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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0-12-01 08:48:18

① 需要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核的項目

《城市規劃法》和復《城市規制劃管理辦法》規定的法定規劃,以及當地規劃委員會認為需要通過規委會審查同意的規劃和設計。
一般涉及城鄉規劃強制性內容,以及城鄉建設重大戰略的項目,其規劃和設計可能會被要求經過規委會審核。
具體最好還是咨詢當地城鄉規劃和項目審批流程中的有關規定為宜。

② 在有市規劃局的城市,規劃委員會應該是什麼性質的機構

規劃局依法不能批的,委員會能不能超越法律「研究同意」?不能!
但是目前常用的方式是調整城市總體規劃,而規劃的調整總是順著既定的目標在進行,所以常常就「通過」。

③ 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各地城鄉建設部門大同小異,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例,其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城鄉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內河管理、戶外廣告和城市景觀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溫泉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承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擔規范全市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准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企事業單位資質核准與管理。

(六)承擔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污水處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工作。

(八)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九)承擔統籌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城鄉規劃委員會擴展閱讀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

1、綜合協調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

2、負責文電、重要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負責起草、審核委重要文稿;

4、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工作;

5、管理委機關財務、物資、房產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6、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法規計劃處:

主要職能:

1、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行業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

3、組織起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4、承擔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清理、匯編工作;

6、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的相關工作;

8、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9、組織編制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計劃;

11、負責城鄉建設方面重大課題的研究,提出城鄉建設與發展的指導性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12、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研究、收集、規劃指導;負責建立「城建項目庫」;

13、負責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計劃的制訂;

14、參與相關工程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設計;

15、負責城建項目招商審查和項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負責市政府委託承建的市政項目前期工作;

17、參與城建重大項目工程決算的審定及審計工作;

18、參與制訂有關引進外資進行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

19、負責城鄉建設數據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

20、指導、協調、服務建設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21、負責具體聯系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單位。

財務審計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管理;

4、綜合管理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專項經費,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6、負責委系統單位及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2、組織實施部、省、市級建築節能示範項目;

3、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4、組織實施行業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項目;

5、負責建設行業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

6、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技術細則,指導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7、擬訂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8、規范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9、指導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技術創新與質量管理;

10、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11、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抗震鑒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13、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14、配合指導全市城市無障礙建設改造。

審批處:

主要職責:

1、經委領導授權,受各職能處室委託,進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對外受理委各項行政服務事項;

2、嚴格按照各職能處室確認後的許可標准和領導的批示精神進行符合性審核、許可和轉報;

3、配合各職能處室做好入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許可事項和標準的增、減、變更工作;

4、配合各職能處室處理服務事項辦結後產生的群眾投訴、在現場核查及日常監管時發現的問題;

5、及時學習並配合好各職能處室傳達的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開展好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工作;

6、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開發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7、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

8、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核准;

9、指導、協調、服務建設系統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建築業處: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建築業改革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建築工程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建築施工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政策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市建築業(含施工、監理、檢測、商品混泥土、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

4、指導和規范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工程造價咨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建築業各方主體行為;

5、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6、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8、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造價;

9、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質量安全監管處:

工作職責:

1、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現場監督管理;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城市建設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戶外廣告、燈光夜景及景觀工程、市政設施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2、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

3、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

4、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的計劃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審查;

5、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推進和竣工備案及移交工作;

6、負責市政設施施工企業的資質或資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業處:

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市政公用行業的產業政策、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公用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燃氣、管網配套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4、指導規范公用事業體制改革,負責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5、負責公用行業價格調整的報批工作;

6、指導、監督公用行業的生產運行;

7、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規范服務工作;

8、負責監督全市市政設施維護和管理;

9、負責市政大、中型項目的計劃制定、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10、負責中、小型市政建設項目的協調和技術指導工作。

城市給排水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城市內河綜合整治和開發管理;

2、參與編制城市內河綜合整治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3、監督、協調、推進城市內河整治和維護工程;

4、參與編制城市給排水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指導、監督給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

5、參與編制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含管道)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協調、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

6、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溫泉)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

鎮村建設指導處:

工作職責:

1、指導全市鎮村的建設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鎮村建設的政策與法規;

2、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4、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5、組織農村通用設計圖的編制和推廣;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修復工程指導工作;

7、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

人事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建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土建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准和執業資格標准。

系統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市直城鄉建設系統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參考資料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主要職責

④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城鄉規劃委員會有什麼不同

北京市房屋管理局是北京市房管局\r\n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北京市建委\r\n房管局做的是房屋性質的編程\r\n建委是做抵押登記和房本也是從建委拿出來的

⑤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的區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的區別是一個管建設,一個城市規劃和國土審批。行政職能不一樣。一般是先規劃,審批,再報建。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房改辦)是負責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兩個部門組合而成。

⑥ 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城鄉建設局的區別

委員會曾經是計劃經濟時代各級政府部門比較盛行的行政機構的稱呼,在多次政府機構改革中多數委員改用局做為行政機構的名稱。但某些地方政府仍沿用以前的名稱。因此,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城鄉建設局,是同類的行政機構,只是稱呼不同。
城鄉建設局或城鄉建設委員會,有的地方稱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屬於政府組成部門,是行政單位。其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建築法》、《招標投標法》、《房地產管理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城市規劃區內住房和建設規劃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住房和建設規劃行政執法工作。執行有關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住房保障、房地產行業管理、城市房屋拆遷、物業管理、測繪、抗震設防、風景名勝區管理、勘察設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指導全市縣城總體規劃初審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初審和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戶外廣告的設置規劃、審批及管理;負責城中村和舊城改造的規劃、實施和管理;負責制訂城市房屋拆遷年度計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測繪管理工作。
3、監督工程建設階段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的執行。
4、負責轄區內建築行業及建築市場管理;指導監督建設監理及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建設行業、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建築安裝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內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作。
5、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范圍內工業民用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負責建築有形市場監督管理和從事相關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
6、指導城市規劃區、開發區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7、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建設工作。
8、監督、指導全市城鄉建設工程和工業民用建築抗震設防的設計與實施;負責城市建設工程和工業民用建築抗震設計的審查與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和易地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9、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⑦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的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法制處
負責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城鄉規劃、測繪、勘察與設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規劃審批的督查督導工作;組織指導城鄉規劃和管理公示、聽證等公眾參與工作。
(三)研究室
參與研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城鄉空間發展戰略、城鄉規劃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協調調研課題評審、信息交流、成果轉化等工作。
(四)對外聯絡處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為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提供規劃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社會公眾及有關方面的關系;承擔對外交流等相關工作。
(五)綜合業務處
承擔本市規劃及建設工程項目有關行政許可工作的協調、督辦、統計及綜合分析;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的接待受理、證書核發;承擔組織協調城鄉規劃編制、行政許可和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質量涉及安全事項的監管工作;參與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承擔建設節約型城市的相關工作;承擔地名規劃管理和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許可工作;指導分局的綜合業務工作。
(六)總體規劃處
負責本市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及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工作;承擔城鄉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評估等工作;負責新城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維護工作;負責鄉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維護工作;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專項規劃和特定地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及備案管理工作;承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擬訂城市總體規劃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
(七)詳細規劃處
承擔中心城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組織編制及維護工作;承擔中心城功能、布局的優化和調整問題的研究;擬訂涉及中心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心城特定地區規劃、相關專項規劃、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導則的組織編制。
(八)建設用地管理處
負責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前期規劃論證和規劃選址工作;承擔土地儲備和土地供應工作的規劃研究和規劃審查;負責舊城以外地區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相關分局行政許可工作。
(九)建設工程管理一處
承擔舊城以外地區建設工程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承擔相關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相關分局行政許可工作。
(十)建設工程管理二處
承擔舊城區內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承擔相關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相關分局行政許可工作。
(十一)基礎設施一處
承擔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及備案管理工作;組織研究並提出道路交通建設工程的規劃條件、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承擔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規劃行政許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規劃道路紅線管理;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分局的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十二)基礎設施二處
承擔城鄉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及備案管理工作;組織研究並提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條件、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查意見,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分局的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處
組織本市空間與自然資源基礎信息資料庫的建設和運行工作;承擔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礎地理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信息化建設、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財務內審處
編制本系統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對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對所屬社團單位的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指導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分局專項資金使用工作。
(十五)首規委辦秘書處
承辦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首都規劃建設專家咨詢組織的聯絡協調工作。
(十六)人事處
承擔本系統領導班子、幹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出國(境)及引進國外智力有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十八)工會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十九)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並指導、協調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十)監察處
按有關規定派駐。

⑧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是設么級別的單位公務員待遇如何想要報考,請大俠們指教,越詳細越好。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簡內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容準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組建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簡稱市規劃委),掛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規委辦)的牌子。市規劃委(首規委辦)是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報考公務員主要看您報考的職位的級別,不能光看單位的級別,單位級別再高崗位也有不同,另外公務員的待遇也是根據級別進行劃分的,可以參考公務員工資標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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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⑨ 城鄉規劃局和規劃委員會的關系

規委會一般由政府常委組成,這俗稱大規委會。
小規委會就是規劃局的常委班子組成,一般定期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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