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醫保轉城市醫保要怎麼辦理
新農合又叫新農村合作醫療,實際上最初國家把它設定為一種合作,而不是保險。
後來國家建立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2016年國家下發通知,將兩種保險合二為一。所有的新農村合作醫療,將逐步向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過渡。
2016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群有7.49億上漲至11.768億,就是這么一個原因。
新農合本質上是一種醫療保險,交費錢數非常少。最初只有每人十元,而且還是保一年,不過當時的保障形式非常低,制度不完善。2018年國家的收費標准最低上漲到了220元,國家補貼490元,最低籌資標准達到了710元。
即使是710元,相對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來說也是太少了。青島市2018年最低繳費基數是3185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是10.8%,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是1.5%,合計12.3%。未來職工醫保和生育保險將會合並,國家目前已經在重慶市、山東威海等八個地區做試點。
這樣每月職工最低繳費需要391元,即使只考慮醫療保險,每月也需要343.98元。
而青島市2018年的城鄉居民最低繳費標準是一年355元,幾乎相當於職工醫保的1/12。
城鄉居民醫保的補貼標準是650元,合計1005元,而職工醫保最低籌資標准都4000元以上。
扣除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部分,職工醫保的統籌投入都會超過2400元以上。
所以,兩項待遇拉平還是比較遙遠的事情。
國家這些年來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其實也是想將嘗試將國家能否建立起一種醫療保險報銷制度。
在未來,只要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逐步完善,社保收繳力度的不斷增大,居民收入監管體系的建立,消除了一系列參保漏洞,最醫療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一個險種,在辦理轉移時,應與養老保險一同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1、在轉入地就業並參保繳費。
2、由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並出示原參保地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3、對符合轉入條件的,由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4、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按規定轉移基金,向轉入地社保經辦部門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5、待基金到帳後,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憑信息表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並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至此,整個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完成終我們國家會統一建立起一種醫療保險的。到時候所謂的繳費年限,自然而然會統一。
2. 有了居民醫保卡,要轉職工醫保,需要怎麼辦理
以太原地區為例:
太原市參保人員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需辦理暫停手續,即可直接辦理職工醫保新參保手續。
參保人員由居民醫保轉移到職工醫保,辦理了續接並繳納了職工醫保費的,若續接繳費無空月或間斷不超過兩個月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若續接繳費間斷超過兩個月的,須有6個月的職工醫保待遇過渡期。在此期間,該職工可以使用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醫保卡)部分。
繳費檔次不同,轉換成職工醫保視同繳費年限也不同
市社保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我市已經建立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互轉接機制,方便參保人員根據實際需要轉換和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當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按照首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原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可折算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具體折算標准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一檔繳費的,每足額繳費1年,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個月;按照二檔繳費的,每足額繳費1年,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個月。視同繳費年限不計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此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時,需繳費滿3個月後方可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轉為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時,連續繳費或者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保並補齊欠費(含政 府補助)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的,需繳費滿3個月後方可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如何轉為城鄉居民醫保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想要轉為城鄉居民醫保的話,需要到醫保部門那裡進行辦理,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
4. 城鎮居民醫保與職工醫保能互相轉移嗎
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可以互轉,但是只能保留一個,如果居民醫保要變換成職工醫保,在職工醫保辦理好以後,居民醫保待遇自動終止。
城鎮居民醫保都可以轉成城鎮職工醫保(即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繳納費用比例高於城鎮居民醫保。城鎮居民醫保要轉成城鎮職工醫保,有兩種類型。居民相關手續之前,正常交納職工養老費的,時需要提供退休表,根據工齡確定補交相應費用;
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業務時,要先核實該職工是否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特別是應屆的職校或技校畢業生往往在校就讀期間已隨學校參加了柳州市居民醫療保險。如果已參加了的,根據社會保險不可重復參保的原則,沒有辦理居民醫保退保手續,就無法辦理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
1、省內轉移
城鎮職工醫保繳納費用比例高於城鎮居民醫保,所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轉為參加職工醫保的,其參加本省城鄉居民醫保的勞動就業年齡段的繳費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為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並累計計算。在省內轉移醫保關系時,轉出地應將參保人折算後的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一並提供給轉入地。職工醫保參保人轉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視同連續參保。
2、跨省轉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接接續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從2010年7月1日起,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是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賬戶可以跟隨轉移,除醫療保險關系可跨省轉移之外,隨參保人身份的變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以相互轉換。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可在就業當地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回農村戶可帶回,轉為城鄉醫療保險,而且不會中斷。
5.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之後,原來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改如何交
1、進入繳納公眾號:打開「微信」APP,進入微信主界面。
6. 農村合作醫療如何轉成城鎮醫保
不必轉移,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已統一整合為居民醫保,統一運行。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指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要求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6)城鄉醫保轉城鎮醫保卡擴展閱讀:
已有24個省份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
據統計,截至2019年5月,已有24個省份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其餘7個省份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仍是並軌運行。
《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重點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明確要求加快整合力度,於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並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7. 城鎮居民由居民醫保轉為職工醫保該怎麼辦
(一)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含本人18周歲以前的繳費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參保居民繳費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斷繳費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其中斷參保前的繳費年限不予計算;重新參保繳費的,自下年度7月1日起,方可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2008.03.1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掛牌,而其官方網站也於同日開始運行。
2018年3月1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七次全體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張紀南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8.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可否轉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現在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整合為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以下簡稱
城鄉居民醫保
),參保范圍和對象不變。所以不需要轉就是了。2011年1月1日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