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規劃工作步驟
城建局主要是規劃管理,比如一書兩證的頒發,這些事情,可以先好好學習一下注規考試中規版劃實務權方面的資料。補充一下:我想知道你是考公務員名義進去的嗎?我有個同學和你一樣的情況,人文地理學城市與區域規劃方向,不知道進復試後能不能進去?我這邊是南京的。謝謝!
❷ 請問一個完整的城市規劃項目編制流程是什麼
你問題太籠統了,是想問哪個層級的城市規劃項目,總規?控規?城市設計?每種的流程都不一樣,而且同種項目各地的流程也會有所差別
❸ 城市規劃實施步驟
建議您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裡面對城市規劃的各個方面都有詳細規定:
1、建設項目的選址:
第三十六條需要批准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准或者核准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不受規劃區范圍局限,是區域規劃、市縣域規劃實施管理的手段。
國辦發(2007)6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所有建設項目在審批、核准前和備案後,都必須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審批手續。
2、項目審批核準的前置條件
1、環保部門確認的環境影響評價
2、國土部門的建設用地預審意見
3、規劃部門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
4、其他需要的條件
3、選址意見書辦理程序
建設單位向項目所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選址申請;
規劃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和城鄉規劃要求,提出預選址意見,供建設項目論證研究;已有選址意向的,規劃部門進行現場踏勘;需要編制選址論證報告的,規劃部門應當明確編制和審查要求;
規劃部門依據城鄉規劃、國家和省相關標准和規定,審查建設項目選址申請材料,確認符合城鄉規劃要求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理程序的,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內容應當包括建設項目的選址位置和下一階段規劃要求,附選址位置圖;
國家和省審批、核準的建設項目,其選址意見書經項目所在地市、縣規劃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後,報省規劃部門核發。
4、劃撥土地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後,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按下列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向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規劃條件,必要時應當現場踏勘,核定建設用地位置和界限;
建設單位或個人根據規劃條件編制建設項目總平面圖;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建設項目總平面圖和相關材料,核定其用地范圍、面積和用地性質,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內容應當包括建設用地位置、范圍、用地性質和面積等。
5、出讓土地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按下列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文件向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規劃主管部門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規劃條件和相關材料,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條件。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原出讓合同中的規劃條件,受讓者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換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規劃的公示和公布
第二十六條 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徵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於三十日。
第二十二條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第八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
第四十六條 (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徵求公眾意見。
4、公眾和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第四十八條 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徵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第五十條 ……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總平面圖……確需修改的……應當……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第五十四條 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
❹ 十四五規劃編制流程是什麼
「十四五」規劃研究制定的主要程序為:
1、全面調研。開專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屬面系統調研。全面調研是規劃有效編制的基礎與重要保障。有針對性、全面性的調研工作可以確保規劃制定者充分全面掌握現狀,找准痛點。
2、前期研究。開展「十四五」經濟社會重大課題研究和專項規劃編制。一般以產業為核心內容,對於本地區的基礎產業進行系統分析研究,形成針對各個產業領域的專項研究成果,梳理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核心思路。
其次針對區域重大社會發展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諸如人才發展、環境發展、社會公共服務等領域進行專項研究,以期提升本地區的綜合競爭力。
3、確定思路。形成「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思路並上報上級單位。
4、規劃編制。結合國家、上級規劃思路及要求,編制「十四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
5、規劃論證。對「十四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進行論證。
6、規劃上報。「十四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上報人大通過。
❺ 十四五規劃的編制流程是怎樣的
我曾請教過中大咨詢的「十四五規劃」專家,專家認為, 「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1、前期研究和准備階段:組建工作機構,提出編制「十四五」規劃工作方案,對規劃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開展重大課題前期研究工作。
2、基本思路研究階段:研究提出地區「十四五」總體規劃思路,徵求各部門對規劃基本思路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專家對基本思路進行論證,完善基本思路,聽取人大和政協對總體規劃思路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綱要徵求意見稿。
3、綱要草案形成、報批、發布階段:完善意見稿,提交政府常務會和委常委會等研究審議,形成「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與上一級有關部門銜接,完善草案。提交人大審議批准,由該級地政府發布實施。
❻ 簡述城市總體規劃編製得合法程序
你好來,
第一步,組織編制機關對現行總自體規劃進行評估,向原審批機關報告,依法批准同意後,方可開始修編;
第二步,組織規劃綱要以及規劃草案的審查,召開專家評審會和聽證會等;
第三步,向社會各界公示;
第四步,徵求同級人大意見;
第五部,上報審批機關審批並備案。
第六步,規劃批復後要及時公布實施。
❼ 」十四五規劃」編制前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我曾向中大咨詢咨詢過「十四五規劃」系統的相關問題,當時談到,根據回一般國答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經驗, 「十四五」規劃整個規劃的工作流程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調研,第二階段是專題研究,第三階段是發展思路,第四階段是發展綱要,第五階段是綱要編制。
每個階段規劃相應的成果,形成嚴謹、可控推進計劃,具體執行流程在工作正式啟動後,規劃方還將與當地領導小組共同商定。
❽ 城市規劃申請實施按流程分為哪四步
一、申請人到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申請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專按要求提屬交辦理項目必須的材料,並領取報件回執;
二、窗口將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登記並送至合肥市規劃局報建室(以下簡稱「報建室");
三、報建室按業務分工將申報項目分發到各個業務處室;
四、業務處室約請建設單位對項目現場做必要的勘察,對項目進行初審,將項目提交規劃局業務會或其他會議研究討論(視具體情況而定) ;
五、總工程師審核項目;
六、局長審批並簽發項目;
七、製作並向申請人送達相應的法律文書和審批材料。
❾ 城鄉規劃制定的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願,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
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並報送。
城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鎮人民政府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❿ 新辦理城鄉規劃編制資質丙級資質有哪些流程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2.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3.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下列任務:
(一)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
(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
(四)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