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汕頭市職工退休時,醫保社保要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准備工作:
1、 退休辦理的前一個月要求退休員工本人到所在社區填寫《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辦理退休手續時需攜帶。
2. 退休辦理當月把保險錢在8日前存入卡中,保險公司8日扣款後,上網進入「金保系統」。進入「個人檔案申報」—「網上申報企業退休標准」,輸入退休員工保險編號核准待遇,正確填寫退休員工的工作時間等信息後列印《退休審批表》一式五份,加蓋公章(要求是一式四份,多打一份企業存檔用)。非網報企業需要手工計算和填寫《退休審批表》。
3.15日-30日,帶《退休審批表》、公章、退休員工的檔案、戶口本、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代碼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果企業採暖費資格審核過就不用帶藍字部分資料),去129街社保中心辦理手續。
以下開始正式辦理
1.
養老金部分:
1)、三樓退休待遇審核部列印保險賬戶單;
2)、三樓退休待遇審核部審核並復核養老金支付標准。需要的資料:檔案、身份證原件和《退休審批表》。審核和復核後窗口會在《退休審批表》上加蓋「職工退休核准專用章」。【第一步完成】
3)、三樓退休管理部,需要的資料:《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500元現金(退休人員活動經費,由企業負擔)。審核後窗口收走《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同時會在《退休審批表》上加蓋「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社會化管理專用章」。【第二步完成】 4)、三樓退休支付部支付審核,需要的資料:《退休審批表》、身份證復印件、保險賬戶單。將身份證復印件(正面即可)、保險賬戶單粘貼在《退休審批表》正面後交給支付部。審核後到郵儲窗口領取養老金存摺,存摺密碼是賬號後六位,28日後可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郵政儲蓄銀行修改密碼。粘貼樣式在窗口有樣本。【第三步完成】
2.
醫保部分 四樓醫保中心。
需要資料:《退休審批表》、失業證(沒有失業過的話就不需要)、公章,填寫《大連市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花名冊》一式兩份,交醫保管理部審核後返回一聯企業存檔用。【第四步完成】
3.
採暖費部分 五樓採暖費審核部門。
需要資料:《退休審批表》、戶口本、公章,填寫《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社會化發放審核表》一式兩份,審核通過後加蓋「採暖費補貼專用章」,返回一聯企業存檔。 如企業採暖費資格從未審核過,在辦理退休人員採暖費審核手續前需要進行企業資格審核。需要資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代碼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章,填寫《企業採暖費專項資金籌集登記審核表》一式三份,審核通過後加蓋「採暖費核准專用章」,返回一聯企業存檔。【第五步完成】
4.
存檔案。
三樓退管部,檔案接受窗口。帶公章,填寫《人事檔案移交表》一式三份,《檔案轉遞通知單》一式兩份,蓋章後各返回一聯。【全部手續完成】
㈡ 汕頭居民醫保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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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轉移。
醫保轉移申請流程:
1、申請出具《參保繳費憑證》;
2、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社保關系;
3、辦理基金轉移手續;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異地醫保轉移准備材料: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㈢ 汕頭新生兒醫保辦理流程
【承辦機構】:各地區社保機構
【辦理事項】:生育保險報銷
【咨詢電話】:12333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社保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生育保險報銷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結婚證;
3、計劃生育證明,例如准生證;
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例如出生證;
5、醫療費用收據;
6、其它相關資料。
【注】:因各省市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具體辦理資料根據本地生育保險政策執行。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即可。部分城市規定只能由用人單位代為報銷。具體報銷流程依據本地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生育保險報銷標准:生育保險報銷金額根據本地政策執行,例如東莞剖宮產一次性計發3500元,經產道分娩一次性計發2000元。
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順產為270%
難產為320%
剖腹產為420%
【注】:報銷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險報銷期限
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於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為准。
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汕頭醫保基數調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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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起對我市2013至2014年度社會保險費徵收和社會保險待遇標准作調整。調整後,繳費基數上限為12645元,下限為2368元。
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從2013年7月份起,繳費基數上限為12645元,下限為2368元。個人繳費以本人當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收入為繳費基數,高於繳費基數上限12645元的,以上限為繳費基數;低於繳費基數下限2368元的,以繳費基數下限為繳費基數。繳費單位以本單位相應險種繳費個人當月繳費基數的總額計算繳納相應險種社會保險費。
另外,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根據其收入狀況在我市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我市國有企業改革職工分流安置中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我市本次社保繳費基數下限2368元及年遞增5%的幅度為繳費基數。
在繳費比例方面,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按15%、個人繳費按8%計征,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20%計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按1.5%、個人繳費按0.5%計征;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按0.5%計征;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按1%計征;汕頭市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制度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按8%計征。
㈤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 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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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事指南
辦理參保手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須以家庭為單位全員參保,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應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勞保所)申請參保,辦理手續時應填寫《汕頭市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報表》,簽訂《城鎮居民醫保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並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城鎮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以本戶一參保人在指定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帳戶存摺原件及存摺和帳號頁復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標准彩照2張。
以下人員還須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在非本統籌區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公費醫療的,應提供參保的相關證明;
2、重度殘疾人須提供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
3、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須提供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
4、低收入家庭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人員須提供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5、原參加職工醫保(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須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終止享受待遇時間的證明材料;
6、18周歲以上全日制中學、大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就讀學校證明;
7、屬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殘童及社會孤兒的,須提供市或區(縣)民政部門頒發的《兒童福利證》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醫保繳費
城鎮居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實行到指定銀行繳納的方式,以本戶參保人在指定銀行開設個人結算帳戶,與街道(鎮)勞保所簽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並存入足夠款項,由所屬區(縣)社保機構委託銀行劃款。
領取《醫療保險證》
在辦理參保繳費30日後,憑簽訂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到街道(鎮)勞保所領取《醫療保險證》。
補辦《醫療保險證》
參保人《醫療保險證》被盜或遺失申請補辦的,須提供參保家庭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家庭參保人一寸近期免冠標准彩照各一張、申辦人身份證原件,填寫《補辦醫療保險證件申請表》,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所辦理補證手續。
變更參保人信息
參保人信息變更的,須填寫《信息變更申報表》,並提供《醫療保險證》原件、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所辦理變更手續。
辦理常住異地和異地定居人員的醫保備案手續
參保人在我市以外地方居住(國外、港澳台除外)連續一年以上的,可按下列程序辦理常住異地手續:
1、填寫《常住異地人員申報表》、《信息變更申報表》、《常住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
2、選擇1-3家當地居民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
療機構作為本人的定點醫院,居住地沒有居民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選擇公立醫療機構;
3、持相關表格和常住異地《暫住證》或居住所在地居委會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到所屬街道(鎮)勞保所辦理備案手續。
辦理轉往市外上級醫院住院就醫手續
參保人因病情須轉往市外上級醫院住院就醫的,由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或指定專科醫療機構副主任以上醫師提出轉診意見,經醫院醫務科和院領導審核後,送所屬區(縣)社保機構批准(急、危病人可先行轉院,並於7個工作日內補辦轉院批准手續)。
辦理減員
參保人因就業、升學、出國、戶籍遷出、死亡、參軍等申請停保的,須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減員申報表》,帶《醫療保險證》到街道(鎮)勞保所辦理減員手續。並提供以下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就業的提供養老手冊;
2、出國(境)定居的提供出國護照;
3、升學的提供錄取通知書;
4、參軍的提供入伍通知書;
5、戶籍遷出的提供戶口簿。
6、死亡的提供死亡火化證明或戶口簿。
減員後參保人已繳納的醫保費不予退還。參保人不參加下一個社保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須在5月30日以前辦理停保手續
來源:
㈥ 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如何辦理
關於印發《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
汕勞社[2008]95號
市直各有關單位,各區(縣)勞動保障局:
根據《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汕府[2008]84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制定了《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汕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汕府[2008]84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下稱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下稱參保人)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三條 符合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應於繳費期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並於6月10日前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居民醫療保險費。超過期限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下一年度再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10日為辦理下一社保年度參保繳費的繳費期。
第四條 下列人員在每年的6月11日至12月31日也可以辦理參保手續,但必須在辦理參保手續後10日內,一次性繳納本社保年度剩餘月份的居民醫療保險費。
(一)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參保手續的;
(二)新生嬰兒以及新入戶本市的城鎮居民,辦理了入戶手續後3個月內的;
(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失業後,已終止享受原有醫療保險待遇3個月內的;
(四)征地後轉為城鎮居民的被征地農民,辦理了轉戶手續後3個月內的。
第五條 城鎮居民應以家庭(每一戶口簿視為一個家庭)為單位(下稱參保單位)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參保人資料進行審核和登記,並出具繳費通知書,參保單位持通知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參保單位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30日後憑繳費單據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領取參保憑證。
參保憑證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印製。
參保單位內符合《汕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規定條件的人員必須同時參保。
連續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新年度不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繳納當年居民醫療保險費後,其居民醫療保險關系自動延續;需變更參保資料或停止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由參保單位到原所屬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手續。
第六條 參保人屬我市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集體戶口的,以所在單位作為參保單位,到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參保手續。
第七條 辦理參保手續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城鎮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交居民戶口簿即可);
(二)一寸照片2張。
(三)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需提供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四)重度殘疾人需提供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五)低收入家庭60周歲(含60周歲)以上人員,需提供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1份;
(六)18周歲以上全日制中學、大中專學校、技工學校學生需提供就讀學校證明、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七)屬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殘童及社會孤兒的,需提供市或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兒童福利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八)原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終止享受待遇時間的證明材料。
第八條 參保人年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繳費當年的6月30日。
第九條 參保人資料發生變更(如戶口遷移等),應於變更後30日內,持有關資料到所屬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變更手續。原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不予退回。
第十條 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應逐月將參保人增、減員等資料報所屬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十一條 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審核各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上報的資料,校對銀行提供的繳費記錄,並於每年7月20日前向所屬區(縣)財政部門申請定額補助資金和困難居民資助資金。
第十二條 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對全市參保人員繳費等情況進行復核,並於每年7月31日前向市財政部門申請中央、省和市財政應撥的定額補助資金和困難居民資助資金。
第十三條 居民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財政撥付的各項補助資金等構成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全部存入市財政專戶,用於支付參保人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中央、省和市、區(縣)財政在參保人繳費的基礎上,對每一參保人進行補助,補助資金直接劃入居民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五條 參保人在繳費期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並一次性繳納一個社保年度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從繳費當年的7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的參保人,從繳費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市勞動保障部門參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規定,確定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並向社會公布,供參保人選擇就醫。
第十八條 參保人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應主動出示參保憑證,未帶參保憑證的,必須在辦理住院手續的3日內向定點醫療機構補交,供定點醫療機構確認身份。
第十九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認真審核參保憑證,確認參保人身份。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醫療費用記帳手續。參保人住院時,定點醫療機構給參保人使用自費葯品、自費診療項目等不屬於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必須向參保人或其親屬說明,徵得同意並簽名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條 參保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終止妊娠住院的,須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定點醫療機構才給予辦理醫療費用記帳手續。定點醫療機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醫療費用時,應將計生證明復印件附上。
第二十一條 參保人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收取應由參保人支付的費用;屬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應將醫療費用結算單據交由參保人或其親屬簽名確認,作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費用結算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居民醫療費用時,實行定額結算為主的結算方式。結算辦法參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條 參保人住院時,根據醫療機構級別支付不同的起付標准費用。起付標准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一致。具體為:
三級醫療機構1000元;二級醫療機構500元;一級醫療機構300元。在市外非本人選定的醫療機構住院的為1000元。
參保人減免起付標準的條件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相同。
居民醫療保險起付標准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同步調整。
第二十四條 參保人因病情需要轉往市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參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五條 參保人在我市以外地方居住(國外、港澳台除外)一年以上的,可辦理常住異地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一)參保單位到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領取申請表;
(二)選擇1-3家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定點醫院。當地沒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選擇公立醫院;
(三)持申請表和常住異地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所屬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備案手續;
(四)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備案後,將資料錄入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
第二十六條 參保人因急診在本市以外地方住院治療的,必須在入院7日內書面告知所屬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備案,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才能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應及時將備案情況錄入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並保存參保單位的備案資料。
第二十七條 參保人用現金墊支住院醫療費用的,應當於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帶齊如下資料到所屬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參保人也可以委託所屬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
(一)參保憑證;
(二)收費單據和醫療費用明細清單;
(三)辦理異地定居或常住異地手續的,需提供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備案的材料。
(四)參保人屬於生育和終止妊娠的,需提供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第二十八條 參保人患門診特定病種疾病(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惡性腫瘤,腎臟、肝臟、骨髓移植術後抗排異反應治療)的,其門診就醫的基本醫療費用,按照50%的比例給予報銷。
門診特定病種鑒定辦法、起付標准、基本醫療費用申報限額、報銷辦法參照《汕頭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管理辦法》(汕府[2007]172號)有關規定執行,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病種醫療費用一並計算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內。
參保人申請門診特定病種鑒定的,其申請資料由街道(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初審後,上報市勞動保障部門統一鑒定。
第二十九條 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就醫的診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范圍,參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超過我市規定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准以外的費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住院診療項目,參照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支付范圍執行。
居民醫療保險用葯范圍按照《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葯品目錄》(2004年版)和省勞動保障廳《轉發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兒童用葯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7〕17號)執行。超過范圍的費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條 參保人應自覺遵守居民醫療保險規定,不得冒名就醫,不得偽造、塗改疾病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清單等就醫有關資料以騙取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利用非法手段騙取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由社會保險機構予以追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定點醫療機構應遵守居民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遵守醫療診療常規,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葯。定點醫療機構違反規定,造成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增加支出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追回多支出的基金;情節嚴重的,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定點醫療機構資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勞動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挪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隨意拖欠、減少或增加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費用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市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2008年7月16日起執行。
㈦ 汕頭農村醫保怎麼報銷多少錢
醫療保險報銷是在出院或者轉院之後報銷。
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急診結算程序: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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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汕頭醫保如何辦理流程
退休了!就不用交社保了!退休的年齡到了!就可以領退休金了,這些都是單位的事!不用你怎麼樣去辦。單位如果有幫你交醫保,自己好像只交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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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汕頭醫保怎麼辦理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休了!就不用交社保了!退休的年齡到了!就可以領退休金了,這些都是單位的事!不用你怎麼樣去辦。單位如果有幫你交醫保,自己好像只交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