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業主有沒有權利查看開發商規劃報建手續
開發商應當公開: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建設用地的規劃的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業主有權利查閱上述證件。
『貳』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報建的具體流程有哪些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報建的具體流程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叄』 建築報建需准備什麼材料
1、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專任務書;
2、規劃部門核屬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3)建設局查不到開發商報建資料擴展閱讀: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肆』 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全流程
規劃報建辦事程序
一、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程序
1.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應提交的資料:
(1) 項目建議書批准文件資料;
(2) 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3) 建設項目申請選址報告;
(4) 環境影響報告書;
(5) 選址位置圖及其用地范圍圖。
2.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程序:
(1)提出選址申請:建設單位持所需提交的資料向選址所在鎮規劃建設辦提出選址申請。
(2)提出選址意見:鎮規劃建設辦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初步選址意見。
(3)填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建設單位按初步選址意見填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內有關部分,經鎮規劃建設辦簽署初步意見後,附上應提交的文件資料,統一報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
(4)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後,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交由鎮規劃建設辦發給建設單位。
二、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事程序
1.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提交的資料:
(1)申請用地報告(需說明項目性質、用地依據、建設用途、面積、技術工藝流程及環境要求等情況,並說明被徵用地的類別、水電、交通、房屋拆遷情況);
(2)建設項目的有關批件(主管部門、計劃部門、市鎮政府批復,建設別墅式商品房和連壁式單門獨院商品住宅須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圖或地塊所在區的規劃圖,總平面布置圖(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國土、環保、水電、供電、交通、公路、市政、消防、衛生等)的書面意見;
(5)規劃科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復印件(不需辦理選址意見書的除外)。
2.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程序:
(1)申請建設用地單位備齊規定的文件資料,向所在鎮的規劃建設辦申請定點,並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表。
(2)選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線
鎮規劃建設辦根據其用地性質、面積和范圍,按照城市規劃,議定用地的具體位置和界線,並標注在地形圖或所在規劃的地塊圖上。
(3)徵求意見
申請建設用地單位根據需要徵求國土、環保等有關部門對用地的位置和界線的具體意見。
(4)提供規劃設計要點
鎮規劃建設辦根據規劃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向申請單位提供規劃設計條件,主要審核用地位置和界線,確定建築紅線和其它要求,建設單位根據規劃設計要點進行總圖設計。
(5)審核規劃設計總圖
鎮規劃建設辦組織審核申請單位提供的規劃設計總圖,(主要審核用地位置和界線,確定建築紅線和其它要求),並簽署初審意見後,連同有關附圖、附件統一報規劃科審批。
(6)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交鎮規劃建設辦發給申請建設用地單位。
(4)建設局查不到開發商報建資料擴展閱讀: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文件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准文件,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準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文件的行為。
報建程序
一、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項目登記表。
二、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
三、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1]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
四、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
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項目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文件審查程序。
網路-報建
『伍』 建設工程如何在網上查詢報建手續是否齊全
網上查不到,只能去住建局查。
『陸』 開發商應辦理的報批報建項目有哪些
土建跟消防需要報建。。
報建流程是這樣的:
第一章:項目立項階段
發改委辦理立項審批、投資計劃
第二章:前期准備階段
一、 獲取土地使用權:簽訂國有土地轉讓合同、繳納出讓金契稅、辦理《土地證》
二、 征地拆遷,申辦並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
三、 規劃設計:建委辦理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
環保局:環保評測、日照分析
地震局:地震測試
人防辦:相關人防工程建設方案
民航局:標高申請
環衛、市政等申請
四、 建設項目報建登記,圖紙審核、申請招標,辦理招標投標手續,確定勘察
五、申辦《施工許可證》
六、招標
第三章:工程建設階段
1、施工用水用電及通訊線路接通,保證施工需要
2、施工場地平整,達到施工條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滿足施工運輸條件
4、施工圖紙及施工資料准備
5、施工材料和施工設備的准備
6、臨時用地或臨時佔道手續辦理
7、施工許可批文及辦理開工手續
8、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進行現場交驗
9、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
10、編制工程進度計劃
11、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協調
第四章:項目銷售階段
一、申辦《銷售許可證》
二、商品房銷售及按揭(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並
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後銀行歸還抵押物)辦理
一、申請竣工驗收,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二、申辦建設工程規劃驗收
三、進行權屬登記,取得《商品房權屬證明書》
四、物業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階段
『柒』 房地產公司開發報建需要去哪些部門
幫你從網上找了下,整理完給你看下,希望有些幫助:
房地產公司運作、開發報建流程
1、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要點批復階段
土地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兩個證,加上規劃要點批復,是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前提。
土地證由國土部門頒發,是土地權屬證明,載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載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規劃部門頒發,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線的法律依據;規劃要點批復由規劃部門頒發,是確定土地使用強度指標的法律依據,如容積率啊建築密度啊停車位配置要求啊這些指標都在這個批復里體現出來,包括現在的那個小戶型比例限制要求,也會在這個文件里體現出來。
一般來說,一塊地,必須要由規劃部門核定規劃要點,頒發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下簡稱地規證)之後,才能領取土地使用權證。這絕對應該是必須的程序。因為國土部門必須依據規劃部門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強度,才能計算出土地出讓金,才能在土地證上載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新城鄉規劃法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2、項目公司設立、立項、環境評估、房地產開發資質
這四項幾乎是每一個項目要開始的時候必須要搞的東西。
立項主要考察的是項目的投資額及可行性。操辦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直接去這些部門,譬如去計劃部門,就讓他們給我推薦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公司,去環保局,就讓他們給我推薦環境評估報告的編制公司,然後讓這些公司負責把這些手續辦出來。編制費用稍微給多點都沒關系。
房地產開發資質就比較有技術含量一點,關鍵是專業技術人員難找。
3、總平面審查階段
這個階段各地的叫法不一樣,我聽得比較多的叫「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這個階段就是審查小區的總平面規劃圖紙。
審總平面是整個開發報建過程中最有技術含量的活,這個過程一般都要2到3個月,往往都要和規劃部門反復修改扯皮
4、管線綜合審查、排水許可證
管線綜合審查是規劃部門的專業審查內容之一,
排水許可證是市政部門發的,專門針對小區的排水。現在都是要求雨污分流了。就是雨水和生活污水要分兩條管排。這個東西管的是管徑和流量,以及連接市政管線的位置。然後這個東西反過來又影響管線綜合設計,事實上是一回事。我就不多說了。
5、單體審查、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對單體設計的審查那也是非常嚴格的,但是總體來說,相對於總平面規劃,就比較容易通過一點。
審完單體設計,設計公司再細化一下出建築施工圖,就可以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個過程比較沒什麼技術含量。不值得多說。我就一筆帶過了。
6、消防和人防專項審查
先從消防說起。消防部門是武警官兵,不是政府機構,這個大家心裡要有數。
人防部門屬於政府部門,不是軍隊編制。用於人防用途的那部分地下室也可以搞停車位,但是這部分要被劃出來,不能發產權證。
因為人防用途部分的車位只不過是一種暫用的性質,不能賣,所以開發商絕對會想辦法減少人防面積。
7、節能審查、施工圖審查
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後,設計公司在建築施工圖的基礎上再次細化,完成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等等全部施工圖及結構計算書等,完成節能設計,做一個節能計算書,就可以開始這兩項審查了。
8、余泥排放許可、噪音排放許可、夜間連續施工許可
噪音排放許可,是指只能在規定時間,用規范的,噪音較輕的方式施工。這個是環境保護部門管著的。
9、質量監督、安全監督
質量監督站和安全監督站都是建設部門下屬機構。拿施工許可證之前,必須得去兩個站辦審批手續。
在現實的操作中,但凡涉及到檢測的,就由質監辦;不需要檢測,一般用肉眼就能發現毛病的,就屬於安監的職責。
10、施工招投標、監理報建
首先,我必須說明,按照我國現行招投標法,私營房地產公司(無國有經濟成分),其房地產項目不需要做建築施工招投標,他們可以直接發包。但在某些大城市,譬如廣州,無論什麼企業施工,都必須做招投標。
到建設局備案新增人員資料。監理報建是完成這個監理免招標或招標手續之後的事情,做一個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交建設部門審核一番,認為OK了,發一個監理審查意見。通過了就是
下一步,施工許可證。
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老實講,在我個人的經驗裡面,我從來沒看到建設部門真的做過審核。
11、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所須材料基本上是上面全部手續一個匯總。
12、放線、驗線
這個就簡單的說一說吧。圖紙畫出來之後,要把圖紙上的建築物在實地上落實一個具體的位置,這是個技術活,要測量,定坐標。這個活就叫放線。正式放線的前提是領取了施工許可證。放線後,測繪院會發出一份放線冊。
在工程提前施工,違章施工的場合,都需要做通這個測繪院的工作。讓他們提前來做放線。
這個驗線工作跟日後的驗收有莫大的關系。所以測繪院也得要像皇帝老子一樣供著,尤其是在提前放線的場合。
13、預售許可證
在房地產已經成為了一個產業的城市,預售許可都要求在網上辦理,全程公示。預售許可最重要的條件是:高層建築結構完成3分之2,低層建築結構封頂。這個條件跟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的條件又不一樣:無論層數高低,全部封頂才能放貸。因此現在高層建築往往在完成3分之2的結構,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後,開發商在推盤時都不積極。
在預售許可方面還有個值得一說的地方就是預測繪。房管部門下屬的房屋測量部門,根據開發商提供的圖紙,事先算一個面積。這個叫預測繪。在竣工之後,到實地測量,就是實測了。
14、關於預售中的土地解押
先從土地抵押說起。現在關於土地抵押的規則越來越嚴格了。土地必須在辦理了施工許可證之後才能抵押貸款。貸款額現在基本上都是根據施工許可證載建築規模來確定和發放的。
根據現在越來越嚴厲的銷售管理規則,辦理預售許可證時,該地塊不能有任何抵押。但是,我們都知道一個事實就是:任何開發商都必然會選擇將土地抵押貸款。這就意味著開發商在辦理預售許可證時面臨著很嚴重的資金壓力:要麼還貸,要麼更換抵押物,不然這個預售許可證就出不來了。
還貸是幾乎不用考慮的事情,更換抵押物?更加不可能。哪有那麼多實物可以拿去抵押啊。就算有的,也早就已經拿去抵押融資了,還等到現在啊。這個時候就是考驗人類的智慧的時候了。現在的任務是:即不還貸,又不更換抵押物,又能解押,還要能辦出預售許可證。
此外,在可以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城市(這里說明一下,在建工程抵押不是每個城市都辦得了。很多城市的房管部門不受理這種抵押登記手續),也可以試試,土地解押,換成地面上的在建工程抵押。同樣是利用懸空期來做事。這種方法在國土與房管合並的地方也能用。
15、規劃、消防、人防、管線、質量等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備案,交樓
規劃驗收主要是驗收各項規劃指標是否超標。在封頂之後,竣工之前,就可以做這項驗收了。這項驗收的前提是做驗線,基本上驗線可以通過,規劃驗收的時候也不會有太大的麻煩。質量驗收現在非常簡單了。竣工之後,施工單位、開發商、監理單位,合在一起整個驗收報告出來就行了,然後交給質監站備案。這就完成了。
質量驗收和各專業驗收都完成了,規劃驗收也搞完了,就是最終的到建設局去搞竣工驗收備案。這個備案就沒什麼好多說了。
竣工驗收備案完成,是法定的正式交樓條件。沒有這個竣工驗收備案表,業主可以拒絕收樓。
『捌』 工程項目報建程序是什麼需要的資料都有哪些
(一)報建程序
第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對房地產建設項目進行行政許可審批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施工許可證;(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8)房屋測繪成果;(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建設局查不到開發商報建資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城市規劃 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 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
『玖』 工程項目報建程序是什麼需要的資料都有哪些
一、在完成規劃報建和項目招投標後,領取項目工程報建表格: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收費:由行業管理科計算相關費用並開出收費表;由開發區財政局核算、收費和開出繳費發票。
三、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領取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備案相關表格;建設單位提供中所列資料;送市建工局審定並在市建設工程網上發布。
四、辦理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需提供中所列資料。
五、辦理建築工程放線聯簽。
六、施工合同備案提交材料: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證明書(1份原件);委託人身份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兩份(2份復印件,核驗原件);承包人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第四十七條 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招標項目基本情況;投標人情況;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情況;評標標准和方法。
第四十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足三個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所有投標均被作廢標處理或被否決的。
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後,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評標委員會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
『拾』 詳細的房地產開發報建流程
報建程序
一、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項目登記表。
二、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
三、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
四、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
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項目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文件審查程序。
(10)建設局查不到開發商報建資料擴展閱讀:
報建內容主要有: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投資規模;
(4)資金來源;
(5)當年投資額;
(6)工程規模;
(7)開工、竣工日期;
(8)發包方式;
(9)工程籌建情況。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條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和城市規劃、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經計劃主管部門批準的,還應當報計劃主管部門批准,並納入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第十一條確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堅持舊區改建和新區建設相結合的原則,注重開發基礎設施薄弱、交通擁擠、環境污染嚴重以及危舊房屋集中的區域,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第十二條房地產開發用地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採用劃撥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提出書面意見,作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者劃撥的依據之一: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性質、規模和開發期限;
(二)城市規劃設計條件;
(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要求;
(四)基礎設施建成後的產權界定;
(五)項目拆遷補償、安置要求。
第十三條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建立資本金制度,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20%。
第十四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應當統籌安排配套基礎設施,並根據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