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B.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最多能報銷多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2)城鄉醫保和城鎮醫保報銷比例擴展閱讀:
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以身份證為基本信息)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統籌地區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對城鄉居民中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當地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C.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准。
一、學生回、兒童。在一答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D. 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2012年1月1日起洛陽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有關。
一、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不變的情況下,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提高5%。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80%、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為60%,家庭病床和特殊疾病門診為60%。
二、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含普通門診費和意外傷害住院醫療費)。
三、提高意外傷害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待遇。符合意外傷害報銷范圍的住院醫療費,按各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支付,不再執行最高4000元的統籌基金支付限額。
四、提高學生、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18周歲(含18周歲)以下的城鎮居民和各類在校學生患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臟病的,住院時的發生的起付線以上進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個人負擔10%。
五、提高城鎮居民計劃生育醫療待遇。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育齡婦女,同時享受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計劃生育住院醫療費按定額補助:正常分娩500元,異常分娩(難產)800元,剖宮產(有剖宮產手術指征的)1500元。
六、擴大普通門診待遇享受范圍。普通門診享受群體擴大至全市所有參保城鎮居民,並享受統一的普通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進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比例報銷(《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中規定的乙類葯費用按40%比例報銷),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
七、擴大特殊疾病門診病種范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病種由原來的8種增加至18種。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惡性腫瘤的放(化)療、器官移植術後的抗排異反應治療、血友病、結核病化療、丙肝干擾素治療、相關疾病激素替代治療、門診搶救死亡等8種疾病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10種疾病由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限額支付,其標准為:
腎臟疾病(指腎臟綜合症和慢性腎小球腎炎)(160元/月)、心臟支架術後抗凝(200元/月)、糖尿病並發症(指眼底視網膜病變、腎臟病變、皮膚病變和末梢神經病變)(160元/月)、肝硬化失代償期合並腹水(200元/月)、ⅱ度以上心衰(120元/月)、再生障礙性貧血(240元/月)、白內障超聲乳化(790元/單眼)、精神病(100元/月)、風濕類疾病(240元/月)、眼底出血激光治療(85元/次×次數)。
八、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范圍。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0元,與其他城鎮居民享受同樣的醫療保險待遇。
九、調整城鎮居民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居民可享受醫療費用二次補償待遇。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部分,在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其個人負擔部分超過6000元的,由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對超過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二次補償,年度最高支付限額16萬元。
十、繼續實行住院起付標准優惠政策。各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一級醫院為100元,二級醫院為400元,三級醫院為600元。中醫院住院在同級醫院起付標准基礎上降低100元;14歲以下少年兒童在各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減半;30日內因同種疾病二次住院只繳納一次起付標准;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第二次及以後住院,起付標准減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