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的建設內容
一、正確把握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以服務居民群眾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促進社區和諧為目標,著力加強和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設施建設,努力把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成為功能完善、充滿活力、作用明顯、群眾滿意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進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的城市社區組織體系,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組織基礎。
(二)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基本原則是:
——堅持黨的領導,把握正確方向。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堅持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社區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群眾。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社區居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居民的服務需求作為第一信號,把居民滿意程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第一標准,真正把加強和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變成服務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同參與。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理順關系,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設施建設、財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尊重社區居民群眾的主體地位,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共駐共建、資源共享,形成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合力。
——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實效。緊密聯系各地實際,區分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創新工作載體,切實解決長期以來困擾和阻礙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突出問題,力戒形式主義,使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始終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
(三)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目標任務是:到2020年,努力使全國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組織體系更加健全,社區居民的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社區居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社區居民自治范圍進一步擴大,社區民主管理制度日趨完善;幹部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社區管理和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能夠滿足社區居民群眾的基本服務需求;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經費保障機制基本建立;內外關系更加協調,全社會尊重、關心和支持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形成。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加強和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關鍵時期。要著力理順社區工作關系,強化社區管理和服務功能,充實壯大社區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社區保障機制,為實現到2020年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各項奮斗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進一步明確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四)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社區居民委員會是社區居民自治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要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會公德和居民公約、依法履行應盡義務,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召集社區居民會議,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興辦有關服務事業,推動社區互助服務和志願服務活動;組織居民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群防群治,調解民間糾紛,及時化解社區居民群眾間的矛盾,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和諧;管理本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財產,推行居務公開;及時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社區居民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五)依法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是黨和政府聯系社區居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要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社會治安、社區矯正、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社區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消費維權以及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流動人口權益保障等工作,推動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覆蓋到全社區。
(六)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有關監督活動。社區居民委員會是社區居民利益的重要維護者,要組織居民有序參與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聽證活動,組織居民群眾參與對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駐社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對供水、供電、供氣、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市政服務單位在社區的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和監督社區內社會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三、不斷健全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
(七)加快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全覆蓋。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置要充分考慮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和人口規模、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便於管理、便於服務、便於居民自治的原則確定管轄范圍,一個社區原則上設置一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加快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礦企業所在地、新建住宅區、流動人口聚居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組建工作。新建住宅區居民入住率達到50%的,應及時成立社區居民委員會,在此之前應成立居民小組或由相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實現對社區居民的全員管理和無縫隙管理。社區居民委員會的籌建工作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開展。
(八)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的委員會。調整充實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的委員會設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區管理和服務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群眾文化等各類下屬的委員會,切實增強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和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加強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選齊配強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積極開展樓院門棟居民自治,推動形成社區居民委員會及其下屬的委員會、居民小組、樓院門棟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新格局。
(九)規范社區居民委員會專業服務機構。為更好地完成社區管理和服務任務,轄區人口較多、社區管理和服務任務較重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建立社區服務站(或稱社區工作站、社會工作站)等專業服務機構。按照專干不單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則,社區專業服務機構在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社區居民委員會有足夠能力承擔應盡職責的社區,可以不另設專業服務機構。
四、努力壯大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隊伍
(十)擴大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來源渠道。社區居民委員會一般配置5至9人,轄區人口較多、社區管理和服務任務較重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可適當增加若干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其配備比例、招聘辦法及專業服務機構的設置標准由市(地)級人民政府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提倡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與業主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的委員會和居民小組的負責人可以由社區居民推選產生,也可以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或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經過民主程序兼任。鼓勵社區民警、群團組織負責人通過民主選舉程序擔任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研究建立新錄用公務員到社區鍛煉制度。鼓勵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優秀年輕幹部到社區居民委員會幫助工作或建立經常性聯系制度,鼓勵高校畢業生、復轉軍人等社會優秀人才到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或退休黨員幹部、社會知名人士以及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參與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經過民主選舉擔任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
(十一)加強對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社區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訓規劃,豐富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果。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每年至少對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培訓一次,其他成員每2年至少接受培訓一次。要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學習社會工作知識,增強他們堅持黨的領導的信念,牢固樹立愛崗敬業、樂於奉獻、一心為民的精神,努力掌握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好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本領,不斷提高服務群眾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鼓勵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立足崗位,自學成才,支持他們參加社會工作等各種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考試,不斷提高綜合素質。
(十二)關心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成長進步。積極把優秀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培養發展成為黨員,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擔任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勞動模範,加大從優秀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中考錄公務員和選任街道(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力度。對工作成績突出、居民群眾滿意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應及時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五、積極完善城市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民自治制度
(十三)堅持以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帶動社區居民民主。推廣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由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擴大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直接選舉范圍。全面推進社區黨務公開,健全社區黨員代表議事制度,引導黨員參與民主實踐,積極探索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多種實現形式,帶動和促進社區居民民主健康發展。
(十四)堅持和發展社區民主選舉制度。進一步規范社區民主選舉程序,穩步擴大社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覆蓋面。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將不參與選舉的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推選為居民選舉委員會主任,主持居民選舉委員會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由居民推選產生的居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依法被確定為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退出居民選舉委員會,所缺名額從原推選結果中依次遞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各地要對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資格條件作出規定,引導居民把辦事公道、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熱心為居民服務的人提名為候選人。探索社區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參加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政治權利。
(十五)完善社區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社區居民自治機制,推廣社區黨員或黨員代表議事制度,深入開展以居民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證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實踐,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實踐,以居務公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全面推進居民自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積極探索網上論壇、民情懇談、社區對話等有效形式,鼓勵社區居民和駐區單位廣泛參與,切實保障社區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
(十六)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日常工作制度。社區居民委員會要把工作重點進一步轉移到社區管理和服務上來,按照居民活動空間最大化、服務設施效益最優化的要求,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場所管理,方便居民群眾使用。建立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與駐區單位協商議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塊、上門走訪、服務承諾、結對幫扶等做法,密切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與社區居民的關系。實行錯時上下班、全日值班、節假日輪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眾辦事。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與社區居民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規范社區居民委員會財產、檔案、公章管理,確保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有效運轉。
六、切實改善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
(十七)加強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要將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相關專項規劃,並與社區衛生、警務、文化、體育、養老等服務設施統籌規劃建設。地方政府應對建設資金來源、產權歸屬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區連片改造居民區的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納入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的配套建設指標對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配置標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使用,應廣泛徵求社區居民及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的意見。未按規劃要求建設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的,不能通過驗收。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要根據規定將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交給所在地街道辦事處使用管理。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沒有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或者不能滿足需要的,由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建設,也可以從其他社區設施中調劑置換,或者以購買、租借等方式解決,所需資金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籌解決。積極推動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設施的供暖、水電、煤氣、電信等費用應按照當地居民使用價格標准收取。
(十八)積極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整合社區現有信息網路資源,鼓勵建立覆蓋區(縣、市)或更大范圍的社區綜合信息管理和服務平台,實現數據一次收集、資源多方共享。整合區、街道、社區面向居民群眾、駐區單位服務的內容和流程,建設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社區信息服務網路,逐步改善社區居民委員會信息技術裝備條件,提高社區居民信息技術運用能力,全面支撐社區管理和服務工作。積極推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內部管理電子化,減輕工作負擔,提高工作效率。
七、逐步理順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與相關組織的工作關系
(十九)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社區黨組織是黨在社區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社區居民委員會要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社區黨組織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改進工作方式,切實領導和指導好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以「三有一化」(即有人有錢有場所、構建城市區域化黨建格局)為重點,積極推進社區黨組織建設,為社會主義和諧社區建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支持和保障社區居民委員會充分行使職權,及時幫助解決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倡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與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交叉任職,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確保社區黨建與和諧社區建設緊密結合,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得到貫徹落實。切實加強社區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堅持和完善黨員設崗定責、依崗承諾、志願服務和幫扶結對等制度,進一步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的要求,拓寬黨員服務群眾渠道,充分發揮黨員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二十)支持社會組織和社區志願者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社區居民委員會要積極培育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對不具備登記條件的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要主動幫助辦理備案手續,並在組織運作、活動場地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社區各類社會組織的政治領導,注意培養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隊伍。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等途徑,積極引導各種社會組織和各類志願者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開展互助服務,使之成為推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行社區志願者注冊制度,健全社區志願服務網路,力爭用3至5年的時間,實現社區志願者注冊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標。
(二十一)發揮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在社區管理和服務中的積極作用。社區居民委員會要積極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服務,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主動接受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物業服務糾紛,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告知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並聽取其意見。
(二十二)強化駐區單位的社區建設責任。建立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駐區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資源共享、社區共建事項。積極推動駐區單位將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推動駐區單位將服務性、公益性、社會性事業逐步向社區開放,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支持。探索建立駐區單位社區建設責任評價體系,推動共駐共建、資源共享。要把駐區單位履行社區建設責任的情況納入和諧社區示範單位創建內容,有關部門在評先表優時要主動聽取社區居民委員會對駐區單位的意見。
八、大力加強對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領導
(二十三)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要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切實轉變職能,改進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履行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責。要在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設立「一站式」服務大廳,為社區及居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普遍推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准入制度,凡屬於基層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區居民委員會;凡依法應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協助的事項,應當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凡委託給社區居民委員會辦理的有關服務事項,應當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逐步清理和整合在社區設立的各種工作機構,規范政府部門面向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的檢查評比達標活動,大力壓縮針對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各類會議、台賬和材料報表。加快街道辦事處法制建設步伐,省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研究制定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規則。
(二十四)落實領導責任制。要把加強和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區(縣、市)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要履行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市、區(縣、市)領導幹部和街道(鎮)領導幹部要建立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聯系點,要將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成效作為市、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工作目標管理和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十五)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黨委組織部門在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中要發揮抓總引領作用,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指導作用,搞好協調服務。依託社區居民委員會開展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建設、文化、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環保、體育等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把支持和幫助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予以落實。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稅務、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和許可權,採取有效政策措施,積極支持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及殘聯、老齡協會、計劃生育協會、慈善協會等群眾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參與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
(二十六)切實加大經費保障力度。要將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人員報酬以及服務設施和社區信息化建設等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區居民委員會興辦公益事業所需費用,經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按照自願原則,可以向社區居民或受益單位籌集。街道辦事處要將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經費納入街道辦事處銀行賬戶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分賬核算,不得挪用、擠占、截留,並定期向社區居民委員會及居民公開使用情況,接受居民監督。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其做好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保障能力。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問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其標准原則上不低於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生育、工傷保險,有條件的地方逐步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
(二十七)提高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工作水平。要以改革創新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改進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機制。針對不同地區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實際加強分類指導,不斷總結和探索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經驗和規律。要把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與黨的建設緊密結合,與社區建設緊密結合,加大宣傳力度,大力表彰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為推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② 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農村社區建設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群眾。以農民版群眾最關心權、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解決群眾需要解決的問題,把群眾滿意作為衡量農村社區建設成果的標准。
——擴大民主,村民自治。切實尊重和保障農民群眾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提升農村社區管理與服務功能,增強社區凝聚力,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機制。
——培育理念,廣泛參與。培育農村社區民間組織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壯大義工隊伍,開展群眾性互助和自娛自樂活動,增強群眾的文化認同感和家園歸屬感。
——統籌發展,城鄉互動。推進城鄉社區一體化建設,促進農村向城鎮、村莊向社區的轉變。充分發揮群眾積極性,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調動社會力量,形成有效的共建機制。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從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根據城鄉結合部農村社區,小城鎮中心村和開發區周邊農村社區,傳統農村社區等不同類型,挖掘不同社區的特點和優勢,培育獨具特色、功能各異的新型農村社區。
③ 如何加強社區規劃、建設和管理
抓好城市社區建設,要加強社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社區基礎設施配套設施主要包括社區的園林綠化、道路交通、環衛和部分排水、供氣等城市配套基礎設施,以及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這些設施與社區居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其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其中,公共服務設施要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期投入使用。推進城市社區的建設與發展,首先要必須集中力量重點建設與社區規模相適應的道路交通、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園林綠地和城市供水工程,以及相應的公共服務設施,創造一個設施配套、市容整潔、環境優美、管理規范的社區環境。要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把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各類規劃,統籌考慮、分步實施。在社區發展規劃編制時,編制單位要嚴格按照建設部有關規定,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及其他城市專項規劃的要求,統籌考慮安排與社區人口規模相適應的社區服務中心的建設用地,並與社區外圍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相銜接。要合理組織社區交通網路,減少交通環境的混亂交雜,並保證足夠的停車場地;社區水、電、氣供應要充足並形成網路,電信網、有線電視網、互聯網要接入每家用戶,市政管線宜地下埋設。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在審批社區規劃方案時,應廣泛徵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設,並及時將規劃審批結果予以公示,並通報給所在街道辦事處以便監督建設單位按規劃建設。 隨著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要求,對城市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要求越來越高,僅靠政府財政投入這一渠道,已無法適應城市現代化的需要。解決制約社區建設與發展的資金問題,必須樹立經營城市的理念,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和城市社區建設需要的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多渠道籌集資金。具體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一是要進行市場化經營。社區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要從單一公益型轉變為公益型和經營開發型並舉,建立靈活的投資回報機制,通過實行特權經營等手段,推行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經營。積極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或社區組建市政公司設施建設投資公司等,引導社會資本、私人資本和境外資本投向社區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不斷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環境質量。二是要轉變經營機制。對現有經營城市公用事業的企事業單位,要深化改革,轉換機制,積極推進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業化經營。對城市大橋、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設施,可公開招標確定投資者或經營者。對城市戶外廣告招牌及城市道路、橋梁、街區的冠名權等附著於城市的各類無形資產的經營權、使用權,可實行公開招標,推動城市建設產業化經營。對社區市政、綠化養護和環境衛生維護等,要建立責任制,通過招投標實行承包經營,降低補貼支出,提高管養水平。三是要多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對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各級城市政府要給予政策優惠,從財政資金中劃撥一定比例予以優先支持。在城市社區建設及舊城改造時,要將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納入開發成本進行預算,確保有足夠資金投入。要推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最大限度地盤活城市土地資產,提高土地級差收益,增加財政投入。四是要採取各種方式加快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要大力加強社區園林綠化建設,因地制宜,見縫插綠,提高社區綠化覆蓋率。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動和鼓勵社區居民大力開展街頭、街道兩旁和住宅區周圍的綠化和美化,提高綠化水平。要完善社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加快社區主要道路的新建和擴建,下決心打通堵頭、卡口、峰腰路段,加強小街小巷和人行道的鋪裝、覆蓋和硬化彩化,大力扶持和優先發展公交事業。要統一制定管網改造計劃,加強社區供水、供氣、供電等設施建設。 為加強社區管理,必須進一步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新體制。區(市、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街道設立社區建設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機構或者派出管理人員,城建監察大隊要向街道派駐城建監察中隊,切實加強社區管理。要嚴厲查處社區內的各類違章建設,禁止亂搭蓋、亂加層、亂設防盜網,以及佔道經營、亂堆亂放亂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不斷加強和完善小區物業管理,理順物業管理公司和居委會的關系。物業公司作為經營性服務企業,要在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業主委員會監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區物業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況及管理服務水平應接受社區居委會和全體社區居民的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在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年檢時,應由社區居委會簽署意見。通訊員:穆穎/昌圖縣規劃局
④ 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要求是什麼
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回指導答,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把握黨的十七大以來中央關於社區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服務居民、造福群眾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作為基本目標,把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作為重要方針,把創新體制機製作為根本動力,把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作為基礎保證,把和諧社區示範創建活動作為重要載體,推動和諧社區建設在范圍上得到新拓展,在質量上得到新提升,在群眾滿意度上實現新飛躍,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力爭用五年的時間,把全國80%以上的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到建黨100周年時,把所有城鄉社區全面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⑤ 如何加強城市社區建設
抓好城市社區建設,要加強社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社區基礎設施配套設施主要包括社區的園林綠化、道路交通、環衛和部分排水、供氣等城市配套基礎設施,以及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這些設施與社區居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其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其中,公共服務設施要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期投入使用。推進城市社區的建設與發展,首先要必須集中力量重點建設與社區規模相適應的道路交通、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園林綠地和城市供水工程,以及相應的公共服務設施,創造一個設施配套、市容整潔、環境優美、管理規范的社區環境。要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把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各類規劃,統籌考慮、分步實施。在社區發展規劃編制時,編制單位要嚴格按照建設部有關規定,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及其他城市專項規劃的要求,統籌考慮安排與社區人口規模相適應的社區服務中心的建設用地,並與社區外圍城市公用設施建設相銜接。要合理組織社區交通網路,減少交通環境的混亂交雜,並保證足夠的停車場地;社區水、電、氣供應要充足並形成網路,電信網、有線電視網、互聯網要接入每家用戶,市政管線宜地下埋設。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在審批社區規劃方案時,應廣泛徵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設,並及時將規劃審批結果予以公示,並通報給所在街道辦事處以便監督建設單位按規劃建設。
隨著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要求,對城市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要求越來越高,僅靠政府財政投入這一渠道,已無法適應城市現代化的需要。解決制約社區建設與發展的資金問題,必須樹立經營城市的理念,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和城市社區建設需要的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多渠道籌集資金。具體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一是要進行市場化經營。社區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建設,要從單一公益型轉變為公益型和經營開發型並舉,建立靈活的投資回報機制,通過實行特權經營等手段,推行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經營。積極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或社區組建市政公司設施建設投資公司等,引導社會資本、私人資本和境外資本投向社區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不斷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環境質量。二是要轉變經營機制。對現有經營城市公用事業的企事業單位,要深化改革,轉換機制,積極推進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的產業化經營。對城市大橋、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設施,可公開招標確定投資者或經營者。對城市戶外廣告招牌及城市道路、橋梁、街區的冠名權等附著於城市的各類無形資產的經營權、使用權,可實行公開招標,推動城市建設產業化經營。對社區市政、綠化養護和環境衛生維護等,要建立責任制,通過招投標實行承包經營,降低補貼支出,提高管養水平。三是要多渠道加大資金投入。對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各級城市政府要給予政策優惠,從財政資金中劃撥一定比例予以優先支持。在城市社區建設及舊城改造時,要將社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納入開發成本進行預算,確保有足夠資金投入。要推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最大限度地盤活城市土地資產,提高土地級差收益,增加財政投入。四是要採取各種方式加快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要大力加強社區園林綠化建設,因地制宜,見縫插綠,提高社區綠化覆蓋率。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動和鼓勵社區居民大力開展街頭、街道兩旁和住宅區周圍的綠化和美化,提高綠化水平。要完善社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加快社區主要道路的新建和擴建,下決心打通堵頭、卡口、峰腰路段,加強小街小巷和人行道的鋪裝、覆蓋和硬化彩化,大力扶持和優先發展公交事業。要統一制定管網改造計劃,加強社區供水、供氣、供電等設施建設。
為加強社區管理,必須進一步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城市管理新體制。區(市、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街道設立社區建設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機構或者派出管理人員,城建監察大隊要向街道派駐城建監察中隊,切實加強社區管理。要嚴厲查處社區內的各類違章建設,禁止亂搭蓋、亂加層、亂設防盜網,以及佔道經營、亂堆亂放亂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不斷加強和完善小區物業管理,理順物業管理公司和居委會的關系。物業公司作為經營性服務企業,要在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業主委員會監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區物業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況及管理服務水平應接受社區居委會和全體社區居民的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在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年檢時,應由社區居委會簽署意見。
⑥ 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農村社區建設 農村社區建設是指在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領導下,在農村建立社區組織,開展社區公益事業服務,發展社區衛生,繁榮社區文體活動,美化社區環境,調解社區民間糾紛,倡導社區互助精神,樹立社區良好社會風氣,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把農村建設成為管理民主、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農村。 一、主要做法 (一)統一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領導對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工作非常重視,作為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深化村民自治的一件大事擺上重要位置。2008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強調「以提高農村公共服務能力為著力點,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大城鄉統籌力度,逐步實現城鄉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就業社保、社會管理一體化」。姜大明省長對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從實際出發,統籌兼顧,認真做好實驗工作 ,總結試點經驗,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確保實驗工作取得成效;分管民政工作的郭兆信副省長多次深入實驗單位,現場調研指導工作開展,並提出具體明確要求。我省在認真調查研究,全面分析情況的基礎上,制定下發了《關於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了農村社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和任務。在諸城市召開了全省農村社區建設現場會,總結推廣了諸城等地農村社區建設的經驗,對全省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38個全國實驗單位,普遍成立了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並以黨委、政府的名義制定下發專項文件、召開專題會議。濟南、青島、濰坊等近一半地級市積極擴大試點范圍,分別以市委、市政府或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名義出台了加快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專項文件,召開了農村社區建設工作專題會議,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領導任組長、市直20多個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社區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辦事機構,明確了責任分工,初步形成了黨委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的領導體制。 (二)因地制宜,積極探索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各地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大膽探索,初步摸索出適合本地特點的農村社區建設模式。一是以濰坊市的諸城、青州、寒亭、高密為代表的「多村一社區」模式。在現有鄉鎮范圍內,按照地域相近、規模適度、服務半徑一般掌握在2公里、涵蓋5個左右村、1000戶到2000戶的基本原則,合理確定社區服務范圍。從中選擇相對居中、經濟實力強、人口多、發展潛力大的村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為社區范圍內各村提供服務。二是以臨沂市莒南縣為代表的「村莊合並社區」模式。過去一些自然村落中各建制村之間,村村相鄰,但村與村之間互不溝通,在道路、水渠建設等生產方面互不協調,造成生產成本增加,甚至經常由於種種原因導致糾紛,嚴重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針對這種情況,借農村社區建設實驗之際,通過法定程序,實施了村莊合並建社區。以社區為單位成立黨組織和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如莒南縣相溝鄉通過合並村莊,建制村總數由原來的45個減少到13個,建設農村社區10個。三是以青島市的膠南、膠州、萊西為代表的「一村一社區」模式。在一些經濟狀況比較好、人口比較多的村,以現有建制村為基礎,一個建制村建立一個社區服務中心。四是「企業社區」模式。具有較強經濟實力的企業集團,立足於自身發展需要,在轉化附近村民為企業職工,村民責任田流轉給企業生產經營,整合村莊宅基地,由企業出資建房,群眾低價入住,置換出的土地由投資企業優先使用的同時,建設服務企業職工和社區居民的企業社區。既解決了農村社區建設所需資金的問題,也緩解了企業用地緊張的問題,實現了企業發展與農村社區建設的互利共贏。如濱州市鄒平縣的西王社區、東尉社區和長星社區。分別是由西王集團、東尉集團和長星集團投資建設的「企業社區」。 (三)增加資金投入,強化設施建設。在實驗中積極尋求和爭取資金來源,初步形成了以財政投入為主、駐區單位自願幫扶為輔、社會捐助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濰坊市縣(市、區)和鄉鎮(街辦)各級把農村社區建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堅持城鄉統籌考慮、重點向農村傾斜的原則,大幅度提高財政支出中對農村投入的比重,大幅度提高農村社區建設投入占農村投入的比重,初步形成政府財政對農村社區投入的持續增長機制。全市用於農村社區建設的資金已達4.8億元;兗州市將農村社區辦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每人每年10元的標准按時足額發放到社區;榮成市財政對農村社區建設投入1億元,並按每年5—10%遞增;截止10月底,全省農村社區建設實驗投入資金20億元,其中38個實驗縣(市、區)投入達10.6億元。各地把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放在突出位置,積極改善社區辦公和服務條件,建起了集辦公室、警務室、圖書室、文化室、居民學校、文化健身廣場為一體的,設施比較完備、功能比較齊全、服務質量較高的農村社區服務中心。通過派、選、聘、考等途徑,不斷加強農村社區服務隊伍建設,滿足了農村社區服務的需要;初步解決了農村社區「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有地方辦事」的問題。同時,注重抓好村莊綜合整治,搞好農村道路、水電、通訊和污水、垃圾處理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凈化、綠化、美化社區環境。 (四)突出服務,以政府公共服務帶動社區服務發展。堅持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與村民自我服務相結合,從農民群眾現實需求出發,建立完善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各地大力推進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拓展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探索建立引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科技教育、文化體育、勞動保障、法律服務等公共服務進農村社區的機制,促進政府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積極為農民提供醫療衛生、就業指導、文化教育、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和技術技能培訓、科技信息咨詢等「一站式」服務。同時,從解決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入手,以社區服務中心或服務站為基礎,以志願服務活動為載體,組織動員村民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村社區服務活動。青島積極推進為民服務代理制度,建立了區(市)級為民服務代理中心、鄉鎮為民服務代理室、農村社區為民服務代理站;煙台市實施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改造建設標准化農家服務店;濟寧市注重完善農村社區志願者組織體系,依託農村社區建設工作委員會,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互助協會、老年協會、擁軍優屬協會、紅白理事會、民間糾紛調解協會、治安巡防協會、計生協會、文化娛樂協會和居民讀書協會等組織,發揮農村社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功能。初步形成了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村民互助、自我服務有序發展的格局。 二、取得成效 (一)加強基礎工作,搭建公共服務信息化平台。開展農村社區實驗工作,探索解決農村社區辦公和服務的場所、人員和經費問題,實現農村社區有人辦事、有地方辦事、有錢辦事的目標,為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搭建了服務平台,為實現政府公共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創造了條件。 (二)加強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公共服務覆蓋農村社區。農村社區建設,突出了服務功能,從農民群眾現實需求出發,建立完善了農村社區服務體系。拓展了服務項目,改進了服務手段,設立了服務窗口,實行了「一站式」服務。為農民提供了醫療衛生、社會救助、技術信息等公共服務。促進了老有所養、殘有所助、孤有所撫、病有所醫、貧有所幫政策的落實。 (三)加強了民主政治建設,保障了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推進農村社區建設,依託社區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進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村民自治機制,保障了農民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了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政策的落實,提升了村級組織管理水平。 (四)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加快了城鄉一體化進程。推進農村社區建設,促進了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延伸,公共財政向農村傾鈄,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科學技術向農村擴散,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提高了農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實現了城鄉社會協調發展
⑦ 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 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2006年2月,印發《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為切實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精神,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各項政策措施,2006年上半年以來,中編辦、發展改革委、人事部、財政部、衛生部、勞動保障部、局等部門先後制訂了《關於促進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關於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作用的意見》、《關於公立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意見》、《關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補助政策的意見》、《關於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準的通知》、《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服務和品價格管理意見的通知》、《關於印發〈城市社區衛生服務設置和編制標准指導意見〉的通知》等9個配套文件,進一步細化《指導意見》提出的有關政策措施,為加快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為便於公眾更好地了解《指導意見》配套文件的主要內容,衛生部對相關文件進行了解讀
⑧ 如何做好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擔負著實現城鄉一體化和促進居村農民市民化的重大使命,然而,它當前的建設方向並不明確,正在實施的建設行動也頗受爭議。本文以城鄉一體化為視角,分析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制度失誤和滕尼斯式社區的「天堂」特性,認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既要去城鄉「二元化」、去「天堂」社區的「天真性」,又要留住傳統農村社區的溫馨,並且還要與城市社區對接,使生活在新型農村社區的居民能分享到與城市市民等值的公共服務,並過上與城市市民一樣的社會生活。 一、問題提出:農村社區建設的路徑選擇與價值旨趣 當下中國農村,村改社區的步伐明顯加快,不僅城市郊區農村因城市空間拓展被改制為社區,一些遠郊農村甚至邊遠農村也在加快村改社區的速度,江蘇、山東等省有近一半的社區為「村改居」社區。這些脫胎於農村村莊的新型社區,正如有論者說的,①其中不少是把村委會牌子換成居委會牌子的「換牌」社區,社區的公共服務和管理、居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等與行政村沒有什麼差別。如此,針對廣大農村地區正在推行的村改社區項目或工程,學界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種觀點認為,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中熱衷於村改社區,其動機在於尋土地財政這個「經濟租」;另一種觀點則相反,認為村改社區的方向沒有問題,改制是必要的,且遲早要發生,這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的內在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主要按照「改造」或「治理」的邏輯方式進行農村社區建設。首先,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中村和城市郊區農村的社會問題凸顯,於是政府加大了對這些農村的改造力度,努力使其盡快融入城市社會。綜觀近年來有關城中村和郊區農村的改造或建設政策,我們不難發現,政府的主要企圖不是建設,而是通過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等措施,使這些地方脫胎換骨,直至被城市同化。其次,以自然村或行政村為管理單位,在村民自治制度基礎上進行自治型農村社區建設。這類農村社區建設主要針對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農村社會施行的村民自治制度不足而進行的,是村莊自覺開展的社區建設活動,如一些地方農村成立了「紅白理事會」、志願者協會、衛生環境監督站、公益事業服務站、社會互助救濟站、問題活動聯絡站、民間糾紛調解站等,以便於更好地發展農村社區的公益事業、調節農村社區的社會關系、豐富農村社區的服務生活。 以上兩種社區建設對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社區建設不具有借鑒意義:自2006年新農村建設以來,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就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不少農村,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加快了社區建設速度,如江蘇、浙江、山東、河北、重慶等省市都開展了以農民向城鎮或集聚社區集中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建設。雖然有一些學者對農民轉移或集中型社區建設提出了質疑,甚至要求中央政府「叫停」地方政府這類建設行為,②但更多學者對這一實踐予以肯定,認為農民集中促使了工業化程度高的村落農民向城鎮或聚集區集中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它符合城鄉一體化引導農民到城鎮或中心社區居住的趨勢要求,「體現了對農村『就地城鎮化』的積極回應和對『村民自治』體制局限性的超越,具有真正的現代色彩,是我們可以預測的未來農村社區建設的理想模式,也是當前中部地區新農村社區建設應該重點推介的模式。」③ 我國城市化已經升級為城鄉一體化,農村社區建設不能仿照城市社區的建設邏輯,冀望把農村社區建成為類似於城市的社區,也不能承繼城鄉二元分化時期的「村治」邏輯,把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等同於社區治理。由於城鄉一體化是城市化發展的「頂級階段」,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強調「城鄉社會的有機融合和整合」,④體現城鄉一體化的建設取向,這既是農村社區建設的價值旨趣,更是農村社區建設的邏輯皈依。 二、追溯失誤:農村社區建設的演進與制度安排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都改造了傳統共同體,所不同的是,有的國家先發展工業、建設城市,然後再吸引鄉村人口到城鎮聚集;而另一些國家則採取強制措施,迫使農村共同體的人們離開土地到城市工作,並使其在城市永久性居住。我國近代對鄉村共同體的改造力度不斷加大,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權力全面介入鄉村共同體的改造,村莊與社會步入同構狀態。起初,國家權力通過互助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農民經濟合作,企圖改造村莊農民的個體性、自私性,使其成為社會主義勞動者。在此基礎上,國家權力又在農村建立了「政經不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組織,直接從事農村「工、農、兵、商、學」等各項事業。盡管人民公社時期的村莊共同體表現為生產大隊和生產隊,但農民的居住、生產、生活的空間並沒有發生多大變化,生產隊這個最基礎的管理單位仍為村莊共同體的生產單位和核算單位,血緣共同體或家族共同體並沒有因國家權力介入而瓦解:它仍是一個熟人共同體,其社會資本如信任資本、關系資本等並沒有減少;人民公社的「生活集體化、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的管理模式只是讓村莊原生態共同體轉變為生產集體化、生活集中化的共同體;國家實施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使農民事務日益頹廢,最嚴重的是農村社區的生產生活設施損壞嚴重,有的已失去其基本功能。好在這種狀態持續時間不長,國家權力安排的村民自治制度為村莊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至此,農村不再是組織化、行政化的集體組織,而又回歸為人們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交往,且具有明確認同感和歸屬感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從表面上看,此時的農村社會共同體已經「去行政化」、「去集體化」,好像是擬單位制的隊、社重新回到社區,並且與城市社區相似。但其實不然,國家權力對農村基層的放權讓利沒有賦予農村社會共同體與城市社區同樣的發展權利,農村社區仍延續著二元固化結構前行。其一,國家行政權力上收至鄉鎮,村民獲得了更多的自治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建設農村社區,但除少數經濟發達的農村社區外,大多數農村社區「難做無米之炊」,普遍缺乏建設資金;其二,「三提五統」取消後,農民的經濟負擔大大減輕,但政府並沒有像對待城市社區那樣承擔起建設農村社區的責任,村莊必需的公共產品只得求助於「一事一議」方式解決;其三,國家發展公共事業的重點沒有真正轉移到農村,農村居住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與城市社區的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在一些地區繼續擴大。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造成農村社區建設落後及其公共服務水平低的制度誘因。城鄉二元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一直影響並制約著農村社區建設:在合作化、人民公社時期,由於國家與社會處於同構狀態,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必須聽從國家制度的歧視性安排,不僅得不到國家的建設資金,反而還要從物質、資金上支持城市建設;改革開放後,雖然農村經濟獲得了長足發展,但國家在農村社區建設上仍延續城鄉二元制度安排,取多予少,農村的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停滯不前,不少地方甚至出現了倒退,這種狀況直至新農村建設開展後才有所轉變。就此而言,國家的城鄉二元化制度安排嚴重阻礙了農村社區建設,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首先要在制度上「去二元化」。唯有制度安排做到城鄉一體化,才能更有效地推動農村社區建設。 三、新型農村社區:溫馨的「天堂」 1887年,滕尼斯在他的成名作《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中首次提出共同即社區的概念,認為社區就是由具有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所組成的關系親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共同體」,人們在這個「共同體」中「與同夥一起,從出生之時起,就休戚與共,同甘共苦。」⑦自此,後人在有關共同體的詮釋中通常把滕尼斯描述的「共同體」喻為「天堂」:它是一個「溫馨圈子」,「在這一『溫馨圈子』內,人們不必證明任何東西,而且無論做了什麼,都可以期待人們的同情與幫助」;⑧人們互相依靠對方,「如果我們跌倒了,其他人會幫助我們重新站立起來」。⑨相對於滕尼斯的「社會」而言,滕尼斯的「天堂」共同體看似十分完美,「是一個『溫馨』的地方,一個溫暖而又舒適的場所。」⑩當今中國農村正在大力推進「村改居」和社區建設,其目標是要建構一個新型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不過,這個共同體肯定不是滕尼斯的天堂社區。對此,早有學者研究指出,滕尼斯社區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代表性觀點有兩個:一是德魯克的,他認為滕尼斯所看到的共同體,在工業社會和知識社會中「全都消失了」; 瑏瑡二是鮑曼的,他認為滕尼斯的天堂社區是建立在「單純天真」基礎上的,「一旦單純天真失去了,原來的幸福也就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即「共同體一旦『解體』,它就不能像鳳凰涅槃一樣被再次整合為一體」。 瑏瑢盡管德魯克和鮑曼看待滕尼斯社區的視角不一樣,一個把它的消亡歸因於社會發展,認為社會發展將使「新興社會體」代替「傳統共同體」,另一個把它的消亡視為共同體「天真和原始」的失去,並且認為「再多的汗水,也永遠不會重新打開那扇通往共同體的天真、原始的同一與安寧的大門」, 瑏瑣但他們都認為滕尼斯社區是「天堂」,且已經不存在。 既然滕尼斯社區在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中已經瓦解且「一去不復返」,那麼,處於工業化發展中後期的我國農村社區建設是不能找回「天堂社區」。 之所以如是說,不僅在於滕尼斯社區的那份「天真」、「原始」無法找回,更主要的原因在於它並非是讓人羨慕的「天堂」:生活在滕尼斯社區中的人們盡管過著無憂無慮、自得其樂的生活,但這個共同體是封閉保守、循規蹈矩、清貧無欲的,一旦遇到利益的誘惑或「開化」,將在頃刻間分崩離析,並且再也無法修復。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需要辨證地看待滕尼斯社區,不要因為它是「天堂」,就一定要在農村共同體改制中構建一個類似滕尼斯社區的「天堂」;也不要全盤否定滕尼斯社區,畢竟它蘊涵諸多合乎人性需求的、難以割捨的、令人嚮往的「天堂」因素。 鑒於此,今天的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雖然不可能找回滕尼斯社區的「天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要在社區改制或建設中拋棄「天堂」社區的「溫馨」。城鄉一體化對農村社區建設的影響是廣泛的、深刻的,以單個大型的家庭或氏族為主體型構村落共同體必然要被多異族的新興社會體所取代,傳統的人際關系也必然要被工業時代和後工業時代的人際關系所取代,血緣關系紐帶功能將逐漸式微。盡管如此,但新型農村社區畢竟起源於傳統共同體,它們有著共同的根基,如其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還將繼續持久地影響新型農村社區。這正如滕尼斯強調的:「即使這種原初的共同存在、共同生活以及共同工作的狀態已被改變,它依然保留並能更新其精神的形式、政治的形式以及其合作的功能。」 然而可惜的是,我國一些村改社區,包括城中村社區和市郊社區,在其建設過程中,雖然改善了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但新型社區的高層住宅和防盜系統已經不便於居民串門聊天,不便於居民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尤其是社區內「公共空間越來越少,一些倖存的公共空間的功能也弱化了」,社區正在向城市「陌生化」社區演變, 瑏瑦居民間的關系漸趨生疏、冷漠。對這一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引發的次生現象,社區建設者必須給予足夠重視。誠然,城鄉一體化戰略是賦予了我們改造傳統農村社區和建設新型農村社區的使命,但我們不能片面地追求農民集中居住,惟改造和建設是從,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守住「天堂」社區那份溫馨。 四、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挑戰與取向 (一)面臨挑戰 從近年來農村社區建設的實踐看,我國農村社區建設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國家權力改造了傳統的農村社區,原有牢固的血緣關系和親緣關系網路被打破,沾親帶故的溫情關系讓位於組織化、單位化、制度化的業緣關系,農村社區共同體的凝聚力大大削弱;二是盡管改革開放後農村社區不乏政治精英、經濟精英、知識精英,但這些精英對社區的整合能力不及昔日族長——精英們為贏得社區控制權展開的博弈,不僅影響、削弱了精英們自身力量的發揮,而且還致使農村社區難以形成持久影響力、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權威中心;三是村民的利益表達「碎片化」、「原子化」,村民更多的是以個人身份解決面臨的問題,「即使是在多人面臨類似問題時也很少出現一個有效的組織框架來解決此類問題」;四是市場經濟發展激發了村民的「私性」,隨之而來的是居民之間的信任程度降低、互動頻數減少、關系網路疏遠、活動空間縮小,農村社區變得越來越「陌生」。更嚴重的是,由於在比較利益驅使下,離鄉進城的農村人不斷增加,越來越多的村莊日漸空心化或半空心化,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很難進行有效的社區建設行動。 由此觀之,眼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處理能不能建設的問題。從國家政策安排看,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反哺農村」和「把公共事業建設重心轉移到農村」等系列政策,以及國家增加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大家電下鄉力度、提高農村居民醫療和養老保障水平、增加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等系列強農惠農舉措,為建設好農村社區提供了有力支持。從實踐過程看,盡管中國農村社區總體上仍較落後,城鄉差距大,尤其是西部山區農村,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飲水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非常缺乏,農村社區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社區建設成功經驗已經證明,按照城鄉一體化理念建設高水平農村社區是完全可能的。 (二)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取向 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大中城市郊區的農村社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如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灣的農村社區建設速度快,整體發展水平高,有的甚至超過部分城市社區。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可以超越城市社區建設經驗,也不意味著可以在農村建設城市社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必須兼顧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兩個方面,遵循自身的發展取向。 1、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符合村情。 農村社區與城市社區不同,主要有:(1)城市社區成員來自不同的工作單位、不同的職業,人員結構復雜,加上日常交流少,難有共同的社區認同;而農村社區居民多數來自同一個或臨近幾個行政村,大家相互認識、彼此熟悉,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也基本相同,容易達成文化認同。(2)城市社區成員的生活、工作背景大相徑庭,階層差距大,難形成共同的意志表達,更缺乏團結一致的集體行動;而農村社區成員有共同的生活經歷,加上在同一地域勞動、生活中結成的深厚情誼和真誠信任,有助於形成社區凝聚力。(3)城市社區與生產單位是分離的,社區僅是社會生活場所,其經濟功能微乎其微;而農村社區與農田相鄰,成員的經濟行為多發生在農業生產經營上,即使一些居民已經不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的親戚、朋友多是農業勞動者。(4)城市社區有黨委(黨支部)、居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業主管理委員會、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及各式各類民間組織;而農村社區的組織結構比城市簡單,尤其是改制不久的農村社區,仍延續行政村的組織建制,大多數事務都由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來承擔。既然農村社區具有與城市社區不同的特點,那麼,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要立足於鄉村熟人社會的傳統美德和良好慣習,盡可能多地在社區建設中守住熟人社會的「脈脈溫情」,不能讓「城市病」感染了農村新型社區。 2、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對接城市社區。 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超越傳統農村建設方式,強調與城市社區對接。傳統農村建設是農村集體組織主持實施的,主要依靠農村社會成員出資、出力進行,其檔次、規模、水平都沒有與城市社區對接或並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則要突破鄉村藩籬束縛,從節約建設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角度整合分散、凌亂的村莊,即不僅要把農村建設成為「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更要「借鑒城市社區的公共服務理念和機制,以社區為公共平台,整合各類服務資源,推進社區公共服務事業,讓居住在農村同一區域內的所有社會成員得到平等、良好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防止復制城市社區建設樣式。城市社區公共設施齊全,公共服務供給水平高,這些無疑是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參照物,但城鄉一體化並非城鄉一樣化,也不是要消滅農村,建設要立足於農村發展趨勢,其目標是建設更有活力、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更適宜居住的美好家園。這個家園的形體特徵可能沒有城市社區「高貴」、「妖嬈」,但內在美毫不遜色於城市社區,即新型農村社區里的居民既能享有城市居民等值的公共服務,又能擁有城市社區居民冀望但又很難在城市社區得到鄉土生活。 3、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著力培育居村市民。 「農村社區建設者在構建以農民為主體的新型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能否充分認識農民對農村社區建設的認知、意願和公共需求,事關農村社區建設能否順利推進」。 瑏瑩社區與行政村不一樣,自治機構、居民集中程度、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組織機構、生產和生活方式有較大的區別,居民的身份也不同。因此,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要在加強居住區的道路、水電、路燈等公共設施建設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建設的基礎上,要著力培育新型居民,即居村市民。 居村市民是相對於城市市民而言的,指居村鄉村城鎮社區和農民集中(中心)社區的居民。居村市民既不同於農民,也不同於城市市民。首先,居住在農村社區里的居民不再是農民,即使有一部分人仍從事農業勞動,但他們最終將要分化為非農職業者和職業農民,與城市市民一樣,都是居民;其次,雖然當前居住在農村社區里居民與城市社區居民仍有區別,一個居住在城市,一個居住在農村城鎮或集中居住區,享有的公共服務范圍、水平也不盡完全相同,但隨著城鄉一體化程度的提高,他們間的差距勢必越來越小,甚至相反。
⑨ 如何加強社區建設 創新管理工作
一、完善機制體制,發揮城市社區的基礎平台作用
社區是政府實施社會管理的「終端」,是傳遞黨政關愛的橋梁。各社區要切實履職盡責,完善各項體制機制,大力推進城市和諧社區建設,實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社區建設目標,進一步夯實社會管理基礎。要加強社區居委會體系建設,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機制,引導社區多元建設主體在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中發揮積極作用,推動政府行政管理與社區自治有效銜接、良性互動。要結合《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明確軟、硬體建設標准,積極爭取發改委和財政部門增加投入,發揮市場多元主體作用,多渠道落實資金,大力推進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增強和完善社區服務功能。要認真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精神,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全面開展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充分發揮居民會議、居民委員會、居民小組在社區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切實保障基層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要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片組戶聯系」工作,探索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的新途徑、新方法,整合社區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力量協調處理群眾利益問題,加強社區輿情掌控,強力推進網路問政,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在城市社區建立完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和重大輿情報告、疏導與防控機制,促進社區和諧穩定。要著力加強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構建社區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圍繞人、財、物管理等關鍵環節,建立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資產資金資源管理制度和黨務、居務、財務公開制度等,著力形成自律與他律、要求與制度相銜接的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
二、改善民計民生,發揮社會救助的保障兜底作用
保障社會底線公平和增進國民福利是時代賦予的最緊迫任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務。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緊緊圍繞提高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從改善民生入手,切實構築底線公平。要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制度,做好城市低保對象調查、認定、審核、資金發放等工作,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其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困難群體基本生活。要制訂社區災害應急預案,建立應急處置小組和應急小分隊,組織相關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切實增強社區災害應急處置及防災減災能力。要加強轄區內流浪乞討人員勸導和生活救助,引導其到救助管理站求助,同時加強轄區內精神病人基本情況調查,逐一建卡立檔,強化監管,確保管控萬無一失。要大力組織社區黨員、志願者「攀窮親」、「結窮對」、「幫窮戶」,對社區困難群眾進行幫扶。要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站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搭建社區居民自助互助平台,增強社區扶貧濟困作用。要重視福利彩票銷售,積極配合開展福彩銷售進社區工作,大力搞好公益宣傳,樹立「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的福彩公益形象。要建立健全監督保障和工作評價體系,推行「鄉、村兩級聯查聯審制」、「城鄉低保聽證評議制」、「票決制」、監督員制度和資金發放打卡直發制度,進一步細化和規范社會救助的申請、調查、審批、公示等程序,不斷增強社會救助工作透明度,使社會救助工作真正成為陽光操作、對象准確、管理規范、社會滿意的民心工程。
三、深化服務內涵,發揮公共服務的利民惠民作用
為民服務是社區建設的本質。各社區務必把為民、利民、舒民、安民、娛民作為社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完善服務體系,拓展服務內容,深化服務內涵,努力提升社區服務水平,確保居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要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大力推進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搭建社區服務中心、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網路和社區服務熱線等服務平台,為推進社區服務奠定基礎。要健全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網路,落實促進就業服務政策,完善政府扶助、社會參與的就業技能培訓機制,對城鎮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基本技能培訓服務,積極開展創造「充分就業社區」活動,促進和吸納下崗職工在社區就業。要積極開展平安社區創建活動,建立健全警察和居民自治相結合的社區治安防範體系,組織開展以社區保安、聯防隊員為主體,專職和義務相結合的巡邏守望、安置幫教、守樓護院等活動,認真做好對流動人口的登記、管理、教育和服務工作,努力打造平安社區。要著力打造宜居社區,大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社區活動,建立健全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治、業主管理和物業服務「三駕齊驅」的社區環境衛生治理格局,完善社區環保聽證制度和環境衛生考核評比制度,探索建立社區環境治理長效機制,為居民提供衛生環保、物業管理、日常綜合維修和綠化維護等基礎性服務,促進社區人居環境的全面改善。要切實貫徹娛民宗旨,以社區市民學校為載體,加強公民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通過文明小區、文明樓院、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進一步提升社區文明程度,努力打造文明社區。要建立社區信息網路服務平台,推行就業信息、致富信息、家政服務信息等居民需求的信息公布制度,為轄區居民提供及時的信息服務。要強化為老服務,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大力發展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基礎,社區老年醫療保健、社區老年文化體育教育、社區老年參與社會發展等為主要內容的社區老年服務體系,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向社會化、規范化、專業化方向邁進。要切實改進服務方式,大力推行「為民服務代理制」,依託社區工作站無償為群眾提供代理服務,主動為民解難,切實為群眾提供方便。要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文體和教育服務、社區公共安全和商業服務體系,支持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開展社區服務,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層次、多需求的生活服務圈,實現社區服務全覆蓋。要加強社區服務規范化建設,積極推進街道社區創先爭優活動,以「築堅強堡壘,樹先鋒形象,促科學發展」為主線,圍繞「科學發展、富民強市」的目標,從社區實際出發,大力開展黨員崗位承諾、設崗認責、志願服務等活動,推進社區服務水平的提升。
四、加強培育建設,發揮社會組織的補充協同作用
社會組織具有凝聚城鄉居民有效參與社會管理的協同作用。各社區務必大力扶持發展社區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逐步構建政府服務機制同民間服務機制互聯、政府服務功能同民間服務功能互補、政府服務力量同民間服務力量互動的公共服務網路,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參與社會管理中「反映訴求、規范行為、提供服務」的積極作用。要推行城市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備案制度,消除社區社會組織成立門檻,發展社區自治和服務多元主體,活躍社區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加強和改善社區社會組織管理。要協調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的自助和互助性服務活動;幫助部分社區社會組織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向社區居民提供服務。要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強化章程的核心地位,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高組織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現代組織制度,推動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努力擴大社會組織的黨組織覆蓋面,不斷提高社會組織的核心競爭力。要著力推進社會組織創先爭優,充分利用社會組織職能和資源優勢,結合「先鋒崗」、「示範崗」創建等活動,搭建服務平台,組織開展扶貧幫困活動,積極參與「志願者服務」、「慈善捐款」等公益事業,積極做好反映公眾訴求、化解社會矛盾、幫扶弱勢群體等工作,樹立「誠信自律、服務社會、開拓創新、特色品牌」四個新形象,切實提高社會組織美譽度和公信力。
五、夯實工作基礎,發揮社區隊伍的支持支撐作用
隊伍是事業發展的基礎。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社區工作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精神面貌好、整體素質優、工作作風實、創新能力強的社區人才隊伍,為社區建設永葆生機和活力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要加強社區幹部自身素質建設,努力提升隊伍「戰略思維、科學發展、開放創新、執行落實、溝通協調」五大能力,培育「顧全大局、真抓實干、親民愛民、勤奮學習、清正廉潔」五種作風,提高社區工作效能。要健全完善社區工作者准入制度,推進專業社會工作崗位設置和開發,加快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步伐,加大社區配備和使用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力度,積極開展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示範工作,不斷拓寬專業社會工作人才服務范圍。要普遍建立社區志願者組織,搭建社區志願服務信息平台,開辟社區志願服務基地,連通社區志願服務供需渠道,組織和指導社區志願者廣泛開展社區救助、助殘、優撫、居家養老、再就業服務、維護社區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設等群眾性志願服務活動。要推行社工人才和社區志願者注冊、培訓、時間儲蓄和「星級」評定表彰等管理制度,提高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要建立社區工作隊伍檔案資料庫和社區人才儲備制度,使社區幹部隊伍建設向專業化、知識化不斷邁進。要通過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和志願幫扶服務,對殘疾流浪兒童、精神病人、艾滋病病人、吸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人群和社會功能缺失人員進行疏導和矯治,幫助他們修復功能、回歸社會。
⑩ 加快社區建設應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本報訊 記者郭春光報道日前,黑龍江省政府召開全省社區建設現場推進會議。副省長、省社區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孫永波在會上指出,近年來,黑龍江省社區建設工作緊緊圍繞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的目標,不斷夯實社區基礎,完善社區功能,提升服務水平,取得了明顯成效。
孫永波指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要加快社區建設,讓人民生活更幸福,重點要做好以下8個方面工作。一是以實施規劃為統領,不斷健全社區服務體系。要重點建設好城鄉社區服務設施達標工程、示範工程、日間照料中心工程和信息化工程四大工程。二是以基礎建設為重點,不斷完善社區服務設施。要繼續實施「雙百」示範工程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強省級資金對「雙百」工程項目的支持。三是以拓展服務為目標,不斷提升社區管理水平。積極開展「取消街道辦事處,建立大社區、區縣政府直管社區」的街區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四是以「三有一化」為抓手,全面提升社區黨建工作水平。要積極推進社區「共駐、共建、共享」工作,通過社區黨建聯席會議、組建社區「大黨委」等形式,整合社區資源,大力推進社區黨建區域化建設。五是以載體活動為牽引,不斷激發社區發展活力。六是以人才培養為支撐,不斷提高社區幹部素質。七是以深化村民自治為要求,不斷創新基層民主管理。八是以加快平安建設為推動,全力維護城鄉社區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