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9年度居民醫保繳費截止日期是哪天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的截止時間一般是在年底;即12月31日。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2.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薄》(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④低保對象:《戶口薄》、《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1)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擴展閱讀:
費用徵收
1.醫保機構通過「收入戶存款」開戶銀行收費,也可採取支票、現金、電匯、本票等方式收費,並開具專用收款憑證。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每月與銀行對賬結算,並將到賬情況反饋給征繳部門。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財務管理部門反饋的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向申報後未足額或未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單》。逾期不執行的,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可一次性繳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繳的,應從季度初或年初繳費。暫無能力繳納的,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B.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繳費時間
居民醫保具體繳納費用的時間,主要是按照本地區醫保中心公布的時間為主。下面按照安陽市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為例,講述一下具體的醫保繳納時間。
安陽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2018年於11月1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通過社區(村)集中繳費時間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具體以本人所屬社區(村)通知規定為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准在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420元。
其中,中央財政對120元基數部分按原有比例補助,對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居民個人繳費在2015年人均不低於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150元。
C. 今年城鎮居民醫保啥時候開始交費,交多少錢
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2019年12月底前為集中繳費時間,繳期延長至2019年12月25日。20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按每人每年不低於250元繳納。
醫保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3)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擴展閱讀
參保材料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准上增加15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
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並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在制度政策「六統一」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
D. 居民醫保什麼時候開始繳費
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為繳費期,以南京市為例。
《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繳納,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為繳費期。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參保登記手續並足額繳費的。
從繳費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金由財政補助資金、居民個人繳費及利息等組成。
(4)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擴展閱讀:
《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按下列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門診和門診大病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實行限額補助;
(二)住院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由參保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三)其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治療性醫院制劑的准入和葯品、醫療服務的自付比例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葯品監管等部門確定。
E. 2020年城鎮居民醫保交費截止到什麼時候
最晚2020年3月31日。
哈爾濱市醫保局消息,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內費期截至2019年12月20日。外出務容工的居民可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
工作人員提醒,尚未辦理參保繳費請在此日期之前辦理;已參保居民如未續繳醫保費,請將醫保費及時足額存入醫保簽約賬戶,以確保不影響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5)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醫保每人每年300元
1.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為300元/人/年。
2.新生兒參保,1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繳納當年醫保費;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同時繳納當年及下個待遇年度的醫保費。
3.特困供養、建檔立卡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補助。
F.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錯過了繳費時間可以補繳嗎
根據現行政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錯過了繳費時間將無法補繳,只能等下一年度再參保。
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參保人自繳費後的下一醫保年度內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期結束後,除符合規定的新生兒外,其他城鄉居民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過期則無法補繳。
居民醫保實施的是預繳費,所以,居民醫保需要每年繳納費用,不繳費將無法享受待遇。「居民醫保的待遇和繳費額度,不同的群體不同,每年也都會有一些調整,因此,一次性繳納幾年的費用,操作起來會有一些難度。
居民醫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嬰孩,還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條件的各年齡段人員都可參保。
按照規定,要參加居民醫保,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並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居民,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戶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鎮(指鄉鎮級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學或入托的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嬰幼兒和本市行政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大學生,均可參加居民醫保。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進城務工的農民居民,也可以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醫保。
不繳費就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的護航,居民醫保繳費不僅會影響來年是否能享受待遇,還會影響住院報銷比例。按照規定,居民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與報銷比例掛鉤。連續參保繳費的,從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個繳費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中斷繳費又續繳的,之前的繳費年限將作廢。
G.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忘繳費了,能補交嗎
不可以,中斷繳費又續繳的,之前的繳費年限將作廢。
1、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參保人自繳費後的下一醫保年度內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期結束後,除符合規定的新生兒可以隨時參保,隨時享受醫保待遇外,其他城鄉居民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過期則無法補繳。
2、居民醫保實施的是預繳費,所以,居民醫保需要每年繳納費用,不繳費將無法享受待遇。「居民醫保的待遇和繳費額度,不同的群體不同,每年也都會有一些調整,因此,一次性繳納幾年的費用,操作起來會有一些難度。
居民醫保重在保障「一老一小」,不管是出生不久的嬰孩,還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只要符合條件的各年齡段人員都可參保。
3、按照規定,要參加居民醫保,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並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居民,
或者是非本市常住戶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鎮(指鄉鎮級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學或入托的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嬰幼兒和本市行政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大學生,均可參加居民醫保。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件的進城務工的農民居民,也可以自願參加居民基本醫保。
4、不繳費就不能享受到居民醫保的護航,居民醫保繳費不僅會影響來年是否能享受待遇,還會影響住院報銷比例。
5、相關信息:
按照規定,居民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與報銷比例掛鉤。連續參保繳費的,從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個繳費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
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7)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繳辦事指南表:
申報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按「低保對象」補繳的居民,還需提交《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按「重度殘疾人」補繳的居民,還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按「低收入家庭老人」補繳的居民,還需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的證明材料;
4、除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居民填寫《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申請單》,在校學生填寫《在校生參加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請表》一式一份(下載網址: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www.wh12333.gov.cn)。
辦事條件: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居民,可到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或社區經辦窗口申請補繳辦理時當前年度的個人居民醫保費。其中,在校學生到所在學校申請辦理補繳手續。
設定依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
《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武政[2007]84號)
《關於調整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繳費政策的通知》(武人社發[2015]13號)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武人社辦[2012]43號)
《關於將部分社保經辦業務下放街道政務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武人社辦[2016]41號)
《關於進一步規范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經辦操作規程的通知》(武人社險中心[2015]12號)
H.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2017年參保繳費有哪些政策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繳納比例
1、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
2、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3、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
4、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5、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120元,其餘440元由政府補助
6、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330元,其餘230元由政府補助
(8)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期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申辦材料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
《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
《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