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從沈陽站到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太原北街2號)坐什麼公交啊從北站呢
271、255都到
㈡ 怎麼在沈陽市房產管理局查詢自己的房產備案
你可以登陸住房與房地產信息網查詢,輸入你的相關個人信息就可以查到了
。查不到說明沒有備案
㈢ 想知道: 沈陽市 沈陽市和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在哪
區城建局和平區南五經街8號
區房產局和平區砂山街98號
㈣ 沈陽市住房保障網怎麼登陸啊
http://www.syszfbz.com/
㈤ 沈陽市房產局
1、買房簽合同時復:交首付款20%或制30%。
2、辦理貸款時(或一次性付款銀行辦手續時):交契稅(總價1%或1.5%),銀行手續費(不一定,幾百吧)。
3、交房時(期房大約一年或幾個月後):煤氣開栓費、房屋維修基金、預繳水電費、有限電視初裝費、裝修保障金、物業費、冬季還需交採暖費。(根據物業和房子具體位置金額不等)
大概這些吧,希望能幫到你。
㈥ 沈陽市住房保障辦上級單位是那裡
《沈陽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辦法》已經發布施行。今後,沈陽對低保及低保邊緣住房困難家庭,將實行租賃補貼、實物配租、租金核減三種住房保障方式
㈦ 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城建局是什麼關系
市建委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設市場、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勘察設計市場以及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與管理的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起草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編制下達全市城鄉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籌措與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城建資金的來源渠道;組織研究論證儲備城建項目;參與城市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編制與審核,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對全市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三、承擔城建項目的監管責任;負責城建計劃安排項目的組織實施和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協調解決城建計劃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方案及初步設計審核和工程施工許可、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管理和配套建設工作,依法對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中停、緩建項目進行調查處理;對全市房地產開發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建設和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系統。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監管;擬訂市場管理政策和運行規則,建立建設市場監督、檢查制度,統一管理工程建設市場;負責建設市場准入的監管和誠信體系建設;核發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對全市勘察設計、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六、貫徹落實工程建設標准和定額;組織擬訂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編制補充市建設工程一次性單位估價表;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七、負責市政、公用、建築施工(含裝飾裝修)、安裝、環境施工、商品混凝土和構配件生產等建築業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的管理工作; 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代理、監理咨詢、造價咨詢、質量檢測等各類中介機構的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外出施工和外埠(含境外)建築業企業進沈施工的監管工作。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工程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指導和規范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市場准入和技術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准;負責全市重點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核與設計招投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核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工作,編制建設工程抗震和綜合抗震防禦體系區域規劃;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的執行。
十、負責公用事業管理工作;編制供水、燃氣和城市客運等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供水、燃氣行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供水、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的招投標、質量和安全及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供水、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市供水的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燃氣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科技攻關和新技術的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減排、牆材改革、散裝水泥、住宅產業化和建築材料推廣應用的管理工作,擬訂新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築節能、住宅產業化計劃,推廣新型建築材料、部品及地源熱泵應用和太陽能與建築一體化等可再生能源技術。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和城市道路、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在沈鐵路、民航、郵電等單位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工作。
十三、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責任;負責編制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環境治理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管理和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
十四、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申報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城市建設信息系統和地理信息系統;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建設檔案工作。
十六、研究擬訂建設行業改革、發展規劃和行業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建築企業發展的重大事項;負責指導和組織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築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七、負責擬訂行業相關人才的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系統執業資格培訓和職工隊伍繼續教育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城建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城市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愛國衛生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制定行業作業標准、管理辦法、操作規程並指導監督執行。
(二)負責編制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景觀、環境衛生和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設施維修養護和日常管理資金計劃,經市政府綜合平衡後,指導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景觀、環境衛生設施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審核專項規劃、設計方案。
(四)承擔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方面和市政工程建設市場行政審批的責任,負責垃圾處理等行業特許經營和市場准入工作。
(五)承擔市政工程建設市場管理的責任;負責市政工程質量監督、工程造價、資質審核,監督管理市政、園林行業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
(六)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城市綠化工作,負責城市防汛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㈧ 沈陽市住房和建設管理局詳細 地址和郵編是多少
如果你想要找沈陽的這個住建局他的這樣一個詳細地址的話,那麼你直接可以在網路地圖當中搜索一下就可以直接查得到的。
㈨ 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機構設置
監察處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黨風黨紀、行風政紀、廉潔奉公的宣傳教育;受理和辦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協助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對中心黨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工作;對中心工作人員遵守廉政規定,提高工作效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各部門貫徹執行市委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及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負責組織中心作風檢查評議活動,開展行風建設和專項治理;查辦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案件。
機關黨委
負責中心機關的黨建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中心黨員的教育培訓和考核評優工作;負責對下屬黨支部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指導機關工會和共青團依照各自章程獨立的開展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負責中心的政務工作、行政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文字綜合、辦文辦會、決策督查工作;負責政務公開、觸摸屏和網站管理及對外新聞發布工作;負責信息調研、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中心的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負責中心機關財務工作;負責中心的後勤服務、對外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中心的組織職能、機構編制、崗位設置和幹部管理工作;協助黨組配備和管理中心處級領導幹部、後備幹部;負責中心員工的勞資管理、各種保險的申報和繳納工作;負責中心員工培訓工作的實施、指導和監督;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稽查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建立公積金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上級法制部門的相關業務對接及協調溝通工作;負責組織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相關業務部門開展好公積金業務的法律咨詢、政策調研、法律訴訟及仲裁等事項;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開展普法和法制培訓,提供法律服務等工作。
資金籌集處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和提取業務指導、政策調研與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住房公積金歸集計劃;負責住房公積金信用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個人貸款處
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指導、政策調研與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公積金個人貸款計劃;負責公積金個人貸款風險防範工作;負責開發商保證金協議的簽訂、變更及終止工作;負責與委託銀行、開發商、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部門的業務協調與監督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計劃處
負責編制中心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工作;負責擬定、組織實施中心主要經濟指標計劃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公積金及其它資金核算管理工作;負責資金管理及調度平衡工作;負責統計、財務報表的匯總編制、分析;負責對管理部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信息處
負責中心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營維護及安全管理;負責各種計算機硬體設備的維修、維護及耗材、備件的管理;負責信息系統應用軟體及系統軟體的使用、完善、升級和維護;負責各項系統數據及管理信息的完整和安全;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稽核處
負責對中心及各管理部的財務、業務工作進行監督和審核;負責對機關、各管理部進行財經紀律檢查及行政經費使用情況稽核;負責對中心內部機構的住房公積金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負責對上級審計部門的相關業務及協調溝通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客戶服務處
負責中心所轄各窗口單位服務標準的制定、檢查、指導、評比工作,對客戶服務工作的調研;負責客戶的電話咨詢、投訴並做好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發放管理的協調工作;負責公積金網站、省民心網、市政風行風熱線、市民服務熱線的客戶咨詢、求助、投訴信件的回復;負責受理服務類投訴,轉交其他類投訴,96688服務熱線及系統需求的完善修改工作。
資產保全處
負責中心逾期單位貸款的清收、訴訟與資產保全工作;負責對抵貸資產管理、租賃、變現工作;負責中心涉及法律問題的事務處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另外設有:和平管理部、瀋河管理部、鐵西管理部、大東管理部、皇姑管理部、東陵(渾南新區)管理部、蘇家屯管理部、沈北新區管理部、新民管理部、遼中管理部、法庫管理部、康平管理部、鐵路分中心
負責各區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繳存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提取、轉移、緩存、磁卡製作、提高和降低繳存比例、公積金執法等);負責區域內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發放和貸後管理、負責公積金個人貸款風險防範工作及逾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清收工作;負責區域內資金、會計核算、核算監督、對帳和查詢工作;負責與區域內政府部門、繳存單位、駐管理部窗口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管理部行政管理、員工日常管理和黨群工作。
㈩ 沈陽市建委的工作范圍都是什麼
第三條沈陽市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及省委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省、市有關要求,擬訂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和房地產業、建築業、城鎮燃氣行業中長期規劃及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起草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地方行業標准。
研究提出城鄉建設有關問題的政策措施及建議,統籌推進城建項目投資、建築業產值、房地產投資相關經濟指標的落實,承擔對全市城建城管系統工作綜合協調職責。
(二)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組織編制各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及設計方案的編制與審核。
(三)編制下達全市城鄉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籌措城市建設資金,組織研究論證儲備城建項目,對全市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四)統籌推進城建計劃項目實施,負責城建項目建設方案的審核及初步設計批復,負責市政府交辦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五)指導規范村鎮建設工作,負責宜居鄉村建設、特色小鎮建設等重點工作。
(六)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在沈鐵路、民航、郵政、通訊等單位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建設管理,綜合協調管理城市地下管線,統籌推進綜合管廊建設,負責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協調管理,負責燃氣行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參與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協調和服務,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管理和配套建設,負責在房地產開發的建設用地出讓或劃拔前出具建設條件的意見,負責對全市房地產開發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九)負責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建設市場管理政策和運行規則,建立建設市場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工程招投標、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十)負責建築業企業、勘察設計企業和建設監理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和人員資格管理,對建築行業、勘察設計行業、建設監理行業及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與統計分析。
(十一)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參與組織建設工程超限審查。
(十二)負責城市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建設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科技攻關和新技術的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負責城市建設節能與綠色環保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發展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推進建築節能,擬訂全市現代建築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年度計劃和技術標准、評審體系,組織指導全市現代建築產業項目建設,推廣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利用。
(十三)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施工現場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房屋拆除等過程中的揚塵污染防治和監管,擬訂監管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等相關工作,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驗收階段的違法行為。負責對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規劃設計方案聯合審定工作以及建設工程消防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五)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組織擬訂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編制補充全市建設工程一次性單位估價表,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十六)負責城建城管系統的綜合宣傳工作,負責城鄉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設檔案工作。
(十七)擬訂建設行業人才的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系統執業資格培訓和職工隊伍繼續教育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房屋拆除工程以及城鎮燃氣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擔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相關工作。
(二十)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加強對全市城鄉建設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地下空間建設管理、建築產業現代化工作職責。
(二十三)關於城市地鐵、軌道交通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運營。
(10)沈陽市住房建設局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
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
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參考資料來源:沈陽市城鄉建設局-沈陽市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