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是干什麼的
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實施城市規劃的行政措施和城市規劃事業發展規劃。
(三)承辦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檢查、監督和協調,依法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
(六)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勘測、城市建設檔案、城市雕塑、城市規劃的科學研究、技術進步和人才開發。
轉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
Ⅱ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區別。
1、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由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2、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編號並發布;組織制定和發布全國統一定額和部管行業標准、經濟定額的國家標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發布。
4、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全國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5、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制定部管各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6、國務院只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部),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是住建部的內設機構。住建部則負責多項工作,包括城鄉規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建設部是住建部的前身,是當時的「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Ⅲ 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建設部是一個部門嗎
可以說是!
建設部算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前身。
後來國家出台住房保障政策,進而把職能劃歸建設部,就演變為後來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
現在大家便於習慣,有時候還是叫建設部。
不過應該叫住建部才對。
Ⅳ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職能是什麼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本市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和修改市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專業規劃以及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鄉鎮、村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規劃的實施計劃。
(三)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包括臨時)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四)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建設行為。
(五)負責對全市規劃設計工作的管理以及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建築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查;負責城市設計的管理。
(六)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參與有關建設項目的擴初設計審核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參與對城市國有土地出讓計劃和供應的管理。
(七)負責縣(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與報批;指導監督縣(市)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按許可權審批或參與審查縣(市)大、中型建設項目選址。
(八)負責指導規劃信息和規劃展示工作。
(九)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城市規劃部門是什麼部門
各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名稱略有差別,國家的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各省的是建設廳,北京是規劃委,上海是規土局,各城市一般是住建局一類的。
Ⅵ 城鄉規劃管理部門從中央到政府有哪些職責是什麼
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部門:住建部城鄉規劃司、住建廳城鄉規劃處(直轄市規劃局)、市縣規劃局(建委、建設局)。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等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承擔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6)城鄉規劃部擴展閱讀: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Ⅶ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是屬於規劃局的嗎
屬於規劃局。
規劃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制訂相關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組織研究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其他專業和專項規劃;指導區縣編制職責范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查、審批各類規劃。
(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規劃項目的實施;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根據城市規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認定建設用地定點申請,確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五)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管理制度。
(六)負責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負責組織城市規劃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訂城市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城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運用;負責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制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章、規范、規程和辦法;監督檢查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開發和利用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線規劃信息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地名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隊伍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十二)對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業務領導。
(十三)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Ⅷ 城市規劃部門,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城市規劃主管部門這幾個有區別嗎,都是什麼
區別很大 一樓在搞笑
A城市規劃部門(應該叫城市規劃設計研究單位)--一般為各級設計院,就是具體落實規劃設計的,按照城市發展管理要求、進行規劃編制 設計工作,接受B的任務(有些A是B的下屬事業單位,如市設計院,也有私人單位)
B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就是各市、區縣規劃局,負責城市管理工作,接受C的政策指導,給A下任務
C城市規劃主管部————就是市(區縣、鄉鎮)政府,B的上級部門,作為城市的宏觀管理工作
Ⅸ 城市規劃涉及部門
土地局 規劃局(建設局)發改委 市政 綠化 衛生 環保 設計院
Ⅹ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有什麼區別 可不可以說直白點,才接觸,不太懂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國家主管城市規劃工作的行政管理機關,是負責城市規劃制定、審批和實施全過程的行政職能部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有十項許可權:規劃編制權、規劃審批權、規劃修改權或調整權、立項參與權、建設用地核定權、用地調整權、建設工程批准權、監督檢查權、行政處罰權、復議裁決權。
土地管理部門是依法主管土地保護、開發、利用統一管理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國務院土地管理部門是國家土地管理局,它主管全國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擬訂和貫徹、執行關於土地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主管全國土地的調查、統計、登記和發證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全國土地徵用和劃撥工作,負責需要國務院批準的征、撥用地的審查、報批;調查研究,解決土地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各地、各部門的土地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好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土地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等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機構設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目前,一般都設置了土地管理局,在基層,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