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簡答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准
2019年新農合收費標准也公布了,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上做了一些專調整,繳納的屬費用由2018年的180元每人提高到220元每人,醫保的繳費金額又提高了一個檔次。1計生兩戶、一類低保、五保、一二類殘疾(有證)戶不予收繳;
2二類低保、三類低保、四類低保、三四類殘疾、貧困戶、其他戶全額收繳(220元/人);
註:(二類低保減免150元/人、三類低保減免90元/人、四類低保減免70元/人、建檔立卡戶減免50元/人、城市低保減免70元/人,減免資金將在完成收繳後統一補發至農戶一折通)。
❷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什麼時候交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繳納費用的時間,按照地區不同,繳納的時間也各不相同,但都是基本上在年底前截止繳納(如2018年12月31日)。按照江蘇南通海安的繳納時間為例,海安的繳納時間為每年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繳納下一結算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例如海安地區的繳費主要是在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都可以繳納。比如2018年5月1日至12月20日繳納的,是為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的結算,而不是2018年的費用,是為了繳納2019年醫療保險的費用。但是不算在內,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區鎮人社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就可享受。
(2)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目標擴展閱讀:
按年度正常標准續繳的居民如需社保卡代扣醫保費,可先攜帶戶口本和合作銀行為江蘇銀行的本人社保卡,到戶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服務站申請辦理代扣手續後,再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江蘇銀行任一營業網點開通銀行卡功能,並向社保卡銀行帳戶中存入足夠資金。
資金余額要不低於每年公布的居民醫保個人繳納標准,確保銀行在12月15日前扣款成功。居民醫保繳費與待遇水平直接掛鉤,未在規定登記、繳費期內辦理參保或參保後中斷繳費居民,首次參保或續保後,一旦逾期不繳或未足額繳費,要在6個月的待遇過渡期後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的各項待遇。
參考資料:南通海安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公布----人民網
❸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繳費檔次是如何劃分的
2018年度城鄉復居民醫保政制策作了適當調整,繼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了城鄉居民醫保的總體籌資標准,各級財政投入增長約14個百分點。同時,充分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個人繳費標准適當提高。
凡是未參加本市其他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具有本市戶籍,年齡超過18周歲的人員;具有本市戶籍的中小學生和嬰幼兒;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生、高職高專學生以及非在職研究生;符合規定的其他人員。
另外,繼續對困難人群參保進行幫扶補助,對城鄉居民中的低保對象、重殘人員以及高齡老人等,政府相關部門繼續對他們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減免。
此外,對城鄉居民個人負擔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心腫瘤放化療、部分精神病治療等四類疾病,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再報銷50%。
❹ 基本醫保的目標
確定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有多種可選擇的目標:
(1)保障全部醫療需求;
(2)保障大部分醫療需求;
(3)保障既定的醫療需求;
(4)保障基本醫療需求。
❺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內容是什麼
第十五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主要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
第十六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葯范圍、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及住院病種目錄暫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可視實際情況適時修訂。適當提高對採取中醫葯治療參保居民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適當增加適宜少年兒童診療的葯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具體辦法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含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參保城鎮居民符合規定需住院治療的,可就近選擇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急診、搶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應在3個工作日內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 參保城鎮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住院(含家庭病床)醫療費用,實行確定起付標准、超過起付標准以上部分按醫院級別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額控制的辦法。
(一)起付標准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50元;一級醫院35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700元。
(二)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住院和門診大病的總費用):城鎮非從業居民3.5萬元、少年兒童4萬元(參保城鎮居民連續繳費滿10年的,從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額可予適當提高)。
(三)起付標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在不同級別的定點醫療機構,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1.城鎮非從業居民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承擔30%;
一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
二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
三級醫院,統籌基金支付40%,個人承擔60%。
2.少年兒童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鎮非從業居民相應標准提高5%執行。
(四)門診大病包括:門診特殊病種(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門診腎透析、器官移植術後服抗排斥葯)和慢性病(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
門診治療特殊病種和慢性病管理辦法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門診治療特殊病種: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負擔50%;門診治療慢性病:一個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累計超過350元的,超過部分由統籌金按照50%的標准支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和支付范圍以外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再負擔,可以通過建立大額醫療補助、商業健康保險或醫療救助等方式解決。
(六)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率不超過15%,風險儲備金不低於15%。
第十九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一)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三)打架、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致傷病的;
(四)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
(五)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等進行治療的;
(六)屬於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七)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支付費用情形。
第二十條 因病情需要轉院或赴外地治療的,其轉診條件、轉診程序、轉診要求及費用審核報銷辦法按《西安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轉診暫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參保居民因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准,根據我市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變化情況,按照收支平衡、待遇逐步提高的原則,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適時進行調整。
❻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我這里是說每年的10月15前後繳費,然後說醫保年度為當年的1月至12月。不是很明白
2014年10月15左右繳費,那麼醫保年度是2015年1月至12月。
說當年交費 醫保專年度是當年的1月至12月的說法是錯誤屬的。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都是今年繳費,下一年享受醫療保險。一年不繳費 下一年就不享受醫療保險。
❼ 城鎮居民醫保每年交多少
繳納標准:
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繳費和補助標準是:
1、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2、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120元,其餘440元由政府補助;
3、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330元,其餘230元由政府補助。
(7)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年度目標擴展閱讀
報銷比例;
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四、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❽ 城鄉居民醫保2018年度任務清單是否已經出爐
2018年7月26日獲悉,國家層面城鄉居民醫保年度重點任務清單首次出爐。除了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外,還將完善醫保服務協議管理,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此外,明確明年將全面啟動實施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2016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就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政策明確提出了「六統一」的要求,即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
「這是國家醫保局成立後頒布的首個全國性政策,也是首次明確實現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時間表,意味著不久將徹底結束基本醫保制度『分群體設立』的局面。」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表示,將財政人均補助標准和個人繳費標准同步各提高40元,將增強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入能力,確保制度健康持續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