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民為什麼應該積極繳納城鄉居民醫保
對於農村人來說,醫療保險必須要繳納,有時候這種緊迫性比城鎮居民更大。
現在已經不分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保了,統稱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21年度每人280元,並且不再有個人醫保賬戶80元的葯費補貼。
對城鄉居民醫保應該有更深刻認識,它是化解個人風險的重要社會保障
4、造成社會不穩定。一些農村人不按照規定繳納醫保,自己家庭成員得了疾病開支巨大,就會找政府,且常常提出補交醫保享受醫療保險費用,當然這很明顯是違背醫保政策的,在有關部門不允許的情況下,去上訪或群聚鬧事等,會造成社會資源消耗和引發社會不穩定。
意見建議:
1、城鄉居民要提高繳納城鄉居民醫保的意識,引起足夠重視,並且在規定時間里足額繳納。
2、醫保管理部門和稅務(征繳機關)部門要做好醫保收繳的宣傳工作,讓廣大群眾切實引起重視,提高參保率,實現應保盡保,願保盡保。
(晏子有觀點)
⑵ 城鄉居民醫保查詢時出現錯誤界面是什麼意思
這種情況必須要拿到你的身份證跟你的社保卡拿到,社保局去查一下看是什麼情況引起的,最好要馬上。
⑶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⑷ 關於購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問題
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可以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居民醫保實行自回願參保原則,參保對答象是: 具有市城鎮戶籍,不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 城鎮居民均可參加。
1、參保資料:參保居民需出示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張一寸近期彩色登記照 ,自行確定並攜帶一張用於繳費的銀行卡。
以下三類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低保對象需出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證明。
2、在社區居委會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申請表》(其中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在學校領表)。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繳費標准分別為:
1、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不繳費;
2、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18周歲以下的居民,家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20元;
3、低收入家庭老人,家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50元;
4、其他非從業居民、家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340元。
⑸ 什麼是城鄉居民醫保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外文名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拼音
chéng zhèn jū mín yī liáo bǎo xiǎn
范疇
社會保險
實行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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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辦法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以下為某地辦理辦法,供參考:
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⑹ 關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一些問題
你好!真沒少打字啊— —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在社區街道辦理的,它和內職工醫保(單位交的容)是兩種性質的,二者沒有交集。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你所在城市每年交280元(等你到60歲以後應該減半,有可能140)。交了4年,那麼你在這4年之中看病住院是享受待遇的,如果停交,那則不享受報銷待遇。就是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不累計年限的,但職工醫保是累計年限的。
現如今你單位給你交保險,給你交職工醫療保險,那麼你之前所交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必須停止,否則單位是無法給你交保險的,停止可以去當地社區辦理。
如果你單位黃了— — 。建議你找另一份工作,讓下一家公司再為你續保。如果你不不再找工作的話,自己也可以續交,但交的就比較多了,需去當地醫保局去辦理。
總之,還是停了居民醫療保險,去上班,讓公司為你辦理職工醫保吧。職工醫保比居民醫保報銷比例高很多哦!
解答完畢,如有疑問,請追問!
⑺ 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問題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⑻ 城鄉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問題
不可以的,根據規定必須住院才可以按比例報銷,並且自費葯及某些檢查項目是不能報的。
⑼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哪些常見問題
1.問:目前我市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哪些對象可參加?
答:①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
②在本市隨父或母居住的非本市戶籍未成年人,其父親或母親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並辦理《暫住證》一年以上的;
③在廈門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員,及隨父母在廈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④本市轄區內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僑、港、澳、台大學生),但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脫產、業余、函授形式學習)以及進修、網路、廣播電視等學校的學生。
2.問:全年都可以參保,是否代表個人任意時候參保,待遇都一樣?補參保應向哪個部門辦理?
答:本次參保期從每年3-5月份調整為全年均可辦理,僅為解決個別居民漏參保或漏繳費帶來的不便,由於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屬於年繳費,因此補繳個人需要全額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醫療保險待遇從實際繳費到賬的當月開始享受。為確保個人醫保卡從當年7月起正常使用,減少事後報銷的麻煩。地稅部門提醒參保個人,最好在每年3-5月的集中參保期辦理參保。錯過集中辦理時間的需補辦參保的,在校學生仍向所在學校申請參保,其他個人向戶籍所在村(居)委會申請。
參保登記時間為:每月4日至月底。
3.問:在新社保年度開始後辦理參保繳費的,待遇的享受從什麼時候開始?
答:在待遇享受方面,每年的6至7月完成繳費的,從新社保年度起(即當年的7月起)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新入學的大學生在11月底前完成參保繳費後,從從新社保年度起(即當年的7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以上兩種情況的待遇生效時間不變。在新社保年度開始後辦理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從實際繳費到賬的當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4.問:2015年我市的城鄉居民醫保執行什麼樣的繳費標准?
答:2015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還未公布,請參保個人密切關注政府的公告。
5.問:參保個人可採用幾種方式繳費,補繳要到哪個部門辦理?
答:在校學生由學校統一代扣代繳,村居參保的個人目前有一卡通委託代扣、稅收繳款書繳費、銀聯pos機繳費和銀聯在線繳費四種繳費方式。
社保扣費期:年扣費期為每年6-7月兩個月;新參保(或補參保)個人扣費期為參保次月。
補繳:需要補繳的個人(村居參保),可登錄地稅網站--社保業務--社保繳費及查詢功能下的銀聯在線繳費自行繳費;也可到地稅辦稅服務廳開具稅收繳款書或採用銀聯pos機刷卡繳費。需要補繳的在校學生,仍由學校統一代扣代繳。
6.陳女士問,想為母親補繳2014社保年度的城鄉醫療保險,可以辦理嗎?
答:2015年6月份之前要補繳2014年7至2015年6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意以下問題:
1.參保登記,由於3-5月份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集中期,大部分新參保個人只辦理新社保年度的參保登記,並不需要補繳的。因此,陳女士在辦理登記時,一定要向辦理登記的村居明確告知自己的補繳訴求,並注意審核《參保繳費登記表》的時間始是否從2014年7月起(僅辦理新社保年度參保不補繳的,《參保繳費登記表》的參保時間始從2015年7月起)。
2.待遇享受,補繳個人只能從實際繳費到賬的當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2014社保年度將於2015年6月結束,陳女士母親確實需要補繳,只能享受補繳到帳月至2015年6月剩餘幾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
7.問:我去年已經在村裡辦理了全民醫保參保手續,今年是否還需要再次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答:去年已辦理過參保手續和銀行一卡通委託代扣的人員,今年無需再到村(居)辦理登記,只需在委託代扣的銀行卡里存足款項,地稅部門將在6月和7月的6至20日統一代扣。
8.問:我原來在大學辦理了大學生醫療保險,現在找到單位了,單位要給我辦理職工社保,我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用人單位直接辦理參保即可,地稅社保系統會自動完成個人城鄉醫保的停保手續。
⑽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天正式公布。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濟南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做出詳細規定。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人群,將全部納入辦法適用范圍,具體包括嬰幼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高中及職業學校學生等未成年人,非從業成年人,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的老年人。
根據勞動保障部門對參保人員的摸底測算,我市符合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的人員約有78萬人。其中,未成年人55.4萬人、成年非從業居民8萬人、老年居民7.3萬人、重度殘疾人和低保人員7.3萬人。
門診規定病種目錄
適時調整
辦法規定,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保人發生辦法規定的門診、住院以及門診規定病種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住院或者門診規定病種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以下由個人負擔。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的起付標准分別計算。
住院的起付標准,按照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2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三級醫療機構700元的標准確定。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二次住院起付標准比上一次降低20%,從第三次住院起不再執行起付標准。門診規定病種的起付標准,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只執行一次,標准為200元。
居民醫保一年
最高支付6萬元
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治療發生的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規定的醫療費用
(含個人按一定比例負擔部分)實行最高支付限額制度,標准為6萬元。
醫療費用將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和個人根據醫療機構等級按照以下標准分擔,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在二級醫療機構醫療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60%,個人負擔40%;在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個人負擔50%。
參保人連續繳費的,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自第二個醫療年度起每年比照前款規定提高1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5個百分點。
兒童意外傷害保費
一年最高2000元
辦法規定,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累計不超過200元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照20%的標准支付。
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18周歲以下的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內累計超過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含個人按一定比例負擔部分)。
危重病人在門診搶救無效死亡的,其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規定的急診費用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照住院有關規定支付,不再執行起付標准。
參保人如果因參軍、升學(就讀高等院校)、戶籍遷出本市等,其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即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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