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職責調整
(一)將原省建設廳、原省建築工程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省交通運輸廳。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五)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

㈡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建委是一個單位嗎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建委是一個單位,建委是建設委員會的簡稱,國家機構改革後改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建設委員會是負責本區工程建設及建築行業、房地產開發行業、建材行業綜合行政管理的區政府職能部門。

(2)加強城鄉住房建設促進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2.加強房地產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動態監測,優化房地產業發展和住房供應結構,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房地產業新格局。
3.加大城鄉建設統籌力度,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加強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
4.改進行政審批管理和服務,整合行政審批受理窗口,推進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效能;強化為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工程項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協調服務的職責。
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的服務宗旨
創建一流的國家建設科技成果推廣轉化中心與建築節能中心,推廣先進、成熟、適用的新技術和新產品,跟蹤國內外建設領域科技發展趨勢和最新研究成果,培育和扶植一批領先的技術、產品和企業,整合、配套開發和推廣具有先進水平的成套技術,以可靠的質量、良好的服務和高效的工作,滿足行業發展的需要。
科技中心了解國家政策和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導向、掌握先進的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動態,與國內知名專家有良好的工作關系,具有集成、整合建設行業科技成果的能力,形成了覆蓋全國大部分地區的推廣網路,通過較強的市場運作能力和豐富的國內國際合作經驗,為建設行業提供綜合性的優質服務。

㈣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的叉車證是真的嗎
很肯定的說,建設部也出叉車證,我手上有一本,公司員工自己辦理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還有一個附屬卡,就像駕駛證大小的,看起來比質監局發的正規的樣子
㈤ 請問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的叉車證、是真的嗎
不能,你還需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才能到工廠上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專是安監局發的,是質量技屬術監督局或者市場監管局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叉車)是上崗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業技能崗位施工操作證(叉車),是行業的技術培訓證明,證明你經過技術培訓,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沒有關系的。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第二章
考試和審核發證程序
第六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由縣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分級負責,具體分級范圍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決定,並在本省范圍內公布。
對於數量較少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帶壓密封、氧艙維護、長輸管道安全管理、客運索道作業及管理、大型游樂設施安裝作業及管理等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試,由設備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發證。
第七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備、師資、監考人員以及健全的考試管理制度等必備條件和能力,經發證部門批准,方可承擔考試工作。
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促進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2016]261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促進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建市[2016]26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天津、上海、重慶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有關行業協會: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為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條件,激發設計人員活力,促進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發展,決定簡化《工程設計資質標准》(建市[2007]86號)中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准指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簡化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准指標。減少建築師等注冊人員數量,放寬注冊人員年齡限制,取消技術裝備、標准體系等指標的考核。具體標准詳見附件。
二、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參加資質許可范圍內各類建築工程設計投標。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制度,促進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工程設計資質標准》(建市[2007]86號)中的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准同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㈦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城鄉建設市場,強化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這個問題無非就是以下幾點:
關於第一個問題是:
1、強化對城鄉建設市場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2、組織一次廣泛深入的宣教活動。
3、開展一場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活動。
4、建立健全城鄉建設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
關於第二個問題是:
一是邀請資質高、能力強的編制單位、專家參與規劃編制及評審工作。
二是積極完善規劃審查制度,充分發揮市城鄉規劃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依法加強規劃管理,完善管理機制,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三是實行規劃公示制度。落實規劃公示制度,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推行「陽光規劃」,增強規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眾對規劃的知曉率;
四是嚴把「一書三證」發放關。所有建設項目均要符合城鎮規劃,否則一律不予發放,
五是加大城鎮建設規劃管理的執法力度。對亂搭、亂建、無證建設、占壓規劃紅線等違反城市規劃管理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六是加強城鄉規劃宣傳教育。採取廣播電視宣傳、會議培訓、標語宣傳、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城鄉規劃法》學習宣傳活動,同時,實行項目規劃審批前對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規劃知識告知和談話制度,提高廣大幹部、企業法人和群眾的規劃自律意識。
㈧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貫徹落實建市〔2016〕226號文件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部分指標通知紅頭文件
河南省建設廳關於貫徹落實建市〔2016〕226號文件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貫徹落實建市〔2016〕226號文件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部分指標的通知
豫建資質〔2016〕164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於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准中關於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
二、調整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的建築面積考核指標(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三、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省建築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台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企業提交申報材料時,需同時提供所申報業績在全省建築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台的頁面截圖(紙質),《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企業申請資質類別和等級」、「企業基本情況」、「企業代表工程業績一覽表」三頁的電子文檔(可提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及時指導企業做好已竣工項目數據補錄工作。即日起,新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必須通過全省建築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暨一體化工作平台進行審批,否則業績不予認定。
四、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崗履職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項目經理是否持注冊建造師證書上崗、在崗執業履職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注冊建造師,依法給予罰款、暫停執業、吊銷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要將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切實規范建築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五、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
附件: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建築面積指標修訂內容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下資質
建築面積指標修訂內容
一、將「1.1.3企業工程業績(3)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2萬—3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修改為「1.1.3企業工程業績(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二、將「1.2.3企業工程業績(3)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修改為「1.2.3企業工程業績(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三、將「1.4.2二級資質(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修改為「1.4.2二級資質(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四、將「1.4.3三級資質(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修改為「1.4.3三級資質(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㈨ 住建局和建設局是一樣嗎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內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容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9)加強城鄉住房建設促進擴展閱讀:
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四)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