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的市政工程處怎麼樣
我來回答你:
1.這類地方性事業單位的工資一般都不是很高,與當地的公務員工資一般是接軌的,但是工作相對輕松,穩定。
2.由於是甲方建設單位,地位相對於施工單位來講,還是挺受人尊重,平時過年過節,施工方多少也會客氣一下。
3.總的來講:穩定收入,工作輕松,適合養老!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2. 市政局和建委是什麼關系
建委比市政局大。是建委說了算,我個人認為去建委工作好點。
市政局主要職能如下 :
一、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區屬單位的建設工程)。
二、臨時佔用城市道路。
三、城市道路開挖。
四、建築施工延長施工作業時間證明(區轄內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
五、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六、申辦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區屬建設單位建設規模16層以下)。
七、砍伐、遷移、修剪城市樹木(樹木胸徑小於30厘米、數量在19株以下)。
八、配套綠化工程報建(經區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項目)。
九、分區綠化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
十、臨時佔用城市綠地。
十一、臨時佔用綠地費(營業性佔用、基建或其他佔用)、綠化補償、綠化賠償費。
十二、接駁市政排水管網。
十三、《城市排水許可證》的發放。
十四、區轄內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手冊年審管理(市屬八區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經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送市建委復檢)。
十五、在市政設施設置戶外廣告。
十六、城市道路開設路口。
十七、做好全區城市管理的監督、檢查、協調工作。
十八、做好指導區屬各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十九、組織、協調區有關部門開展市容市貌、環境衛生、交通秩序的綜合治理和城市管理的專項治理活動。
建委,即建設委員會,主要管理一個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的。詳細功能如下:
1.負責編制城市建設、住宅建設的中長期計劃;組織籌措、安排、使用和管理城建資金;負責建設系統綜合統計。
2.負責大中型工業和民用建築、市政公用工程(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核,組織工程設計方案招標,組織施工圖審查工作。
3.組織、協調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住宅建設和配套工程建設;協調指導重點工程建設;指導縣城、建制鎮、鄉鎮和村鎮建設;負責工程設計質量、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的管理和監督。
4.負責編制城市供水、燃氣、供熱、公共客運交通(含出租,下同)的發展規劃,擬定有關法規和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供水、燃氣、供熱、公共客運交通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排水、道路、橋梁、公路工作。
5.負責編制建築業發展規劃;擬定建築業、勘察設計業和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市場的法規和實施細則;負責建築市場、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市場的監察和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勘察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審批;負責境外、外省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企業進市承包工程的管理;負責工程造價的管理;負責工程招標投標、工程合同的管理和監督。
6.綜合協調房地產行業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審批;組織擬定房地產相關的法規和實施細則;綜合、組織、協調城市建設和改造的開發工作。
7.負責編制建材業發展規劃;擬定建材業的法規和實施細則;負責建材行業的管理;指導建材市場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監督管理;負責牆體材料改革;負責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建材的推廣。
8.負責建設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經濟體制和經濟管理工作。
9.組織編制抗震防災規劃;組織擬定抗震防災的法規和實施細則;組織協調抗震加固工作。
10.組織編制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專業人才的培養和職工隊伍的培訓;編制建設系統信息發展規劃;綜合、協調、指導建設系統信息工作。
11.組織編制建設系統外向型經濟的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建設系統外事、外經、外資工作。
12.協調、指導各區縣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建設系統協會、學會、研究會工作。
3. 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各地城鄉建設部門大同小異,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例,其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城鄉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內河管理、戶外廣告和城市景觀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溫泉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承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擔規范全市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准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企事業單位資質核准與管理。
(六)承擔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污水處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工作。
(八)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九)承擔統籌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
1、綜合協調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
2、負責文電、重要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負責起草、審核委重要文稿;
4、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工作;
5、管理委機關財務、物資、房產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6、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法規計劃處:
主要職能:
1、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行業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
3、組織起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4、承擔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清理、匯編工作;
6、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的相關工作;
8、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9、組織編制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計劃;
11、負責城鄉建設方面重大課題的研究,提出城鄉建設與發展的指導性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12、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研究、收集、規劃指導;負責建立「城建項目庫」;
13、負責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計劃的制訂;
14、參與相關工程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設計;
15、負責城建項目招商審查和項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負責市政府委託承建的市政項目前期工作;
17、參與城建重大項目工程決算的審定及審計工作;
18、參與制訂有關引進外資進行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
19、負責城鄉建設數據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
20、指導、協調、服務建設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21、負責具體聯系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單位。
財務審計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管理;
4、綜合管理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專項經費,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6、負責委系統單位及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2、組織實施部、省、市級建築節能示範項目;
3、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4、組織實施行業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項目;
5、負責建設行業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
6、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技術細則,指導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7、擬訂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8、規范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9、指導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技術創新與質量管理;
10、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11、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抗震鑒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13、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14、配合指導全市城市無障礙建設改造。
審批處:
主要職責:
1、經委領導授權,受各職能處室委託,進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對外受理委各項行政服務事項;
2、嚴格按照各職能處室確認後的許可標准和領導的批示精神進行符合性審核、許可和轉報;
3、配合各職能處室做好入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許可事項和標準的增、減、變更工作;
4、配合各職能處室處理服務事項辦結後產生的群眾投訴、在現場核查及日常監管時發現的問題;
5、及時學習並配合好各職能處室傳達的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開展好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工作;
6、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開發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7、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
8、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核准;
9、指導、協調、服務建設系統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建築業處: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建築業改革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建築工程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建築施工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政策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市建築業(含施工、監理、檢測、商品混泥土、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
4、指導和規范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工程造價咨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建築業各方主體行為;
5、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6、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8、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造價;
9、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質量安全監管處:
工作職責:
1、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現場監督管理;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城市建設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戶外廣告、燈光夜景及景觀工程、市政設施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2、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
3、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
4、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的計劃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審查;
5、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推進和竣工備案及移交工作;
6、負責市政設施施工企業的資質或資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業處:
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市政公用行業的產業政策、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公用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燃氣、管網配套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4、指導規范公用事業體制改革,負責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5、負責公用行業價格調整的報批工作;
6、指導、監督公用行業的生產運行;
7、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規范服務工作;
8、負責監督全市市政設施維護和管理;
9、負責市政大、中型項目的計劃制定、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10、負責中、小型市政建設項目的協調和技術指導工作。
城市給排水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城市內河綜合整治和開發管理;
2、參與編制城市內河綜合整治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3、監督、協調、推進城市內河整治和維護工程;
4、參與編制城市給排水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指導、監督給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
5、參與編制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含管道)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協調、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
6、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溫泉)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
鎮村建設指導處:
工作職責:
1、指導全市鎮村的建設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鎮村建設的政策與法規;
2、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4、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5、組織農村通用設計圖的編制和推廣;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修復工程指導工作;
7、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
人事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建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土建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准和執業資格標准。
系統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市直城鄉建設系統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主要職責
4. 市政工程歸政府哪個部門管
一般由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或建設局管理。
市政工程:
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
5.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 市政監察崗位的職責是什麼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機關科室可能是城市建設科:
擬訂並實施城市建設計劃;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資源管理;負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批與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供水、燃氣、污水處理等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工作;負責實施城市規劃及各類住宅小區、工業集中區、商貿區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綜合配套建設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應是城建監察大隊:
行政管理型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全區建制鎮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對建制鎮規劃區以外的單位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2.實施工程建設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全區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報建、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含建築裝飾、裝修)、質監、監理和檔案管理中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3.實施城市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及城市道路照明等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對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企業相關資質及安全生產等方面進行監察;
4.實施城市房地產管理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規章,對違反城市城市拆遷、房地產開發、經營、交易、租賃、抵押等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5.對各建制鎮城建監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6.在受委託的監察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7.完成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6. 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審批手續流程是什麼
以石門縣為例,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審批手續流程如下:
1、登記:窗口。
責任許可權:申請人將項目所報送資料送政務中心住建局窗口,窗口對申報事項進行登記。時限:1個工作日
2、受理:窗口。
責任許可權:
a、窗口將報送項目資料交相關責任股室進行初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進行受理登記。
b、現場勘察:根據申請單位和個人提出的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勘查,確定施工方案和線路、位置、范圍,提出審查意見。時限:3個工作日。
3、復審:責任股室。
責任許可權:對符合法定條件和相關標准要求的,簽發予以許可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和相關標准要求的,不予許可,註明理由。時限:1個工作日。
4、審核:由分管局長簽發審核意見。
責任許可權:分管局長根據初審、復審意見對審批事項簽署審核意見。時限:1個工作日。
5、核准:分管行政審批局長。
責任許可權:根據項目的初審、復審和審核意見對審批的項目進行核准。時限:1個工作日。
6、發證:窗口。
責任許可權:由窗口通知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製作、發放行政許可證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時限:即時。
(6)城鄉建設局關於市政建設項目批復擴展閱讀:
申報材料:
一、佔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
1、臨時佔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請表(3份)。
2、規劃批准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圖紙資料。
3、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提交安全預案和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
4、臨時佔用城市道路有對道路造成損壞因素的,需提交道路保護措施。
5、道路挖掘工程現場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包括實際挖掘范圍示意圖,圍欄范圍示意圖,施工設備及機具布置圖,原材料及廢料堆放圖等;現場污水處理排放設計及粉塵、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區域現有市政管網和周圍築物、構築物的保護措施;現場衛生及安全保護措施;現場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及責任人。
6、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申請人為企業法人或組織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法人代表證)。
上述申報材料的原件核驗後退還,收復印件。另有註明的除外。
二、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設施。
1、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管線、桿線設施申請表。
2、城市規劃部門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施工圖及施工方案。
3、安全評估報告及事故預警和應急搶救方案。
4、市政管線證明(燃氣管道壓力、供電線電區,是否屬易燃易爆管線等)。
5、影響交通安全的,需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
三、依附於橋梁架設各種管線、桿線 。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4、安全評估報告。
5、事故預警和應急搶救方案。
6、管線架設設計圖紙。
7、橋梁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
7. 市政工程歸政府那個部門管
一般由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或建設局管理。
市政工程:
是指市政設專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屬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於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於市政工程范疇。
8. 城建局和城管是一個單位嗎分別是干什麼的
不是一個的
城管的責任是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城管帽徽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城建局的責任: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4、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8)城鄉建設局關於市政建設項目批復擴展閱讀:
城建局和城管的區別:
一、內涵不同:
1、城管是指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責任不同:
1、城管的責任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2、城建局的責任
(1)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2)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3)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9.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供有效材料→科室初審→現場踏勘→會議研究→分管領導審核→主任簽發→發件
辦理程序
1、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的申請,組織建築設計方案技術審查,當日向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2、各並聯審批部門收到《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簽署《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
3、中心規劃窗口收到並聯審批部門《建設規劃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審查和施工圖紙審核。如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修改意見,明確修改理由,項目申請人修改後重新報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項目業主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4、中心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申請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新建民用建築項目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審查」、「氣象防雷設計審核」、「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審批」、「白蟻防治手續」等並聯審批事項的申報條件
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告知項目業主一次性填報表格,提交相關材料,當天向消防、人防、氣象、市容、房管等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並轉交有關申報材料。
5、各並聯審批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簽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抄告項目業主。
6、規劃窗口根據並聯審批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放驗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報資料
(一)建設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
⑸符合出圖標准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相關單位部門審核意見
⑺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選)
⑻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⑼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二)市政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可選)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
⑸符合出圖標准並加蓋市政府工程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⑺相關部門書面意見
⑻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城鄉建設局關於市政建設項目批復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主要作用: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規劃驗線和驗收,商品房銷(預)售,房屋產權登記等的法定要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網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嫩江縣人民政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10. 城建局和城管是一個單位嗎分別是干什麼的
城市建設管理局和城管不是一個單位的。
城市建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等,內設辦公室等機構,屬城市建設類型。
城管是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10)城鄉建設局關於市政建設項目批復擴展閱讀:
城市建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愛國衛生、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相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二)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市政工程、園林工程、環境工程、公用事業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理、質量、竣工驗收、安全等建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建設資金的收費政策和標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
(四)負責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綠化、排水、排澇、污水處理等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環境衛生和公用事業中的燃氣、城市公共客運的維修和管護。
(五)負責管理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設、園林綠化
建設市場,對全市市政建設和園林綠化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負責指導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和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定級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等相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和公共、公用設施建設、城市市政工程的設計方案,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