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法中關於下水管道堵了該誰負責
公共下水管屬於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
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一第五十四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等利用相鄰不動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會獲得支持。
(1)在城鄉規劃管理中當就屬於法律關系產生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合同的違約責任具體的形式就是指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所應承擔的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繼續履行合同,即強制履行合同,是指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公司違約後,另一方得請求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合同義務,以實現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預期目標。從合同的本質看,合同之所以存在,主要在於促進交易、保護交易、救助交易。當一項交易出現問題時,合同的作用就象醫生治病一樣盡力使交易脫離危險及重新獲得新生,而不是動輒將其扼殺。繼續履行合同是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下的一種補救方法。在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後,請求強制履行合同是法律賦予另一方當事人的一項權利。
2、採取補救措施,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採取補救措施予以補正。例如,物業管理公司未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作好公用設施維修養護,業主、業主大會可以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對公用設施重新進行維修養護或者進行修理、更換等等。合同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若於履行期內完成予以補正的,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若於履行期屆滿後完成的,違約的合同當事人還應承擔延遲履行的違約責任。
3、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一方違約後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額。例如,業主、業主大會違反招投標法的規定,不與中標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者在中標後要更改物業管理費這種招投標的核心內容,物業管理公司就有權按照招投標的約定要求違約的業主、業主大會支付違約金。又例如,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雙方約定,經過約定的期限,物業管理服務要達到某種程度的水平,而在期限屆滿後未達到,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4、賠償損失,是指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時依法應承擔的賠償對方損失的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是最常用的重要救濟措施。它既可以與其他責任形式並用,也可以單獨適用。
綜上所述,物業管理法是一部針對物業管理方面詳細的法律規定,其中根據物業法下水管道規定,下水道屬於公共設施,如果發生損壞,則物業公司應當承擔維修責任。如果是業主個人原因導致下水道損壞的,業主要承擔維修費用,由物業公司找人維修。業主自行維修的話,要注意不得對臨近住戶的居住環境造成破壞。
2. 共享單車造成了哪些社會問題
1補貼缺失
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提供的是具有公共屬性的產品與服務,又有利於城市交通與環境保護,大多數的運營公司缺乏雄厚的資本,因此在其發展過程中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然而政府卻沒有給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必要的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
2規范缺位
在共享單車行業發展初期,並沒有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在城市的規劃和建設中,並沒有為共享單車的停放安排合理的區域,但是隨著共享單車最初倡導的隨停隨用的理念逐漸傳播擴散,亂擺放問題的出現倒逼政府部門進行行業規范。
3機制不全
尤其是准入機制不健全。對於經營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政府相關部門沒有構建嚴格的准入機制,這就使造成了進入市場的運營公司水平參差不齊,有些公司並不具備提供相應服務的能力卻從事了單車的經營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其後果一方面,加劇了共享單車市場的不良競爭,多數運營公司盲目擴大市場份額卻忽視了對於共享單車的管理與服務質量的提升,另一方面,損害了一部分受眾群體的利益,給共享單車整個行業的發展來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一定程度上影響相關市場的經濟波動。
4監管不當
由於共享單車這種企業主動供給公共服務和產品的情況前所未有,政府未能根據新的變化及時跟進,而是習慣上採取保守措施,導致對共享單車企業管理與服務能力的監督不足,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盲目逐利的行為。執行效果欠佳,相比較之下,上海、北京單車的管制較為嚴格,效果明顯,但是其他各地的單車問題沒有得到很大改善。
5運營公司缺乏有效服務,忽視維修護理工作
共享單車的維護修理工作不到位,大多數共享單車在投放市場一周內就會出現一些林林總總的問題,但運營公司的管理者並沒有設置相關崗位、配備一定人員對於問題單車進行積極的維護與修理,客觀上導致了單車的使用年限和有效利用率大打折扣。此外,也正因為單車缺乏維修,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隱患,當受眾群體使用時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財產的損失,人員的傷亡。
6追求高額利潤,無視市場客觀需求 運營公司之間存在惡意競爭的行為,亂象競爭嚴重,為了求取高額利潤和更寬廣的市場份額,進行不合理投放,有些運營公司像摩拜甚至在市場上打造出一種寡頭壟斷市場的結果。運營公司只看到了消費群體對於單車使用量的需求,卻缺乏科學、嚴謹、精準的市場調查和市場分析,由此造成了在部分地區出現了投放單車飽和狀態下的資源的浪費和無效利用、在用車高峰期用車緊張致使需求無法完全滿足的問題。
7資金成本匱乏,投資風險不容小覷 整個共享單車行業,對於企業家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投資,一場巨大的賭注,政府相關部門習慣上的進行有意制度模糊,不明確表明對於共享單車這一進行了模式創新的行業的態度,使得對於這個行業的發展前景更多了幾分的不穩定性,是一個未知的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