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鎮居民醫保 報銷比例是多少
醫療費用段 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一級 二級 三級(含轉外) 起付標准以上至5000元以下 60% 55% 50% 5000元至15000元以下 70% 65% 60% 15000元以上 80% 75% 70% 一個統籌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門診特定項目、住院等,同一統籌年度內所有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第一年為80000元,以後繳費每增加1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增加5000元,但最多不超過100000元。 再有不明白 的看這個鏈接,邳州市醫保的相關http://www.pzylbx.cn/Html/zcwj/JMYB/1467341.html
Ⅱ 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怎麼樣的報銷比例
一、學生、兒童(18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二、70周歲以上老年人(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基本葯物醫保報銷比例
1、一級醫院報銷
①一級醫院基本葯物報銷比例為20%;
②未實施基本葯物報銷比例為40%
2、二級醫院報銷
基本葯物按42%報銷。
3、三級醫院報銷
基本葯物按55%報銷。

Ⅲ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大概是多少
學生們,孩子們。結算年度,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超過70歲,結算年度,10萬元以下醫療費用符合報銷范圍的,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3)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標准擴展閱讀:
1、參保職工因公出差、探親、異地就醫的,只報銷符合醫保規定的異地緊急費用,如果他們因非緊急原因住院,所有費用將不予報銷。
2、被保險人在外地居住超過6個月的,按照長期居住人員的性質報銷醫療費用。
3、對異地長期居住的居民,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2家定點醫院(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駐異地職工醫療費用報銷卡。
4、長期在外地居住的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葯(每次就診,急性用葯3天以內,慢性用葯10天以內,肺結核、高血壓、糖尿病可延長至30天),超過上述標準的,不退還葯費。
5、異地長期轉診的,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照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是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殊醫院,個人先支付總費用的10%,再按醫保規定報銷;其他醫院,個人先支付總費用的20%,再按醫保規定報銷。
Ⅳ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最多能報銷多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4)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標准擴展閱讀:
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以身份證為基本信息)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統籌地區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對城鄉居民中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當地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Ⅳ 城鎮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學生、兒童(18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二、70周歲以上老年人(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程序
參保患者出院後,需在每月1日前將住院費用收據、病歷首頁復印件(需醫院醫保科蓋章)、出院小結、出院證、住院醫療費用明細(一日清單)、醫保現金交款單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社區,進行相關登記。並在每月5日前,各個社區將相關材料及表冊上報區醫療保險辦事處;

(5)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標准擴展閱讀
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
Ⅵ 縣級城鄉居民醫療合作報銷比例是多少
城鄉居民醫療合作保險報銷比例如果是一般是80%,但是如果是那種進口葯的話,可能就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