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2017年新農合全國城鄉統一,金額每人15O元,醫保卡上的金額當年未用完是否可以轉至下一年
不交錢相當於未參合,大病住院是報銷不了的,不過大部分地區還可以繼續花門診賬戶上的錢,花完為止,不過沒有多少錢的!
中間隔幾年不交,以後想參合可以續繳的,但各省的新農合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不太一樣,大部分地區當年繳費,當年享受,當年不繳費,當年不享受,如果隔幾年繳費,還可繼續享受。但是部分地區為了保障參合的連續性,解決有病才參合,無病不參合的問題,對不連續參合的農民採取了政策限制,即對中斷繳費後,又想參合的農民,必須繳納中斷過程當年度的費用,並包括國家補助部分,才能享受繼續參合。不管這種做法是否合理,中斷繳費再想參合的農民自身負擔加重了,例如:2013年新農合籌資政策是個人交60元,但國家補貼的部分為280元,而如果國家補貼部分也讓中斷繳的農民自己拿,試想再加上當年度的參合費用,農民一家3口人的話,要拿多少錢?所以是不是連續參合,還要根據本地區的新農合籌資政策而定!
2. 2017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2017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政策問答#問:2017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一)基本醫療保險
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准:160元/人·年、320元/人·年兩個檔次。
學生、兒童(含大學生)個人繳費標准:150元/人·年(含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准為:460元/人·年、230元/人·年兩個檔次。
(三)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未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年的標准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並繳納。
3. 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150怎樣分配
2017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學生、兒童報銷比例(18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二、70周歲以上老年人(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三、基本葯物報銷
1、一級醫院報銷
①一級醫院基本葯物報銷比例為20%;
②未實施基本葯物報銷比例為40%
2、二級醫院報銷
基本葯物按42%報銷。
3、三級醫院報銷
基本葯物按55%報銷。
四、門診慢性病報銷
1、甲類門診慢性病沒有封頂線,報銷比例為60%;
2、乙類門診慢性病報銷比例為50%。
2017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支付標准
一、學生、兒童支付標准
1、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
2、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
3、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
二、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1、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
2、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
3、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
三、其他城鎮居民
1、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
2、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
3、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
四、普通門診
普通門診起付標准為200元、80元。以上供參考。
4. 2017年新農合和醫保合並後,低保怎麼弄
按照並軌文件整合現城鎮居民醫保(主要涉及類群:非業員、居民、未及校)新農合制度,合並城鄉居民醫保 制度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級統籌,統政策、統管理,基金統收統支,即城鄉居民醫保面實現統繳費標准、統待遇范圍標准 統籌范圍外醫療費超5萬城鄉統報60% 原城鎮職工居民享受統城鎮病醫療救助待遇原新農合享受單獨農村病醫療救助待遇兩項救助待遇起付標准、保障額度、保障項目存較差異新制度規定城鄉差別實行職工居民同待遇 特葯特材救助特葯特材指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外重疾病治療必需、療效顯著、費用較高且難使用其治療案替代葯品或者醫用材料前城鎮職工居民享受特葯特材待遇新制度規定城鄉全體參保使用特葯特材發醫療費用統按70% 報銷 額救助參保負擔、符合規定范圍外醫療費用度內累計超5萬元部城鄉全體參保統按60% 報銷度內高支付10萬元 病保險報銷標准:參保全累計超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高支付限額費用,由病保險金報銷70%;自付醫療費用全累計超1.8萬元費用,由病保險金支付50%城鄉居民醫保度內,累計支付高限額12萬元 參保連續參保2滿5,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參保連續參保滿5,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
5. 2017年12月交的城鄉醫保2月份住醫院可以報銷嗎
按年度交醫保費的,可以享受醫保待遇。只不過城鄉醫保對生育報銷比例不大,但能報銷一部分是肯定的。
6.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2017年參保繳費有哪些政策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繳納比例
1、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
2、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3、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
4、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5、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120元,其餘440元由政府補助
6、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330元,其餘230元由政府補助
(6)2017年統一城鄉醫保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申辦材料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
《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
《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7. 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准達到人均多少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指出,2017年就業形勢穩中有進,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351萬人,四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9%,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58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177萬人,均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據了解,2017年,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實現「十三連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調整,1億多退休人員受益。城鄉居民人均月養老金超過120元。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准,達到人均450元。
8. 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開始登記繳費有什麼好處
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受理工作已經開始,將於2017年12月25日結束。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按年度標准繳費後,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居民醫保待遇。
9. 2017年合作醫療新政策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出加快推動城鄉基本醫保整合,同時的去努力實現年底前所有省(區、市)出台整合的方案,2017年的時候就是開始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健全利益調控機制,引導群眾有序就診,讓醫院有動力合理用葯、控製成本,有動力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激發醫療機構規范行為、控製成本的內生動力。
同時,健全醫保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調整機制。要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在加快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方面,通知要求確保明年開始基本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2017年底,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此外,通知還提出健全醫保經辦機制,加快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等要求。
17省實現全民醫保人社統一管理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印發以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等8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正式出台文件,對本省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作出規劃部署,如期完成了國務院對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務要求。
以上8省從理順體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體」整體考慮,對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進作出規劃部署。一是明確提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社部門管理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並,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二是按照國務院文件「六統一」要求,對通過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對明確整合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推進時間表、路線圖,同時還對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出具體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兵團9省在國務院文件發布前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以上17個省均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明確將整合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統一管理,這充分說明地方黨委政府對統一醫保管理體制的高度共識,對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深刻認識。
從地方實踐看,制度整合成效顯著:一是群眾普遍得實惠,改革獲得感增強。各地在實踐中採取「繳費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思路,居民醫保制度的公平性顯著增強,特別是農村居民醫療服務利用水平與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託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實現了參保登記、基金征繳、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一體化管理服務,避免了重復投入、多頭建設,減少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僅山東省整合就剔除重復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復補助資金8億多元。三是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各地注重發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律,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
中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以沒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無業城鎮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國務院解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一、為什麼要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進展如何?實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歸口、後整合」的路徑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統一政策,採取「一制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經辦管理資源,實行一體化經辦服務。通過完善醫保信息管理系統,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處理特殊問題,做好制度銜接和實現平穩過渡。
總體來看,地方的探索為全國范圍內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鑒。部分地區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擴大了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重復建設。但由於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推動,醫保制度與醫療服務體系協同發展有待進一步加強,醫保制度的籌資公平性有待進一步改進。
三、當前,中央決定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於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四、全面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如何把握基本原則?
總體思路是從政策入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統一制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制、提升服務」。突出整合制度政策,實行「六統一」;突出理順管理體制,整合經辦機構,提供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突出提升服務效能,實現逐步過渡和平穩並軌,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醫保、醫療、醫葯」三醫聯動,加強制度銜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基金安全和制度運行平穩。四是創新機制、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制,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五、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程中如何實行「六統一」?
從政策入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重點是要整合其籌資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對原有兩項制度差異並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統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城鎮就業人口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允許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准,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改善籌資分擔結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准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妥善處理整合前後特殊保障政策的銜接,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各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葯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健全考評機制,實行動態准入退出。對社會辦醫採取一視同仁的政策。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執行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強化內控管理、外部監督制度,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合理控制基金結余,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