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度醫保、社保繳費時間分別是那月開始
如果是身份證號和姓名輸入錯誤,拿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戶籍口出示的身份戶籍證明到醫保窗口變更即可,如果是繳納基數不對,醫保每年都有一次版基數調整,可在當年基數調整時調整過權來即可。
2020年農村合作醫療的繳費時間大約會從2019年9月10日開始,將會持續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繳費時間通常都在這段時間內,但是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別。
2020年的醫保已經開始繳納了,如果沒有繳納的情況下應該及時繳納,一般情況在每年的十月初到十一月底為居民醫保繳費期,包括農村合作醫療繳費,根據地區不同,時間也有所調整,基本在這個范圍之內。

(1)2021年寧夏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准擴展閱讀:
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失業保險異地轉移,醫保可隨同轉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1年7月下發通知,對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做了詳細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費。
失業保險在異地轉移時,其職工醫保也隨同轉移。
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業人員參加醫保的具體規定。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按規定在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保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用繳費。
通知明確,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的繳費率確定。
繳費基數可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低比例不低於60%。
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其繳費年限與失業前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參加職工醫保後,失業人員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緣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繳納醫保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經辦機構應將繳費金額、時間等信息及時告知社保經辦機構和本人。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區、市轉入戶籍所在地的,其職工醫保關系隨同轉移,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政策。
應繳納的醫保費按轉出地標准一次性劃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有關規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繳納醫保費時,不足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補足,超出部分並入當地失業保險基金。
失業人員停止領取保險金後,經辦機構也將停止為其繳納醫保費用。
此時,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按規定相應參加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
2. 銀川市2021年靈活就業人員醫保交多少錢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是分基數檔次的,最低檔繳費200多塊錢。每個月是沒有返費的。
3. 2021年寧夏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會推遲嗎
2021年寧夏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會推遲嗎?關於報名時間大家都清楚嗎?不清楚的話,可能回會耽誤報名考試答哦~還不清楚的趕快來看看。
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
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暫未公布,預計為11月中下旬,各位考生可參考2020年報名時間,以下為詳情:
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報名時不設置現場資格審核。
關註:吉林、天津等地,在考生咨詢「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相關問題回復當中表示,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預計會在11月中下旬開始,點擊查看詳情>>
沒有時間一直關注報考時間?
4. 2021年寧夏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時間、報名條件!
根據往年考試報名規律,預計2021年寧夏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於2021年8月開始,各省報名時間不同,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網發布的考務文件通知為准。
一、2021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
根據近幾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安排,預計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將於7月-8月開始,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在注冊報名後,由當地機構在線核驗,如果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或注冊在線核驗未通過,則需要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2020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8月1日至8月20日
2019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8月8日至9月6日
2018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7月23日至8月2日
2017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7月19日至7月31日
二、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入口
報名入口官網-中國人事考試網
三、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參考2020年):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非葯學、中葯學專業考生注意)
中專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