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城鄉居民醫保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外文名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拼音
chéng zhèn jū mín yī liáo bǎo xiǎn
范疇
社會保險
實行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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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辦法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以下為某地辦理辦法,供參考:
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B.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怎麼辦理
(一)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流程:
一、 參保范圍
居住在轄區內的居民,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內的居民均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二、參保登記
1、首次參保登記,攜帶身份證、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社區申請參保。
2、屬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員的,需提供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和殘聯核發的殘疾等級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屬低保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
4、屬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所在單位的有效書面證明。
5、審核填表:工作人員對參保人員所提供證件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參保人員填寫《曲靖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請登記表》。
6、相關證件及表格經工作人員審核通過,並錄入計算機。
7、繳費:參保人員按上級相關文件繳納醫保費,並另外每人繳納22元制醫保卡費用。
8、居民到參保的社區領取醫保卡。
(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理條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 (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C. 什麼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
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准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准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四是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
D.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醫保需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三條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八條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財政補助資金構成居民醫保基金,居民醫保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參保居民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和數額為:18周歲以下的為籌資數額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歲及以上的為籌資數額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醫保基金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為統籌基金。
E. 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啟動,怎麼交
國家最早是1998年開始要求繳納醫保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專的經濟損失而建立屬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核心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該《決定》指出,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
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F. 2021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方式
各地方式會有差異,以山西省為例:
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可通過自行繳費、集中代收和銀行批扣三種方式進行。
1、自行繳費可以通過微信、協作銀行手機APP、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辦理繳費,也可以到協作銀行網點通過自助機或櫃台辦理繳費。
2、集中代收繳費人選擇由村(居)委會或商業銀行等協辦人員集中代收,協辦代收人員可通過微信、協作銀行手機APP等多種渠道代辦完成繳費。
3、繳費人選擇銀行批扣的(當地是否開通批扣業務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由繳費人與銀行、銀行與稅務部門分別簽訂雙方協議,繳費人將保費預存至簽訂協議的賬戶內,通過銀行扣款完成繳費。
4、此外,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需政府各部門按政策對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補貼的,屬於特殊繳費,由醫保經辦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按原有渠道辦理。
(6)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將啟動,集中征繳期原則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辦理繳費,繳費標准由上一年度的每人250元提高至每人280元。
2020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准、個人繳費標准均有所調整。
其中,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提高30元,達到550元;2020年預收2021年度的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部門給予全額救助;特困供養人員和城鄉低保對象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個人繳費部分全額資助;在鄉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重點優撫對象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政策執行。
同時,我市將鞏固住院待遇水平,城鄉居民住院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規范普通門診統籌,落實好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葯保障機制。
全面落實大病保險各項政策和貧困人口傾斜保障政策,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實落細困難群眾救助政策, 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參加居民醫保,按標資助、人費對應,及時劃轉資助資金,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