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忘繳費了,能補交嗎
不可以,中斷繳費又續繳的,之前的繳費年限將作廢。
1、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參保人自繳費後的下一醫保年度內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期結束後,除符合規定的新生兒可以隨時參保,隨時享受醫保待遇外,其他城鄉居民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過期則無法補繳。
2、居民醫保實施的是預繳費,所以,居民醫保需要每年繳納費用,不繳費將無法享受待遇。「居民醫保的待遇和繳費額度,不同的群體不同,每年也都會有一些調整,因此,一次性繳納幾年的費用,操作起來會有一些難度。
居民醫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嬰孩,還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條件的各年齡段人員都可參保。
3、按照規定,要參加居民醫保,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並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居民,
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戶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鎮(指鄉鎮級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學或入托的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嬰幼兒和本市行政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大學生,均可參加居民醫保。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進城務工的農民居民,也可以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醫保。
4、不繳費就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的護航,居民醫保繳費不僅會影響來年是否能享受待遇,還會影響住院報銷比例。
5、相關信息:
按照規定,居民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與報銷比例掛鉤。連續參保繳費的,從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個繳費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高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繳辦事指南表:
申報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按「低保對象」補繳的居民,還需提交《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按「重度殘疾人」補繳的居民,還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按「低收入家庭老人」補繳的居民,還需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的證明材料;
4、除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居民填寫《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申請單》,在校學生填寫《在校生參加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請表》一式一份(下載網址: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www.wh12333.gov.cn)。
辦事條件: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居民,可到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或社區經辦窗口申請補繳辦理時當前年度的個人居民醫保費。其中,在校學生到所在學校申請辦理補繳手續。
設定依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
《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武政[2007]84號)
《關於調整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繳費政策的通知》(武人社發[2015]13號)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武人社辦[2012]43號)
《關於將部分社保經辦業務下放街道政務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武人社辦[2016]41號)
《關於進一步規范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經辦操作規程的通知》(武人社險中心[2015]12號)
㈡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區別嗎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可以報銷計劃內生育的住院費用的。如果有疑問,請致電當地醫保經辦機構。
㈢ 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義跪求
能體現城鄉公平,能夠降低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能夠減少城鄉間重復參保的版問題,減少國家財政損權失,同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醫保經辦的效率,並且有利於勞動者的自由流動,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我國先後出台了多項政策,鼓勵和支持地方層面的探索。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明確了包括醫療保險在內的多項社會保險基金要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和黨的十八大報告,也分別提出了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的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要構建公平與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已經是迫在眉睫。
㈣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不是合並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部分城市合並了,大多數沒有合並。
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並軌後,農村人口中低保和重殘人員保險費用由政府承擔,學生繳費降低,成人繳費有所增加;但報銷比例提高了25%;納入報銷范圍的葯品,也由1000餘種增加到4000餘種。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繳費金額不一致,成年人為70元/人•年,未成年人為10元/人•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為50元/人•年。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2014年個人繳費標准為70元/人•年,相比之下,原城鎮居民未成年人由10元提高到50元,提高40元;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提高20元,提高為70元。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年人籌資標准為376元,各級財政補助為306元;未成人籌資標准為252元,各級財政補助為242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籌資標准統一為290元,各級財政補助240元。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籌資標准統一為人均306元,各級財政補助256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所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因制度分設而有所區別,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統一城鄉參保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且待遇水平明顯提高。
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保持原有待遇的基礎上,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6萬元;門診統籌醫療費報銷,由原來20%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對於農村居民,提高並統一了住院最高支付限額,達到6萬元;醫療費報銷范圍逐步擴大,葯品目錄和診療項目由原來的新農合目錄擴大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目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由原來的三級醫療機構35%-45%、二級醫療機構65-75%、一級醫療機構70-80%,分別提高到60%、75%和85%,平均報銷比例由原來的53%提高到居民的69%,提高近16個百分點;8種特殊疾病的門診醫療費可以按住院待遇進行結算,即:患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及雙相情感障礙(需住院治療)、癲癇;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由原來的20-30%,提高到50%,支付限額由200元提高到400元。
㈤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作用,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不了解社保的用途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麼用途?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作用
1、減輕經濟負擔
參保人身體健康時,繳交的保險費可以用來濟助其他參保病人,從而體現出「一人有病萬家幫」的互助共濟精神。
2、解除後顧之憂
為鼓勵城鎮居民參加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按其參保時間劃分,設定不同的醫療待遇起付期。
3、構建和諧社會
目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已經覆蓋單位職工以及個體就業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初步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救助了企業退休人員以及退養家住住院醫療待遇。
4、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增加社會保障的投入積極解決居民就醫問題。讓廣大居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望採納~
資料來源:奶爸保

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最多能報銷多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6)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高擴展閱讀:
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以身份證為基本信息)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統籌地區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對城鄉居民中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當地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㈦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為什麼是250元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為什麼是250元?因為這是國家規定呢,我們也不想當250,但是這是國家硬性規定的,咱沒辦法,明年可能就不是250了,也可能是260了。
㈧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大概是多少
學生們,孩子們。結算年度,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超過70歲,結算年度,10萬元以下醫療費用符合報銷范圍的,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8)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高擴展閱讀:
1、參保職工因公出差、探親、異地就醫的,只報銷符合醫保規定的異地緊急費用,如果他們因非緊急原因住院,所有費用將不予報銷。
2、被保險人在外地居住超過6個月的,按照長期居住人員的性質報銷醫療費用。
3、對異地長期居住的居民,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2家定點醫院(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駐異地職工醫療費用報銷卡。
4、長期在外地居住的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葯(每次就診,急性用葯3天以內,慢性用葯10天以內,肺結核、高血壓、糖尿病可延長至30天),超過上述標準的,不退還葯費。
5、異地長期轉診的,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照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是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殊醫院,個人先支付總費用的10%,再按醫保規定報銷;其他醫院,個人先支付總費用的20%,再按醫保規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