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城鄉居民醫療來保險和社保區別如下:源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社保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兩者從定義上來說就有很大的差別,保障的對象不同,保障的項目也不同,社保的范圍明顯要廣一些,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醫保只是醫療保險。
一、享受范圍不一樣:
社保中醫療保險不能享受住院生育醫療報銷,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職工享受17個病種,居民享受8個病種。
二、報銷比例不一樣:
一是住院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療保險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退休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80%、70%,二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70%、60%,三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60%、50%。
二是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保報銷比例75%,城鎮居民醫保50%。
⑵ 城鎮職工社保和城鎮居民社保有什麼不同呢
城鎮職工社保是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保險,而城鎮居民社保則是由居民自內己購買保容險。住院報銷比例不同,城鎮職工社保比城鎮居民社保報銷比例高,未來領退休金時,職工領取的比居民領得多,並且還有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支取。
⑶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在適用人員、待遇和特殊疾病種類有區別。
一、適用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滿足條件:
1、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2、就業年齡范圍內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在本市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二、待遇: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待遇高於城鎮居民醫保待遇。城鎮居民醫保是基本醫療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所未覆蓋的人群,是屬於補充險種。繳費底,報銷少(主要針對小孩,老人等)
三、靈活就業人員的特殊疾病種類少。
⑷ 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一、費用繳納對象不同
城鎮職工醫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專;城鎮居民醫保以居民個人屬(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
二、參保人范圍不同
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人為城鎮從業職工;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范圍為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
三、繳納的費用標准不同
城鎮職工醫保的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城鎮居民醫保的基數是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一年繳一次,二者在繳費基數上相差很大。
⑸ 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職工抄醫保和居民醫保一、面向對象不同居民醫保主要面向的是沒有工作的居民,低保戶,學生兒童等人群;職工醫保面向的是有工作單位或者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等;二、費用來源不同居民醫保由個人繳費,財政給予補助;一般財政補助的金額比個人繳納的要多的多;職工醫保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繳費,一般是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三、繳費標准方式不同居民醫保是按年繳費,有徵繳期,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繳納下一年的費用,如果不在征繳期內繳費,會有一定得等待期,也就是會有一段時間不能享受待遇;職工醫保是按月繳費,一般規定每月的幾號之前繳費,如果超期繳納,會有滯納金,而且未交費期間如果發生醫療費用,是先不給報銷的,等繳費之後才會報銷。四、享受待遇不一同居民醫保繳費較低,所以待遇較低,報銷比例一般是45%~~65%左右;職工醫保每月繳費,待遇較高,報銷比例一般是70%~~90%左右;
⑹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1、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不同
城鎮企業男職工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因條件不同分為60、55、50周歲,女職工分為55、50、45周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男女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均為60周歲
2、領取的基礎性養老金不同
城鎮企業職工領取的基礎性養老金是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城鄉居民領取的基礎性養老金我市現行定額為100元/月。
3、養老金調整機制不同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每年定期調整,城鄉居民養老金尚未建立定期調整機制。
(6)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區別擴展閱讀
新農保制度模式的主要特點為:
(1)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突出自我保障為主的原則;
(2)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賬戶,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
(3)農村務農、經商等各類從業人員實行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便於農村勞動力的流動;
(4)採取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的工作方法。
2011年,國務院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2年7月1日,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部開展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基本實現了制度全覆蓋,比原計劃提前了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