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有哪幾個階段
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指標分為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專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屬顯示度六個方面。
考核分為三個階段:
1、城市自查: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各城市應做好降雨及排水過程監測資料、相關說明材料和佐證材料的整理、匯總和歸檔,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指標做好自評,配合做好省級評價與部級抽查。
2、省級評價: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定期組織對本省內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的城市進行績效評價與考核,可委託第三方依據海綿城市建設評價考核指標及方法進行。績效評價與考核結束後,將結果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
3、部級抽查: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各省上報的績效評價與考核情況,對部分城市進行抽查。
② 海綿城市中 雨水過多導致城市內澇怎麼辦 安裝一個雨水調蓄池
海綿城市(水資源管理策略和方法)
海綿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也可稱之為「水彈性城市」。國際通用術語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並加以利用。
「海綿城市」材料實質性應用,表現出優秀的滲水、抗壓、耐磨、防滑以及環保美觀多彩、舒適易維護和吸音減噪等特點,成了「會呼吸」的城鎮景觀路面,也有效緩解了城市熱島效應,讓城市路面不再發熱。
01>>我們提供海綿城市建設的咨詢服務
海綿雨水」不僅擁有10 多年的雨水控制與綜合利用項目經驗,而且通過整合廣泛的合作平台和國內外經驗豐富的專家團隊, 為海綿城市建設提供切實可行的規劃設計和實施方案,參與了半數以上試點城市的申報和建設。
02>>我們提倡源頭治理和生態治理
一般雨水系統的設計指導思想是及時、迅速地排除降雨形成的地表徑流。但是在流量設計時沒有考慮對雨水徑流的利用。因此 , 一方面是斥資建設龐大的雨水排放系統將雨水徑流排出城市 , 另一方面卻是城市地下水補給不足和淡水資源缺乏。也就是說, 雨水作為一種天然的水資源經過我們目前的管理方式由水資源變成了水的污染物, 成為城市向外圍擴散污染的非常大的源頭。
我們把雨水看做資源進行可持續利用,從源頭入手,根據不同下墊面特徵和項目需求,採取不同的雨水收集和處理方式,實現對於中小型降雨的就地入滲和利用,對大型和特大型降雨實現就地滯留,在滯留之後進行延時排放,利用延時錯峰減小城市排水管網的壓力。
03>>我們協助提供海綿城市專項規劃
傳統的建設或改造項目針對雨水徑流採取「管網——水系」工程模式,將雨水進行排放和引流,直接排往城市水系。既沒有對相對干凈的雨水進行利用,也沒有起到就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的作用。分散式城市雨水管理的解決思路是不把雨水排向區域外,而是將其聚集在區域內,利用區域內的公共空間對雨水進行滯留、滲透和利用, 只將多餘的雨水排到城市排水管網中, 以此來降低城市排水管網的壓力。
在我國高速城市化進程中, 如果在雨水管道系統設計和用地規劃上,考慮雨水滲透和綜合利用,合理、充分地利用雨水資源,那麼既能緩和城市水資源危機,又能增加土壤中的含水量、調節氣候,從而改善城市的生態環境,減少所需雨水管道容量,緩解城市內澇,減輕水體污染,增加淡水資源。
我們擁有業內一流的專家團隊,可以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並與城市總體規劃、排水防澇規劃、水環境治理規劃等專項規劃充分協調,提供系統化的規劃設計建議。使規劃成果更加合理、可行,實現污染治理、水資源平衡和排水防澇的多種目標。
04>>我們提供項目的設計和管理
水資源問題因地而異 , 根據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 , 不同項目的設計目標也有所差別。 一般情況下,不同下墊面的雨水收集和處理方式不同。 通過雨水量的計算 , 採用相應的管理模式 , 實現對於中小型降雨的滯留和利用 , 對大型和特大型降雨實現滯留 , 在滯留之後進行延時排放 , 利用延時錯 峰減小城市排水管網的壓力。
我們有一個專業的設計團隊,已經擁有超過上千個項目的設計經驗,可以把雨水系統和道路、建築、景觀等城市管理的各個方面緊密聯系。我們有能力充分利用城市的公共空間(屋頂、綠地、廣場、公園等),通過雨水徑流的管理策略,使其變為有雨水管理功能的基礎設施。我們兼顧控制水量與水質,從點到面,形成分布式的管理網路,在雨水徑流到達受納水體之前進行處理和利用,降低徑流總量、改善徑流水質、補充地下水,助力海綿城市的建設。
③ 城市水系統健康循環與水環境恢復技術是市政工程嗎
是的: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23號)印發以來,各有關方面積極貫徹新型城鎮化和水安全戰略有關要求,有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在有效防治城市內澇、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為本、自然循環。充分發揮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充分發揮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墊面對雨水的滲透作用,充分發揮濕地、水體等對水質的自然凈化作用,努力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循環。 堅持規劃引領、統籌推進。因地制宜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具體指標,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相關規劃,完善技術標准規范。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實施源頭減排、過程式控制制、系統治理,切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和防災減災能力。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二、加強規劃引領 (三)科學編制規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等相關專項規劃時,要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其剛性控制指標。劃定城市藍線時,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空間格局。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區域排放總量,不得違規超排。 (四)嚴格實施規劃。將建築與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保持雨水徑流特徵在城市開發建設前後大體一致。在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環節,要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寫明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提交備案機關。 (五)完善標准規范。抓緊修訂完善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標准規范,突出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和技術性要求。要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和要求編制相關工程建設標准圖集和技術導則,指導海綿城市建設。 三、統籌有序建設 (六)統籌推進新老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從2015年起,全國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要結合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有機更新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各地要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工程項目儲備制度,編制項目滾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避免大拆大建。 (七)推進海綿型建築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海綿型建築與小區,因地制宜採取屋頂綠化、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築與小區的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推進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改變雨水快排、直排的傳統做法,增強道路綠化帶對雨水的消納功能,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停車場、廣場等擴大使用透水鋪裝,推行道路與廣場雨水的收集、凈化和利用,減輕對市政排水系統的壓力。大力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達標建設,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澇點;實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須經過岸線凈化;加快建設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結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等要求,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 (八)推進公園綠地建設和自然生態修復。推廣海綿型公園和綠地,通過建設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等措施,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消納自身雨水,並為蓄滯周邊區域雨水提供空間。加強對城市坑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恢復,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逐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河道系統整治,因勢利導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恢復自然深潭淺灘和泛洪漫灘,實施生態修復,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 四、完善支持政策 (九)創新建設運營機制。區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屬性,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採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強化合同管理,嚴格績效考核並按效付費。鼓勵有實力的科研設計單位、施工企業、製造企業與金融資本相結合,組建具備綜合業務能力的企業集團或聯合體,採用總承包等方式統籌組織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發揮整體效益。 (十)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財政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通過現有渠道統籌安排資金予以支持,積極引導海綿城市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海綿城市建設資金投入,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的統籌,城市人民政府要在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並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 (十一)完善融資支持。各有關方面要將海綿城市建設作為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海綿城市建設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將海綿城市建設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項目收益票據等募集資金,用於海綿城市建設項目。 五、抓好組織落實 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海綿城市建設提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建設,抓緊啟動實施,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做到「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做好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繼續抓好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盡快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示範項目,經驗成熟後及時總結宣傳、有效推開;發展改革委要加大專項建設基金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財政部要積極推進PPP模式,並對海綿城市建設給予必要資金支持;水利部要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中水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④ 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應用指南是部李的哪個司編寫的
《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應用指南》是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住房和城鄉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組織,經過專家評審、復審,最後在網上公布。
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567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內單計價規范》的公告容
現批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2年12月25日
⑥ 根據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4月公布的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名單,請問有座城
2015年4月2日財政部經濟建設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水利部規劃計劃司發布內的《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容市名單公示》:
根據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4〕838號)和《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財辦建〔2015〕4號),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於近期組織了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評審工作。
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進入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范圍,名單如下(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列):遷安、白城、鎮江、嘉興、池州、廈門、萍鄉、濟南、鶴壁、武漢、常德、南寧、重慶、遂寧、貴安新區和西咸新區。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9日。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至財政部經建司。
⑦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屬於規章嗎
不屬於,應是指導性文件,按照住建部的規定,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應堅持保護版優先、生態為權本、自然循環、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小城市開發建設對自然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還應根據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綜合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安全等方面的現狀問題和建設需求,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因地制宜地採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規劃范圍原則上應與城市規劃區一致,同時兼顧雨水匯水區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態要素的完整性。
⑧ 海綿城市試點是怎麼選出來的 做了什麼工作
海綿城市試點是各省份推薦,由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利部門通過信息平台向回財政部、住房答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提交申請文件(掃描件)和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電子版)。海綿城市試點需要滿足下面這些要求:1、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要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的要求;2、試點區域集中連片(須包括一定比例的老城區),且不少於1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不低於400毫米;3、城市建成區內至少有一個匯水片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總體要求;在「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4、項目前期准備工作充分且進展良好。
⑨ 海綿城市工程哪些城市一開始實施
2015年4月2日晚間,根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正式公布。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分別是(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列):
遷安
白城
鎮江
嘉興
池州
廈門
萍鄉
濟南
鶴壁
武漢
常德
南寧
重慶
遂寧
貴安新區
西咸新區。
日前,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組成評審專家組,在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召開《2016年海綿城市試點競爭性評審》會議。珠海在當場公布的評選結果排序中位列第二,成功入選第二批全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
據悉,此次海綿城市試點競爭性評審共有17個城市參加,評審專家組由國家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組成,通過現場答辯,專家現場打分,現場公布成績,結果排序如下:福州
珠海
寧波
玉溪
大連
深圳
上海
慶陽
西寧
三亞
青島
固原
天津
北京
盤錦
呼和浩特
運城
分數前14名的城市入選試點城市。
2016年4月27日,根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日前公示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根據競爭性評審得分,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進入2016年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范圍,名單如下(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列):
北京市
天津市
大連市
上海市
寧波市
福州市
青島市
珠海市
深圳市
三亞市
玉溪市
慶陽市
西寧市
固原市。
2016年,河南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聯合組織了省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競爭性評審工作。按照評審得分,
鄭州
洛陽
平頂山
安陽
焦作
濮陽
許昌
商丘
進入試點名單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