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瀍河分局
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位於洛陽市東部,東與洛龍區接壤,西與老城區毗鄰,北和孟津縣相連,南瀕洛河。總面積34.8平方公里,轄1個瀍河回族鄉,29個社區居委會和11個行政村,7個街道辦事處。居住有回、漢、滿、蒙古、白、苗、壯、彝、侗、水、朝鮮、布依、土家、錫伯、納西維吾爾族、俄羅斯等17個民族,全區總人口17萬,其中,農業人口3.05萬人。耕地總面積589.6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7%,人均耕地0.02公頃。
史新偉 局長
周天龍 書記
郭少傑 副局長
由守明 副局長
史新偉簡介:河南省宜陽縣人,漢族,1967年4月出生,研究生學歷。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10月~2002年9月,在洛陽市地產交易中心任副主任;2002年10月~2005年4月,在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耕保科任副科長;2005年5月~2005年11月,在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規劃科任副科長;2006年至今,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瀍河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2006~2009年)。
【機構設置】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瀍河分局的前身為洛陽市土地規劃局瀍河分局,成立於1997年9月1日。2004年6月29日機構改革,依據洛市編〔2005〕32號文件更名為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瀍河分局。現有人員18人,設局長1人,書記1人,副局長2人,工作人員14人;下轄瀍河回族鄉國土資源所。分局職能是負責轄區內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做好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及周報、月報工作,案件具體查處由土地執法監察機構承辦。負責轄區土地利用現狀年度變更調查、城鄉地籍調查(在市局統一安排下)工作;負責調處轄區土地權屬糾紛(重大糾紛上報市局)工作;負責轄區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的審查上報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的權屬調查、登記初審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耕地保護和開發政策,組織轄區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范圍內農用地轉用、建設用地使用、建設用地徵收上報工作;參與城市批次用地申報前期告知、確認、聽證工作,參與轄區內征地工作,參與批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土地出讓涉及的土地權屬核查工作,參與出讓土地跟蹤管理工作;協助市局和區政府做好出讓土地「招拍掛」前期工作。負責轄區內土地收益金的徵收工作;負責轄區內土地信訪案件的受理、調查、處理工作(重大案件上報市局);負責鄉國土資源所的管理,指導鄉所建立土地協管員制度。
【土地資源】2009年末,瀍河區土地總面積為34.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為589.62公頃,園地面積為17.53公頃,林地面積為50.42公頃,草地面積為13.84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為1644.5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為92.8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為80.48公頃,其他土地為38.75公頃。
【用地管理】2010年,完成組織上報2009年第二、三批鄉鎮建設用地7.7093公頃,配合市局上報三個城市批次,面積41.9542公頃。加強地籍管理,做好日常土地登記發證初審工作,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初審共6宗,面積241141.80平方米;權屬核查6宗,面積21771平方米;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2宗,面積726.5平方米。
【執法監察】一是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衛片涉及瀍河區圖斑總數18個,共計26宗地,合計面積為234.7畝,其中耕地44.2畝。新增建設用地5宗,面積51.98畝,其中耕地44.2畝(合法用地4宗,面積50.78畝,其中耕地42.7畝;違法用地1宗,面積1.5畝,其中耕地1.5畝),實地偽變化21宗,面積182.72畝。違法佔用耕地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比例為3.39%。對新增的一宗違法用地已立案查處,並申請瀍河區法院強制執行。立案查處率和查結率均為100%。二是認真落實土地執法巡查區、鄉月、周報制度,建立健全巡查台賬,巡查次數達49次,巡查人次112人次,巡查上報違法違規用地23宗,面積39.897畝。三是全年立案查處違法違規用地15宗,面積147.836畝(其中耕地19.219畝),其中移交法院強制執行1宗,收繳罰款84.7077萬元。
【信訪穩定】2010年,認真貫徹《信訪條例》和《國土資源信訪規定》,積極做好涉土信訪穩定工作,堅持以人為本、以誠待人、熱情主動、依法化解的原則,抓好信訪穩定工作,全年受理市長熱線3起、市局轉辦案件4起,接訪群眾43人次,處理土地糾紛6起,沒有出現越級上訪現象,結案率達100%;答復人大代表提案1份,提案代表對答復表示滿意。
【規劃修編】按照新一輪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要求,在瀍河區政府修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著眼瀍河未來發展需要,積極籌劃和落實各項修編工作,完成了規劃文本的編制和圖件製作,實現了土地規劃與各專業規劃無縫對接、精準重疊,順利通過了省、市驗收組的驗收,並於2010年5月獲市政府批復。
【鄉所建設】瀍河回族鄉是瀍河回族區唯一的一個鄉鎮,全鄉面積23平方公里。耕地589.62公頃。下轄11個行政村,3.8萬餘人,其中8個村在城市區內。鄉所2006年3月實現人、財、物垂直管理,現有幹部職工4人。2010年,認真落實了土地違法違規執法巡查月、周報制度;實施了201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共變更6宗地,面積為323.9畝;制定出台了加強管理、規范工作、提高素質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有效加強了鄉國土所隊伍建設。
【取得榮譽】「十一五」規劃期間,瀍河分局秉承「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的國土資源理念,牢固樹立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指導思想,立足本職、求真務實,以服務市、區項目建設和狠抓基礎工作為重點,發揮作用,土地管理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連續五年被區委、區政府表彰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先進單位稱號;2009~2010年連續兩年被市局表彰為「年度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被市局被評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單位、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局長史新偉被評為洛陽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模範個人。
(馬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