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什麼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隸屬於國務院,主要負責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其主要職責第三天明確規定: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
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導則文件中寫一般不應該是一定不可以這樣做嗎
一般不應該說明有特殊情況,特殊情況下可以不這樣做。
3. 如何理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宅規范》中「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於2019年2月18日發布了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范》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屬建設規范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中,包括了《住宅項目規范(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住宅規范》」)。(詳情關註:方圓觀地產)
《住宅規范》第2.4.6 條規定,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詳情關註:方圓觀地產)
本條是居民關注的焦點問題,關繫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自建築面積交易切換至套內面積交易後,房屋單價將會根據一定的比例上調,但是總價應當保持不變。在政府房價調控的背景下,為提升樓盤經濟效益,開發商可能會盡量降低公攤面積,增加套內可用面積,從而增加可售物業。公攤面積過少,樓盤品質將會下降,合理的公攤面積或成為政府與企業博弈的焦點。(詳情關註:方圓觀地產)
此外,住宅規范還提及城鎮新建住宅應全裝修交付,新建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建築應設電梯等。(詳情關註:方圓觀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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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7年和2018年連續兩年未發布《城鄉建設統計公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建部)你想怎麼滴有貓膩
可能是沒有具體統計數字或者沒有統計吧,如果你需要的話可以申請公開啊,看會得到什麼樣的回復
5. 2014年11月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11月24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做好住房救助有關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民政部 財政部 2014年11月13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11月06日
6.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頒布令有加蓋公章的嗎
國務院部委的命令一般稱之為部門規章,有效頒布的部門規章都需要加蓋公章。你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頒布令,具體情況可以到住建部的網站上查詢,或者通過司法部網站查詢。正式公文都會加蓋公章,但網上公示的一般沒有公章,但是,在各大機關的網站上公示有其相應的公信力,可以視為加蓋公章,如果確需加蓋公章版的公文,可以申請行政公開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開,該公文或提供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7. 2014年11月,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什麼
您好!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於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
發改投資[2014]2674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委):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有關大力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優良作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1999年頒布實施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進行了修訂。經報請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現將修訂後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11/W020141127393508950399.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4年11月24日
8.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2012年12月25日聯合發布了哪兩部計價計量規范
你上住建部官網查詢一下
9.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567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內單計價規范》的公告容
現批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