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臨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編人員
建設局的城抄鄉規劃建設辦襲公室的工作職責 :
(一)承擔統籌全縣城鄉規劃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的戰略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三)承擔組織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要地區修建性規劃的編制、修訂和調整責任。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綜合平衡與城市規劃相關的專業、專項規劃。協助做好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
(四)承擔管理和指導全縣各類建設項目規劃實施的責任。負責審批《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設計方案競選工作。負責國有土地出讓、轉讓的規劃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農用地轉用計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承擔建設工程驗線和規劃驗收的責任。
(五)指導、推進和監督全縣各鎮、區村鎮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審批《鄉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