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從社會公平爭議的角度分析政府推廣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義
縱觀世界史,只有康熙皇帝四次免糧(也許我的學識欠缺,可真的沒有發現外國也有版同樣的福利)。可中權國政府實行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目的在於怕「一人生病、全家會受連累、因病致貧、因病致窮、人亡家破、人財兩空」而沒法生活。就拿我們當地來說「個人負擔60元,而政府補助320元」政府補助是個人的五倍多,這就是社會福利。我所說的是全是「農村合療」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您說的「公平」「爭議」是指什麼?
②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觀察評論
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勢在必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大病保險,其實就是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參保人的「二次報銷」。2013年的城鎮居民醫保等基本醫療,無法滿足廣大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需求,是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勢在必行的主要原因。
國務院醫改辦發出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擴大實施范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今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通過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我國已初步建立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該體系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主要參保對象,是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或靈活就業的居民。新農合面對的則是我國廣袤的農村。也就是說,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保障的是一些相對弱勢的群體,此前這些群體長期處於既有醫療保障體系之外。財力不足是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先天性問題,這也導致上述兩種基本醫保只能是低水平的「全覆蓋」。
與城鎮職工基本醫保相比,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保障水平偏低,然而,這些參保人員要面對的現實卻是,動輒要支付幾萬元的葯費、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手術費用。看病貴,讓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2012年8月,在國務院主導下,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財政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在各地先後展開。據人社部數據,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國已有25個省份制定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確定了134個試點城市。總體看,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2014年1月初,北京市發布本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正式啟動大病保險試點。辦法規定,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超過上年居民平均收入的費用,5萬元以內報50%,5萬元以上報60%。和部分試點城市相似,北京市的方案也採取了「報銷上不封頂」的原則。不論是5萬以內報50%,還是5萬以上報60%,「二次報銷」之後的負擔依然沉重,參保群眾依然面臨因病致貧、返貧的威脅。化解「二次報銷」之後依然巨大的醫療負擔,是各城市在試點過程中必須面對和逐步解決的重要難題。
參與大病保險的試點地區,基本都採取「免費」參保方式,保險資金來源於居民醫保籌集資金或歷年結余基金,不需參保人員額外繳費。因此,試點城市必須擴大籌資渠道,提升管理水平,這樣才能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以浙江省為例,該省2013年初率先開展試點,2013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地區的人均籌資水平為17元左右,保額平均在10萬元以上。但該省金華地區按每人35.2元的籌資標准推行大病保險,與基本醫保結合後,總體報銷比例最高有望達90%。該省有的地區甚至「實際報銷比例達100%」。浙江省不同試點地區的報銷比例差異,足以說明籌資水平對保障水平具有決定性影響。
與基本醫療保險由政府主導的運作模式不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由政府以招投標方式,向商業性保險機構購買,保險機構作為第三方負責具體運作。政府通過購買保險服務,改善民生,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有益創新,同時,有關部門應對相關商業機構的准入及各種市場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務必讓寶貴的資金實打實地用在減輕群眾醫療負擔這個「刀刃」上。
③ 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實施
在發生高額大病住院醫療費時,如果經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按規定支付後,患回者個人自答付的合規醫療費累計超過1萬元,大病保險就將介入。起付標准暫定1萬元,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支付比例分為五檔,根據個人自費費用的不同分別按55%、65%、75%、80%、85%的比例給予支付。大病保險不區分病種,並實施「二次補償」。即如果大病保險首次支付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仍然超過5萬元,對超出的部分將再按50%的比例給予支付。望採納~順帶這求關注微信公眾平台律夥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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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什麼和重大疾病險有什麼區別
居民來大病保險按照規自定報銷額度不能低於50,是為了解決因家庭大病致貧的保障體系,而跟商業保險的區別還是有得,商業保險重大疾病沒有報銷,按照發病前投保的額度來賠付,投20萬賠20萬,而且是提前給付,居民大病是先墊錢出去再報銷,兩者基本是兼容的,例如可以利用商業保險的重疾賠付來作為墊付資金,然後在從居民重疾那邊保險,這樣可以有效解決大病至貧的問題
⑤ 什麼是大病醫療保險四大問題點全面解答
全國城鄉來居民大病保險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這項措施已於2013年11月11日,人社部在京召開全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視頻會,總結交流大病保險試點經驗,研究進一步推進和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隨後在2014年2月8日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2014年將全面推開全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
⑥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
(二)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並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強化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測算、穩妥起步,規范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
(6)全國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問題擴展閱讀:
大病保險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大病保險的重要性,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實施范圍。
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可以選擇幾個市(地)試點或全省進行試點。各地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策。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本省份制定的實施方案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備案。
(二)穩妥推進,注意趨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慮大病保險保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循序推進,重點探索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保障程度、資金管理、招標機制、運行規范等。
注意總結經驗,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加強評估,每年對大病保險工作進展和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年度報告報送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民政部。