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江蘇注冊城市規劃師掛靠價格一年多少錢
1.5-3萬,一般很難掛出去
Ⅱ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考試時間及專業
一、考全科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部分免試符合上述的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考增項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建築工程:
房地產開發、工程技術公司的施工管理崗位、建設施工單位的技術崗位、國內大中型企業的基建崗位等。
市政工程:
有本專業領域實際工作的能力,適應市政工程建設一線的施工與管理等崗位要求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機電工程:
能從事機電裝備設計與開發、運行維護、銷售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水利水電:
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管理與經營管理、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管理、水情信息處理、水資源分析、水庫調度、城鄉供水等技術和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
具有較強實踐能力和一定創新能力,具備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組織管理和公路工程施工技術的公路工程管理方面服務於一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礦業工程:
礦業工程要按照礦井的地質、生產和經濟特性來完善和發展傳統的礦業工程科技,也要吸收融匯現代科學技術的最新成就使工程科技不斷提高。
對於二級建造師考試專業的選擇,大家可以從三方面入手:
1、工作需要
從自身實際出發,根據自己工作經驗以及未來職業規劃選擇。
2、發展前景
如果你還未規劃未來職業,這時大家可以看每個專業發展前景。
3、學歷專業
如果以上兩點你還未能做出決定,這時候可以根據自身專業來決定了,畢竟本專業有基礎,學起來相對輕松,還能符合自身實際情況。
Ⅲ 江蘇師范大學的城鄉規劃專業,能轉讀小學教育專業嗎
轉專業可以的 沒有問題 難度並不是很大 但是你是不能從非師范轉到師范類的專
只能和非師范之屬間轉
大一上學期期末有一個轉專業考試
所以你是需要上半學期的課才有機會轉 到時候去學校多多了解之後再做決定
有想法早點復習
望採納
Ⅳ 江蘇省注冊規劃師考試地點在哪個城市
和往年一樣一般,多數在南京
Ⅳ 專科畢業後取得函授本科,報考注冊城市規劃師工作年限從專科開始算起嗎(江蘇)
函授期間算工齡的,你從專科畢業工作算起是對的,只要你從事的工作符合要求就可以
Ⅵ 江蘇專轉本文科可以報考地理方面的嗎
江蘇省2009年「專轉本」選拔工作實施方案
為確保江蘇省2009年「專轉本」選拔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9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08〕16號)的精神,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拔對象、報名條件、報名時間
(一)選拔對象
1.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二年級、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經所在學校推薦,均可參加「專轉本」選拔。
2.2009年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專轉本」工作在學校推薦的基礎上,由接受院校組織考試,擇優錄取。具體實施方案由教育廳另文下達。
(二)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每門專業基礎課學習成績達到良好以上,無補考課程。
3.在校學習期間未受過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
(三)報名時間
3月25日至31日,逾期不予補報。
二、招生宣傳
1.各接受院校應加大「專轉本」選拔工作的宣傳力度,根據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專轉本」選拔計劃(以下簡稱「選拔計劃」)及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應明確對報考考生專科階段已學主要專業基礎課要求、辦班地點、學費標准、培養方式、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等內容。招生章程須先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審核,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向社會公布。
2.各推薦學校應積極配合接受院校,廣泛、深入、細致地做好「專轉本」選拔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的生源質量。
三、報名和填報志願
1.「專轉本」選拔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報名信息採集、填報志願等工作,由各推薦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
2.各推薦學校統一按照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專轉本」報名軟體及相關要求,組織本校「專轉本」考生的報名、人像採集、填報志願信息採集工作。
3.報考類別及考試科目
科 類
考 試 科 目
文科類
藝術類
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英語(非英語類專業)
理工科類
高等數學、計算機基礎、英語(非英語類專業)
英語類
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英語(英語類專業)
日語類
大學語文、計算機基礎、日語
除計算機基礎科目滿分為100分外,其他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總分滿分為400分。
4.報名流程
(1)推薦學校根據報名條件和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擬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同時還須根據考生報考的本科專業審核其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是否符合「選拔計劃」中接受院校「對報考者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並將擬推薦考生名單在校內醒目處及校園網張榜公示。
(2)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根據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轉本」選拔計劃及填表要求,認真填寫《江蘇省2009年 「專轉本」考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1)。
(3)報名表正式上交之前,須經考生本人核對,班主任(輔導員)復核,教務(學生)處全面審核,再由推薦學校按報名軟體統一組織錄入,最後列印出報名校核表,經考生本人核對無誤簽字確認後,推薦學校蓋章留存、備查。考生須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如因考生本人填報及核對有誤而對錄取產生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4)報名工作結束後,推薦學校將本校考生報名信息(含人像採集信息)刻錄成光碟,於4月5日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網路信息中心。如果院校分校區或分院系採集報送報名信息,須將不同校區或院系報名庫修改成不同的文件名後分別報送。今年各推薦學校仍不需報送報名表。
5.填報志願
(1)今年「專轉本」選拔錄取繼續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辦法,設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1個專業志願和一個是否服從本校其他相近專業志願。
(2)為有利於考生進校後的學習和本科院校的教學,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和課程必須符合接受院校招生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和課程的要求。專科專業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為准。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考生必須根據上述要求,嚴格按報考類別正確填報志願,請考生填報志願時務必注意①考生只能在同一報考類別中填報志願。②鑒於「專轉本」接受院校只是我省高校中的一部分,其招生專業也並未涵蓋所有本科招生專業,因此,並不是所有專業的專科學生都有相應的招生專業可以報考。具體要求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③同一所接受院校文理兼收專業分別在不同報考類別中,並使用不同的專業代碼。④不同接受院校同一招生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要求是不一樣的,如果所有接受院校的同一接受專業都不招收4位專科階段所學代碼學科,該代碼學科的考生不能填報該專業志願。
(3)部分接受院校(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主要專業的基礎課提出具體要求,必須經省教育廳學生處審核同意後,方可在「選拔計劃」和院校「專轉本」招生章程中公布。考生填報志願時,只要報考的三所院校中有一所接受院校對主要專業基礎課成績提出要求,那麼推薦學校就必須填寫主要專業基礎課成績一欄內容,如果報考的三所院校均沒有提出要求的,可不填寫。
(4)為切實做好2009年「專轉本」招生工作,方便考生正確填報志願,2009年「選拔計劃」仍以兩種形式向社會公布:一是按學校(專業)代碼順序公布,二是先按報考類別、學科門類,再按學校(專業)代碼順序公布,主要內容包括:學校(專業)名稱、代碼、招生人數、收費標准、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要求(只公布到4位代碼學科,4位代碼與專科專業國標代碼前4位相同)。
四、命題
1.「專轉本」選拔全省統一考試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有關高校應在命題教師選派等方面給予支持與協助。
2.大學語文科目考試內容為基礎知識和寫作,計算機基礎科目考試要求為省級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水準,英語、日語、高等數學等科目考試要求均為高等學校專科二年級水準。
3.英語專業和非英語類專業的英語科目考試使用同一張試卷,根據不同的報考對象設有部分選做題,考生應根據試題要求選擇作答。英語類考生選做非英語類試題或非英語類考生選做英語類試題,評卷時非選做題部分一律不予給分。
五、考試
考試時間及考點設置
今年「專轉本」考試時間為5月9日,具體安排如下:
時 間
考試科目
9:00-11:00
英語 日語
13:00-15:00
高等數學 大學語文
16:00-17:30
計算機基礎
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報名人數分布情況在相關高校設置考點。
六、評卷和通知成績
1.今年「專轉本」試卷評閱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進行。
2.考試成績由推薦學校於5月20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考生本人可向學校提出查詢成績的書面申請,推薦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查詢成績的考生名單(格式見附2)匯總後,傳真至省教育考試院成人招生與社會考試處成職教科(聯系人:倪月芳;傳真:025-83235913),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復核後,將復核結果及時通知推薦學校,由推薦學校答復考生。
七、錄取
錄取實行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1.錄取體制
「專轉本」選拔錄取工作實行「接受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報考條件、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由接受院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10%以內提出調閱考生檔案比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願投檔,由接受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接受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2.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專轉本」選拔計劃、考生志願和成績等情況,按考生報考類別分別劃定文科類、理工科類、英語類、日語類、藝術類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對報考文科類漢語言文學類專業的大學語文單科成績和報考理工科類計算機專業的計算機基礎單科成績單獨提出分數要求。
3.投檔原則及辦法
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具體辦法是:按考生報考類別,並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志願,只要被檢索的3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4.錄取時間
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5月下旬,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願投檔,有關高校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並退回未錄取考生電子檔案。對於跨類報考的考生,接受院校可以不予錄取。
(2)第二階段:徵求志願錄取階段。在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後,省教育考試院將向社會公布未完成「選拔計劃」的接受院校(專業)情況、徵求志願報名資格線和徵求志願錄取辦法。各推薦學校負責完成本校達到報名資格線的考生徵求志願的填報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將徵求志願考生的信息光碟報省教育考試院網路信息中心。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專轉本」的徵求志願錄取工作。
5.錄取要求
高校錄取新生要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
高校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後形成錄取考生名單,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以此作為考生被正式錄取的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錄取新生名單。高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到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相關學籍變動手續後,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後直接寄送推薦學校,由推薦學校將錄取通知書送達被錄取考生。
八、收費
按《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省教育廳有關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4號,蘇財綜[2002]59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10元,考試費45元/科,由推薦學校於4月20日前統一上繳省教育考試院。
戶 名: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賬 號:033121005040000222
開戶行:農行雲南路支行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號
匯款時註明「專轉本」報名考試費
九、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切實做好「專轉本」選拔工作
1.「專轉本」選拔工作是普通高職高專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的立交橋,是考生關注、學校關注、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同時也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環節多、時間要求緊、質量要求高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接受院校和推薦學校的相互理解、相互溝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各接受院校、推薦學校要落實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做細、做實、做好「專轉本」選拔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各有關高校應嚴格管理,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在「專轉本」選拔工作中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考生和工作人員,省教育考試院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的有關條款進行嚴肅查處。
3.嚴格規范招生收費行為,進一步發揮高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嚴肅查處違紀案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專轉本」選拔工作的良好形象,確保今年「專轉本」選拔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