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鎮自由職業者參加醫保繳費多久才可以開始享受醫療報銷
不一定,醫保就是當年保當年報,但醫保有半年的等待期,只有過了半年才可以住院報銷。還有就是醫保繳費年限未滿一年的,報銷額度不能超過一萬元。
住院時:拿上醫保本和身份證,有醫保的患者,交上點押金,憑身份證辦理社保登記手續,然後到病房住院
。出院時:醫生安排患者出院,憑入院登記表及身份證到住院收費處辦理出院結算手續,長退短補。
2. 社保扣費時間規定社保什麼時候扣費
社保扣費時間規定都是由各自地區,統一應用社保卡由銀行代扣代繳保費,不同地區的扣費時間各不相同,但是大多都在12月底左右的時間扣費。按照江門市的情況,講述一下社保扣費的時間。
根據《江門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參保工作方案》,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我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一檔的集中參保繳費期。其中繳費期和扣費期是在同一個時間段,也就是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既是繳納社保時間,也是扣費時間,繳納完由對應的銀行代扣社保費。
而且江門市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費率從7月1日開始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也由原來的1350元/月調整為1550元/月。
(2)城鄉醫保辦理多少天扣費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繼續參保的,統一應用社保卡由銀行代扣代繳保費,參保人應根據醫保一檔個人繳費標准將繳費金額足額存入社保卡扣費賬戶。而扣費主要是以當地社保中心發布的信息為主,每個地區的扣費時間都各不相同。
對於參保人尚未領取社保卡以及應用社保卡扣繳渠道尚未暢通等情形,仍按原渠道在參保人繳費賬戶扣費。對於符合參保條件的市民因存款不足等原因,導致未能按時代扣個人繳費的,視為自動棄保,將影響2019年醫保待遇發放。
參考資料: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將於今年12月底截止扣費-江門市
3.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什麼時候交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繳納費用的時間,按照地區不同,繳納的時間也各不相同,但都是基本上在年底前截止繳納(如2018年12月31日)。按照江蘇南通海安的繳納時間為例,海安的繳納時間為每年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繳納下一結算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例如海安地區的繳費主要是在5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都可以繳納。比如2018年5月1日至12月20日繳納的,是為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的結算,而不是2018年的費用,是為了繳納2019年醫療保險的費用。但是不算在內,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區鎮人社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就可享受。
(3)城鄉醫保辦理多少天扣費擴展閱讀:
按年度正常標准續繳的居民如需社保卡代扣醫保費,可先攜帶戶口本和合作銀行為江蘇銀行的本人社保卡,到戶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服務站申請辦理代扣手續後,再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江蘇銀行任一營業網點開通銀行卡功能,並向社保卡銀行帳戶中存入足夠資金。
資金余額要不低於每年公布的居民醫保個人繳納標准,確保銀行在12月15日前扣款成功。居民醫保繳費與待遇水平直接掛鉤,未在規定登記、繳費期內辦理參保或參保後中斷繳費居民,首次參保或續保後,一旦逾期不繳或未足額繳費,要在6個月的待遇過渡期後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的各項待遇。
參考資料:南通海安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公布----人民網
4.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扣費怎麼扣的啊!!
居民醫療保險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保險年度
已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新年度續保不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按規定辦法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其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自動延續。
因各種情況需要停止居民醫療保險關系的,須於當年5月底前向所屬參保登記部門辦理停保手續,否則其居民醫療保險關系將在新年度自動延續並徵收居民醫療保險應收費。
以上是我在市勞動社保局網站查閱相關文件的內容。根據以上內容,可以判斷因為你沒有在5月份時停保,因此視作續保了。不過你還是到相關部門咨詢一下比較好
不清楚,不過估計得要簽名確認的。
5. 居民醫保交費多久能使用
居民醫保是按年度繳費,下一個年度享受報銷。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
(5)城鄉醫保辦理多少天扣費擴展閱讀: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6. 今年所交的城鄉居民醫保費費用所屬起止日期是多少
2019年下半年繳納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使用起止日期是:2020年1月1號--2020年12月31號。
7. 第一次買了城鎮居民醫保要多久可以報賬,報賬的比例是多少
一、時間
城鎮居民醫保要多久可以報賬,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具體需要咨詢當地有關部門。部分地區當月就可以報銷,部分地區需要2個月的等待期,也就是第三個月起才可以使用。
二、報銷比例
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二是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三是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8. 2018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開始 具體標準是多少
中小學階段學生和在校大學生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鎮居民、一般城鎮居民和少年兒童為11月1日至12月31日。
2、未能在集中繳費時間參保繳費拖至次年參保繳費的,其繳費標準是:1-5月份參保繳費的,按當年度個人繳費標准繳納;6-10月份參保繳費的,按當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籌資總額繳納。11月份以後,不再受理當年度參保繳費。當年度參保繳費的城鎮居民醫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為2個月。
3、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後,中斷繳費的,再次參保繳費時,不再補繳中斷年份的醫療保險費。
綜上所述,城鎮居民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時間一般集中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及時繳納的,可以在1-5月份參保繳費。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理解的,可以到當地社保局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