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如下:
1、面向對象不同:
居民醫保主要面向的是沒有工作的居民,低保戶,學生兒童等人群;
職工醫保面向的是有工作單位或者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等;
2、費用來源不同:
居民醫保由個人繳費,財政給予補助;一般財政補助的金額比個人繳納的要多的多;
職工醫保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繳費,一般是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1)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職工醫保擴展閱讀
制度類型
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分為三種,一是適用於企業職工的勞保醫療制度,二是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制度,三是適用於農村居民的合作醫療制度。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
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㈡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醫療保險的組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一,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遭受經濟損失而建立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與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適用人群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單位的職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學階段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以及其他非從業的城鎮成年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
繳費方式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
其中單位要承擔職工工資總額7%,個人承擔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今年由於經濟危機對企業的經營造成的一定的影響,從今年4月到12月時間段內,將企業單位的繳費由7%下調至6%,以減輕企業負擔。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籌集標准每人每年分別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個人繳納分別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補助分別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籌集標准要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低很多,約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人均籌資額的1/5。
享受待遇不同:
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帳戶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在職職工住院的費用,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報銷;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報銷;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報銷,退休人員相應提高10%;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在職職工為80%,退休職工為85%。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由於繳費費率較低,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參保居民的住院費用報銷,在扣除范圍外費用以後,最低起付線(同城鎮職工醫保)以上的部分,按55%報銷,每個醫療年度最高可累計報銷3萬元。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在起付線(300元)以上的,按50%報銷。
就醫管理要求不同:
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煙台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五區范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12周歲以上的居民,首診需在五區范圍內二級以下(含二級)定點醫院就醫,確因技術水平所限診治有困難的,可本著逐級轉診的原則,辦理市內轉診手續後,再轉至高一級別醫院進行診治。
㈢ 「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目前,廣泛開展的主要有四種形式的醫療保險: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四是商業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自2000年10月份啟動,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以下四方面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准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准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四是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於2006年7月,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均享受政府補助。二者還有以下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面向具有農村戶籍的廣大農村居民。城鎮居民醫保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不在校的兒童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在城區學校就讀的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不受戶籍限制,均可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二是繳費標准和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高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低於城鎮職工醫保。在醫療待遇標准上,總體上略低於城鎮職工醫保,高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都屬於國家建立的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醫療保險,共同構成了覆蓋城鄉所有居民的醫療保障網,體現了中央提出的「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的目標。
商業醫療保險:
商業醫療保險由各商業保險公司承辦,是以上三種社會醫療保險的有機補充。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是:
一是覆蓋面不同。城鎮居民醫保將包括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人員等城鎮沒有社會醫療保障的人員,不管有無疾病,全部納入,統一制度安排。商業醫療保險在參保人群上具有選擇性,對不同年齡段的人群,繳費標准差距也較大。
二是有無政府補助。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學生由政府按繳費標準的50%補助;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老年居民按繳費標準的55%補助;低保對象和重症殘疾人可按繳費標準的75%補助。商業醫療保險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三是醫療費兌付方式不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按照「廣覆蓋、保大病」的原則,參保居民就醫享受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待遇,兼顧意外傷害治療。醫療費兌付手續簡便,住院醫療費全部實行聯網結算,即時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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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1、繳費方式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是根據單位的職工工資總額按一定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統一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個人通過所在居委會或學校(幼兒園)繳費,同時政府在個人和家庭繳費的基礎上給予補助。
2、享受待遇不同: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以及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的個人賬戶待遇,其報銷比例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高一些。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費用報銷和統籌病種門診費用報銷待遇,因此待遇也相對低一些。
3、就醫管理要求不同:參加市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職工,需在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方可享受報銷待遇。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12周歲(含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轄區范圍內設有兒科病房的定點醫院就醫,不受醫院級別限制。
(4)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職工醫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使用特殊醫用材料或使用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醫用材料,以及進行人工器官的安裝和置換,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國產普及型價格支付90%。
2、慢性腎功能衰竭在門診做透析,器官移植後在門診用抗排斥葯,惡性腫瘤在門診化療,放療,介入治療或核素治療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
3、門診特殊檢查治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4、連續繳費與報銷比例掛鉤,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後,報銷比例增加到71%,連續參保4年後,報銷比例增加到72%,以此類推。
㈤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何區別
一、面向對象不同:
1、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參保范圍是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作用不同: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承受的經濟風險。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支付范圍和標准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准執行。
三、繳費比例不同:
1、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