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進入大病醫保怎麼報銷
一、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1、救助對象向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後,應對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意見提交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
3、經村(居)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由村(居)民代表會議提出民主評議意見,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村(居)務公開欄內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3日;
4、對公示無異議的,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其他材料一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5、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村(居)民委員會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和其他材料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6、縣(市、區)民政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填寫批准意見和救助金額,發放由市民政局、衛生局統一印製的《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證》,並送同級財政部門復核;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個人申請提供以下材料:
1、醫療救助申請書;
2、戶口簿、申請救助人身份證;
3、農村(城鎮)低保證復印件;
4、申請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證明、轉院證明;
5、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6、醫療診斷書、病歷復印件。
三、農村門診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對於農村門診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其起付線標准為2萬元,超過2萬元的,可經由大病醫保報銷。在起付線以上的,大病醫保報銷比例為:
1、2萬元-5萬元的,大病醫療保險的可按照50%報銷
2、5萬元-10萬元的,大病醫療保險的可按照60%報銷
3、10萬元以上的,大病醫療保險可按照70%報銷。
(1)城鄉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擴展閱讀: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參考資料: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路
Ⅱ 職工醫保和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錢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以避免或減輕勞動者因患病、治療等所帶來的經濟風險。
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如下:
門診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到本人選擇的定點醫院就診時,須出具市民卡,並掛「醫保精神病專科」號。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精神病專科診治費(包括檢查和用葯費用)無需個人支付,由市社保中心醫保部按規定的標准與醫院結算。
七種精神病患者,需因精神疾病住院進行治療的,免付住院起付標准,所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按規定屬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用人單位、個人各支付三分之一。
精神病人肢體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長期駐外人員,門診精神病按每月160元標準定額包干使用,每年通過單位發放給個人。
住院醫療費用二次補助
凡符合職工醫保規定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支付金額在2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救助基金補助55%,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萬元/人·年。對於80周歲以上的退休(職)人員,個人支付金額在2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救助基金補助60%,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7萬元。
一個自然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免除起付標准。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個人分擔比例為在職職工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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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范圍能報多少
雖然大病醫保沒有明確規定病種,但是20餘種新農合重大疾病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分別包括:
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山東省已明確將首批20個病種納入大病醫保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種,而是按照居民個人花費界定的。
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
各地情況不同,以當地醫保政策為准。
無論是按病種,還是按費用,都指向了一點,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但是僅僅靠大病醫保是不能覆蓋風險的,比如治療某些大病需要的特效葯、進口葯葯品費用大病醫保是不能報銷的,這個時候就需要商業保險來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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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顯示,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准,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一般說來,超過5000元即可。
由於大病醫保是屬於二次報銷,因此在社保中的醫保報銷後,個人還需要支付自費的那部分醫療費用,才可以給予再次報銷,報銷金額不少於50%。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報銷比例是分段遞增的,一般你支付的費用越多,報銷比例就越高。
Ⅳ 2019年城鎮居民醫保大病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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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比例標准
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內容方面,《意見》指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險保障水平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