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居民醫保忘記繳費了,四月份才補交,是交一年的錢嗎。那一月到三月已經過去了,為啥連前三個月也要補交
醫保需要續交,中抄間不能夠斷,如果購買不足連續12個月及以上,在有住院需求的時候不能夠報銷(除非補繳)。醫保扣費一般是當月扣當月,暫時沒接觸過直接提前繳費的情況,另外每年年中都可能有費用調整,每月一交才更便利。
B. 城鎮居民醫保補繳需要等待3個月
一般都是按照規矩辦理,只能你親自自己去相關部門說明情況如就是按照規矩辦理那你也只能這樣了(各省市情況也不一樣這問沒用)
如是在人才繳納的靈活就業社保你要忘記交了有的地方還等半年才能報銷呢
吸取教訓,以後千萬別再忘記按時繳費了。全家都想著點,這樣重要的事居然全家都忘記本身也有責任
以上僅供參考
C. 為什麼說醫療保險斷交三個月以上就無法補繳
可以補的呀,但是有一條你必須在退休年齡到了楊老師五年醫療不夠的話可以補交的,現在是不可以補交的。
D. 社會保險停交超過3個月後,醫療保險怎麼補交
社保斷交的,可以去社保局辦理補交。
只要你在離職的時候去社保中心開《社保繳費憑證》取回養老保險手冊,等到以後到了新單位就可以交給新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人員,他們就可以給你辦理續交手續,過了三個月也能夠續交 。
醫療保險斷交的現象並不少見,醫療保險斷交後是可以繼續繳費的,但必須按規定以補繳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將中斷期間的全部欠費補齊。
中斷醫保繳費(含未按時足額繳費),醫保暫停記入單位職工個人賬戶並封鎖賬戶,停保期間產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由單位自籌資金按醫保政策規定報銷。
(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交要三個月的擴展閱讀
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E. 醫保三個月沒交怎麼辦
醫療保險連續五個月沒交可以補繳。
職工醫療保險補繳除退休補繳、工作調動時中間間斷了幾個月、個體繳費間斷時間不超過3年的這三種情況之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不可以補交的,只能是重新參保。補交醫療保險不需要交滯納金。
醫療保險在退休時必須積累一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一般規定為20年-30年,並且實際繳費年限必須達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後免費終身享受醫療保險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時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要求,可以按當時的費率標准補交所差的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當地實施醫療保險制度以前,個人的經勞動部門認可的連續工齡和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後連續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年限)。
職工醫療保險補繳:
一、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建立欠費數據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二、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1、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2、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3、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4、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三、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予以受理,並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四、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後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五、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F. 補交醫保三個月等待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一個重要的版原則就是公平與效率相權結合,職工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障待遇要與個人對社會的貢獻適當掛鉤,以利於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也就是說職工要享受醫保待遇必須先要盡到自身義務也就是繳費,不繳費就不能享受醫保的相關待遇,為此各地為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待遇都設定了等待期(觀察期)。
2、設置等待期(觀察期)的的主要目的有:一是為了防止參保人員在確定需要報銷醫療費用時才參加醫療保險以獲取個人利益;二是鼓勵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及時參保繳費,體現社會保險的公平性。
3、所以補繳醫保後三個月才能正常使用與當地醫保設立等待期(觀察期)有關,目前各地醫保的等待期從3-6個月不等,一般是從參保人員首次繳費或中斷繳費後補繳之日,到醫療保險基金履行支付責任之日的時間間隔。
G. 醫療保險中斷三個月可以補交嗎去哪裡交呢
醫療保險中斷三個月可以補交,去社保中心補交,但用人單位和參保人未按規定繳交回醫療保險費的,不答予補交。
據現有的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和參保人未按規定繳交醫療保險費的,不予補交。
本市戶籍參保人因工作變動,無用人單位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由本人繼續繳納。連續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參保人,因工作變動,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後其中斷前後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並計算。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參保年限。
《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對連續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參保人,因工作變動,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後其中斷前後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並計算,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參保年限。
H. 醫療保險中斷幾個月可以補交嗎
醫保中斷,連續3個月中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恢復繳費後,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重新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1年後方可重新享受醫保待遇。
醫保斷繳規定
1、參保人員在停止繳納醫療保險60天內(含60天),續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2、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用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續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3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
3、停止繳納醫療保險費用180天以上,續繳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當月開始計算,6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斷後未補繳欠費的,視同重新參加醫療保險,中斷前的繳費時間不計入連續繳費時間
(8)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補交要三個月的擴展閱讀:
醫保報銷額度
一、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