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有什麼用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防止因病致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開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7年,開始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三項醫保制度在不同時期針對不同人群相繼建立,在保障群眾基本醫療、防止因病致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這種體制分割、制度分設、經辦分散的城鄉二元結構也帶來了不公平的問題。特別是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籌資模式、繳費標准相近,享受待遇卻有較大差別。
為此,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15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後,報銷就高不就低、用葯就寬不就窄、定點醫院就多不就少,給參保者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道擴展閱讀:
2020年6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
原則上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同時,立足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准。
過去,患者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才達到大病保險起付線。如今「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避免患者陷入「山窮水盡」窘境,體現政策良苦用心。
⑵ 什麼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
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准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准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四是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
⑶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有何益處
實現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只差臨門一腳,這令人欣慰,也符合公民再分配中的公平原則。
據報道,國家醫保局近日會同財政部、人社部、衛健委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19年全國范圍內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將全面啟動實施。2018年的工作重點是制度整合工作,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啟動運行的地區要抓緊出台方案並盡快啟動實施。
在通知中,還涉及城鄉居民醫保的資金籌集。2018年的標準是:各級財政補助人均不低於490元,個人交費要達到220元(城鄉貧困家庭由醫療救助代繳)。兩者相加,應為710元。這相比新農保初起時的標准——各級政府補助30元,個人繳費10元——顯然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但應看到,新的標准與城鎮職工醫保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改革循序漸進,講究一個「進」字。可以想見,在2019年完成城鄉居民醫保的制度整合之後,調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項醫保制度之間的標准差距,或許將會是下一步的議事日程,這值得期待。
來源:新京報
⑷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農保有什麼區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適用人群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的城鎮成年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
繳費方式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
其中單位要承擔職工工資總額7%,個人承擔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今年由於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經營造成的一定的影響,從今年4月到12月時間段內,將企業單位的繳費由7%下調至6%,以減輕企業負擔。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籌集標准每人每年分別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個人繳納分別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補助分別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集標准要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低很多,約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人均籌資額的1/5。
享受待遇不同: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戶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在職職工住院的費用,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報銷;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報銷;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報銷,退休人員相應提高10%;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在職職工為80%,退休職工為85%。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由於繳費費率較低,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同城鎮職工醫保)以上的部分,按55%報銷,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可累計報銷3萬元。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在起付線(300元)以上的,按50%報銷。
就醫管理要求不同:
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煙台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五區范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12周歲以上的居民,首診需在五區范圍內二級以下(含二級)定點醫院就醫,確因技術水平所限診治有困難的,可本著逐級轉診的原則,辦理市內轉診手續後,再轉至高一級別醫院進行診治。
⑸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屬於哪個部門!
屬於醫保局。
各地醫保局電話,可以撥打區號+12333
⑹ 我國重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意義
可以解決看病難及看病貴部份問題,減輕城鄉居民的負擔。
⑺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當天有效嗎
不是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在辦理之後的下一個繳費年度開始生效。各地是不同。比如安徽這邊是每年7-9月份繳費,從當年度10月份開始到次年的9月之間享受待遇。
⑻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社保有什麼區別
醫保分為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話就是社保裡面的一個險種,畢竟社保也分為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職工社保的話大家也比較熟悉,就算所謂是五險(醫療、生育、工傷、失業、養老)。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包括醫療和養老。所以通常說的醫保其實就是社保的一個險種。
如果是需要自己購買的話,一般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或者是新農合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因為職工社保的話是公司給上的。這些統稱為——社保。社保是基礎,不管你買不買商業保險,都建議先買好社保。雖然社保裡面的醫保的限制比較多、報銷范圍都比較窄,報銷額度也不算高,但是醫保仍然是具有普遍適用性,就算有既往症也是可以報銷的。而且就算是想要購買商業醫療保險,有社保和沒社保的費率也是不一樣的。
商業醫療保險程序都是報銷式的,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賠付不會超過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如果有住院津貼的話,會給賠付多出來的部分住院津貼)。但是怎麼選擇商業醫療保險的話,就需要看自己的情況了,想要0免賠的,還是不介意有免賠額的(就是多少費用以內保險公司不報銷)。是去普通公立醫院還是想要加上什麼特需部、國際部、私立醫院、昂貴醫院之類的。或者還想加上海外的治療資源和費用報銷?或者想要墊付、直付功能?社保外用葯是否可以報銷?
每一個需求都可能對應著不同的險種。而不同險種不同的年齡對應著不同的價格。保險信息不對稱非常嚴重,容易入坑,買保險前仔細閱讀下面的攻略,可以讓你少花幾萬塊冤枉錢: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⑼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