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鄉規劃具體工作內容是什麼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一、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內容是依據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根據區域規劃等上層次的空間規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經濟、社會和技術發展條件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城市發展規模,選擇城市用地的布局和發展方向,按照工程技術和環境的要求,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設施,並提出控制引導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收集和調查基礎資料,研究滿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條件和措施。
2、研究確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發展規模,擬定城市分期建設的技術經濟指標。
3、確定城市功能的空間布局,合理選城市各項用地,並考慮城市空間的長遠發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區域性基礎設施的規劃原則。
5、擬定新區開發和原有市區利用、改造的原則、步驟和方法。
6、確定城市各項市政設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則和技術方案。
7、擬定城市建設藝術布局的原則和要求。
8、根據城市基本建設的計劃,安排城市各項重要的近期建設項目,為各項工程設計提供依據。
9.根據建設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步驟。
二、城市規劃工作的特點:
1、城市規劃是綜合性的工作。
2、城市規劃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
3、城市規劃工作具有地方性。
4、城市規劃是長期性和經常性的工作。
5、城市規劃具有實踐性。
❷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什麼工作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4號),設立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正廳級建制,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1、承擔保障全省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價住房規劃政策,參與廉租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省住房建設規劃和計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有關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負責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負責重大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全省城鄉規劃管理和技法監察工作。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 擬訂省工程建設技術標准和定額;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築專業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按有關規定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6、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省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擬訂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
7、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重點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8、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村鎮建設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規劃監督檢查,指導全省重點鎮建設。
9、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省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工作。
10、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1、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12、組織制定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管理;負責省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活動的監督執法。
13、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14、負責全省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省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15、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 郵編:110001
❸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范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擾御喊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拆耐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實施重點科級項目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緩野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審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
❹ 怎樣做好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近年來,為切實把城市建設作為一個產業來經營,努力達到經濟活動高效化,基礎設施高能化,生態環境優質化,信息高度靈通化,人口密度合理化。我認為做好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首先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注意合理發揮社會資金的作用,以便更好地調動和利用民間資金和外資。
其次是實行投資、建設和管理分離的體制,構建投融資平台。一方面政府授權對城市存量資產進行統一的經營管理,另一方面以公司的存量資產為依託,代表政府作為城市建設投資融資主體,採取直接或間接等手段,進行項目融資。
另外是加快重點項目的建設。加快以治理城市污染、改善城市交通、解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人民生活質量和節約能源的項目的建設。
二、打造城市品牌,著力提升城市形象和競爭力
為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以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彰顯城市特點為主要內容,強化城鎮管理。(一)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系統齊抓共管的格局。(二)積極開展創造城市的良好人居環境工作。加大城市文明程度、社會秩序、環境質量和良好形象等「軟環境」方面的管理力度,塑造城市文明形象。(三)把城鎮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加大對違規建築、違法佔用等違章行為的整治,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城市規劃的全面實施、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從而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和知名度。
三、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
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認真研究解決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一)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採取多種手段,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增加;(二)妥善解決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問題。合理安排拆遷規劃,實行拆遷計劃管理,規范房屋拆遷管理行政行為,完善拆遷安置資金的監管、拆遷裁決前的聽證等拆遷配套政策。特別要妥善解決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房屋拆遷後的住房問題。從而保證拆遷工作有序的進行,為城市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三)加大城市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管的力度。建立健全的質量安全生產制度和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建設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制。認真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等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四、堅持城鄉互動,統籌城鄉建設和發展
在城市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堅持以工業化的思路謀劃農業,以城鎮化途徑建設農村,以減少農村勞動力的方式富裕農民,統籌城鄉的建設和發展。
這就要求把規劃調控的重點從關注城鎮節點轉向城鄉協調發展,實現科學合理的城鎮發展規模和布局,統籌安排城鄉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建設,努力做到資源共享、協調發展;其次,積極實施重點鎮發展戰略,把發展的重點放在個別發展潛力較大的鄉鎮,根據該城鎮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資源條件,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重點城鎮。
最後要加快農民新村建設步伐,把農民新村建設和農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根據各地不同的地域特點和傳統風格,使農民新村成為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農民住房寬敞,功能齊全,自然環境和衛生條件好,社會秩序文明的農民新村。
因此在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統籌城鄉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從而開創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新局面。
❺ 如何做好鄉鎮城建工作
一、建立多元化投融資體制,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首先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注意合理發揮社會資金的作用,以便更好地調動和利用民間資金和外資。
其次是實行投資、建設和管理分離的體制,構建投融資平台。一方面政府授權對城市存量資產進行統一的經營管理,另一方面以公司的存量資產為依託,代表政府作為城市建設投資融資主體,採取直接或間接等手段,進行項目融資。
另外是加快重點項目的建設。加快以治理城市污染、改善城市交通、解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人民生活質量和節約能源的項目的建設。
二、打造城市品牌,著力提升城市形象和競爭力
為了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競爭力,以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彰顯城市特點為主要內容,強化城鎮管理。
(一)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系統齊抓共管的格局。
(二)積極開展創造城市的良好人居環境工作。加大城市文明程度、社會秩序、環境質量和良好形象等「軟環境」方面的管理力度,塑造城市文明形象。
(三)把城鎮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加大對違規建築、違法佔用等違章行為的整治,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城市規劃的全面實施、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從而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和知名度。
三、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
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認真研究解決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一)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採取多種手段,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增加;
(二)妥善解決城市房屋拆遷中的問題。合理安排拆遷規劃,實行拆遷計劃管理,規范房屋拆遷管理行政行為,完善拆遷安置資金的監管、拆遷裁決前的聽證等拆遷配套政策。特別要妥善解決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房屋拆遷後的住房問題。從而保證拆遷工作有序的進行,為城市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三)加大城市建設質量和安全監管的力度。建立健全的質量安全生產制度和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建設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制。認真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等制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四、堅持城鄉互動,統籌城鄉建設和發展
在城市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堅持以工業化的思路謀劃農業,以城鎮化途徑建設農村,以減少農村勞動力的方式富裕農民,統籌城鄉的建設和發展。
這就要求把規劃調控的重點從關注城鎮節點轉向城鄉協調發展,實現科學合理的城鎮發展規模和布局,統籌安排城鄉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設施建設,努力做到資源共享、協調發展;其次,積極實施重點鎮發展戰略,把發展的重點放在個別發展潛力較大的鄉鎮,根據該城鎮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資源條件,建設具有地方特色的重點城鎮。
最後要加快農民新村建設步伐,把農民新村建設和農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根據各地不同的地域特點和傳統風格,使農民新村成為基礎設施配套完善,農民住房寬敞,功能齊全,自然環境和衛生條件好,社會秩序文明的農民新村。
因此在城市建設管理工作中,要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統籌城鄉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從而開創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新局面。
❻ 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各地城鄉建設部門大同小異,以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例,其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城鄉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梁、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內河管理、戶外廣告和城市景觀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建設;負責溫泉的保護和開發利用。
(三)承擔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擔規范全市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准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等企事業單位資質核准與管理。
(六)承擔全市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和污水處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工作。
(八)開展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九)承擔統籌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能:
1、綜合協調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
2、負責文電、重要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
3、負責起草、審核委重要文稿;
4、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督查工作;
5、管理委機關財務、物資、房產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6、指導全市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法規計劃處:
主要職能:
1、編制全市城鄉建設行業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
3、組織起草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4、承擔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5、負責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清理、匯編工作;
6、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
7、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的相關工作;
8、指導城鄉建設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工作。
9、組織編制全市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計劃;
11、負責城鄉建設方面重大課題的研究,提出城鄉建設與發展的指導性建議,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12、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研究、收集、規劃指導;負責建立「城建項目庫」;
13、負責組織開展城建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計劃的制訂;
14、參與相關工程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設計;
15、負責城建項目招商審查和項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負責市政府委託承建的市政項目前期工作;
17、參與城建重大項目工程決算的審定及審計工作;
18、參與制訂有關引進外資進行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
19、負責城鄉建設數據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
20、指導、協調、服務建設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21、負責具體聯系協調建設系統及相關單位。
財務審計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監督直屬單位預算管理;
4、綜合管理城鄉建設行業各項資金、專項經費,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
5、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
6、負責委系統單位及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建築節能與科技設計處:
主要職責:
1、擬訂全市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2、組織實施部、省、市級建築節能示範項目;
3、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
4、組織實施行業國際、國內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項目;
5、負責建設行業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廣應用;
6、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准化管理工作,擬定有關地方技術細則,指導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
7、擬訂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
8、規范全市勘察設計咨詢行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9、指導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技術創新與質量管理;
10、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11、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抗震鑒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
13、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14、配合指導全市城市無障礙建設改造。
審批處:
主要職責:
1、經委領導授權,受各職能處室委託,進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對外受理委各項行政服務事項;
2、嚴格按照各職能處室確認後的許可標准和領導的批示精神進行符合性審核、許可和轉報;
3、配合各職能處室做好入駐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許可事項和標準的增、減、變更工作;
4、配合各職能處室處理服務事項辦結後產生的群眾投訴、在現場核查及日常監管時發現的問題;
5、及時學習並配合好各職能處室傳達的上級有關方針政策、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開展好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工作;
6、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開發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7、參與擬訂全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
8、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行為,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核准;
9、指導、協調、服務建設系統企業「外引內聯」及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項目等涉外事項。
建築業處: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建築業改革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市建築工程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建築施工許可以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政策並監督實施;
3、負責全市建築業(含施工、監理、檢測、商品混泥土、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
4、指導和規范全市建築市場,規范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工程造價咨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建築業各方主體行為;
5、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
6、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7、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8、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造價;
9、組織協調本市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質量安全監管處:
工作職責:
1、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現場監督管理;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城市建設處:
主要職能:
1、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戶外廣告、燈光夜景及景觀工程、市政設施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2、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
3、指導全市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
4、參與市政建設項目的計劃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審查;
5、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推進和竣工備案及移交工作;
6、負責市政設施施工企業的資質或資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業處:
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市政公用行業的產業政策、監管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公用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燃氣、管網配套等行業建設管理工作;
4、指導規范公用事業體制改革,負責公用行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5、負責公用行業價格調整的報批工作;
6、指導、監督公用行業的生產運行;
7、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規范服務工作;
8、負責監督全市市政設施維護和管理;
9、負責市政大、中型項目的計劃制定、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
10、負責中、小型市政建設項目的協調和技術指導工作。
城市給排水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城市內河綜合整治和開發管理;
2、參與編制城市內河綜合整治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3、監督、協調、推進城市內河整治和維護工程;
4、參與編制城市給排水設施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指導、監督給排水設施建設與管理;
5、參與編制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含管道)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維護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協調、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
6、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溫泉)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
鎮村建設指導處:
工作職責:
1、指導全市鎮村的建設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鎮村建設的政策與法規;
2、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4、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5、組織農村通用設計圖的編制和推廣;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修復工程指導工作;
7、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
人事處:
工作職責:
1、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負責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擬定並組織實施建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土建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標准和執業資格標准。
系統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市直城鄉建設系統黨委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黨建工作。
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主要職責
❼ 城建工作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城市建設咯,你看看要建一座城市都需要幹些什麼了!!你這范圍很大!!!
城建局下設很多個科室,每個科室下面有設很多方面的工程,所以,你要問承建工作包括什麼,找城建局長他也給你講不明白!!!
❽ 城鄉建設管理局的職責是什麼
主要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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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建監察工作。
(二)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照明、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研究擬定市政基礎設施養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排澇工作。
(三)對全市公用事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燃氣能力、污水處理的經營資質審查;實施行業技術指標、產品標准,參與價格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監管企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實施對國有企業財產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全市城市綠化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擬定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檢查。
(六)負責全市戶外廣告設置和監督管理;擬定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市經營性停車設施的行業管理;組織擬定有關停車設施建設和經營管理政策。
(八)負責編制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維護及專項費用的年度計劃,對其實施監督;管理本系統收費工作。(九)指導縣區城鄉建設管理工作及承辦市市容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