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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城鄉和諧社會建設情況調查

發布時間:2020-12-02 16:23:07

『壹』 經濟學就業方向

個人認為,經濟發展日新月異,傳統經濟學對社會依舊有著理論和現實價值。

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曾經繁榮取得輝煌的成就不僅為中國古代經濟長期領先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導而且為西方現代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先行思想因素。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其合理的核心和積極因素值得進一步挖掘。

英國著名學者李約瑟在中國的科學技術史研究中提出過為什麼中國幾千年來創造和發明了這么多科學技術,但是現代科學的誕生不是在中國而是在西方的問題。

也就是所謂的“李約瑟之謎”。

中國經濟思想史也存在這樣的謎團。

為什麼中國古代有那麼輝煌的歷史成就,現代經濟科學沒有在中國誕生,或者中國經濟思想為什麼沒有發展成現代經濟科學,必須從西方引進經濟學嗎? 對於這個問題,經濟學界也有一些討論。

黃少安認為,中國在經濟和文化上長期領先世界,是大規模的物博,不存在嚴重的資源不足,所以以資源不足為前提,以競爭為主線的經濟學不發達。 易綱認為中國沒有成為經濟科學的發源地與語言和思維模式的差異有關,與形式邏輯的不足發展有關。 從經濟思想的學術背景考察,中國傳統學術重視與事物內部各方面、各環節及其他事物的相互關聯作用,缺乏分類細致的研究和共同語言的示範構建,影響了經濟思想理論圖像整體的清晰度。

其實,中國傳統經濟思想蘊藏著許多現代經濟學的理論要素,孫中山在1912年也提出了“經濟學在我國亂舞”的說法。

關於中國傳統經濟思想的成果、貢獻和歷史地位,筆者另行用專業文討論,這里只介紹一些西方學者對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成果的肯定。

1911年哥倫比亞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亨利舒格為陳熙章《孔門理財學》撰寫的序中指出,儒學是“偉大的資產管理系統,偉大的道德和宗教系統”。

陳熙章學貫穿中外,貫穿古今,其專業無疑用經濟學的理論框架解釋儒家經濟思想,為國際學術界系統理解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打開了大門。

凱恩斯在1912年為《孔門理財學》編寫的書評中用約三分之一的篇幅轉換中國的貨幣制度和思想,指出漢代賈誼、宋代袁謝、明代葉子奇等“中國學者早就知道格雷欣的法則和數量理論”。

近代下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構成中國經濟學發展的兩條主線,當前國民的問題分析和理論創新基本在這兩條基礎上。 20世紀90年代,由於國內經濟學家國情不同,西方經濟理論沒有向中國提供現成的答案,提出不能全面適用西方經濟學,因此“創造中國獨自的經濟學”和“非審查度本國思想上的背景,是系統的

這種思潮至今仍在持續,呼應著20世紀340年代一些學者的學術呼籲和歷史呼籲,唐慶增說:“學者注意現在中國經濟組織的內容,詳細調查過去中國經濟思想的得失,用學說的長度創造新思想,創造現在的經王亞南也提倡設立“中國經濟學”,自稱“‘中國經濟學,這個命題將成為我的研究中心’”。

關於是否建立中國經濟學,理論界有爭議。

有些學者認為“經濟學的基礎理論本身具有普遍的科學意義,沒有國界”。

也有學者直接反對“中國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的提法。 在此基礎上,我認為適當的提法應該是創立經濟學的中國學派或中國經濟學派。

世界經濟學說史上已經有法國重農學派、英國劍橋學派、瑞士洛桑學派、奧地利學派、德國歷史學派、美國制度學派等多種帶有國家色彩的經濟學派,其起伏的變遷大體上是從歐洲向美國的變遷

因此,有理由期待中國特色、中國風、中國出色的經濟學派以及中國作為全球經濟學研究中心的形成和發展。

看現在,作為轉型社會,中國經歷了從傳統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西方成熟的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大多沒有類似的經驗,其市場經濟的歷史厚度與中國不相上下,同時也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面臨的城鄉

因此,建立經濟學的中國學派必須深深紮根於中國現實經濟的土壤中,對中國自身的經濟發展形成說明力、影響力和預測力。

那麼,如何建立中國經濟學派呢?

又是誰做的呢?

很明顯,這應該是中國經濟學家和經濟思想家的歷史使命。

在經濟學說史上,許多經濟學家向社會變革提出了理論上的創新,許多學術追隨者探討精益求精,共同推進了經濟學的範式轉變和革命。

中國經濟學派的創立也需要亞當史密斯、馬克思、馬歇爾、凱恩斯、海耶克等經濟學大家及其經濟學學術共同體的繼承、競爭、合作,才能實現目標。

一個經濟學派的成立至少需要兩大條件。

一是迄今為止在社會歷史上有充分的理論探索,提供了很多先行理論要素。

例如,亞當史密斯出版《習學記言》之前的數百年間,西歐重商學派、法國重農學派等對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進行了很多研究,積累了很多理論素材。

二是經濟發展實踐的檢查和經驗的積累。 現代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也經過原始資本的積累、商品的輸出、資本的輸出、產業革命的長期發展過程,它們在實踐中不斷進行探索、試行錯誤,為理論創新提供了源頭的活力。

中國的改革開放還有30多年,再過20年左右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實踐探索,將積累足夠的素材和比較豐富的經驗。 其中有具有世界意義的理論要素和經驗總結。 這將為中國經濟學派創新打下堅實的基礎。

建立中國經濟學派不是“製造獨立的特殊研究壁壘”,而是根據普遍性和普遍性表現中國特色、中國風、中國氣派。

因此,一個要以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為指導,二個要借鑒西方經濟理論,吸收人類的一切優秀成果,三個要吸收中國傳統文化和經濟思想中的有益因素。

三者不能偏廢,過去被忽視的中國自身固有的哲學傳統和經濟思想的起源需要特別重視。 正如霍奇森指出的,“卡爾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和德國歷史學派一樣是哲學文化的產物”,這種哲學文化是德國的哲學傳統和經濟學傳統。

中國經濟學派的發展和創新同樣需要對傳統的尊重和傳承。 傳統的經濟思想中有一些長期留下的基本要素,其歷史越深入,持續的影響力也越大。

例如,在現代經濟學倫理和生態關懷的恢復趨勢下,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中義利合一的倫理養分和天人合一的生態內涵,特別值得充分汲取。

儒學的復興與中國式管理

中國為什麼沒有發展西方式的資本主義?

這是韋伯的“中國宗教:

儒教與道教》提出的主要問題是儒教倫理阻礙了古代中國的合理化經濟發展,不能形成新教意義上的資本主義精神。

20世紀70年代,韋伯斯特的這一論斷遇到了儒家文化圈國家和區域經濟崛起的挑戰,之後形成了長期的學術爭論。

余英時分析了16世紀至18世紀中國傳統社會的商人精神,儒家倫理也具有新教倫理的“入世苦行”(innerworldly asceticism )屬性,是“勤”、“儉”等資本主義興起的必要條件和“合理化” 當然,他還指出,這些精神因素必須在其他客觀條件,特別是經過“合理化過程”的政治和法律的適當合作下,推進合理化的經濟發展。

隨著國家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的推進儒家倫理許多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價值因素與一些現代性因素相結合,發揮更大的作用。

因此,中華民族的復興和儒學的復興是分不開的。

這里的儒學是指融合各家中國傳統文化。 古今思想沒有高低之分,論證的一致性和嚴密性有差異。

儒家倫理儒學的現代意義是對宏觀經濟方面的促進作用,也是對微觀管理方面的借鑒作用。 古代管理思想一般簡潔,但深刻揭示人性,反映事物發展規律的思想具有普遍永恆的價值,穿透時空,給今天的人們以啟示。

澳大利亞學者李瑞環認為:“儒學的復興將在世界文明的核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將帶領世界走向21世紀,成為21世紀的管理主流。”

當前中國企業面臨的特殊問題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管理模式就能解決,需要構建中國式的管理模式。

台灣學者曾仕強對中國式管理模式下的定義是,在中國管理哲學中合理運用西方現代管理科學,充分考慮中國人的文化傳統和心理行為特性,達到更好的管理效果。

中國式管理是合理化管理,以安人為最終目的,更具包容性,主張從個人修身做起,然後有資格從事管理,事業是修身、齊家、治國的實際演習。

卷辨浩繁的古代古典文獻蘊藏著豐富的管理思想,歷代齊家、治國、用兵、商業創業實踐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傳統的管理思想和實踐可以給現在的管理者帶來深刻的啟示。

這是中國式管理模式的概念定義,其本質是中國文化主導的管理模式,是融合了西方優秀管理思想的中國特色管理模式。 當然,中國式管理模式的研究與構建,不僅要從古典文獻入手,還需要著眼於現代企業的成功實踐,升華理論。

反觀西方管理模式,經歷了回歸倫理、文化的過程。

早期的產業革命空前擴大了經濟活動的規模,在“工具人”、“經濟人”的行為假設下,企業管理也越來越機械化、制度化,人性異化問題越來越暴露。

為了扭轉這種管理偏差,西方企業管理模式經歷了科學管理階段、行為科學階段、管理科學階段、企業文化管理階段的發展高度,科學思維和倫理文化在組織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背後有人是“社會人”、“自我實現的人

實際上,西方管理學界對企業文化的關心和重視也是從日本經濟和企業的崛起開始的。

作為儒家文化的發源地,中國在企業文化營地模式中,通過注入儒家“仁義”、“慈愛”、“忠實”、“誠敬”等價值因素,彌補制度剛性管理不足,促進形成以人本主義為核心的人文基礎的中國式管理模式

中國傳統經濟思想曾經繁榮取得輝煌的成就不僅為中國古代經濟長期領先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導而且為西方現代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先行思想因素。 但是,18世紀英國發生了產業革命,中西經濟的發展開始出現大分流,中國的傳統經濟思想逐漸落後於西方經濟學所說的發展,未能形成具有現代意義的經濟學理論。

但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傳統經濟思想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其合理的核心和積極因素值得進一步挖掘。 另外,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和經濟行為具有很強的通約性,中國經濟學派應該建立在可通約的研究分析框架和基於規范的學術話語系統之上。

這需要推進傳統的範式轉變。 否則,落在傳統經濟思想的舊發展路徑上,很難進行大的創新。

『貳』 論豐富城鄉居民業余文化生活對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

豐富城鄉居民業余文化生活,開展豐富多彩有文化活動,可以滿足人們日內益增長的文化需要,維護其容基本文化權益。
可以在這些豐富的文化活動中,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健全人格,提升精神力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可以提高人們的科學文化素養和思想道德修養,有利於在潛移默化中培育良好社會風尚,傳播中華優良文化傳統,促進中華文化的發展與繁榮,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走文化強國之路。

『叄』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創建和諧社會有什麼重要意義

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是民生問題。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有效解決好人民群眾的生活問題,切實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已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
一、社會保障是和諧社會的穩定基石
社會保障的基本功能在於為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創造良好的環境,增加社會經濟的有序性,使國民經濟和整個社會持續、穩定、均衡、協調地發展。社會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經濟運行的「調節器」,對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擴大國內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家長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基礎;社會團結安定、經濟快速發展、綜合國力增強,又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1、社會保障是化解社會問題的有效手段。要構建和諧社會,就必須化解現實中的各種社會問題,而要化解各種社會問題又離不開社會保障制度。在我國,日益完善的城鎮社會保險和農村救濟等社會保障正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保證了社會政治、經濟體制的穩定和社會團結。
2、社會保障是公平和正義的重要體現。公平和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標准,是社會公平和正義的集中體現。建立起兼具自我保障性和統籌互濟性,體現公平和效率相結合原則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強化其再分配功能,完善利益協調機制,尋找不同階層、不同利益群體各種利益的結合點和平衡點,不但有助於解決人民群眾就業和再就業問題,保障人民群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有所補、弱有所助,而且有利於增強執政黨的凝聚力,必將極大地推進和諧社會的建立。
3、社會保障是經濟發展的積極推動力量。社會保障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它能夠有效地促進經濟增長,調節社會總需求。當經濟衰退、失業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時,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便開始發揮作用,拉動有效需求,促進經濟復甦。政 二、以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4、將社會保障覆蓋城鄉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障,既是社會和諧發展的需要,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力。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指國家要給所有的公民以同等的待遇和平等的機會,凡由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其受益對象就應將農村居民包括在內。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保險工作,研究探索農民參保辦法,全面實施規范化管理,加強基金的監管,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5、調整完善城鎮社會保障制度。一是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變現行基本養老保險現收現付狀況,逐步將個人賬戶做實並投入運營保值增值,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降低將來養老金支付風險。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的辦法,將個人繳費與退休後的養老金水平緊密結合,實現多繳多得、少繳少得,形成參保繳費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實行養老保險基金、業務和工作機構的省級統一管理,增強基金調劑能力,以後逐步向全國統籌過渡。規范參保繳費政策,將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進城務工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二是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強化各項社會保險的擴面和基金征繳,依法做好混合所有制經濟、非公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強化基金征繳,完善政策,加強管理,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建立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推進工傷保險工作,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加大煤炭、建築施工等高風險行業強制參加工傷保險力度,搞好職業傷害和職業病的預防和管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在促進再就業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強和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城市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實行動態管理,分類救助,並做好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工作。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
6、建立可靠的籌資機制,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供物質保證。一是確保各級財政投入的規模不減,確定就業、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支出中所佔比例隨經濟增長而逐年遞增。二是明確企業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費徵收額度穩中有升。通過廣泛的宣傳及建立公平和效率相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職工個人積極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三是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和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7、改革城鄉分離的戶籍管理制度。消除農村居民進城務工的各種壁壘,並將農民工納入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范圍。打破傳統的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界限,使公民獲得統一的身份,使城鄉居民真正做到在發展機遇面前地位平等。

『肆』 十二五規劃的主要內容是

我國「十二五」規劃的八個重點內容

一是通過擴大內需,特別是通過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二是通過增強創新能力,培育新型戰略型產業,優化經濟結構;三是通過推進城鎮化和加快新農村建設,調整優化城鄉結構;四是通過優化生產力布局,發揮地區比較優勢,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五是通過節能減排,發展綠色經濟和低碳經濟,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六是通過完善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七是通過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八是通過轉變對外經濟發展方式,形成國際合作和對外競爭的新優勢
一是以增強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為目標,推動需求結構、產業結構、城鄉結構、區域結構的全方位調整。二是以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目標,把社會發展擺在現代化建設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民生為先,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收入差距,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三是促進人與自然資源之間的和諧,樹立經濟、社會、生態三者空間均衡原則,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快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的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切實扭轉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四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消除不利於市場基礎性作用、不利於轉變發展方式、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的體制機制障礙。五是以培育形成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為目標,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豐富開放的內涵,提高開放的質量,完善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伍』 求一千至一千五百字左右的關於構建和諧社會的論文

構建和諧社會-論文: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論文
[摘要] 本文在東北三省開展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重點論述了建立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重要性、迫切性及主要對策。
[關鍵詞] 科學發展觀; 構建和諧社會;城鄉基本養老保險改革;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也是「十一五」期間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積極研究探索建立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一、深刻認識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重大意義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不平衡問題的現實要求。長期以來,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導致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不斷拉大,2003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了3.23:1。而在社會保障方面也是差距巨大:從全國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的情況來看,占總人口70%的農民,其社會保障支出只佔總支出的10%左右;而占總人口30%的城市居民,社會保障支出卻占總支出的90%,城市居民人均社會保障費用是農民的20倍以上。城鄉社會保障投入的巨大差距,導致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很不平衡,已經影響了市場經濟環境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建立。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解決城鎮企業與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失衡問題迫切要求。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下發以後,城鎮企業先於機關事業單位按照決定的要求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在改革過程中,由於國家沒有承擔部分積累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軌成本」,導致城鎮企業負擔過重,許多城鎮企業在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已經沒有能力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的缺失,造成了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與沒有進行實質性改革的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的巨大差距。2003年,機關、事業、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平均離退休費每月分別為1221元、1151元、644元(含統籌項目外養老金),相差很大。這種差距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據統計,勞動保障部受理的這類信訪案件,由1999年的4100多件增加到2003年的7100多件。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解決部分社會群體養老保險制度缺位問題的重要舉措。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下發以後,有關部門分別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探索。但是到目前為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仍處於試點階段,覆蓋范圍相當有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正在清理整頓,基本上是處於進退休兩難的境地。只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並成功地建立起「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主要還是國有企業。由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進度不統一、基本模式不統一、覆蓋范圍不統一,導致目前部分社會群體養老保險制度缺位,眾多的城鎮從業人員還游離於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之外。首先,部分困難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著落;其次,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養老沒有保障;再次,「邊緣化市民」和「城鎮化農民」養老保險制度難以落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三元」養老保險制度分立格局,已成為城鄉從業人員在不同體制間的流動及體制改革的桎梏。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我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本質,是要將計劃經濟時期處於「混沌狀態」下的離退休費制度,系統化、有序化為由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制度)、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以及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制度組成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想適應市場經濟環境,就要將「非制度性的」固化的土地和家庭養老保障「有序化」,從而建立起可以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相融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二、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具有良好基礎和有利條件

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經過十多年的努力,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特別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先期探索,已經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與完善,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奠定了基礎。《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下發,標志著城鎮企業職工「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建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現付」制轉向了「部分積累」制;職工養老問題由「企業全部包攬」的「企業保險」轉向「企業和職工雙方共同分擔」的「社會保險」。特別是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下發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完善,目前已經基本建立起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平衡長效機制、參保繳費激勵機制、財政投入約束機制。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使之能夠作為融通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基礎性核心制度。
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宏觀調控力度的加大,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創造了有利條件。自1998年以來,國家逐年加大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投入力度,對中西部地區及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基金支持每年都在增加。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宏觀調控力度的加大,減輕了這些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壓力,也使這些地區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成為可能;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降低,為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留下了寶貴的空間。以黑龍江省為例,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前,全省企業繳費比例平均為22.6%,其中地方企業平均為25.4%,個別行業和系統甚至超過了30%;省級統籌後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統一為22%的,全省平均繳費比例平均下降費率2.42%,每年至少可為企業減輕負擔4.13億元,這就為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及其他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創造了條件。
國家對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力度的加大,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提供了政策依據。2004年,國務院在擴大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同時,相繼出台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0號令)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3號令)。這兩個《辦法》不僅是城鎮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綱領性文件,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的綱領性文件。在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時期出台這樣的文件,說明國家對包括企業年金制度在內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高度重視,也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國務院在東北三省開展的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積累了經驗。國務院在東北三省進行的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調整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改革了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部分做實了個人賬戶,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特別是個人賬戶規模縮小後,減小了第一支柱中積累部分的比例,為擴大第二支柱補充養老保險留下了制度空間。2000年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又給予了東北三省建立企業年金所需資金的4%部分可以稅前列支的特殊政策。這項優惠政策極大地推動了東北三省企業年金制度建設,也必將成為其他省市推動企業年金制度提供可以借鑒的經驗。

三、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措施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具體操作中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遵循「福利剛性」原則。一般情況下規模只能擴大不能縮小、項目只能增加不能減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二是遵循社會保障權益共享原則。將具備條件的各類社會群體都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進一步調整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統一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使不同城鎮社會群體具有平等的養老保險參保權利和機會。三是遵循政府主體原則。實行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所需「轉軌成本」應由政府承擔。建立城鄉融合的新體制,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也是政府的責任。四是遵循社會公正原則。應在加大宏觀調控的基礎上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科學合理地劃分各級政府對養老保險的責任,加大中央政府在養老保險方面的宏觀調控力度。當前,首要任務是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具體應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加大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力度,完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城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要求,調整個人賬戶規模、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做實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努力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各類城鎮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及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在城鎮企業穩定就業的農民工。二是加大企業年金制度建設力度。擴大建立企業年金所需資金稅前列支政策的覆蓋范圍和稅惠比例,實現企業繳費部分全部實行稅前列支。在近期內可以採取目標管理、政策引導等措施予以推動。三是加快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步伐。探索制定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特殊利率和參加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免交個人所得稅等方面優惠政策,鼓勵城鄉各類人員積極參加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四是進一步推動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補充作用。
第二,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突破口,整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一是要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與城鎮企業相同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模式,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一繳費比例、統一繳費工資基數。二是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採取與企業年金制度相同的運作與管理方式,對有財政支持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制度,可以採取強制的方式予以推進。三是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制度。
第三,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一是整合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設計與城鎮企業相同的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由於目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為主,這項制度所產生的養老金僅相當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因此,我們應該採取措施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問題,將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失的基礎養老金補充上去。二是統一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與「做實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本質上與「做實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是相同的。因此,可以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管理體系,從而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好地保值增值。三是以土地換保障,對於已經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農民,可以根據其自願,在政府相關部門(比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組織下,將自己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政府有關部門,從而獲得與城鎮居民相當水平的基本養老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將獲得的土地經營權拍賣,拍賣所得資金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這樣不僅解決了老年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同時也有利於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四是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鑒於我國農村和農民對實現國家工業化的歷史性貢獻,應當從國有資產中或財政資金中劃撥一部分資金用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基金」。同時,對於已多年離開農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的非農化農民,也可以根據其自願,將他們的土地經營權轉移給政府有關部門,從而換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計發基礎養老金的權利。五是根據農民自願參加與城鎮職工相同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制度等。
通過採取以上措施,很好地建立起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使不同體制間的參保人員自由地流動和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從而促進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立,推動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

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個社會理想,也是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不懈追求的一個社會理想。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根據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我國社會出現的新趨勢新特點,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這些基本特徵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全面把握和體現。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機統一的。要通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來不斷增強和諧社會建設的物質基礎,通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來不斷加強和諧社會建設的政治保障,通過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來不斷鞏固和諧社會建設的精神支撐,同時又通過和諧社會建設來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創造有利的社會條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必須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五個統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必須尊重人民群眾的創造精神,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必須注重社會公平,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以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使改革發展穩定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確保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要切實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處理好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會穩定的工作。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和改善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項工作的領導,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和突出問題,不斷認識和把握新形勢下和諧社會建設的特點和規律。

『陸』 闡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
堅持科學發展
堅持改革開放
堅持民主法治
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

上面的是最大的方面,書上也有。

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是我國現階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要求和原則。

其實對不同階層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具體要求

選 自網路

『柒』 誰知道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和諧社會的關系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利於實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逐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有利於擴大村民自治,加強民主監督,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有利於提高農民整體素質,促進農村社會和諧進步。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舉措。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關鍵在農民增收。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實行的一系列富民政策促進了農民收入增加,但農民的生活還不富裕,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利於採取系統的扶持農業的政策措施,不斷加大對農村的支持力度,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條件。

把握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任務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農業部門責無旁貸。各級農業部門應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把握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重大任務。

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的方針。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方略。目前,我國已經具備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基本條件。應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統籌城鄉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就業制度、社會保障,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充分發揮工業對農業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堅持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重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應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貫穿始終,大力提高土地產出和資源綜合利用能力、農業科技創新和應用能力、農業物質裝備能力、農民自我發展能力、農產品加工轉化和市場開拓能力、農業綜合支持和服務能力,努力使農業的物質技術條件明顯改善,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明顯增強。

堅持以確保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為基本目標。加快建立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建設大型商品糧生產基地,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拓寬農民就業增收渠道,充分挖掘農業內部的增收潛力,建立農民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

堅持以改革體制和創新機制為根本動力。加快改革城鄉二元結構體制,讓城鄉人民共享發展成果。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依法維護農民的正當權益。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投入保障機制。

堅持以廣大農民群眾為新農村建設的基本力量。充分調動和發揮農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他們投身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通過政府引導、群眾參與、社會支持,形成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合力。積極開展農村職業教育、先進實用技術培訓、勞動力轉移培訓,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提高農民自我發展的能力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本領。

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

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部署,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應切實抓好以下工作:

優化農業區域布局。遵循自然規律和市場規律,發揮比較優勢,推進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東部地區和大中城市郊區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發展城郊型和外向型農業;中部地區做大做強糧食產業,發展農區畜牧業和農產品加工業;西部地區加強草原保護和生態建設,轉變牲畜養殖方式,發展特色農業;熱帶和亞熱帶地區進一步提升熱帶作物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優化糧食生產布局和品種、品質結構,引導糧食生產向主產區集中。以優質專用良種繁育、病蟲害防控、高標准基本農田建設、現代農機裝備使用、促進糧食加工轉化等為重點,加大投入,完善配套工程建設。加快建設大型商品糧基地,加大農田改造和技術推廣力度,發揮農墾企業和種糧大戶的帶動作用,穩定和提高商品糧供給水平。完善糧食生產補貼政策,探索農業投入品的補貼方式,健全主要糧食品種的最低收購價制度。

大力發展畜牧水產業。加強畜禽良種繁育,提高規模化、集約化飼養水平。做好動物防疫工作,減少疫病對畜牧業造成的損失。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提高防疫隊伍素質。實施天然草原保護等工程,促進草原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積極發展水產業,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

努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業,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加工專用原料基地。圍繞做大做強產業化龍頭企業、提高農產品精深加工水平、促進農產品品牌建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以及提升產業化經營帶動能力的目標,加大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力度。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

引導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堅持「公平對待、合理引導、搞好服務、完善管理」的方針,取消針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各種就業限制,建立城鄉統一開放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認真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陽光工程,改善進城務工人員的生產生活條件,依法保障他們的權益。

加強農業設施建設。加快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加強農機裝備、農村信息服務網路、設施農業建設。完善農村公益建設一事一議制度,鼓勵農民投工投勞建設自己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

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構建層次清晰、分工明確、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提高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抓好關鍵技術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發,加快先進適用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擴大主導品種、主推技術的應用范圍。加快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培養一批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

提高農業標准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圍繞農業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三個關鍵環節,從管理、技術和生產實踐三個層面切入,加速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的標准化進程由點到面全面鋪開。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網路,推進農產品源頭污染治理,為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奠定基礎。

大力發展農村循環經濟。注重培育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小、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農產品。以節地、節水、節肥、節葯、節種、節能和資源循環利用為重點,建立「資源—產品—消費—再生資源」的循環農業發展模式。大力普及農村沼氣,形成農民家庭內部能流和物流的良性循環。鼓勵農民循環利用資源,變「三廢」(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生活垃圾和污水)為「三料」(肥料、燃料、飼料),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最大化。

切實加強農業「七大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種養業良種體系、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體系、動植物保護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農產品市場信息體系、農業資源與生態保護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與管理體系,努力使農業科技創新和應用能力、重大動植物病蟲害防控能力、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農業社會化服務與公共管理能力有明顯的提高。

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保障措施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總抓手。各級農業部門應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認真學習,著力貫徹。各級農業部門要認真學習和廣泛宣傳五中全會精神,使中央關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部署成為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按照中央的總體要求,研究政策,細化目標,制定措施,落實項目,充分發揮農業部門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

統籌規劃,協調發展。自覺地把本行業本部門的發展目標、建設內容、政策措施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立足現有基礎,科學制定不同地區、產業、階段的發展思路和工作重點。尊重農民意願,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和推廣經驗。注重典型引路,發揮典型的示範效應。從群眾最迫切需要而又有條件做的事情辦起,量力而行,確保效果。

建立機制,保障建設。安排專項資金,明確投入渠道,落實建設項目,建立投入保障機制。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建立檢查監督機制。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信息來源:2005年12月09日 人民日報)
參考資料:http://www.amic.agri.gov.cn/DesktopMoles/Infos11/Infos/ThisInfo.aspx?c=21&ItemID=15014&mid=47

『捌』 在線需要一篇一千多字的論文(構建和諧社會),,急急

構建和諧社會-論文: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論文
[摘要] 本文在東北三省開展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重點論述了建立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重要性、迫切性及主要對策。
[關鍵詞] 科學發展觀; 構建和諧社會;城鄉基本養老保險改革;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也是「十一五」期間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積極研究探索建立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一、深刻認識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重大意義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解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不平衡問題的現實要求。長期以來,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導致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差距不斷拉大,2003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了3.23:1。而在社會保障方面也是差距巨大:從全國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的情況來看,占總人口70%的農民,其社會保障支出只佔總支出的10%左右;而占總人口30%的城市居民,社會保障支出卻占總支出的90%,城市居民人均社會保障費用是農民的20倍以上。城鄉社會保障投入的巨大差距,導致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很不平衡,已經影響了市場經濟環境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建立。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解決城鎮企業與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失衡問題迫切要求。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下發以後,城鎮企業先於機關事業單位按照決定的要求進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在改革過程中,由於國家沒有承擔部分積累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軌成本」,導致城鎮企業負擔過重,許多城鎮企業在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已經沒有能力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的缺失,造成了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與沒有進行實質性改革的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的巨大差距。2003年,機關、事業、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平均離退休費每月分別為1221元、1151元、644元(含統籌項目外養老金),相差很大。這種差距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據統計,勞動保障部受理的這類信訪案件,由1999年的4100多件增加到2003年的7100多件。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解決部分社會群體養老保險制度缺位問題的重要舉措。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下發以後,有關部門分別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探索。但是到目前為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仍處於試點階段,覆蓋范圍相當有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正在清理整頓,基本上是處於進退休兩難的境地。只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並成功地建立起「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主要還是國有企業。由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進度不統一、基本模式不統一、覆蓋范圍不統一,導致目前部分社會群體養老保險制度缺位,眾多的城鎮從業人員還游離於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之外。首先,部分困難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著落;其次,部分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職工退休養老沒有保障;再次,「邊緣化市民」和「城鎮化農民」養老保險制度難以落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三元」養老保險制度分立格局,已成為城鄉從業人員在不同體制間的流動及體制改革的桎梏。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我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本質,是要將計劃經濟時期處於「混沌狀態」下的離退休費制度,系統化、有序化為由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制度)、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以及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制度組成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想適應市場經濟環境,就要將「非制度性的」固化的土地和家庭養老保障「有序化」,從而建立起可以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相融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二、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具有良好基礎和有利條件

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經過十多年的努力,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特別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先期探索,已經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與完善,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奠定了基礎。《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下發,標志著城鎮企業職工「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建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現收現付」制轉向了「部分積累」制;職工養老問題由「企業全部包攬」的「企業保險」轉向「企業和職工雙方共同分擔」的「社會保險」。特別是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下發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完善,目前已經基本建立起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平衡長效機制、參保繳費激勵機制、財政投入約束機制。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使之能夠作為融通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基礎性核心制度。
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宏觀調控力度的加大,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創造了有利條件。自1998年以來,國家逐年加大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投入力度,對中西部地區及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基金支持每年都在增加。國家對養老保險基金宏觀調控力度的加大,減輕了這些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壓力,也使這些地區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降低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成為可能;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降低,為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留下了寶貴的空間。以黑龍江省為例,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前,全省企業繳費比例平均為22.6%,其中地方企業平均為25.4%,個別行業和系統甚至超過了30%;省級統籌後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統一為22%的,全省平均繳費比例平均下降費率2.42%,每年至少可為企業減輕負擔4.13億元,這就為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及其他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創造了條件。
國家對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力度的加大,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提供了政策依據。2004年,國務院在擴大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的同時,相繼出台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0號令)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3號令)。這兩個《辦法》不僅是城鎮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綱領性文件,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年金的綱領性文件。在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時期出台這樣的文件,說明國家對包括企業年金制度在內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高度重視,也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國務院在東北三省開展的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為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積累了經驗。國務院在東北三省進行的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調整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改革了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部分做實了個人賬戶,使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特別是個人賬戶規模縮小後,減小了第一支柱中積累部分的比例,為擴大第二支柱補充養老保險留下了制度空間。2000年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又給予了東北三省建立企業年金所需資金的4%部分可以稅前列支的特殊政策。這項優惠政策極大地推動了東北三省企業年金制度建設,也必將成為其他省市推動企業年金制度提供可以借鑒的經驗。

三、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措施

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在具體操作中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遵循「福利剛性」原則。一般情況下規模只能擴大不能縮小、項目只能增加不能減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二是遵循社會保障權益共享原則。將具備條件的各類社會群體都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進一步調整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統一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使不同城鎮社會群體具有平等的養老保險參保權利和機會。三是遵循政府主體原則。實行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所需「轉軌成本」應由政府承擔。建立城鄉融合的新體制,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也是政府的責任。四是遵循社會公正原則。應在加大宏觀調控的基礎上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科學合理地劃分各級政府對養老保險的責任,加大中央政府在養老保險方面的宏觀調控力度。當前,首要任務是在全國范圍內積極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構建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具體應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加大企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力度,完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城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要求,調整個人賬戶規模、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做實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努力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各類城鎮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及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在城鎮企業穩定就業的農民工。二是加大企業年金制度建設力度。擴大建立企業年金所需資金稅前列支政策的覆蓋范圍和稅惠比例,實現企業繳費部分全部實行稅前列支。在近期內可以採取目標管理、政策引導等措施予以推動。三是加快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步伐。探索制定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特殊利率和參加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免交個人所得稅等方面優惠政策,鼓勵城鄉各類人員積極參加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四是進一步推動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險的補充作用。
第二,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突破口,整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一是要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與城鎮企業相同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模式,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一繳費比例、統一繳費工資基數。二是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採取與企業年金制度相同的運作與管理方式,對有財政支持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制度,可以採取強制的方式予以推進。三是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制度。
第三,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一是整合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設計與城鎮企業相同的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由於目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為主,這項制度所產生的養老金僅相當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因此,我們應該採取措施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問題,將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失的基礎養老金補充上去。二是統一管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與「做實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本質上與「做實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是相同的。因此,可以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管理體系,從而擴大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好地保值增值。三是以土地換保障,對於已經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農民,可以根據其自願,在政府相關部門(比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組織下,將自己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政府有關部門,從而獲得與城鎮居民相當水平的基本養老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將獲得的土地經營權拍賣,拍賣所得資金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這樣不僅解決了老年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同時也有利於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四是籌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鑒於我國農村和農民對實現國家工業化的歷史性貢獻,應當從國有資產中或財政資金中劃撥一部分資金用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基金」。同時,對於已多年離開農村不再從事農業生產的非農化農民,也可以根據其自願,將他們的土地經營權轉移給政府有關部門,從而換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計發基礎養老金的權利。五是根據農民自願參加與城鎮職工相同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人壽養老保險制度等。
通過採取以上措施,很好地建立起城鄉融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使不同體制間的參保人員自由地流動和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從而促進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立,推動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

『玖』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指出,要解決( ),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

選 B 著力解決民生來突出問題自,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努力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著力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方式轉變,率先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著力推進科技進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率先建立創新型區域;著力解決民生突出問題,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著力深化體制改革,勇於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著力加強與港澳合作,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率先建立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要把解決當前問題與謀劃長遠發展結合起來,保持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保持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支撐,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和基本實現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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