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市市建設局在哪兒
首先回答你這個問題
成都市建委地址:蜀綉西路69號19-24樓
也是成都市規劃局地址
⑵ 天津市建設局在哪
天津市建設局地址: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131號。
天津市建設局現在名叫天津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簡稱天津市建委。
地圖詳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城鄉建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供熱、燃氣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政公用和交通(不含普通公路)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建設用地規劃和土地利用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市建設資金。負責城鄉建設綜合統計工作。
三、負責交通、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築及配套設施項目的建設管理(不含普通公路)和建設市場管理。負責重大項目建設綜合協調。負責新建區域內地下管網建設施工綜合協調管理。
四、協調指導全市村鎮建設,擬訂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協調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協調推動全市重點鎮建設。
五、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建設工程中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擬訂工程建設標准和技術規范,負責建設工程中建築材料和建築設備使用的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組織編制建設行業技術進步、專業技能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監督管理,編制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專項發展規劃。組織建設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和應用。推進住宅產業化、建築工業化發展。協調推進建設行業信息化工作。
七、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編制房地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參與土地和房屋徵收、住房保障等有關政策制定,負責編制房地產(含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對商品房項目資本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項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管理,指導推動住宅項目非經營性公建的配套,負責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管理。
八、承擔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管理責任。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負責工程造價、招投標、合同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建築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境外和外埠工程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和工程中介企業進津備案管理。
九、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指導農民自建住房結構安全和抗震設防。
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新建市政公用設施特許經營管理。負責燃氣、供熱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參與集中供熱和燃氣價格政策的制定,負責燃氣、供熱行業應急管理。編制風景名勝區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設立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鏈接:http://www.tjcac.gov.cn/xxgk/jgzn/。
⑶ 所有建築的圖紙都是存放在建設局么 求內行
建好的工程圖紙是放在檔案館的
⑷ 建設局窗口圖審中心取號需要什麼手續
去窗口這個審核中心取號,需要身份證。
⑸ 附近哪裡有建設廳
河南省建設廳成立於1983年,是負責全省建設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其建置沿革是:1953年成立省人民政府建築
⑹ 商鋪建設局出的圖紙是有後門的,但小區區民說不安全,不給開後門,業主什麼辦
你好,可以叫所有業主聯名派一代表反饋情況到建設局。望採納!
⑺ 建設局有結構圖嗎
建設局有整套的圖紙包括結構圖。
⑻ 修路圖紙是建設局發嗎
圖紙是設計院設計完蓋章簽字評審,交給建設單位進行下發的。
⑼ 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
一、主要職能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7、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9、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10、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11、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2、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3、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稽查執法
1、工作性質
住房城鄉建設稽查執法是指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住房城鄉建設活動各方主體行為依法監管,以及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監督過程中,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稽核調查、檢查處理的活動,是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的重要內容。
2、主要任務
①、組織對城鄉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市場、住房公積金、建築市場、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建築節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區、城鎮減排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實施稽查。組織城鄉規劃督察員對城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及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②、完善稽查執法制度,形成分級負責、層級指導、協作配合的稽查執法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發現及時、查處有力、指導順暢的工作機制。完善稽查執法信息系統,受理、處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投訴舉報。
(9)圖門市建設局地址擴展閱讀
(一)、建設局職責調整
①、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②、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③、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④、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⑤、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⑥、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⑦、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二)、稽查執法重要意義。
加強稽查執法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推行依法行政、創新體制機制、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工作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近年來,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推動開展稽查執法工作,對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發揮了明顯作用。形成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但必須看到,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違反城鄉規劃、違法違規開發建設、破壞風景名勝區資源等問題仍呈多發態勢,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規范市場秩序的任務還很重。
加大稽查執法工作力度,有利於強化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能,政管理體制,確保各項政策制度落到實處;有利於實現監管關口前移,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有利於及時解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熱點難點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有利於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