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
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新形勢下做好財政管理工作、確保鄉鎮財政資金高效運行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三農」政策、規避財政資金風險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徑。作為最基層的鄉鎮財政所,要結合實際,找准力點,細化辦法,強化措施,逐步建立「職責明確、保障有效、管理規范、監督有力、運轉高效」的財政監管機制,不斷在規范化、日常化、實效化、最優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 細化辦法 力求監管行為規范化
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是落實好黨的各項惠農政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範財政資金風險的必由之路。必須從完善制度、細化辦法入手,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程序規范。一是建立專管員制度。結合資金監管工作實際,設立農業、商貿、教科文、社保和農村財務等五個專管員崗位,並相應制定專管員崗位職責。二是修訂和完善相關制度。按照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要求,不斷更新和完善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重大資金審批、資金使用公示、項目驗收結算、資金監管績效考評等制度。三是細化資金監管程序和辦法。圍繞財政部《指導意見》制定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把所有惠農資金細分農業、商貿、教科文、社保和農村財務等五類資金,並細化監管程序和辦法,作為實施監管的依據和措施,保證監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強化措施 把握關鍵 力求監管工作日常化
做好資金監管工作是一項常年系統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斷在實際工作中尋求力點,把資金監管的關鍵措施融匯到財政業務工作中,推動資金監管日常化。
1、建立資金監管台賬。按照資金監管的要求,對所有財政性資金進行清理,分類整理,分別建立資金監管台帳,對每項資金的「收、撥、用」實行嚴格的動態管理。同時,對跨區域的項目資金,由項目主管單位告知市農村財政管理局及相關財政所,按照有關要求,協調做好資金監管工作。
2、建立信息通達機制。保證上下通達,市直部門在下達資金和指標文件時,明確鄉鎮財政所及相關單位的監管職責,並抄送農村財政管理局。市農村財政局確定專人,負責財政和市直各部門之間資金信息的溝通和傳遞工作,將各類政策、資金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告知財政所。保證鎮內橫向通達,以財政所專管員、鄉鎮農業、民政、教育、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組建財政資金監管QQ群,傳遞資金監管往來信息,並及時向上級財政和主管部門反饋監管意見。
3、創新公開公示形式。公開公示是資金監管工作的關鍵環節,要不斷從形式和內容上進行創新,增強財政資金透明度。一是明確公示主體。把監管資金按不同的主體進行分類,鎮集中公示的有: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退耕還林補貼資金、移民後扶資金、項目招投標情況;村級公示的有:五保金、糧食直補、綜合直補、良種補貼、村級財務收支;相關單位公示的有:中小學校舍危房改造、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等;二是細化公示內容,主要包括各項資金的補助政策、補貼對象、補貼標准、補貼金額、資金撥付的文件、資金監督電話、資金查詢的方式等,每下發一筆資金公開一次,公開時間至少不少於7天;三是規范公示形式,以「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為平台實行網上公開,以會議宣講、發放《公開信》、張貼宣傳標語為形式實行階段性公開,以鎮、村公開欄為固定場所常年公開,切實提高鄉鎮財政資金透明度和知曉率。
4、強化監督檢查。為了把各項資金的監管落到實處,適時開展抽檢督辦。基礎數據核實查、使用情況問效查、項目進度跟蹤查、款項撥付上門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辦整改。
(三)結合實際 突出重點 力求資金監管實效化
1、強化補助資金監管。一是嚴把基礎數據調查核實關,由專管員分兩季對糧食作物種植面積進行調查核實,經農戶簽字後上報歸檔,同時將村組幹部和種糧大戶作為重點,進行抽查核實,確保補貼面積的真實性。二是填發《農村政策監督卡》,認真填寫農戶補貼的面積、標准和金額,作為農戶查看補貼資金依據。三是實行「一卡通」發放補貼資金,嚴格按照各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減少資金發放的中轉環節,以「一卡通」形式直達農戶個人賬戶。
2、強化項目資金監管。項目資金監管是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重點,也是監管工作的熱點、難點之一。緊扣財政部《指導意見》主旨,按照簽訂合同、審立項目、跟蹤檢查、考核驗收、憑據撥款的原則,按程序申報、按進度撥款。嚴格實行報賬制,規范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程序;嚴格實行項目法人、招投標、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四制」責任制,調動鄉村實施項目的積極性;嚴格實行績效評價制,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保證資金使用安全;嚴格實行跟蹤審計制,提高資金的監控能力;嚴格實行項目公示制,對項目的立項批文、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的決算情況在村務公開欄和所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確保項目資金使用在農村公益事業的建設上、體現在為新農村建設服務上、落實在項目資金財政監管的過程中。
3、規范鎮、村資金行為。一是規範本級預算資金管理。按照「鄉財縣管」的要求,實行精細化管理,預算統編、帳戶統設、資金統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市鄉聯網,規范流程,嚴格作業。切實細化預算編制,強化預算執行。二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按照村級財務「雙代理」的要求,村級所有收入統一使用財政局監制的收據收款,由財政所統一開具收據,將款項全部存入財政「農村代理資金專戶」,實行用款按程序申請。嚴格實行民主理財「六字合章」,審核村級各項開支條據。推行農村財務電算化,規范村級「三資」監管代理,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制度,逐年化解村級債務。
(四)建設隊伍 提升素質 力求監管能力最優化
加強隊伍建設是強化財政資金監管的強有力保證。要在業務素質、窗口形象、網路平台、信息調研等四個方面下功夫,全面優化鄉鎮財政新形象。
一是提升業務素質。積極選派幹部參加上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特別是對鄉鎮資金監管人員(專管員)要進行較細致、較實用的業務培訓,重點培訓政策執行力、培訓資金監管的業務技能、培訓實際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財政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窗口形象。為適應新形勢下的資金監管要求,以建設窗口形象為載體,改善了辦公環境、服務大廳環境、活動場所環境。設立惠農資金補貼窗口、家電摩托車汽車下鄉補貼窗口、「三資」監管代理窗口、農村財務「雙代管」窗口及群眾來訪窗口。並在各窗口進行評選「服務之星」活動,有效提升各窗口的服務質量。
三是提升網路平台。充分利用電子網路平台和辦公設備,建立和完善財政與編制信息網,啟用和更新用友財政管理軟體、農村「三資」管理太陽軟體及惠農資金補貼系統。為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通達、情況反饋提供快捷、便利的電子網路辦公平台。
四是加強信息交流。對上做好匯報,堅持進展情況一月一匯報、典型經驗專項匯報、專題調研總結匯報。橫向做好交流,堅持「走出去,引進來」的做法,多與兄弟單位聯系,多向先進單位學習。學習先進經驗,引進先進做法,深化監管措施,促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向更高的要求、更新的走向、更有力的突破上深入發展。
② 財政部門如何加強美麗鄉村建設資金監管
財政部門負有對資金監管的職責,其按監管過程可分為分配、使用、績效跟蹤三方面內:
一是資金容分配環節。要按照公正、公開、公平,完善扶貧資金分配機制,進行科學分配。
二是資金使用過程的監管。 一要實行陽光操作,全面推行項目公告、公示制;二要進一步發揮基層財政就地、就近實施監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對項目的巡查機制;三要積極與紀檢監察、審計部門配合,開展重點監督檢查,強化日常的督查;四 是加大懲罰力度,對發現的挪用、侵佔等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三是健全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對美麗鄉村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綜合考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
③ 宣城聖聯錦城資金由政府監管怎樣的監管方式
截取宣城市宣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公開文件(網址:http://www.xcfdc.gov.cn),詳情最好去宣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咨詢(地址:宣州區地稅局斜對面建設科技大廈)。
截取文件如下: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宣城市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
宣政辦〔2013〕42號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宣城市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宣城市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3年11月8日
宣城市市區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防止交易風險,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用於相關工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1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0〕5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總房價款。
第三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主管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市房地產管理局具體承擔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
市公積金、人行、銀監等管理部門及金融機構應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工作。
第四條 本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遵循政府監管、銀行參與、專戶專存、專款專用的原則。監管資金分重點監管資金和一般監管資金。對用於支付建築安裝、設施配套等建設費用的預售資金進行重點監管。重點監管資金標准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造價站結合區域、建築結構、用途等因素綜合確定後公布,並適時調整。對足額交存重點監管資金以外的一般監管資金,可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方式提取。
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完成房屋初始登記止。
第五條 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建立統一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監管系統」)。通過監管系統對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網路化管理。
第六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具備資金監管所需的金融管理業務能力及網路技術條件的商業銀行,可以向市房地產管理局申請開展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後,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應當登錄監管系統,填寫並提交監管賬戶申請表、預售資金使用計劃書及企業基本信息等,並持以下材料到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開戶審核手續:
(一)基本戶開戶許可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房屋面積(預)測繪報告書;
(五)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
(六)其他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
以上材料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章。
第八條 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核通過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開戶通知書》,房地產開發企業憑開戶通知書,按照一個預售許可申請對應一個賬戶的原則,選擇商業銀行開戶行開設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監管賬戶應當按幢或多幢開設。監管賬戶開設後,登錄監管系統列印《宣城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並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商業銀行開戶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方簽訂監管協議。
第九條 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地址;
(二)監管項目的名稱、坐落位置;
(三)監管賬戶名稱、賬號;
(四)監管項目范圍;
(五)重點監管資金使用計劃;
(六)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條 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全部存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現金(包括定金和房價款)和通過其它賬戶收存購房人支付的房價款。
購房人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繳款通知書,通過商業銀行網點櫃台或者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pos機將房價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持商業銀行開戶行出具的繳款憑證或pos機簽單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換取購房發票。購房人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提供監管賬戶作為貸款到賬賬戶。
第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新建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登記備案前,應當查驗並保存購房人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的憑證。
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開戶行發現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未進入監管賬戶的,應在發現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市房地產管理局。
市房地產管理局應當對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工程進度進行實地核查。
第十三條 每筆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並留存重點監管資金後,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通過監管系統申請提取重點監管資金以外的一般監管資金,優先用於項目建設和支付稅款。
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資金監管系統提交一般監管資金撥付申請表後,市房地產管理局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網上自行列印同意撥付證明,並持同意撥付證明到商業銀行開戶行辦理資金劃撥手續。
第十四條 重點監管資金使用計劃以項目建設方案及施工進度作為編制依據,按照取得預售許可證、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二分之一、主體結構封頂、竣工驗收合格、完成房屋初始登記等五個環節設置資金使用節點。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項目工程建設實際情況,在重點監管資金使用計劃中合理確定每個節點的資金使用額度。
第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以下資金使用節點申請使用重點監管資金:
(一)取得預售許可證後,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核定總額的30%;
(二)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二分之一後,累計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核定總額的50%;
(三)主體結構封頂後,累計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核定總額的70%;
(四)竣工驗收合格後,累計使用資金額度不得超過重點監管資金核定總額的95%;
(五)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後,解除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第十六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開具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等材料向市房地產管理局提交使用重點監管資金的申請,市房地產管理局及時審核相關資料,並對項目工程形象進度進行現場查勘,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重點監管資金使用撥付。具體資料為:
(一)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達到規劃設計總層數二分之一的,提交施工、監理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三)主體結構封頂的,提交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證明;
(四)竣工驗收合格的,提交《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五)完成房屋初始登記的,提交《房屋產權登記證明書》。
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提取重點監管資金,市房地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出具同意撥付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開戶行應當依據市房地產管理局出具的同意撥付通知書及傳輸的電子信息,於當日撥付監管資金。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資金支付給項目工程建設相關單位。
第十九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的,市房地產管理局暫停監管資金的撥付,並組織依法查處。
(一) 已撥款項未按規定使用的;
(二) 未將預售款存入監管賬戶的;
(三) 未按本辦法要求進行整改或履行處罰的;
(四) 未按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將項目工程建設資金支付給相關單位的;
(五) 存在其它違反本辦法規定使用預售款行為的。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將所轄開戶行監管賬戶內的相關信息匯總後,及時提供給市房地產管理局。
第二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從一般監管資金中結算退款。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按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市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政辦〔2010〕110號)規定交存項目資本金的項目,暫不納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范圍。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因拖欠農民工工資或其他違法違規等行為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市房地產管理局可暫停其商品房網上預(銷)售,並按本辦法規定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房地產開發企業經整改並消除影響後,市房地產管理局應及時恢復其商品房網上預(銷)售。
第二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責令改正,並暫停監管資金撥付;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暫停其商品房網上預(銷)售,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記不良行為記錄。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開戶行未按照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及時入賬、撥付監管資金的, 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擅自撥付或者挪用監管資金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追回款項,市房地產管理局暫停與該違規銀行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虛假證明或採取其他方式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將其違規行為記入該企業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 在預售資金監管工作中,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規定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的格式文本由市房地產管理局會同市人行、銀監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 對納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范圍的項目,可暫不按宣政辦〔2010〕110號文件規定交存項目資本金。
第二十九條 政府承建的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以外和各縣(市)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負責解釋。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
檢察院,宣城軍分區。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8日印發
④ 開發商遲遲不交房,怎麼向開發商的監管部門建設局寫材料報告
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交房,您可以要求支付遲延交房的違約金
⑤ 建設資金監督管理 可否不通過銀行進行
首先,資金來提供方將資金存入中自國建設銀行後,中國建設銀行對資金提供專業監管服務,保障資金的安全性。資金接收方按照與資金提供方簽訂的合同履行相應義務或在滿足特定的管理要求的情況下,即可獲得相應的資金,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其次,資金提供方將資金存入建設銀行可以獲得存款利息收入,監管期間資金還可實現保值。同時,交易各方在建設銀行網銀上即可完成協議簽約、監管資金存入、資金劃轉支付,手續非常簡便。此外,交易各方還有機會享受到建設銀行提供的咨詢顧問等相關配套服務。
⑥ 預售資金監管是什麼意思
資金預抄售監管是指由房襲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第三方監管,房產開發企業須將預售資金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只能用作本項目建設,不得隨意支取、使用。
預售資金監管成為焦點,顯示政府部門對開發商監管力度越來越嚴厲。此監管措施旨在防止資金被挪作他用從而造成爛尾樓。而一旦預售款不得他用,一些開發商可能會因為資金鏈緊張而快速推盤或促銷,盡快回籠資金。房價有望再降,這對購房者而言,自然是利好消息。
(6)如何向建設局申請監管資金擴展閱讀
從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商業銀行應為支行級以上的銀行,且為該商品房項目的按揭銀行,達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所要求的將預售資金賬戶管理信息與房地產管理部門聯網的各項規定和技術條件,實時為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預售資金賬戶信息。
同一項目(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准項目名稱為准)建設總規模在10萬平方米以下的,只能設立一個監管賬戶。項目建設總規模在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可以設立不超過三個監管賬戶。項目建設總規模以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總建設規模為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金預售監管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房地產開發網-關於加強和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管理的通知
⑦ 資金監管類怎麼寫
二手房資金監管就是為了保證二手房資金安全由各地區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搞得一個交易流程回,主要流程是這樣的,有資答格的成員是在各地房管局備案的中介機構,個人是沒有權力進行二手房交易的,都要通過專業的機構,首先有資格的中介機構要在各地的房管局進行網上交易備案申請,並備案相應的操作人員,然後備案的中介機構有了新的房源就可以掛牌在房管局的專業二手房網站上,能掛牌的前提是這套房子是合法的,有房管局的檔案系統統一識別,如果有了買主,然後中介機構的備案的操作人員協助買賣雙方在網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提交給房管局,這樣買方將合同中約定的首付款或全款打到指定的資金監管機構,然後買賣雙方拿著網上簽訂的買賣合同(列印出來的)到房管局過戶,過戶完成後,資金監管機構將資金打給賣方.大概的流程就是這樣
⑧ 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部門資金申請報告怎麼寫
中哲咨詢網上有關於資金申請報告的目標大綱,你去看看有不有你需要的,希望有幫助到你。
⑨ 監理有監管建設單位資金使方向的權利嗎為什麼建設單位去房管局申請帳戶資金時還需要監理簽字呢
監理怎麼可能管得了建設單位。這是銀行和主管部門推脫責任,拿監理單位墊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