序:
(1)參保人員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准一次性繳納次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
(2)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自達到參保條件之日起90日內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准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並按規定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年的12月31日。
(3)社保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填寫《個人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
(4)對當月受理的申請材料,社保所應在當月及時上報區醫保中心。
申辦信息變更流程: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戶主姓名或身份證更改:憑《戶口薄》、《身份證》。
②參保人員姓名或身份證更改:憑《身份證》。
③戶籍地址、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更改:憑《戶口薄》或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④繳費標准變更:18周歲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憑就讀學校出具證明。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
填寫表格:《城鎮居民參保信息更正核對表》一式二份。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城鎮居民參保信息更正核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如有錯漏,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C. 居民醫保繳費時間過了怎麼補
根據現行政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錯過了繳費時間將無法補繳,只能等下一年度再參保。 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參保人自繳費後的下一醫保年度內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期結束後,除符合規定的新生兒外,其他城鄉居民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過期則無法補繳。 居民醫保實施的是預繳費,所以,居民醫保需要每年繳納費用,不繳費將無法享受待遇。「居民醫保的待遇和繳費額度,不同的群體不同,每年也都會有一些調整,因此,一次性繳納幾年的費用,操作起來會有一些難度。 居民醫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嬰孩,還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條件的各年齡段人員都可參保。 按照規定,要參加居民醫保,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並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戶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鎮(指鄉鎮級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學或入托的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嬰幼兒和本市行政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大學生,均可參加居民醫保。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進城務工的農民居民,也可以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醫保。 不繳費就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的護航,居民醫保繳費不僅會影響來年是否能享受待遇,還會影響住院報銷比例。按照規定,居民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與報銷比例掛鉤。連續參保繳費的,從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個繳費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中斷繳費又續繳的,之前的繳費年限將作廢
D.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絞多長時間生效
你好!來為鼓勵城鎮自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辦法實施六個月內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三個月,未成年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六個月後參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醫療待遇起付期為一年;一年後參保者,醫療待遇起付期延長至二年;低保居民醫療待遇無起付期。
E. 城鄉居民醫保斷交一年怎麼辦
如果錯過繳費時間,也就是超過了12月31日再去繳費,雖然城鄉居民醫療保專險的繳費年限不屬會累計計算。
對於連續繳費的人員,在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等要給予一定的優惠,對於斷繳以後重新繳費的,其實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可能報銷限額就會低一點,報銷比例也會要低一點。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去繳納醫療保險的,實際上也是允許在其他時間去進行補繳的。
(5)城鄉居民醫保開通時間過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對象是: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具有我縣戶籍的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居住我縣並辦理了居住證的縣外戶籍人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以家庭為單位整體參保。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由縣扶貧移民局確認身份和提供名冊,將人員名單分別提供給縣財政局、醫保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醫保費直接轉入縣醫保財政收入專戶,縣醫保局負責辦理該類人員參保繳費手續。
F. 居民新辦醫保卡多少時間可使用
以惠州市為例,繳納醫保的從第二個月就可以開始使用。
按照《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參保人應在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到當地地稅部門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費。參保人年滿18周歲(6月30日24時前),未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或未按第十條規定辦理續保手續的,按每年120元的標准繳費。
也就是說,只要繳納了下一年度的居民醫保,從第二個月(7月)就可以享受醫保報銷。因為惠州市是每年6月1日至30日為居民繳納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那麼按照規定,從7月份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的政策。
新增參保人應先一次性繳納本社保年度內剩餘月份的居民醫療保險費後,再繳納下一個社保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費。因資料變更(不超過3個月)的可以辦理補繳手續。惠州市社保年度和待遇計算起止時間:當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新增參保人從繳費次月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6)城鄉居民醫保開通時間過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以惠州市為例,居民繳納醫療保險的,從次月就可以開始使用。因為惠州市每年的醫療保險繳納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而次月(7月)就可以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因為惠州市社保年度和待遇計算起止時間:當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
但是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不能同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中途轉換險種的,享受轉換後險種的醫療保險待遇,其已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參考資料來源:惠城區人民政府-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
G.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繳費時間
居民醫保具體繳納費用的時間,主要是按照本地區醫保中心公布的時間為主。下面按照安陽市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為例,講述一下具體的醫保繳納時間。
安陽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2018年於11月1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通過社區(村)集中繳費時間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具體以本人所屬社區(村)通知規定為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准在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420元。
其中,中央財政對120元基數部分按原有比例補助,對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居民個人繳費在2015年人均不低於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150元。
H. 城鎮居民醫保的生效期
繳費復次年的1月1日起生效,制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繳納,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為繳費期。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足額繳費的,從繳費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金由財政補助資金、居民個人繳費及利息等組成。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建立個人帳戶。
《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三條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覆蓋、保基本,促進制度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促進制度保障可持續發展。
(三)堅持統籌城鄉、保障公平,促進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
(四)堅持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實行醫保、醫療、醫葯三醫聯動,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制度多層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