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 行政處罰 標準是什麼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專者未屬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處罰的種類、標准寫的很清楚,當然處罰前應該有調查取證、告知等程序。
『貳』 城鄉規劃法李違章建築無法拆除的怎麼處罰
不可以。違章建築必須拆除。
『叄』 行政執法說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恩。違反城鄉規劃法了。
原地拆翻建以前應該到當地規劃部門申請規劃審批手續,如果是鎮到鎮裡面審批。等規劃許可證辦下來才可以開工建設,建好了去驗收合格了才能辦理房產證。
『肆』 規劃違法行為發生在《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前,終了在《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後,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理
個人意復見:選擇C。
《行政處罰法》
第二制十九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1、由於違法行為在《城鄉規劃法》實施之後才終了,因此,「實體」與「程序」都適用新法。
2、如果「行為」是在新法實施前就被行政機關制止並立案調查,則適用舊法來審查「該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而其他程序(如辦案程序等……)適用新法。
『伍』 鄉鎮人民政府行使城鄉規劃法65條行政處罰權需按照什麼法定程序
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陸』 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行政處罰的問題
1.目前,對於「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這一理解,多數認為不屬於行內政處罰。責令改正往往是容行政處罰的前置程序。當行政相對人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時,行政主體往往依法採取行政處罰手段給以制裁。即使是責令限期拆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00年12月1日函復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請示時稱:「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關於『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拆除』不應當理解為行政處罰行為。」
2.「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應理解為一種行政強制措施。
當然,最終數不屬於處罰、還是屬於強制執行,還應該看將來的《行政強製法》如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