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讓城鄉居民都能「望山見水」
每天晚飯後,瀘州市民劉天淑和瀘縣居民向以朋,都會到各自家附近的河邊走走。原因,也不約而同,「河邊空氣好,綠化好,飯後溜達溜達,好安逸嘛!」
山水綠樹,大城、小鎮居民需求一致,但保護力度卻有高低。「推山填湖,一味建大廣場、大草坪的行為,在有的市、縣、鎮乃至新村建設中都比較突出。」省住建廳風景園林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我省69%設市城市獲評省級以上園林城市,但園林縣城僅占總數的14.9%,園林城鎮、園林新村的佔比更低。
如何確保讓城鄉居民都能「望得見山、看得見水」?省住建廳提出,將建立園林城市、縣城、城鎮、新村聯創機制—在創建園林城市過程中,留住各市、縣、鎮、村的綠水青山。
這是怎樣一種新機制?
A
縣鎮篇:
建設節約型園林城市
縣城、鄉鎮要望怎樣的山?見怎樣的水?「城市和縣城、鄉鎮的山水景緻和發展條件都不一樣,不能照搬!」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直言,一味模仿適得其反。「節約型園林城市,應成為縣、鎮的目標。」該負責人介紹,今年上半年,省住建廳根據地方實際,對省級園林縣城評選標准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在創省級園林縣城的過程中,瀘縣、閬中市將新標准、新辦法中的理念,變成了現實。
植被「土生土長」 綠地不是擺設
10月22日,記者乘車駛入瀘縣城。向道路兩邊張望,竟「看不到」人行道—喬木、灌木、草坪將道路用綠色層層包裹起來。
該縣住建局副局長楊紹權介紹,為科學打造綠地系統,該縣專程編制了《瀘縣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歷經兩年時間,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33.86%、綠化覆蓋率達36.89%、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增加到8.35平方米。「這和新的省級園林縣標准一致,即遠高於原省標、略低於國家園林縣城標准,符合我省實際。」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一路向南,車行至瀘縣健康公園。「每天都來這兒,空氣好好嘛!」當地居民刁正權在健身器械上活動著腿腳。
近兩年來,該縣新增和改建一批小游園、公園等,總面積達58.11公頃,同時增設各類健身器材、休閑桌椅等公共設施500餘處,「按計劃,城區內每隔500米至少要有一片小綠地。居民步行5分鍾,就找得到休閑健身的地方。」該縣住建局總工程師鄒鴻燕介紹。「綠地不是擺設。不管是新增還是改造,都應強調以人為本,注重休憩、防災避險等功能。」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直言。
山水「原封不動」景城融入一體
綿延的玉蟾山,橫卧在瀘縣東側。乘車沿山勢向西南而行,一路上只看見賓館、小店,「以前山腳下全是水泥廠、化肥廠、火電廠,這幾年都關停了。」楊紹權說,為保護玉蟾山生態環境,該縣提出,原則上不在周邊發展工業。
同樣的故事,也在閬中市上演。該市明確提出,在城市建設區視野內,所有山體全部納入保護范圍,嚴禁破壞山體景觀的建設項目。「新標准中,特意新增了自然生態保護標准,推動縣城保護自然山體、水體,尤其是保持自然生態系統的原貌性、完整性。」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說。「原封不動」的山水,成了縣城最寶貴的財富。行走在閬中城街上,抬頭是綿延蒼翠的山脈,身邊是流淌不息的嘉陵江。「景色和城區融為一體,成了閬中特色。」
B
新村篇:
「反規劃」留住村落內在機理
村邊小河、農田阡陌……農村和大自然的距離,遠遠比城鎮更近。既如此,為何還要創建園林新村?
「把新村建成『城市范兒』的情況依然存在。」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園林新村建設不走偏,5年前,我省於全國率先推動省級園林新村評選,今年省住建廳更進一步啟動了其評選標准和管理辦法修訂,始終堅持一個主旨—不破壞。
保留底色 不準挖山平地
自貢的百勝村有座叫「羅家山」的小山坡。何遠清的兩層新房,就「嵌在」山坡邊的一小塊平地上。「建新村時就說了,不準挖山來平地。」何遠清說,當初山腳下住了10戶人,如今人數也不到20戶。而如果沒這項規定,小山早就「千瘡百孔」了。
能夠「救下」小山,源於住建部門對新村建設的「反規劃」,即規定什麼東西不能動。自貢市住建局局長曾健介紹,新村建設前,住建部門先劃出了山水田林的保護范圍,再確定可開發建設用地。
通過「反規劃」,傳統村落形態得以保護。在百勝村,村民小樓幾戶、十幾戶集聚成一個個院落,散布於當地起伏的丘陵中。院落間是連片的農田,阡陌相連—保持村落內在肌理,是新村建設核心理念。
村支書歐永平介紹,院落、聚落也根據地形修建,將原偏遠的個別住戶適度集中,確保水電氣等公共服務接入。
依託山水 發展近郊旅遊
新村中央,如今建起一排瓦房「別墅」:白牆青瓦、低矮土牆,煞是好看。「專門供城裡人周末小住,自己做飯、摘菜,體驗農家生活。」歐永平說。
在農村,產業問題無法迴避。「沒錢賺,人都走了,建好的園林新村誰來住?」曾健介紹,園林新村建設,和產業發展密不可分。
百勝村距自貢市中心,僅10餘分鍾車程。依託田園風光,發展近郊旅遊業,成為該村產業目標。為此,百勝村引入相關企業,負責旅遊業整體打造。自助農場、年畫剪紙工藝工坊……鄉村特有的文化,成了百勝村的「核心競爭力」。
如今,村民林斌家的3畝地流轉給公司,每年收租;自己則成了種地的產業工人,「年底想把女兒喊回來,在家門口有活路干,當然更巴適!」
『貳』 現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行動是什麼時候開始提的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法由來
中新網2005年11月21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載文稱,「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位列中共中央對未來五年科學發展的十大方略之首。對這個在毛澤東時代就多次出現在中央文件中的名詞,許多人在似曾相識之感中確信,盡管是同一提法,但其內涵已大大豐富了。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胡錦濤用這短短20個字概括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涵。國內外觀察家對此評論說,這不僅勾勒出一幅令人嚮往的現代化的美麗圖景,也契合中國傳統文化對於鄉村社會的想像。
文章中指出,這一思路的形成,發韌於中共十六大。國家發改委產業研究所所長馬曉河對《瞭望新聞周刊》說,十六大上,中央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十六屆三中全會將統籌城鄉放在了「五個統籌」之首;一年後,胡錦濤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提出了著名的「兩個趨向」論斷,指出中國已進入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階段;在五中全會上,則正式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馬曉河說,在「統籌城鄉」、「兩個趨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三者之間,有非常明晰的邏輯關系。統籌城鄉是戰略思路,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是戰略取向,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則是戰略的具體化。
他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並不是「三農」政策的一個方面,更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樣,僅僅是搞「新村建設」,讓農民住進小區。而是當前「三農」工作的一個抓手,是「十一五」乃至更長時間中國農村發展的總目標、總思路。
文章還援引權威人士的話透露,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法醞釀過程中,中央曾派考察團到拉美考察城市化問題,到韓國考察「新村運動」。拉美一些國家由於城鄉差距過大在城市中形成大量貧民窟的現象,顯然是中國必須設法避免的,十一五「建議」中特別強調城鎮化必須「健康」發展,即含此意。
韓國「新村運動」的實踐,則讓中國的高級智囊們形成了一種認識,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高速發展的同時是可以避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鄉發展差距拉大的。
有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韓國的人均GDP達到14000美元,城鄉居民收入是1∶0.94,而從上世紀70年代到現在,韓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始終是1∶0.8~0.9。以支持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為核心內容的「新村運動」,是帶來城鄉和諧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文章稱,據權威人士透露,赴韓國考察「新村運動」的專家們回來後形成了「關於韓國『新村運動』的考察報告」和「關於在我國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建議」兩份報告,為中央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
『叄』 城鄉一體化的他山之石
日本避免「城鄉二元結構」
日本在上世紀前半葉因追求發展工業,一度出現工農收入和城鄉差距拉大等現象。但此後,日本通過根本性制度安排,從源頭上避免「城鄉二元結構」的形成,實現了較為均衡的統籌發展。
助推城鄉發展一體化
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日本政府的一系列根本性制度安排成為日本避免「城鄉二元結構」出現的核心因素。
首先,城鄉居民享受同等的政治經濟待遇,在房籍、政治權利、社會保障和人員流動等政策上對城鄉居民一視同仁,避免人為造成城鄉差別。
戰後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日本大量農民離開土地進城工作,有些大企業甚至採用「集團就職」方式,到農村中學整班招收畢業生進城務工。
對此,日本政府一方面為新進城務工的農民提供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社會保障和市民身份;另一方面嚴格要求企業保障勞動者就業,採用「終身僱傭制」等方式確保農民在進城後不會因失業而陷入困境。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農民在「失地」後再「失業」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避免了城市出現「流民」階層。
其次,消除阻礙人員、資金等經濟要素在城鄉間流動的壁壘,促進各種資源向農村和落後地區流動。
在大量農村人口進城的同時,也有很多日本城市居民希望到農村和小城鎮居住或投資從事農業經營。為此,日本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農業耕地和農村住宅流轉體制,鼓勵城市人口到農村居住或投資。從城市「下鄉」從事農業經營的居民,往往會給農村帶來一定的資本,這有利於農業生產集約化。
此外,還有很多老年城市居民退休後到大城市遠郊或地方小城鎮購房生活,其中有些人還租用或購買小塊土地耕作。這一方面減輕了東京、大阪等超大城市的人口壓力,另一方面也給地方帶來大量投資並拉動個人消費。
第三,重視城市化過程的總體布局,避免出現「城鄉結合部」和「貧民窟」。
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日本也經歷過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長的階段。以東京為例,1955年至1970年期間,每年凈流入人口達30萬至40萬人。
但由於東京的城市規劃以放射狀大容量軌道交通為依託,沿軌道交通站點(多為過去的小城鎮)建設生活服務、文化娛樂和治安配套完善的居民區,包括大學教授等較為富裕人士在內的、大量在東京工作的居民選擇在距東京市中心數十公里的千葉縣和埼玉縣等地居住。
由於規劃合理、配套齊全、日本很多大城市帶動了周邊大片區域發展,東京周邊的「首都圈」和大阪神戶周邊的「阪神圈」等發達經濟圈應運而生。
細化配套措施 攻克制度壁壘
日本通過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高標準的衛星城和小城鎮、維持農產品較高價格以保障農民收入等措施,打通了城鄉之間存在的各種壁壘。
第一,統一社會保障體系和寬松的戶籍制度是城鄉居民相互流動的前提。在日本,居民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全國統一,不以地區或身份區分,居民轉移戶籍幾乎不受限制。這使得日本全國人員流動較為方便,解除了農民進城或城市居民「下鄉」的後顧之憂。
第二,高標准建設大城市外圍衛星城和小城鎮是大城市減輕人口壓力的前提條件。日本很多大城市的外圍衛星城和小城鎮的基礎設施、生活服務、文化娛樂等條件與大城市中心區相差無幾,吸引了很多城市居民前去居住。充分利用好包括退休老人、不必每天通勤的上班族、小企業主及其僱工等群體的資本和消費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日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既避免了大城市人口過快膨脹,又拉動了農村發展,有力促進了城鄉平衡和區域平衡。
第三,採取各種措施維持農產品較高價格以保障農民收入。為增加農民收入,日本在對外貿易中多利用高關稅、高檢疫檢驗標准等有形或無形「保護壁壘」,在國內則通過農協等行業組織或地區組織維持農產品較高價格。這實際上是以城市消費者出資的形式對農業進行隱形補貼。同時,為保障城市低收入階層人群的基本生活,日本政府通過補貼等方式使國內市場雞蛋、牛奶和麵包等基本食品的價格處於較低水平。
按照人口和國土比例,日本的人口密度約為中國的3倍,且其國土山地多平原少。在這種基本國情下,日本不僅實現了城鄉共同富裕和高度城市化,還發展了農業、確保了大米完全自給和大部分蔬菜自給。以日本的情況來看,我國無論在大城市郊區、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方面,還是在農業集約化、精細化方面,都具有巨大潛力。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啟示
地處東亞地區的韓國,是新興工業化國家的典型代表,屬於亞洲「四小龍」之一。韓國與我國在地緣和文化等方面非常接近,其在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發展方面與我國情況類似。歷史上的韓國,曾經歷過嚴重的戰亂和貧窮,20世紀50年代時,韓國還是全球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韓國經濟開始起步並獲得快速發展,韓國在成功實施出口導向發展戰略並取得城市內工業經濟騰飛的同時,沒有忘記帶動農業一起發展,實現了工業和農業的協調發展,並成功地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當前,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韓國在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方面的實踐與經驗,對我國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實踐歷程
(一)開展「農戶副業企業」計劃
1960年到1970年間,韓國各大城市內的工業化發展如火如荼,城市內和城市間的競爭不斷加劇,使得農村地區的工業發展提上日程,各個城市均把自身的工業向農村地區發展延伸。1961年,韓國政府開始採取出口導向型的發展戰略,並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在此時期,韓國生產的用於出口的產品以製鞋、紡織、服裝等輕工產品為主,而廣大農村地區則很少生產上述產品。1967年,為進一步擴大出口產品的供給量,同時也是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韓國政府提出了「農戶副業企業」計劃。該計劃由地方政府提供金融或財政補助,一般由十戶左右的農村家庭聯合在一起,組建成為一家企業,主要生產農副產品、手工藝品等。韓國政府推出的「農戶副業企業」計劃,在實施幾年後,由於企業規模較小,且發展緩慢,同時也受到農村地區技術水平落後、基礎設施薄弱等缺陷的制約,「農戶副業企業」計劃發展效果不理想,時間不長該計劃即被擱置了。
(二)實施「新村工廠」計劃
20世紀70年代,韓國各個城市內的工業發展水平不斷提升,但與之相比,韓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濟發展不太理想,此時韓國社會經濟中的二元結構問題開始出現,城鄉差距開始拉大。正是在上述背景下,韓國政府正式發起了「新村運動」。「新村運動」大體上分為三個時期,早期主要是推進住房條件、橋梁、公路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期的主要內容是推進農業現代化,推廣高產水稻技術,從而提高農民收入;後期主要是發展農產品(000061,股吧)加工業。「新村工廠」是「新村運動」重要組成部分,即在廣大的農村地區開辦各類工廠企業,採取的具體方法就是由城市的工業向周邊的農村延伸拓展。在此過程中,韓國各地方政府不斷加大對農村地區基礎設施的投資。與此同時,韓國政府在此時期開始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技術密集型產業,這些產業吸納了大量的農村剩餘勞動力。韓國經過多年「新村工廠」計劃的實施,帶來了韓國農業現代化從量變走向質變。
(三)推進「農村工業園區」計劃
針對實施了近10年的「新村運動」,韓國政府及時對其進行了總結和反省,並對農村工業化發展道路進行了修正。1983年,韓國政府正式出台了「農村工業園區」計劃。與早期的「新村工廠」計劃不同,「農村工業園區」計劃是選擇面積較小的農村地區就地發展農村工業。「農村工業園區」一般選擇人口較少的郡、市等行政區域發展,園區佔地10公頃以下,一般可以集中20家企業布局,解決3000名農民就業。在這些農村工業園區內,一般是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政府除了像以往一樣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以外,還增加了對技術的投入,鼓勵農村工業園區向特色產業、創新產業方向發展。
(四)轉向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
20世紀70年代後,韓國政府重點強化小城鎮發展與建設,大幅改善農村居民生活居住環境,同時加強對農民的教育普及。此外,政府還不斷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投資設立了許多信息服務網點,向農村工業企業提供大量的技術、管理、市場等信息。進入20世紀80年代後,韓國政府在廣大農村地區圍繞其工業發展特點開始轉變和調整產業結構,對原有企業進行機械化改造的同時,開始鼓勵引進和發展新興產業。隨後的90年代,政府開始鼓勵廣大農村地區發展第三產業,通過一些國家級的服務機構,大幅提升農民的福利水平。進入新世紀後,韓國政府確定了農村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方針,政府主要是引導和鼓勵農村地區發展科技含量較高的現代農業,同時積極開展城市和鄉村的幫扶與對接服務,鼓勵城市中的大企業對農村地區進行一對一的幫扶,選擇一些市場效益比較好的項目共同建設,通過先進企業來帶動農村的發展,從而形成了工農合作共贏發展的局面,成功推進了韓國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實踐特點
(一)在短期內快速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
20世紀50年代,朝鮮戰爭結束後,韓國在全球屬於最貧窮的國家之一,其社會經濟呈現明顯的二元結構特徵,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農業發展非常落後。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韓國政府開始轉變發展思路,重新確定了社會經濟發展方向,開始實施出口導向型發展戰略。經過數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成就,創造了「漢江奇跡」。1960年,韓國的人均GDP不到80美元,而到了1995年,韓國人均GDP提高到了10841美元,2013年更是達到了25051美元,韓國已經從一個傳統的農業小國發展成為新興工業化國家,邁入發達國家行列,快速實現了農業現代化,完成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任務,實現了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長期維持了城鄉之間的均衡協調發展
與我國的情況大體相同,韓國在發展初期,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非常高,農村地區分布非常廣。在其工業化過程中,農村大量的剩餘勞動力流向城市,農業在國民經濟總量中所佔比重日益減少,城鎮化進程不斷推進。1960年,韓國的城鎮化率僅為28%,到了2013年,其城鎮化率提高到了91%。與發達國家的工業化發展過程相比,韓國早期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維持了基本的均衡,甚至在20世紀90年代,在韓國某些農村地區,農民的收入曾經超過了城市居民。韓國人多地少,針對這種情況,韓國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構建了相對發達的農業生產體系,使得落後的農村地區煥然一新,實現了農業的現代化,取得了令人震驚的發展成就。
(三)採取了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
在韓國的經濟發展中,實行的一直是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這一點與我國相同。上個世紀60年代,韓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隨後,上個世紀80至90年代,韓國經歷了民主改革歷程,但韓國政府主導經濟發展的模式一直沒有改變,政府制定的相關發展規劃和計劃始終決定著韓國經濟發展的方向。同其他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發達國家相比,韓國早期選擇的道路截然不同。可見,韓國在實現農業現代化,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過程中,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發揮了重要作用。
韓國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啟示
(一)堅持農業和工業協調發展
上個世紀60年代,韓國政府採取出口導向戰略,重點發展工業,打造了堅實的工業基礎,短期內即取得了巨大成就。韓國人均GDP由1971年的286美元增長為1980年的1598美元,同時農業產值佔GDP的比重也由1970年的27.1%下降為1980年的15%。韓國在工業化初期,即上個世紀60年代末,當城鄉及工農差距剛開始出現拉大趨勢時,即開展了大規模的「新村運動」,改變了農村發展滯後的局面。韓國農業現代化的實現過程是與其國內的工業化和城鎮化同步推進的,並不是等到工業化完成後,才去發展農業。我國當前工業化進程總體上已經處於中後期發展階段,我國早在2002年人均GDP就已經達到了1000美元,農業產值佔比也已經下降為15.4%,可以說,我國近年來才開始調整有關政策大力發展農業已經很晚了。當前必須堅持城鄉一體化發展方向,力爭短期內快速提升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實現農業、工業的協調發展,改善城鄉和工農業發展嚴重失衡現象。
(二)強大的工業基礎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工業和農業均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農業先天的弱勢特點決定了其基礎產業的地位,表現為其產值佔GDP的比重會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而顯著降低,農業人口會隨著經濟的發展大量向城市遷移。擁有強大的工業基礎對於實現農業現代化非常重要。韓國工業和農業發展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說明。工業和非農產業的發展,一方面可以為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的轉移提供就業機會,另一方,工業的發展也可以為農業發展提供大量的生產資料,並為農業向更高層次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所以,當前我們在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時,要從國民經濟整體發展的高度來看待和處理,相關政策的制定出台要堅持工業和農業協調發展的方向,相關目標的制定不能脫離整體國民經濟的發展進程,過度超前同嚴重滯後一樣有害。
(三)農業發展應堅持國家的適度干預
縱觀韓國50多年農業現代化發展歷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韓國政府採取了靈活適度的干預政策,通過制訂計劃、出台政策、農業立法等形式對農業發展進行適度干預,從而促進了城市和鄉村、工業和農業的協調發展,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當然,實事求是地說,韓國政府在干預農業發展的過程中,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一些失敗的教訓。對我國而言,當前正處於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關鍵時期,應以韓國為鑒,嚴格遵循經濟及產業發展規律,堅持國家對農業的適度干預,政府幹預農業發展的手段應堅持多樣化原則,干預方式應盡量多地採取經濟手段,同時輔以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從而促進農業的快速健康發展,構建起和諧的工農關系和城鄉關系,從而不斷加快我國的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
(四)積極實施工業反哺農業政策
考察韓國農業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若沒有韓國政府強大的支持政策,韓國農業不會在短期內取得如此大的進步,韓國的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也不會推進得如此順利。實際上,同其他國家一樣,韓國在工業化初期為了快速發展工業,也實施了對農業的剝奪政策,從而導致了農業發展的滯後與萎縮,但隨後,韓國政府快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而及時調整了有關政策,在上個世紀60年代中期以後多次實施了對農業的反哺政策,促進了農業與工業的協調發展,最終實現了城鄉發展一體化。當然,在具體實踐中韓國政府也發生過對農業過度保護的行為,導致韓國農產品價格大幅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從而使得其農產品喪失了競爭力,上述教訓值得我們警惕。
『肆』 沙河王莊新村拆遷補償是怎麼算的建築面積多少錢1平米室內面積多少錢1平
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若干問題的決定
2007年05月08日 09:59 來源:廣州日報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州市第九次黨代會和《中共廣州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穗字〔2006〕15號)精神,堅持「富民優先、民生為重」,現就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若干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1.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堅持以現代農業提升農業發展水平,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到2010年,基本完成146萬畝農田和15萬畝連片魚塘的標准化改造任務,使全市標准化農田、魚塘分別占基本農田、魚塘面積的70%以上。到2010年,完成農田水利標准化建設110萬畝。統籌農業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落後農村地區的支持力度。
2.積極探索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體系。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農民自願的原則,積極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力爭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現代農業政策性保險體系。
3.加大農村富餘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力度。2007年,將本市農村富餘勞動力納入城鄉一體化管理體系,為其提供與城鎮失業人員同等就業服務。「十一五」期間,每年培訓農村富餘勞動力5萬人,實現轉移就業5萬人。
4.加快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2007年,建成12個區(縣級市)連鎖企業配送中心、39個鄉鎮級農家店、1165個村級農家店,改善農村流通環境。2007年內,建成6個市、區(縣級市)農資配送中心、40個鄉鎮級農資農家店、450個村級農資農家店,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網路。
5.提高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准。2009年前,將全市對生態公益林平均補償標准逐步提高到每年每畝30元以上。
6.全面完成農村「五通」工程。2007年,實現人口相對集中(50戶以上)、存在飲水困難、有條件實現通潔凈水的自然村通潔凈水;完成從化、增城兩市400公里村道建設;實現全市20戶以上自然村全部通廣播電視;在全面實現自然村通電話的基礎上,不斷提高農村電話的覆蓋率和通話質量,行政村全部通寬頻網。
7.抓好幫扶貧困村的工作。2010年前,對2006年確定的貧困村的財政補貼,由補足6萬元逐步提高到補足8萬元。
二、促進充分就業
8.推進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工作。2007年內,全市40%的社區要成為「充分就業社區」。在實現充分就業的社區中,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率達90%以上,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就業率達85%以上,「4050」、特困失業人員就業率達85%以上,登記在冊「零就業家庭」1人以上就業率達到 100%,失業人員享受職業介紹服務率達到100%,失業人員享受職業指導服務率達到100%,新增社區服務崗位安置失業人員達80%以上,以上人員就業後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的達95%以上。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十一五」期間,全市每年新增就業崗位20萬個。
9.強化再就業技能培訓。加大教育培訓資助、職業介紹資助和招用安置資助力度。落實退役士兵接受2年以上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讓每一位符合條件、願意參加培訓的退役士兵都能接受免費培訓。「十一五」期間,每年培訓「農轉居」人員1.5萬人。
三、促進教育公平
10.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加大各級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加強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加快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建設,2007年完成省下達的規范化學校建設任務,2010年全部達到省規范化學校建設的要求。2007年,全市各區、縣級市都成為省教育強區(縣級市),中心鎮全部成為省教育強鎮,通過省教育強市督導驗收。
11.切實保障農民子女受教育的權益。2007年9月起,在全市農村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免收書本費。到2007年底,確保市、區(縣級市)兩級財政原計劃投入的49.56億元資金全部到位,加快推進農村中小學校布局調整和初中學校建設,整體提升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水平。積極探索解決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
12.確保貧困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對持有廣州市城鎮居民或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特困職工證的困難家庭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兩免一補」政策(免書費、免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並向這類家庭中的殘疾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發放「殘疾學生生活補助費」、繼續免收書雜費。對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落實義務教育的有關政策。逐步擴大農村地區年家庭人均純收入2000元以下應屆初中畢業生免費就讀技工學校或中專的范圍。
13.認真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問題,確保全市所有學校收費做到「五統一」(統一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統一實行亮證收費、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收費票據、統一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統一實行教育收費公示)。2007年內,使我市超過70%的區(縣級市)成為「廣東省教育收費規范區(縣)」,爭取到2008年達到100%。條件成熟時取消擇校費。
14.依法落實教師待遇。根據《教師法》和有關規定,合理調整提高教師待遇,逐步解決各類教師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問題。
四、完善共享型社會保障
15.提高我市企業退休人員老年生活保障水平。一方面,根據國家和省的養老保險政策規定調整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另一方面,市、區(縣級市)要多渠道籌措資金,視財力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水平。
16.妥善解決社保歷史遺留問題。2007年重點解決以下幾類社保問題:一是參照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人員社保問題的解決辦法,解決早期因各種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社保問題。二是進一步解決國有(集體)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以及移交社區管理的遺留問題。三是妥善解決達到退休年齡,但因繳費年限不足,無法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和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問題。四是將本市國有、集體企業或者已納入社會化管理的、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老工傷或患職業病人員(1993年8月1日本市實行工傷保險前的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醫療待遇納入工傷保險范圍。此外,按照「成熟一個、解決一個」的原則,逐步研究解決鄉鎮企業原退休人員、農場原農業戶口老職工和農場原住民、部分街道集體企業原未納入社會統籌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
17.逐步擴大醫保覆蓋范圍。2007年,開展建立本市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調研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出台相關政策,2008年展開試點工作。同時,積極研究解決具有本市戶籍、但沒有在本市享有退休金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問題。
18.推進「農轉居」人員和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2007年,加快「農轉居」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工作,同時啟動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比照「農轉居」人員辦法納入養老保險的工作;到2008年底,力爭將「農轉居」人員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納入養老保險范圍;2009年,基本解決「農轉居」人員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
19.加快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7年,啟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首先開展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試點;2008年,實施我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2010年,基本建立覆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擴大農民工工傷保險覆蓋面。到2007年底,全市職工(含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達到268萬人。到2008年底,實現建築等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基本參加工傷保險。
21.全面提高農村低保標准和五保供養水平。2007年,把農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下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從化市和增城市農村低保標准從130~150元統一調整到170元,有農村的白雲區、花都區、番禺區、蘿崗區、南沙區,也要結合實際提高農村低保標准,把全市農村低保標准從平均 180元調整到200元以上。落實國家關於五保對象供養標準的要求,使五保對象的供養水平不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22.推動社會福利事業逐步實現從救助型、補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轉變。全面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扶持民辦福利機構發展。建立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生活救助應急機制,完善城鄉困難群眾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2008年,實現「平安鍾」呼援服務系統覆蓋全市;到2008年底,新增社會福利床位3000張;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社區都建有「星光老人之家」。
23.改善殘疾人和優撫對象的生活條件。全面完成農村助殘安居房建設,到2007年底累計實現3300戶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入住新房。到2008 年底,實現每個街道至少有1個面積不少於60平方米的康園工療站。積極擴大貧困殘疾人專項補助金發放范圍。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逐年提高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准,確保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略高於一般群眾。
五、加快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24.加強農村衛生設施建設。到2010年,實現每個鎮有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或醫院,有農村建制的街道衛生院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標准建設。加快推進村衛生站的建設與改造工作,2007年內,全面完成現有村衛生站業務用房改造,新建和改建的村衛生站業務用房面積達到100平方米;到2009年底,實現100%的行政村設有衛生站,形成較為完善的農村衛生服務網路。
25.大力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2008年,全市農民參合率要達95%以上,到2009年,全市籌資水平提高到每個參合農民100元以上。
26.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完善大中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口幫扶關系和雙向轉診制度。加快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網路建設,確保每個街道都有非營利性的公益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到2008年,實現每3~5萬居民擁有1個衛生服務中心(站),9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定點支付范圍,形成比較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切實整治非法行醫。
27.認真解決群眾「看病貴」問題。嚴格葯品出廠價格初審和監測制度,規范葯品價格管理和醫療機構收費行為。調整改革葯品供應渠道,實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基本用葯集中生產和采購,減少葯品流通中間環節。積極探索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實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統一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鎮衛生院基本用葯目錄和葯品作價辦法,引導更多的市民群眾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鎮衛生院就醫。
28.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到2009年,各區(縣級市)衛生局均要成立衛生應急工作日常管理機構,健全衛生應急機制,完善公共衛生信息體系,健全監測預警系統、醫療救治系統和指揮系統,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六、加強平安廣州建設
29.提高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確保2007年刑事發案持續下降,搶奪、搶劫和入戶盜竊、盜竊機動車案件分別以兩位數下降。到2008年,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達85%以上。
30.構築治安防控體系。2007年內將財政供養的治安員隊伍擴充至1萬人,進一步增強社區治安防範能力。全面完成新建16萬、改建9萬個攝像頭的建設任務,基本形成全面覆蓋、全天候監控網路。
31.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員管理。2007年起,逐步免收流動人員辦理暫住證費用,全面實現流動人員信息化管理。
32.消除城鄉重大安全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加快市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到2010年,環城高速公路以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中危險度較高和存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范的企業要全部搬遷。到2015年,將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相關從業單位全部搬遷出廣州市中心城區范圍。大力加強公共消防設施系統建設和維護,按計劃逐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加強道路交通、市政設施安全監管。
33.保障食品安全。2007年內,95%以上的室內肉菜市場和超市建立並實施日常檢驗檢測制度。到2008年底,完成全市498個農貿市場和 136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升級改造任務,農貿市場證照齊全率和檢測設備配置率達85%以上,全市各大市場、商場、超市基本建立市場食品准入管理制度。
34.保障群眾用葯安全。加強葯品生產環節管理,對葯品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加強對葯品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管,規范葯品經營主體行為,到2009年底,對城區醫療衛生機構監督覆蓋率達到100%,對鄉鎮醫療衛生機構監督覆蓋率超過90%。
35.推進城鄉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省、市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任務。同時,抓好重點水庫、堤防的除險加固和小型水利設施的整修,全面提升防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36.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圍繞市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快推進全市統一的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落實公共安全責任,形成市、區(縣級市)、街(鎮)三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切實提高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改善城鄉居民住房條件
37.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設。積極推進《廣州市住房建設規劃(2006—2010)》,到2007年底,全部解決2005年登記在冊、人均居住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5643戶雙特困戶住房問題,到2010年基本解決全市9200戶雙特困戶和8.46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38.加大政府調控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通過「雙限雙競」等調控措施,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建設用地供給,進一步完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實行「雙限雙競」公開出讓的操作規范,確保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年度用地供應量不低於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的70%。
39.加快舊城區危破房改造。2007年內完成22.8萬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務;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2004年在冊的91.1萬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務;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越秀區東濠涌、荔灣區恩寧路和海珠區南華西3個舊城成片綜合改造項目范圍內危破房住房的安置工作。
40.切實解決農村建房難和危破房改造問題。2007年內制定統一、便民、規范的農民建房審批操作程序。到2009年,完成農民現有居住危房的改造。
41.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規范業主委員會同物業管理、居民自治的關系,維護居民合法權益,建設平安和諧社區。2007年全市舊城區居民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要達到50%,到2009年,確保實現全市舊城區物業管理基本全覆蓋。
42.妥善處理「爛尾地」問題。加快落實我市在冊141宗「爛尾地」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力爭到2007年底基本解決「爛尾地」處置工作。建立組織律師參與「爛尾地」處置工作的機制,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
43.切實解決前置條件導致房地產難以辦證的問題。2007年內出台相關政策,力爭到2009年底基本解決我市歷史遺留的房地產辦證難問題。
八、改善城市交通狀況
44.大力發展公交事業。在繼續加快發展軌道交通與常規交通的同時,適度發展快速公交系統。加快公交服務向農村地區覆蓋,對符合開通條件的城鄉居住區,應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及相應站點。在條件不成熟地區,通過發展客運班車等方式接駁市內公交,切實解決偏遠地區和城鄉結合部群眾「出行難」問題。加快軌道交通和常規公交系統的一體化進程,加快建立完善便捷的換乘體系。在有條件的市政道路設置公交專用道,推進港灣式站點改造。開通水上巴士。
45.推行公交地鐵票務改革。2007年內,實行公交車、地鐵票務一體化,制定公交地鐵接駁換乘的優惠方案,降低市民出行成本。
46.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統和道路交通標志,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2007年重點改造廣州大道系統等10個主要交通節點。進一步提高完善高等級路網、軌道交通和公共交通等各種交通方式的有機銜接,建設滘口、西朗、長隆等一批大型綜合換乘樞紐。2007年內在東風路、環市路、中山路、解放路、沿江路等23條交通主幹道設置新型行人標識系統1085套,分期分批解決人行過街設施建設問題,到2009年底,中心城區新增立體人行過街天橋/隧道46座,確保「人車分流」。到2009年底,將城區范圍內的貨運市場搬遷到城區外圍,緩解城區交通壓力。
47.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全面上調建築物配建停車泊位指標,加快公共停車場規劃建設,鼓勵多種形式建設、經營停車場。2008年到2010年,每年增加5萬個以上停車位,初步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
九、優化人居環境
48.實行公廁免費開放和解決公廁數量不足問題。2007年實現城區公廁全部免收費並確保公廁保潔及時、衛生潔凈。到2010年底,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准,完成新建公廁150座,改建、大修250座,使全市公廁總數達到2170座。
49.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完善「城中村」供水、供電、道路、消防、環衛等基礎設施,加快推進具備條件的「城中村」改造。
50.大力開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快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制定農村居住環境整治改善和新農村綠化的實施方案,積極推進農村閑置建設用地復墾工作,大力推進以防治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為重點的農村小康環保工程。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行政村一級新農村規劃編制工作,規劃經費由區(縣級市)政府負責,不向鎮村攤派。
51.切實解決「水浸街」問題。2007年內,重點實施天河立交橋等15個「水浸街」問題比較突出的排水改造項目,改造地下管網和地面「三線」,改造排水設施。到2009年底,基本緩解中心城區「水浸街」問題。
52.加強水環境整治。分期分批綜合整治市內河涌,近期重點抓好29條與市民生活和亞運會主要場館密切相關的河涌綜合整治,2007年內,完成沙河涌、黃埔涌、車陂涌、烏涌、獵德涌、花地河、大沙河的綜合整治。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加強工業廢水治理,到2009年底,確保重點工業企業的廢水達標排放,15家省控水污染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實現聯網監控。
53.推進飲用凈水工程建設。2007年內,飲用凈水工程服務人口要達到214萬人,2010年達到370萬人。建立水質公示制度以及政府供水監管機制,增強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性。
54.保障居民生活用電。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用電,健全供電部門24小時供電故障報修制度,接報後城區45分鍾、城郊90分鍾內趕到現場處理;到2008年底,增加用電負荷控制裝置3000套,確保錯峰用電時優先滿足居民生活用電,城市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92%,農村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6%。
55.加強空氣環境整治。抓好以脫硫為重點的工業廢氣污染治理,到2009年底,確保重點工業企業廢氣達標排放,13家省控大氣污染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裝置,並實現聯網監控。加快推進老城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用10年左右時間完成環城高速公路以內184家企業的搬遷、整改或關閉。杜絕不符合國 Ⅲ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機動車在我市注冊登記或從外地轉入我市,進一步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對在我市市區行駛的機動車的排氣污染監督管理。到 2008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全年的85%以上。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對飲食服務業污染防治和查處的協作機制,確保到2008年飲食業油煙廢氣擾民現象得到顯著改觀。
56.加快天然氣利用工程建設。2007年內,天然氣置換家庭戶數達到18萬,到2010年底,完成越秀、天河、海珠、荔灣、白雲、黃埔等六區全部管道燃氣用戶的置換工作。加快推進管網內飲食服務業用戶使用天然氣。取消管道燃氣初裝費和增容費。
57.加快雜訊污染擾民的整治。建立健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和公眾參與機制,最大限度地控制重大建設項目和經過住宅、醫院、學校等聲敏感區的交通項目產生雜訊污染。加強對建築工地施工雜訊尤其是夜間施工雜訊的監管,及時嚴厲查處各類雜訊污染擾民問題。嚴厲查處各類機動車在中心城區夜間超速行駛。
58.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大力整治市容環境衛生,突出整治「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內街小巷,徹底清理衛生死角,2007年努力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目標。2007年,改造和更新60台垃圾壓縮運輸車,逐步解決垃圾運輸過程中的滴漏污染問題。2008年,落實一、二級馬路16小時保潔、三級馬路 12小時保潔、居住區14小時保潔,市區常住戶上門收垃圾率達到100%,城區實現對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無盲區管理。到2009年,基本完成現有垃圾壓縮站的升級改造,逐步普及車載桶裝垃圾收運新方式,減少路邊垃圾臨時裝車點。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市民形成良好的公共衛生行為習慣。
59.推進社區綠化和環境整治。到2007年底,完成全市75%以上社區的綠化和環境綜合整治,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務,確保全市社區綠化覆蓋率達35%以上,綠地率達25%以上。全力推進城市和農村的道路照明建設,城市道路及內街內巷全部實現路燈照明,村鎮道路、街、巷要完善路燈照明設施,實現路燈照明。確保社區內有公共綠地和市民活動場所,基本消除「六亂」現象。到2008年底,基本解決城建規劃及改造中供水和供電等配套設施建設的歷史遺留問題。
60.加強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站點的建設與管理。制定《廣州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規定》和全市再生資源社區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構建由社區回收、市場集散交易中心和綜合利用處理三個層次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體系,將我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納入到法治化的軌道。加快中心城區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示範站(點)改造和社區回收網路建設,2010年建成全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體系。
十、加快發展文化體育事業
61.提高公共文化產品供給水平。2007年起,全市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向未成年人免費開放或優惠開放。到2009年,實現城區居民平均每千戶擁有一個符合標準的戶外文化活動場所;基本實現區(縣級市)有三館(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或博物館)、一鎮(街)一站(文化站)、一村(居)一室(文化室)、一人一冊(書)。
62.加強基層體育設施建設。2007年到2009年,每年投入不少於1000萬元完善農村體育設施,使建有標准籃球場的行政村比例達到 80%,建有「兩場一池」(籃球場、全民健身廣場、游泳池)的農村鄉鎮比例達到35%,全市社區人均體育設施用地面積達到或超過國家有關規定水平。
63.加大公共體育設施開放力度。積極推動學校、機關、團體、企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到2009年,實現符合開放條件的轄區內單位場地對外開放程度達70%,並合理調整開放時間,延長優惠時段,為市民健身提供便利。
十一、提高政務服務水平
6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設廣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構建政務受理、投資服務、政務信息三大服務系統,不斷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
65.強化行政效能監察。加強動態監管,強化績效考核,推進政務公開,提高行政審批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66.推進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防止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決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關於印發《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若干問題的決定》的通知
中共廣州市委文件
穗字〔2007〕2號
各區、縣級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單位:
現將《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若干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關於切實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若干問題的《決定》,是深入貫徹廣州市第九次黨代會和《中共廣州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穗字〔2006〕15號)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進一步落實「富民優先、民生為重」政策的具體體現。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決定》對於改善民生、造福於民、維護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抓緊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成效,真正取信於民。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訂詳細工作方案,建立嚴格目標責任制,確保任務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組織協調和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進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市委、市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分類指導和檢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實;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和實際效果要接受群眾和各方面的監督。同時,市屬各媒體要認真做好《決定》的宣傳工作,及時反映《決定》落實過程中的新舉措、新成效、新經驗,反映人民群眾的願望和呼聲,為《決定》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確保這項民心工程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中共廣州市委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