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鄉居民醫保「起付線50統籌」是什麼意思
大病起付線支付是指大病保險報銷你個人至少要承擔的支付數額。基本統籌支付就是用統籌帳戶資金支付參保人相關醫療費用。帳戶支付,也就是用參保人的醫保卡在葯店或門診的刷卡消費行為。醫保統籌管理,由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組成。
報銷金額是基本統籌支付加大病報銷部分的合計數(不含個人支付的部分)。
統籌支付標準的區別:
①參保人在指定門診就醫點服務時間外,因急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②參保人直接到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門診就醫點及本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外的市內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經指定門診就醫點轉診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轉到鎮(街)定點醫院本部門診部或市屬定點專科醫院本部門診部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轉到市內定點三級醫院本部門診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轉到其他醫療機構的,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除以上幾種情形外,參保人自行到指定門診就醫點以外的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特殊病種門診、住院醫療費用中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不能支付普通門診費用和全自費項目的費用,不能支付因違法犯罪、酗酒、自殺、自殘、工傷、生育、交通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它責任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2012年8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於50%。
② 醫保統籌是什麼意思
醫保統籌,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其中還有財政補貼;社會捐助;銀行利息;滯納金等額外收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葯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醫保統籌相當於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報銷醫療費用的。
醫保統籌基金包括:
1、統籌地區全部參保單位繳費總額扣除記入個人帳戶後的剩餘部分
2、財政補貼
3、社會捐助
4、銀行利息
5、滯納金等
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住院、非定點醫院急診搶救、異地轉診(院)、異地安置、特殊病門診等醫療費用。
③ 城鄉居民醫保病人一年統籌金額總數是多少
每個地方政策是不同的,你直接電話社保局問最清楚了。電話12333
④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120元)和統籌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區別
你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統籌基本醫療保險主要在於:1、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沒有個人賬戶,統籌基本醫療保險每月按個人繳費的基數和比例進行劃賬;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住院最高支付標准與統籌基本醫療保險有較大區別,各地支付標准不一大約只有四分之一。
⑤ 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義跪求
能體現城鄉公平,能夠降低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能夠減少城鄉間重復參保的版問題,減少國家財政損權失,同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醫保經辦的效率,並且有利於勞動者的自由流動,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我國先後出台了多項政策,鼓勵和支持地方層面的探索。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確了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多項社會保險基金要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和黨的十八大報告,也分別提出了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要構建公平與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已經是迫在眉睫。
⑥ 城鄉居民最高檔繳費計算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是什麼意思
指國家為保障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待遇,以杭州市為例。
《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內險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容
第六十一條醫療費的結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應當由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二)應當由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的規定病種門診醫療費,按本辦法規定實時結算的,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三)應當由公務員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6)城鄉居民醫保統籌一段擴展閱讀:
《杭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一條參保人員經醫保經辦機構批准轉市外(限上海、北京兩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開支范圍的醫療費,先由個人自理總醫療費的10%。
再按本辦法有關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就醫的規定辦理。常駐外地工作3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和異地安置(含在異地連續居住滿1年)的退休人員。
第四十二條 經醫保經辦機構核准登記後,可在經常居住地附近選擇兩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中一家為門診醫療機構。臨時外出的參保人員患臨時性疾病時,可選擇當地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⑦ 新農合和居民醫保統籌
1、定義不同
職工醫保全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居民醫保全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
指有由政府組織引導、本區居民自願參加、集體扶持、財政資助,以大病統籌為主適度兼顧小病補償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參保對象不相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為勞動年齡范圍內具有勞動能力的、居住在有城鎮戶口並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
新農合參保范圍和對象為未參加當地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或異地醫療保險的以下人員:①本區農村戶籍居民;②因建設征地和撤村建居後的市區農轉非人員;③本區非農戶籍,法定勞動年齡內的非從業人員。說得簡單點就是: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區居民;經區人民政府或區合管會批準的其他居民。
3、繳費標准不一樣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額為基數,按7%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為基數,按2%的比例繳納。
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按本市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繳納。2014年繳費標准為2052.36元。
居民醫保繳費標准:普通老年居民全年繳費(含超限額補充險)210元,普通未成年居民及各類在校學生全年繳費60元,普通成年居民全年繳費260元,一、二級殘疾和低保邊緣戶成年居民全年繳費80元,一、二級殘疾和低保邊緣戶未成年居民全年繳費30元,低保成年、未成年居民免費。
新農合繳費標准: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以戶為單位,每人每年繳費60元。特殊情況另有特殊標准。
住院報銷比例差異
職工(含個體)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是在統籌基金支付前按規定必須由個人擔負的住院醫療費用額度,就是平常所說的門檻費。按醫院等級三級、二級、一級醫院標准劃分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職工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個人自負的費用比例按照三級、二級、一級醫院,分別確定為20%、18%、15%;退休人員分別為15%、13%、10%。
居民醫保: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等級,參保居民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第二次和第三次住院起付標准均在醫療機構相應起付標准基礎上分別降低15%和30%,第三次及以後按第三次標准執行。參保居民住院超過起付標准部分的醫療費由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承擔。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三、二、一級醫療機構分別為:成年和老年居民為70%、75%、80%;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學生和入園兒童)為75%、80%、85%。無賬戶人員享受門診統籌待遇標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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