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醫保一年交多少錢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如下: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成年居版民個人繳費標准:160元/人每年權、320元/人每年兩個檔次;
學生、兒童個人繳費標准:150元/人每年,含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准為:460元/人每年、230元/人每年兩個檔次
(三)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沒有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每年的標准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並繳納。
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要處理好普遍保障與分類實施之間的關系。普遍保障是指農村社會保障的對象范圍,包括所有農村社會成員及他們所需要的社會保障的各個方面。
社會保險的科學機理是大多數人群分攤少數人群的風險,覆蓋面越大,每個保障對象遭遇風險的概率越小,補償越穩定,這就要求農村社會保障具有普遍性。
分類實施是指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項目、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待遇標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期有所側重和區別。
② 城鎮居民醫保斷交了一年 去年一年沒有交 今年交會有什麼影響嗎
城鎮醫保繳一年保一年,唯一的影響就是,斷繳後重新續繳的,要有一個月的等待期,即交完後一個月以後才能享受醫保待遇。
③ 個人交醫保一年交多少錢
以嘉興用人單位的職工為例,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9%繳納。
按照《嘉興市基本醫療保障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繳費基數和標准:
(一)屬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月共同繳納。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9%繳納,其中:職工生育保險0.5%;在職職工個人按規定繳費基數2%繳納;
(二)靈活就業人員按職工個人規定繳費基數7%繳納;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四)繳費年限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退休(職)人員不繳費。
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職)時,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須滿25 年;原規定繳費年限為20年的統籌地,可分5年過渡到位。
(3)城鄉醫保一年一交擴展閱讀:
退休時不足以上繳費年限的,可按以下方式繳足規定的繳費年限:
1、按月延繳。
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准按時足額繳納至規定年限。延繳期間按在職職工標准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一次性補足。
按補繳時上上年度嘉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5%一次性補足不足年份的醫療保險費後,按退休人員標准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補繳的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補繳年限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嘉興市政府網-嘉興市基本醫療保障暫行辦法
④ 醫保可以一年一交嗎
一般在農村會有一定的醫療保障,這是為一些生病的人提供的福利性醫療制度,那就是合作醫療,一般購買了合作醫療在生病之後都可以進行報銷。
合作醫療一年交一年嗎
是一年一年交的。
合作醫療
合作醫療,全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在群眾自願互助的基礎上,依靠集體經濟,在防病治病上實行互濟互助的一種福利性質的醫療制度。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合作醫療制度
指標
1、參加合作醫療人數:是指截止至某一特定時間末,已繳納個人合作醫療基金且已享受合作醫療保障的實際在冊人數。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率:已得到補償的人次數占參加合作醫療總人次數的比例。
3、五保戶人口數:以民政局報告的數據為准。
4、貧困人口:指人均年收入低於國家低收入貧困標准(2003年為人均年收入低於882元)的農業人口。
5、特困人口:國家絕對貧困標准(2003年為人均年收入低於637元)的農業人口,貧困標准按國家定期公布的數字為准。
6、門診總費用:參加合作醫療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實際費用。
7、門診補償費用:參加合作醫療農民門診費用中實際得到的補償費用。
8、住院總費用:參加合作醫療農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實際住院費用。
9、住院補償費用:參加合作醫療農民在住院費用中得到的補償金額。
10、籌資總額:當年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總額,包括來自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個人繳納、其他、上年合作醫療基金以及風險基金結轉下來的資金。
11、上年結轉:結轉入下一年度的上年合作醫療基金結余(上年合作醫療基金總額減去上年合作醫療基金實際支出總額和計提的風險金)。
12、基金支出總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總額,包括住院補償費用、門診補償費用、體檢、風險基金和其他的支出。[6]
原則
1、自願的原則。2、民辦公助的原則。3、適度的原則。4、受益的原則。
原則上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並建立嚴格的准入與退出機制,進行動態監管,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應及時取消其定點資格。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應結合病人就醫流向、疾病分布等因素,在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中確定開展即時結報的醫療機構,簽訂即時結報工作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並向社會公布名單。
即時結報工作服務協議可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本轄區內新農合經辦機構與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分別簽訂,有條件的地區也可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代表本轄區內新農合經辦機構與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統一簽訂,在轄區內通行[7]。
機制
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即時結報相關工作制度,規范相應工作程序,指定科室或專人管理、經辦具體業務,應安排不少於2名專職工作人員(財務和醫務人員),並配備計算機、復印機等辦公設施。定點醫療機構在辦理出院手續窗口附近應設立有明顯標識的即時結報窗口,內部區域網應設置省級統一的新農合基本用葯目錄、診療項目等標識,工作人員要嚴格核實參合患者身份,主動提醒參合患者帶齊即時結報所需材料,免費提供住院費用清單等材料。定點醫療機構要對職工進行新農合政策培訓,並利用宣傳欄、電子屏、宣傳單、院報等宣傳新農合即時結報政策、補償程序和所需材料等。要實行服務承諾、醫療收費、葯品價格「三公開」,並適當降低參合患者預交金的數額,嚴格入出院標准,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專職工作人員要加強與各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的信息溝通,要設置舉報投訴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監督。
結算
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與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中應明確定點醫療機構墊付款的結算撥付程序和時間規定,保證墊付款及時結算撥付。一般應在一個月內結付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墊付款,定點醫療機構可定期將上月住院參合農民補償材料直接寄送新農合經辦機構,經辦機構實行先結付後審核的辦法。經辦機構在後期審核中,發現不符合新農合政策的補償內容,應主動與定點醫療機構溝通,按服務協議在下期回付款中予以扣除。定點醫療機構與新農合經辦機構在即時結報工作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難以達成一致意見時,由負責確定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核實的情況或專家會審意見裁定。
轉診
參合農民因病情需要轉到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應在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進行轉診備案,經辦機構要主動告知相關注意事項和域外所有可開展即時結報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名稱,由參合農民自主選擇。急診或外出務工參合農民可先就診,一周內或出院前通過電話告知統籌地區新農合經辦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一步簡化轉診制度,通過合理調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中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和補償比例,或者對於經轉診備案和未經轉診備案的採用不同的補償比例來引導參合農民的合理就醫流向,方便參合農民就醫。
大病
2013年,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重點將向大病轉移。肺癌、胃癌等20種疾病全部納入大病保障范疇,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70%,最高可達到90%。
報銷提高5個百分點
從2002年開始,我國逐步建立了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農合制度已覆蓋約8.12億人,覆蓋率達98%以上。新農合全國人均籌資達到340元,其中各級政府補助增加到人均280元,新農合總籌資額可達到2700億元。
衛生部介紹,新農合患者看病就醫的實際報銷比例爭取比2012年的50%左右提高5個百分點。
2013年,新農合的重點工作,是擴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蓋面,提高補償比例,避免農民因(大)病返貧。
衛生部已下發要求,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須簡化並規范重大疾病的結算報銷流程,方便參合農民患者及時得到補償。
20種大病納入醫保
此次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
衛生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將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肺癌等20種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地區,要優先將20種重大疾病納入大病保險范圍,先由新農合按照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補償;補償後個人負擔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補償標準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險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給予補償。二次補償後,困難農民還將額外得到15%的民政醫療救助基金,這樣加起來,總報銷比例可達到90%。
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在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即時結報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抓好試點,扎實推進。要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讓廣大參合農民了解即時結報的主要政策和具體做法。要組織專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加強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和即時結報工作的監管,確保把這項切實方便農民的工作做細做實做好,促進新農合制度健康深入發展。
農合制度,制度框架和運行機制基本建立,農村居民醫療負擔得到減輕,衛生服務利用率得到提高,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狀況得到緩解。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合作醫療一般是今年繳納明年使用。
⑤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停一年交可以嗎
城鎮居民醫療保復險停一年制交可以,但是會影響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繳一年保一年,不繳不保。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居民不及時參保、續費,明年就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納標准:
中小學生及18周歲以下的居民個人繳費標准為30元;18周歲以下低保、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個人不繳費;18周歲以上低保、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人個人繳費10元。
從每年的9月1日起,參保者本人應到所在的社區或者學校辦理參保、續保手續。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新生兒出生60日內可隨時在其母親參保地參保。
新參保者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彩色1寸或2寸照片1張。續保者向社區或學校提供本人姓名、醫療保險編碼或身份證號。
此外,新參保或續保的困難人群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⑥ 農村新合作醫療保險一年未交以後還能交嗎
農村新合作醫療保險一年未交,以後是可以交的。因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組織、支持,農民自願參加的,所以第一年未繳納的,第二年可以繳納。
按照《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第十條規定,城鄉居民醫保費每年繳納一次,繳費時間原則上為每年的9月至12月,繳費次年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城鄉居民應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就是說,新農合繳納費用的時間為9月-12月,只要期間繳納就可享受第二年醫保。
而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說,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新農合醫療保險的,在第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可以享受新農合醫療保險的待遇。
(6)城鄉醫保一年一交擴展閱讀:
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可以在第二年繳納,第一年沒有繳納的第二年可以繼續繳納。
依照《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一條規定,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就是說在繳納了下年度的農村合作醫療,就可以在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繳納了下年度的醫療保險費用,就可以統一醫保待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包括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包括生育醫療待遇、新生兒醫療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