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鄭州市城市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
鄭政〔2007〕4號
第四章參保程序和繳費辦法
第十三條 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第十四條 經審核符合參加居民醫保條件的人員,應當按照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根據征繳計劃開具的繳費通知單,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市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向參保人員製作社會保障卡,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負責發放社會保障卡。
第十五條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學校為單位繳納;其他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家庭為單位繳納。
第十六條 新參保居民每半年或一年繳費一次,繳費時間為每年5月20日或11月20日前;已參保居民每一年繳費一次,繳費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前。繳費地點為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金融機構。
⑵ 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住院如何報銷
鄭州市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住院患者持醫保卡、出院證、出院通知單、住院預交款憑條到所住醫院指定窗口辦理即可。
另外,附錄醫療保險保險情況如下:
一、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為65%、60%、55%。
1、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個月內且在單位不欠費的情況下,個人繳納養老統籌後,每月1-20日攜帶近期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原件、復印件一份及醫保卡可以按個體勞動者參保形式辦理續保。
2、曾隨單位參加過市醫療保險人員,在領取完失業金三個月內,每月1-20日攜帶《失業職工審核登記表》復印件一份、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復印件一份及醫保卡可以按個休勞動者參保形式辦理續保。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繳費年度期間,全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最高年度繳費基數為52952元,最低年度繳費基數為21180.8元。
即參保者最高年繳費10590.4元,最高月繳費882.5元;最低年繳費4236.16元,每月最低繳費353元。基本醫療保險,其月繳費額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鄭州市2008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6476元)6%計算。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的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中的支付比例為95%、90%、85%,個人負擔比例為5%、10%、15%;退休的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中的支付比例為97%、95%、93%,個人負擔比例為3%、5%、7%。
二、鄭州市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職工醫保待遇:為切實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會議決定提高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降低住院參保人員統籌基金起付標准。
一、二、三類(區級、市級、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准由原來的379元、759元、1138元分別降低到3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600元、900元,過去在區級醫院住院花379元以上醫保才報銷,現在300元以上就報了,自己可以少掏79元。
2、提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0348元提高到3.6萬元。
3、提高床位費報銷標准。
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床位費最高支付標准由原來的6元/床日、9元/床日、11元/床日,統一提高到25元/床日。實際住院床位費超出這個標準的,市民要個人支付超過的費用,低於這個標准按實際計算。
4、是降低醫用材料的首付比例。
醫用材料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為20%,個人負擔材料的費用比例比過去降低了20%,如果是心臟搭橋手術,個人將能節省幾千元甚至上萬元。
⑶ 鄭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你說的是不是鄭州市職工醫保回?還是全民答醫保?
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85%,全民醫保是根據醫院級別報銷的,級別越高比例越低。省級醫院是55%,市級是60%。
職工醫保要先辦理養老統籌,然後帶著統籌的資料到時醫保中心辦理;全民醫保可以到社區去辦理,比較方便。
⑷ 鄭州市城鄉醫保新政策
保險來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源在線答疑。
1、從2016年初開始鄭州市醫保可以在河南省內異地使用;2015年7月16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公布《河南省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以下簡稱《任務》),提出破除以葯補醫機制,改革薪酬制度,在今年年內全部實現城鎮居民醫保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
2、由此可見,在2015年年底之前鄭州市醫保是不可以省內異地使用的,但是2015年年底之後就可以異地使用了。
參考
⑸ 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有居住證能辦這醫保嗎我父母要來鄭州幫忙照看孩子
網友你好,目前鄭州市尚未開展居住證繳納居民醫保的政策。建議去人民網強國專論壇為領導留言要屬求盡快開通此功能。如果你是省內的根據現有政策可實現即時結算,報銷比例差不太多。另外醫保報銷是按目錄報銷,建議生病後提醒一聲盡量開醫保范圍內葯品。如果是跨省異按照國家政策你可以去參保地社保局(醫保局)窗口做跨省異地就醫備案。可以直接備案到時某一地區。生病後拿卡就醫即可。
⑹ 鄭州市社區居民醫保卡可以報銷多少
市級(或二類)45%、縣級(或一類)55%。
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可通過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報銷。我市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定點醫療御罩機構類別分別為:市級(或二類)45%、縣級(或一類)55%、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所)、村衛生室65%。
年度內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50元,不設起付線;參保居民門診統籌支付限額,限當年使用,下年度不結轉、不累計。粗猜享受門診規定病鎮凳鬧種醫療待遇的參保居民,可同時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6)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政策文件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參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包括生育醫療待遇、新生兒醫療待遇)。
2、2017年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18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的個人年度繳費標准150元。其他城鄉居民個人年度繳費標准不低於180元。
3、對部分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且醫療費用較高的疾病(或治療項目)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范圍。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患者的門診治療費用實行限額管理,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參保人員門診規定病種合規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⑺ 鄭州市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城鎮職工抄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之間的區別如下:
1、參保范圍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鎮各類學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不受戶籍限制。城鄉居民按現行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待遇。
2、繳費標准和方式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個人工資為基數,按繳費費率每月繳費。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按每年繳費繳費標准繳費。通常職工醫療繳費比城鎮居民醫保繳費要多得多。
3、享受待遇標准不同。城鎮職工住院報銷比例根據醫院等級不同,報銷比例不同。最低報銷比例在80%以上,而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不繳費可繼續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一般在60%至80%,而且繳費一年享受一年待遇。
⑻ 鄭州交居民醫保怎麼報銷比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是居民醫保,保險比例如下: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准。
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如果是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如下: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為65%、60%、55%。
1、在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個月內且在單位不欠費的情況下,個人繳納養老統籌後,每月1-20日攜帶近期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原件、復印件一份及醫保卡可以按個體勞動者參保形式辦理續保。
2、曾隨單位參加過市醫療保險人員,在領取完失業金三個月內,每月1-20日攜帶《失業職工審核登記表》復印件一份、繳納養老保險發票復印件一份及醫保卡可以按個休勞動者參保形式辦理續保。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繳費年度期間,全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最高年度繳費基數為52952元,最低年度繳費基數為21180.8元。
即參保者最高年繳費10590.4元,最高月繳費882.5元;最低年繳費4236.16元,每月最低繳費353元。基本醫療保險,其月繳費額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鄭州市2008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6476元)6%計算。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的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中的支付比例為95%、90%、85%,個人負擔比例為5%、10%、15%;退休的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中的支付比例為97%、95%、93%,個人負擔比例為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