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管理站主要是做些什麼樣的工作啊
交通管理站的工作如下:
一、在上級黨委領導下,在交警部門業務指導下,開展轄區交通管理工作。
二、主持交管站全面工作,抓好鎮整治區域內「車亂開」整治工作和其它交通安全各項業務工作,組織召開交通安全工作例會,定期向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交通安全形勢,及時提出預防交通事故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三、抓好對交管站協管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政治、業務知識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充分發揮交管站的職能作用。
四、制定交管站年、季、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在上級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下,協助交警、交通、行政執法等部門開展轄區內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掌握轄區內交通管理基礎動態信息,建立健全道路、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賬。
七、在本轄區內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提高轄區內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
八、組織指導各村(企業)信息員開展道路交通基層基礎信息的排摸和道路安全巡查。
九、按時完成鄉鎮(街道)和上級公安交警部門交辦的其他交通管理任務。
(1)建設局交管站擴展閱讀:
交通管理站協管員工作如下:
一、在交管站站長領導下,在交警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做好轄區交通管理工作。
二、做好鎮整治區域內「車亂開」整治工作,在轄區內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和學校周邊等重要場所、重要時段做好交通秩序維護工作,及時糾正、制止、勸阻交通違法行為。
特別是拖拉機載人、無牌無證、非交通佔道等農村顯見的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引導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三、定期開展鎮道路交通事故黑點與隱患排查,包括對各村無牌無證、報廢拼裝車輛等違法行為的排查,排查結果及時向站長匯報。積極做好轄區內重點車輛與駕駛人等交通基礎信息的摸底和建檔工作。
四、負責開展本轄區交通安全日常宣傳工作,不斷提高轄區內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法律意識和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五、組織指導各村(企業)信息員開展道路交通基層基礎信息的排摸和道路安全巡查。
六、完成站長或交警部門交辦的其他交管工作。
㈡ 鄉鎮交通管理站做什麼的
(一)宣抄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二)擬訂鄉鎮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按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三)發動群眾和組織車輛參加民工建勤,修路建橋;
(四)管理鄉鎮水路、陸路運輸市場;
(五)對轄區內各種經濟成份的運輸車、船主和從業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含安全教育和規章制度的學習);
以廣西省為例,其目的是為加速發展廣西鄉鎮交通事業,加強鄉鎮交通管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社會進步和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的需要。
(2)建設局交管站擴展閱讀
另外,交管站業務受縣(市)的運(航)管理、公路管理、港航監督和縣(市)稽徵部門指導。交管站設站長和交管員若幹人。
交管站的交管員(含站長)實行聘任制,任期三到五年,工作稱職的可以續聘;聘任期間享受合同制幹部待遇。
㈢ 車站屬於交通局還是交管所
車站既不屬於交通局也不屬於交管所。車站屬於運營型企業。同屬交通局和交管所管轄。
㈣ 交管局是干什麼的
負責制定來全市道路交通自管理規劃、道路交通組織、道路交通設施建設;指導、考核各區交通大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負責長江大橋、長江二橋、白沙洲大橋、高等級公路道路交通管理。
負責交通特勤、秩序整治、交通科研、事故預防、交通違法處理、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宣傳教育等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交通管理支隊內設15個副處級機構。紀檢監察督察機構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置。
交管部門依託「交管12123」手機APP和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在原有窗口及自助處理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推出非本人名下機動車在線綁定自助處理交通違法新舉措。
因該平台能夠極大減少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的等候時間和出行成本,北京市在3個多月的時間里,已有74萬人成為該系統的新注冊用戶。
2018年8月29日,交管12123」手機APP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了優化完善,包括擴大可備案非本人機動車范圍、優化備案流程等,自助處理交通違法更為便捷。
㈤ 交通局和建設局有什麼不同
下面的引用部分文獻說明行政能力和行政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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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行政職能,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鐵路和航空交通行業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的政策和法規,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公路、水路、鐵路和航空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道路、
3,負責全市公路、
4,負責交通運輸業
5,負責營運性客(貨)運輸停車站(場)、運輸服務業、機動車維修業、汽車清洗業、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業、倉儲堆存、機動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內河救助打撈、船舶代理,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6,負責全市水路運輸及服務業、
7,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規費征稽和路橋收費站(點)管理;負責交通運政、交通稽查站、公路路政的行業管理。
8,負責交通行業科技政策、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行業技術標准和技術規范的實施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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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鎮村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鎮村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法規,制定建設行業的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組織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
3、負責全區建築活動,
4、綜合管理全區城市和鎮村建設;
5、負責編制年度城建維護費計劃,
6、負責建設行業科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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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交通局屬下的交管總站屬於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
管理型的事業單位、。
㈦ 怎麼進入交管局網站登陸
搜索這個名字,看到顯示官網的進入網站之後,看看有沒有注冊的,有的你就注冊一個帳號,然後就可以登陸了,
㈧ 車管所和交管所有什麼區別交管所到底是做什麼的
車管所是交警支隊的下級單位,主管車輛年審、上戶、轉戶以及駕照的考試和年審;交警支隊是車管所的上級單位,是執法機構,主管交通次序、車輛違章行駛的處理等。
附交通警察准則:
交警(Traffic Police),全稱交通警察,屬於警察的一個警種,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
交警的職責
具體職責
1、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對傷殘程度進行重新評定、對車輛損失的程度進行重新鑒定;
2、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
3、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4、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5、負責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6、負責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依法履行職責
交通警察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執勤執法時堅持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查處違法行為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依法履行職責時,嚴禁下列行為:
1、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和機動車號牌;
2、違反規定當場收繳罰款,當場收繳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不開具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金額;
3、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4、違法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
5、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攔截搭乘機動車;
6、故意為難違法行為人;
7、因自身的過錯與違法行為人或者圍觀群眾發生糾紛或者沖突;
8、從事非職責范圍內的活動。
接受群眾求助
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接受群眾求助時應當尊重當事人,使用文明、禮貌、規范的語言,語氣莊重、平和。對當事人不理解的,應當耐心解釋,不得呵斥、諷刺當事人。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第九章關於接受群眾求助規定如下:[1]
第六十五條 交通警察遇到屬於《110接處警工作規則》受理范圍的群眾求助,應當做好先期處置,並報110派員處置。需要過往機動車提供幫助的,可以指揮機動車駕駛人停車,請其提供幫助。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的,不得強制。
第六十六條 交通警察遇到職責范圍以外但如不及時處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國家財產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求助時,應當做好先期處置,並報請上級通報相關部門或者單位派員到現場處置,在相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處置時,可以予以必要的協助。
第六十七條 交通警察遇到職責范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應當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並視情予以必要的解釋。
第六十八條 交通警察指揮疏導交通時不受理群眾投訴,應當告知其到相關部門或者機構投訴。
交警支隊
車輛管理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試。
宣教科: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科技設施管理科:負責全市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機動巡邏大隊:負責全市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第一大隊、第二大隊:負責轄區內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導轄區中隊開展工作,處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中隊:對路面進行巡邏監控,檢查糾正各類交通違章,向群眾開展有關的交通法規宣傳,維護交通秩序。適用簡易程序處理輕微交通事故,部分地區的中隊還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
附車管所准則:
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注銷登記,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
職責規范編輯
機動車業務崗位
(一)機動車登記審核崗職責
1、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2、確認車型,並核對有關技術參數。
3、查驗機動車發動機號和車輛識別代號,確認有無鑿改痕跡,並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比對。
4、進行機動車外觀檢查,確認車身顏色。
5、對屬於《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管理范圍的國產機動車,核對《公告》的數據。
6、審查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對符合規定的手續將車輛信息錄入計算機並出具受理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要說明原因並出具退辦憑證。
8、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9、牛牛選號對以上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二)牌證管理崗職責
1、管理計算機自動選牌系統,及時添加機動車號牌。
2、核發號牌。
3、受理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行駛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製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以下簡稱行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5、核發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檢驗合格標志。
6、回收、銷毀廢舊牌證。
7、保管好業務印章、機動車號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
8、與檔案管理崗核對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用量,並做好登記。
9、提請車輛管理所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作廢。
10、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牌證的製作計劃,及時安排牌證的製作和領取。
11、做好牌證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12、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三)業務領導崗職責
1、按職責和許可權審核或審批機動車有關手續。
2、審核進口機動車手續。
3、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
4、掌握發牌發證數量。
5、受理群眾投訴。
6、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檔案管理崗職責
1、清點全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有效並核對計算機登記系統的信息。
2、整理資料,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3、保管好空白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檢驗合格標志、防偽膜,與牌證管理崗核對發牌發證數量,防止空白證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盜搶、搶劫機動車案件偵查需要或其他業務需要,出具核對車輛檔案的證明或車輛檔案有關內容的復印件。
5、做好檔案(室)庫的防潮、防火和防盜工作。
(五)嫌疑車輛調查崗
1、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資料被套用、塗改或者有偽造嫌疑,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
2、對各崗位移交的嫌疑車輛資料進行調查,建立嫌疑車輛調查台帳,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
3、根據取得的證據和詢問記錄,對不能排除嫌疑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立案偵察,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對作出排除嫌疑結論的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註明情況,附有關證據和詢問記錄,經業務領導審核後,交相應崗位繼續辦理登記業務。
5、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駕駛證業務
(一)駕駛證受理崗崗位職責
1、受理駕駛證業務申請,審核申請人身份證件、身體檢查結果和准駕車型資格。
2、查詢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申請人是否有已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兩年、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和申請人累積積分情況。
3、對手續齊全、符合規定的,將申請人的有關信息錄入計算機。
4、出具申請人考試預約憑證。
5、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6、核發機動車駕駛證。
7、保持辦公環境整潔,維持辦證大廳秩序良好。
(二)駕駛員考試崗崗位職責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計劃。
2、嚴格審核參加考試人員的身份,嚴格按照考試項目、內容、標准和規定的時限進行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規范考場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試場地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試場地。
4、考試後在考試成績表上記載考試成績,落實雙簽名制度。
5、保管考試有關資料,收回被終止考試申請人的考試預約憑證和《准考證明》。
6、將申請人的考試成績錄入計算機系統。
(三)檔案管理崗崗位職責
1、檔案管理崗復核受理崗收存的資料和科目一考試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製作《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2、復核科目二、三考試等有關資料,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符合規定的,確定機動車駕駛證檔案編號。
3、辦理提交年度體檢證明業務。
4、製作機動車駕駛證。
5、確認查詢結果,整理資料並裝訂、歸檔,妥善保管檔案。
6、向社會公告駕駛證注銷信息。
7、與受理崗核對發證數量
8、做好庫房防潮、防火、防盜工作。
其他業務
1.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
處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崗反映的問題;處理業務領導崗退辦的不符合規定的有關手續;查驗各崗位的業務台帳,按規定公布辦理登記的有關情況;監督工作紀律;受理群眾投訴。
2.考試監督崗
處理考試崗反映的問題;安排科目二、科目三的考生考試;現場抽查科目一、科目二考試情況,隨車抽查科目三考試情況;監督工作紀律;受理群眾投訴。
3.業務領導崗
按職責和許可權審核或審批機動車和駕駛證有關手續;審核進口機動車手續,監督各崗位辦理進口機動車牌證的情況;掌握發牌發證數量;處理監督崗反映的問題;檢查監督各崗位的工作情況;受理群眾投訴;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4.嫌疑車輛調查崗
處理機動車業務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機動車的問題;復查具有走私、盜竊、搶劫以及無進口證明、非法拼(組)裝嫌疑的車輛,詢問嫌疑車輛的有關人員並做筆錄,及時移送有關業務部門立案偵查;定期將新登記車輛的信息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庫進行對比;其他執法部門辦理涉嫌走私、盜搶機動車案件需要查閱檔案或出具證明時,負責接待並協助辦理。
5.計算機管理崗
維護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保證系統安全、正常運行,備份資料庫;按照規定辦理機動車、駕駛員有關信息的計算機查詢。
6.咨詢崗
解答群眾提出的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等問題。
業務流程編輯
初次登記
1.登記審核(受理)崗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手續是否齊全。符合規定的,接收有關手續,給申請人簽發《待辦單》,通知申請人交納檢驗費,並通知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車輛。接收的有關手續由車管所內部傳遞給檢驗崗。不符合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規定的理由,退還全部手續,出具《退辦單》。
2.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車輛,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由車管所內部傳遞到登記審核崗。不符合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規定的理由,出具《退辦單》。具有走私、盜竊、搶劫以及非法拼(組)裝機動車嫌疑的,送嫌疑車輛調查崗處理。
3.登記審核崗查驗機動車檢驗崗交來的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送檔案管理崗。申請人提供的手續不符合規定,退給申請人並告知不符合規定的理由,出具《退辦單》。上一崗位辦理的手續不符合規定或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員業務監督崗處理。發現假手續,暫扣並交嫌疑車輛調查崗處理。
4.檔案管理崗復核登記審核崗交來的全部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報業務領導崗審核或審批。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發現假手續,暫扣並交嫌疑車輛調查崗處理。
5.業務領導崗按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審核或審批有關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蓋章,送到檔案管理崗。不符合規定的,需簽注處理意見,送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6.檔案管理崗簽發《發牌通知書》,送牌證管理崗。屬進口機動車的,按進口機動車登記審批管理規定的程序報批。
7.牌證管理崗通知車主交納稅、費,憑《發牌通知書》和稅、費繳納憑證發牌,收回車輛照片,送檔案管理崗。
8.檔案管理崗制證,送牌證管理崗。
9.牌證管理崗發證。
10.檔案管理崗將檔案入庫。
初領駕駛證
1.駕駛證業務受理崗受理申請,給申請人簽發預約考試憑證。
2.駕駛員考試崗預約考試,對申請人考試。考試合格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將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送檔案管理崗。不合格的,終止考試,在有關證、表上簽字,並告知申請人不合格的原因。有疑問的,報考試監督崗處理。
3.檔案管理崗復核機動車學習駕駛證有關資料,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報業務領導崗審批。有疑問的,報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4.業務領導崗按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審批有關手續,符合規定的,在有關證、表上簽字,送檔案管理崗。不符合規定的,簽注處理意見,送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監督崗處理。
5.檔案管理崗制證,送駕駛證業務受理崗。
6.駕駛證業務受理崗發證。
7.檔案管理崗將檔案入庫。
㈨ 交管站是一個什麼性質的工作單位算公務員嗎有在編和非在編之分嗎工資待遇如何
交管站屬交通局管抄理。其機構性質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是事業性規費收入,其主要職能包括:貫徹執行國家交通法律、法規和政策,完成上級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負責審查、規劃、報批本鄉鎮交通建設項目;負責本鄉(鎮)鄉村公路和未納入國家列養的縣鄉道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鄉鎮客、貨運輸市場、裝卸搬運市場、機動車維修市場及機動車配件經營市場的管理;負責鄉鎮船舶安全管理 ;協助主管局、局屬職能部門和鄉鎮搞好交通管理工作;完成交通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交管站就是事業單位,人員分正式編制既事業編制和合同制,交管站可能站長是公務員編制,別的都是事業編或合同制。待遇就按事業單位人員來對待。不知道你什麼編制,事業編制和公務員收入差不多,合同制就差多了。
㈩ 交管局有哪些部門主管道路交通建設的是哪個部門
你的問題不清晰。
道路交通建設分2個部分:城市內的道路建設由城市建設局或建委管轄;城市外的公路建設由交通運輸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