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好單位嗎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負責城市,鎮的規劃和建設管理,規劃內編制的行政機關。
跟安容監局是平級單位,都是正科級行政機關。
有一定業務聯系,住建局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的質量,安監局負責監督建設工程的質量,主要是運營,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問題。
② 建設局和住建局區別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遂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③ 遂寧市副市長有那些
2019年遂寧市副市長有羅暉、袁超、徐承 、袁冰、陳伐、羅孝廉、雷雲。
羅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負責科學技術、知識產權、民政、殘疾人事業等工作,分管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殘聯等單位,聯系市科協等單位,聯系民革市委與政府相關工作。
袁超,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負責旅遊等工作,協助分管脫貧攻堅、發展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分管市旅發委,聯系市煙草局,聯系致公黨省委直屬遂寧支部與市政府相關工作。
徐承,市政府副市長,負責政法、信訪、社會穩定、安全生產、城管執法等工作。領導市公安局工作。分管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安監局、市信訪局等單位。
袁冰,市政府副市長,負責投資促進、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衛生和計劃生育、體育、婦女兒童等工作。分管市投促委、市教育局、市文廣局、市衛計委、市體育局等單位。
陳伐,遂寧市副市長,負責工業經濟、國有資產、質量技術監督、通信等工作。 分管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質監局等單位。
羅孝廉,市政府副市長,負責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工作。分管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交運局、市環保局、市人防辦、市公積金中心等單位。
雷雲,市政府副市長,分管農業、林業、水務、國土、供銷、商務、工商、投促、扶貧移民、郵政等工作。聯系民進市委、市工商聯與政府相關工作。
(3)遂寧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市政府會議的准備、組織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公文;辦理國務院、省政府及其廳委局辦發送市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國務院、省政府文件的轉發范圍,負責組織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報告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和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全市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辦理文件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對有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工作,編發《政務信息》、《領導參閱》等,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指導、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和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七)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組織起草或審核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
(八)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做好機關內部行政事務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對管理部門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人事工作等事項實施管理。
(十二)督促落實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十三)綜合管理與統籌協調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民族宗教事務和外事僑務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市直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六)管理市政府駐外機構(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駐成都辦事處),管理市電子政務外網辦公室、市政府服務熱線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 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權職能是什麼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房地產開發、住房體系保障建設、人防管理與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進行建築、房產、人防等行業管理;推進全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並負責區直建設檔案建檔工作。
2、承擔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負責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起重機械設備登記備案工作;負責轄區建築安全數據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項目安全報監備案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費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活動;參與轄區建築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工作;承擔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清理拖欠工程款職責。
4、參與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監督等工作;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質量投訴工作。
5、負責本轄區內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社會評審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建築企業季度統計報表收集上報工作。
6、貫徹執行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對本轄區內施工企業資質申請與市城鄉建設局共同進行現場核查。
7、貫徹執行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職責;負責建築節能減排檢查工作;指導各類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及預拌混凝土、干混砂漿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建築材料應用情況檢查工作。
8、組織實施轄區內非市政府投資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9、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職責,組織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擬訂全區村鎮、牧場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負責區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對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投資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1、參與轄區內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道路、橋梁、廣場、供熱、供水、排水、燃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廠及其他市政設施工程等)監管工作及其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指導、監督工作,檢查計劃的執行;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管理、統計、推進工作;負責與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對口單位的業務來往工作。
12、負責轄區內通村公路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
13、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轄區初級中學開展「三防」教育,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的實施與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費用收繳等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⑤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范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擾御喊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拆耐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實施重點科級項目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緩野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審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
⑥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樣嗎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城建局--主管城鎮建設(主要指城管大隊負責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4、幾年前只有建委後來改為城建局,現在細化為城鎮建設局與城市住宅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