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567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內單計價規范》的公告容
現批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2年12月25日
㈡ 建設部關於建築勞務服務資質的規定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准實施意見》
五、有關說明和指標解釋
(三十三)對於原《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以下簡稱原標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等7個專業承包資質,在相應專業工程承發包過程中,不再作資質要求。
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專業工程分包時,應將上述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拆除作業按工程性質由具有相應資質類別的企業承擔。
(三十四)對於原標准中並入了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高聳構築物、電信、水工建築物基礎處理、堤防、水工大壩、水工隧洞、火電設備安裝、爐窯、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管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12個專業承包資質,在相應工程承發包過程中,可按工程性質和規模由具有相應類別和等級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
其中,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中車站建築由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承擔。
(三十五)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資質情況如下:
1、涉及公路方面的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2、涉及水運方面的資質: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航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通航建築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3、涉及水利方面的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水工金屬結構製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水利水電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4、涉及通信方面的資質: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5、涉及鐵路方面的資質: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6、涉及民航方面的資質: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7、涉及多個專業資質: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隧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核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資質、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三十六)中央建築企業是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主業為建築業或下屬一層級企業中建築業企業數量較多的企業。
中央建築企業下屬一層級企業是指中央建築企業全資或絕對控股的建築業企業。
(2)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民工進場須知擴展閱讀
一、資質申請和許可程序
(一)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應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
(二)企業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應按照《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申請程序提出申請。軍隊所屬企業可由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出申請。
(三)企業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按照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其門戶網站公布有關審批程序。
(四)企業申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按照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其門戶網站公布有關審批程序。
(五)企業首次申請或增項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其資質按照最低等級資質核定。
企業可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的各類別資質,申請資質數量不受限制。
(六)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一級升特級)、資質增項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核查其申請之日起前一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無《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並將核查結果作為資質許可的依據。
(七)企業申請資質升級不受年限限制。
(八)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其門戶網站公布企業資質許可結果。
(九)資質許可機關對建築業企業的所有申請、審查等書面材料應當至少保存5年。
(十)《標准》中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包含的建築物糾偏和平移、結構補強、特殊設備起重吊裝、特種防雷等工程內容,可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擁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負責人個人業績情況,批准相應的資質內容。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特殊情況,需要增加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的,可參照「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准」的條件提出申請,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批准後,由提出申請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予以頒布,並限在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實施。
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但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相應類別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完成的相應規模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其工程業績申報。
其它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按照首次申請的要求辦理。
(十一)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除外)、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企業資產的審核,由企業工商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其中通過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築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建築企業」)直接申報的,由中央建築企業審核。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及中央建築企業將審核結果與企業申報材料一並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審核結果與企業基本信息一並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公示,並組織抽查。
(十二)企業發生合並、分立、改制、重組以及跨省變更等事項,企業性質由內資變為外商投資或由外商投資變為內資的,承繼原資質的企業應當同時申請重新核定,並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並、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有關規定辦理。
二、申報材料有關要求
(十三)企業首次申請資質,申請資質升級、增項、延續、簡單變更、遺失補辦證書,以及發生合並、分立、改制、重組、跨省變更等事項後申請資質的,分別按照以下有關要求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清單》要求,提交相應材料:
1、不具有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首次申請要求提交材料。
2、已具有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同類別高一等級資質的,以及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請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按照升級要求提交材料。
3、已具有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企業,申請增加其他類別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增項要求提交材料。
4、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的企業,申請延續證書有效期的,按照延續要求提交材料。
5、企業發生合並、分立、改制、重組、跨省變更等事項,企業性質由內資變為外商投資或由外商投資變為內資的,按《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並、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6、企業因企業名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本省級區域內)等發生變化需變更資質證書內容的,按簡單變更要求提交材料。
7、企業遺失資質證書,需補辦資質證書,按照遺失補辦要求提交材料。
(十四)企業應提交《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專業資質的,每涉及一個方面專業,須另增加《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十五)資質受理機關負責核對企業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對後退還企業。資質受理機關受理後,申報材料不得修改更換。
(十六)資質許可機關對企業申報材料存疑的,企業應當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證明材料,必要時須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十七)附件材料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工程業績資料」的順序裝訂,規格為A4(210mm×297mm)型紙,並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報說明,採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
(十八)企業的申報材料必須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須同時附翻譯准確的中文譯本。申報材料必須數據齊全、填表規范、印鑒齊全、字跡清晰,附件材料必須清晰、可辨。
(十九)實行電子化申報資質的具體要求另行制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准實施意見》的通知
㈢ 建築工地農民工進場培訓多長時間
時間不一定的,有的10幾個小時,有的8個小時,不同工種,不同地方都有差距。
㈣ 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
你要知道的《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內全文如下:
住房城鄉建設容部辦公廳
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
建辦人〔2018〕60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和職業資格清理規范相關要求,按照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饋意見,經研究,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和發放《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關於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中相關規定不再執行。
我部將研究制定指導各地規范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教育培訓的相關政策,做好工作銜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評價機制,進一步提高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13日
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 網上答疑
最近在改版,沒有顯示出來,稍等一段時間看看,或者直接打電話到去問。
㈥ 在工程建設中,哪部法律法規或標准規范中提到或者涉及到"施工方案要先審批通過後才能開始施工"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號)。主要做了如下修改:一是進一步減少證明事項,將施工許可條件中的「建設資金到位證明」修改為「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同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二是減少施工許可前置條件,刪除了施工許可條件中「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和「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的要求;三是壓縮審批時限,將施工許可審批時間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
3.關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4〕34號)。主要做了如下修改:一是減少證明事項,將資金證明修改為「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二是實行告知承諾制,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施工許可決定並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將申請人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三是簡化施工許可前置條件,刪除施工許可證申請表(樣本)中的「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監理合同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4.關於《關於加強民用建築工程節能審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號)和《關於認真做好<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准>宣貫、實施及監督工作的通知》(建標函〔2005〕121號)。廢止這兩個文件,取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
上述規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減少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數,減化了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施工許可的法定審批時間減少一半以上,在建設資金落實方面推行告知承諾制,這不僅可以大大減輕企業負擔,審批時間和效率也將明顯提高。
此外,關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修改的主要內容是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改為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目前正在徵求有關部門意見;關於《燃氣服務導則》(GB/T28885-2012)和《城鎮供水服務》(GB/T32063-2015),主要是增加完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報裝服務流程、環節、時限和服務規范等內容,規范服務行為
㈦ 進城務工人員的務工須知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聘)用農民工,應當在明確勞動關系15日內,以書面形式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㈧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1567號文內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567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