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辦建築業資質當地建委網站可以查到,但四庫一平台查不到,怎麼回事
如果企業的資質在當地建委網站可以查到,那就說明這個企業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四庫一平台找不到,可能是由於他是新企業,還沒有入庫。
Ⅱ 住建部、建設部、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成立方式以及各自職能
關系:
這三個詞具有相同意義。住建部,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即目前的「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部是住建部的前身,是當時的「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住建部,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歷史沿革及成立如下: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成立:
(1) 建設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 住建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職能
(1)建設部: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設置建設部。建設部是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建設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全國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編號並發布;組織制定和發布全國統一定額和部管行業標准、經濟定額的國家標准;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指導全國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指導全國城市和村鎮建設;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六)指導全國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
(七)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制定部管各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九)擬定高等院校建設類專業的教育標准、培養規格;指導部管各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十一)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部管各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標准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2) 住建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住建部的主要職能: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Ⅲ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四庫一平台」監管體系主要是監管建築企業資質嗎
「四庫一平台」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四庫」指的是企業資料庫基本信息庫、注冊人員資料庫基本信息庫、工程項目資料庫基本信息庫、誠信信息資料庫基本信息庫,「一平台」就是一體化工作平台。
誠信信息平台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有利於解決建築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二是有利於提高建築市場的監管效率。
三是有利於促進長效信用機制的完善。
因此,"四庫一平台」監管體系並不僅僅只是監管建築企業資質,還重點監管建築市場行業發展
Ⅳ 四庫一平台的網址是什麼在哪裡查詢
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
您想要查詢的信息都可以到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進行查詢。
在官網可以查詢建設工程企業、從業人員、建設項目、誠信記錄、黑名單記錄、監管動態。
「四庫一平台」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四庫」指的是企業資料庫基本信息庫、注冊人員資料庫基本信息庫、工程項目資料庫基本信息庫、誠信信息資料庫基本信息庫,「一平台」就是一體化工作平台。
四庫互聯互通,以身份證可以查人員,以單位名可以查人員,以人員可查單位。
作用是解決數據多頭採集、重復錄入、真實性核實、項目數據缺失、誠信信息難以採集、市場監管與行政審批脫離、「市場與現場」兩場無法聯動等問題,保證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關聯性和動態性,全面實現全國建築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擴展閱讀:
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主導因素:
一是建築市場發育尚不完善,信用意識較為薄弱,違法違規的失信成本較低;
二是各個管理環節沒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市場管理和現場管理缺乏聯動。信用缺失不僅造成建築市場混亂、經營成本浪費,也給企業和行業發展帶來很大風險。
三是建築市場監管之重器,它將改變建築市場監管的現狀,而且有望重塑建築業市場整體環境。四庫一平台的建成與運用,將對企業資質掛靠、個人掛證、企業資質申請與動態監管都將產生重大影響。
網路-四庫一平台
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
Ⅵ 什麼是四庫一平台
「四庫一平台」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四庫」指的是企業資料庫基本信息庫、注冊人員資料庫基本信息庫、工程項目資料庫基本信息庫、誠信信息資料庫基本信息庫,「一平台」就是一體化工作平台。
四庫互聯互通,以身份證可以查人員,以單位名可以查人員,以人員可查單位。作用是解決數據多頭採集、重復錄入、真實性核實、項目數據缺失、誠信信息難以採集、市場監管與行政審批脫離、「市場與現場」兩場無法聯動等問題,保證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關聯性和動態性,全面實現全國建築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四庫一平台」是業內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的稱法,各省建設的平台一般稱為「某某省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台」,基於各地實際管理的需要,平台建設內容不盡相同,例如四川省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台由資質資格管理、工程項目管理、信用體系評價、綜合信息查詢、行政執法管理等5大平台,數據共享交換、標准、信息安全等3大體系,全省統一的從業企業、從業人員、工程項目、信用評價和公共資源5大基礎資料庫構成,集全省建築市場信息採集發布、網上辦事辦公、行政審批、市場監管、從業主體誠信評價為一體,達到了省、市、縣三級聯動,系統共生、數據同源的一體化工作平台要求。
Ⅶ 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可以查施工許可證嗎
可以查到的。
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最近關於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的文件
你要的是不是下面這個?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經研究,決定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中部分指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准中關於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三、調整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的建築面積考核指標,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四、對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台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工程項目資料庫建設,完善數據補錄辦法,使真實有效的企業業績及時進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台。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項目經理是否持注冊建造師證書上崗、在崗執業履職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注冊建造師,依法給予罰款、暫停執業、吊銷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要將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切實規范建築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
附件: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建築面積指標修訂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10月14日
Ⅸ 住建部企業資質如何查詢
1.首先我們通過網路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然後打開。也可以直接輸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地址登陸。
Ⅹ 四庫一平台是什麼與新版的建築資質有什麼關系
2015年資質就位是為「四庫一平台」建設做准備
「四庫一平台」暨住建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發布平台,包括企業庫、人員庫、項目庫、信用庫,四庫互聯互通,以身份證可以查人員,以單位名可以查人員,以人員可查單位。
「四庫一平台」作用是動態記錄工程項目各方主體市場和現場行為,有效實現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監管的聯動,全面實現全國建築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四庫一平台」啟用後將對建築市場有四方面有利趨勢:
一是辦理企業資質證書的申報、換證、延續、升級等手續,以庫里的信息為准,相關指標將更准確,手續辦理資料將會大大簡化(庫里能認定的,到時不需要再提供資料);
二是人員跨企業上崗現象將會大大減少;
三是各方主體責任能夠落實;
四是一個企業、一個地方的家底將會更加公開、透明。也就是說,通過這一平台的管理,工程建設在管理上將更加有序、便捷。
隨著國家逐步在各省市建立起「四庫一平台」系統,未來將會對工程項目進行動態監管,建造師等相關人員是否在項目現場,項目具體進展及人員情況等均可通過刷取身份證的方式進行監管,對於在投標構成中的項目人員構成監管更加精確,從而在源頭上避免行業的各種亂象,保證工程項目保證保量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