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主要是辦理民房審批手續,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回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鄉規劃建設答辦公室負責制訂城鄉建設發展規劃、行政管理措施及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各鄉鎮建設辦和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各鄉鎮的村莊、集鎮、建制鎮規劃及建設管理工作,推進小城鎮建設的發展。
縣級在編的建設局普通科員的工資在5000左右。(蘇州吳江就是這么個工資水平)。
② 項目開工報備是施工單位向建設局報備還是甲方向建設局報備;這個跟與質檢站報備有什麼區別
向建設局報備。
一、申辦條件不同
建設工程已完成立項審批、用地批准、規劃許可、消防設計審核(實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等前期手續。
在金平、龍湖、濠江、高新、保稅區內的建設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須向市住建局申辦建設工程施工交易備案手續;區屬項目的,應先向所屬區住建局提交申報材料,經區住建局同意後,再向市住建局申辦建設工程施工交易備案。
1 、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2 、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3 、已經依法確定具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
4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5 、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已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和安全監督委託手續,安監站已檢查工地安全設施並簽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記表》;
6 、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二、辦理程序不同
建設報備:
1、申報人備齊資料,到市住建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辦事窗口(市財政大樓1樓)辦理建設工程施工交易備案手續;
2、由窗口工作人員受理、審核資料。經審查,對資料齊全的項目,簽發備案表及建設工程施工准備通知書。
質檢站報備:
1 、申報人備齊資料到建設局辦事大廳窗口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2 、由窗口工作人員受理申報材料;
3 、經審查,材料齊全的,發給《施工許可證》。
三、提交材料不同
建設局報備:
1、《汕頭市建設工程施工交易備案表》;
2、工程項目立項計劃審批文件;
3、工程招標核准函;
4、《建設用地批准書》或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屬舊城改造項目的,提供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出具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辦妥補償安置工作的證明);二次裝飾裝修工程及改擴建工程應提供產權證明文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審批表(二次裝飾裝修工程及改擴建工程若不用辦理規劃許可手續的,由建設單位出具書面說明)。
質檢站報備:
1 、已蓋齊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四份,區屬建設項目,只須報送一份,但應有區建設局簽署 「 同意開工 」 的意見, );
2 、已蓋齊印鑒的《建設工程施工交易備案表》一份;
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 、已簽訂的《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 、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 、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含工程項目管理手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和注冊監理工程師證及《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執業登記手冊》;
③ 建設局單位的項目辦公室
聽領導的話,認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其他的不要想太多.....努力就行
④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報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 、《施工許可證》;
3 、竣工驗收備案表;
4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工程竣工結算書;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 、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類別核定書;
( 3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 5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6 )圖紙會審記錄;
( 7 )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 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 9 )工程施工進度表;
( 10 )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 12 )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 13 )竣工圖。
2 、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圖。
⑤ 工程項目報建需要啥材料,要去哪個部門辦理
第一步
在完成規劃報建和項目招投標後,領取項目工程報建表格:
1、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一式5份);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2份)。
第二步
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收費(並繳費):
1、由行業管理科計算相關費用並開出收費表;
2、由開發區財政局核算、收費和開出繳費發票。
第三步
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
1、領取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備案相關表格;
2、建設單位提供(附表一)中所列資料;
3、送市建工局審定並在市建設工程網上發布。
第四步
辦理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單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資料
第五步
辦理建築工程放線聯簽
施工合同備案提交材料
1、申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證明書(1份原件);
2、委託人身份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3、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兩份(2份復印件,核驗原件)(復印件中每頁均蓋合同雙方公章);
4、承包人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5、項目經理資質證書(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產許可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7、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8、施工單位項目部組成人員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單位項目部組成人員(項目經理除外)執業或上崗證件(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10、中標通知(1份原件);
11、由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銀行、保險公司、專業擔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擔保和履約擔保(1份復印件,核驗原件);
12、工程量清單報價或投標報價預算書(1份復印件);
13、其它說明材料。
註:
辦理報建手續、領取建築工程許可證須提交以下資料:
1、國土使用證
2、中標通知書、交易服務費交費憑證、招標形式批復
3、審圖中心審圖資料
4、消防報建資料
5、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五大員證
6、設計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7、勘察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8、監理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9、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10、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1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3、建設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表
14、建設項目開工報建收費表
15、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書
16、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審查表
17、開工報告
18、安全受監通知書
1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安全培訓證
20、資金保函或證明
⑥ 建設局(住建局)項目辦 具體是干什麼工作的
1.
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建設局與住建局是一個概念,只是稱呼不同而已,決定於當地政府編辦的機構命名。
2.
主要職能有以下幾點: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市域城鎮體系的編制、報批工作;參與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市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及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核發市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及設施、城市公共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工作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全市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區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城建監察工作。
(五)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指導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指導建築智能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范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切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外、國(境)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⑦ 項目建設需要哪些審批,流程是什麼
一、項目建設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進行審批。
二、審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發改委。
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發改委予以批復。
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許可權內的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轉報。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可研報告。

(7)建設局項目辦擴展閱讀:
項目建設審批需要准備的材料:
1、書面申請(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
2、提供資金落實證明(銀行出示的資金證明)。
3、土地使用權證明。
4、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5、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
6、項目地形圖。
7、項目建設投資概算。
⑧ 建設項目報建流程是什麼
請參考以下信息:
溫馨提示:
請提前准備好報建相關資料,這樣可加快辦理素的及成功率;
有很多手續可以同時進行,這樣可加快辦理速度;
如果您與規劃建設局等部門建立良好關系,很多手續可合並辦理,
一、施工前報建
建設項目立項 7天
建設項目環評報告 36天
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天
設計規劃總平面圖報仲愷管委會審批 30天
單體(樓房)設計方案報送仲愷審批 20天
建築設計院施工圖審查 30天
辦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天
消防報建 15天
防雷報建 15天
人防報建 10天
監理報建 10天
臨時用水報裝 20天
臨時用電報裝 60天
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天
辦理泥土運輸手續 7天
辦理雜訊排施手續 7天
辦理散裝水泥/輕質磚保證手續 7天
資金保函手續 7天
白蟻防治合同 7天
規劃放線7天
辦理施工許可證 15天
道路綠化申請 7天
二、建築實施報建
辦理《建築噪音排放許可證》 7天
選定工程監理公司 15天
辦理安全監督手續 10天
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10天
防雷報建手續 15天
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和開工通知書 10天
辦理規劃、建設工程紅線放線手續 10天
建築施工其它相關手續(電力等) 7天。
⑨ 建築工程項目開工前需要向政府辦理哪些手續
首選建設單位預先做好市場調查,看是否在此開發會有什麼樣的前景,隨後編制可行型研究報告,規劃藍圖,辦理土地使用證,城市規劃許可證。
地質勘探單位進行勘探,設計單位招標,確立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根據地質勘探報告及甲方的規劃藍圖開始設計施工圖紙,設計圖紙審批,去消防部門備案,去所在地建委備案,去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辦理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的招標,確立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然後進入施工階段的工作。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
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防範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嚴重事故。
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為適應對工程建設項目分級管理的需要,國家規定基本建設項目分為大型、中型、小型三類;更新改造項目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兩類。不同等級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國家規定的審批機關和報建程序也不盡相同。
劃分項目等級的原則
(1)按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所確定的總設計能力或投資總額的大小,依據國家頒布的《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小型劃分標准》進行分類。
(2)凡生產單一產品的項目,一般按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劃分;生產多種產品的項目,一般按其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劃分;產品分類較多,不易分清主次、難以按產品的設計能力劃分時,可按投資總額劃分。
(3)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特殊意義的某些項目,雖然設計能力或全部投資不夠大、中型項目標准,經國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計劃或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項目,也按大、中型項目管理。
(4)更新改造項目一般只按投資額分為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項目,不再按生產能力或其他標准劃分。
(5)基本建設項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項目限額的具體劃分標准,根據各個時期經濟發展和實際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